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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小狼,放肆-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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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黑压压的一群人,仿佛着了魔!

雨荷猛然惊醒:她竟不知不觉地穿了这件旗袍走向前台!她羞红了脸,揣着一颗怦怦狂跳的心,飞一般逃回去——

而节目主持人却在此时拦住她。他向她宣布,她已获得这次比赛的“东方女神奖”。

浪漫的法国人居然以最快的速度加添了这个奖项。

一头雾水的雨荷,懵懵然立于台上,她毫无准备地接受了这份惊喜,只喃喃地鞠躬道谢,忍不住泪水夺眶而出,那梨花带雨的娇弱更觉楚楚动人,美不胜收。

刘总坐于台下,惊愕着。他的心在遇着这件旗袍时,蓦地弹开来。他见到一张被旗袍衬托下的,泛着*的脸。他懂得这样的*,是因为心中有强烈的爱。而他又知道,这样的一份爱,并非是他给她的。

刹那间,她竞脱胎换骨似的摇身一变,成了另一个爱的女神。她的眼睛闪着忧郁但却异常明亮的光彩,如同一个来自遥远国度的魂魄依附了她。抑或,她依附了它。

原来,思念是有生命的。

是那份强烈的思念,使她变得无比生动,风姿绰约。那样的美,是集绝望和渴望于一身的复杂的美。凄艳中,带着淡定。

雨荷更没有想到,会有这样的“奇遇”。如冥冥中有谁引领着她,一切都那样的难以置信,像一脚踩进传奇中。

就要回国了。

雨荷默默地整理着衣物,她将旗袍重又放回盒子里,小心地盖好。那个蓝色的天使翅膀,留在桌上,她不想带走它。那只不过是个无法实现的幻想。

此时,巴黎对于她已不重要了。巴黎,只是一个充满欲望的名字,它只是一个承载或转接人们梦想的场所。对于巴黎,只要留着向往,保持一份臆想就够了。

她拎起箱子,走出房间,竟觉得豁然澄明。那是千帆过尽后的一份淡定和澄明。

刘总将自己的手递过来,不容分辩地将她的箱子拎了过去。一行人,人人手拎一个箱子,惟她两手空空,是因为她陡然间有了个护花的男人。

刘总公然地对她好,仿佛是从这个箱子开始的。

这趟班机,从巴黎飞往北京。

下飞机时,刘总突然对雨荷说:“去看看他吧?”那语调仍然像个长者。

她一惊,脱口而出:“不!”

连一丝丝犹豫都没有。她讶异于这份快速而坚决的回答。

可她在空中飞翔的那十几个小时里,却无数次地幻想着,是否会在北京碰到姜伟?他能暗里知道她出国的航班,也就能打听到她回国的航班。或许,他正在北京的机场等待她呢!

但她又知道,这个希望是渺茫的。既然送她时他不肯露面,又怎会在她回来时露面呢,更何况——她已不再是原来的她了!她凭什么去看他?去告诉他,他的旗袍为她赢回了荣誉?不不——那原本是一个爱的信物,却让她一不小心沾染了名利,这只能让他更瞧不起自己。

现在,她已迈上一条与他背道而驰的路,不可能回头。

人的一生中有无数条路,无数个岔口,只要你稍一犹豫或稍一挺身,往往一步之差,便注定一生一世,无法回头。

她沉默而坚定地走出机场。她的坚定已让刘总知道:她是不会走回头路的了。只要她不往回走,她便是属于他的。

还没有一个女人,不会屈服于金钱、权势、虚荣之下……甚至一份浪漫。这世上,真有不屈的女人吗?

他甚至被自己一手策划的一幕感动:卢浮宫前,她抱着大束的莲花奔向他……他相信,这个如莲般的女子,在那一刻是爱他的。她让他重新拥有了年轻人的狂热。更让他快乐的,是她自己肯,是她自愿的!

太多的女人在权势面前,都愿意迫不及待地交出自己的身体,这对于他已产生不了任何兴趣。他要女人彻底地爱他,而非爱他的权势和金钱。他要凭一个男人的魅力,去征服一个心仪的女子。

而这世上,又有几个男人的魅力不是靠金钱和权势铺垫出来的?

在这以前,他一次又一次去征服女人,可当女人反过来对他用心时,他的心却淡了。只因为到了手,也便不觉得那么矜贵了。而这一次,他明明已通过自己的手段,得到了她,但他却依然没有满足。是因为仍然有一个比他更强的对手占据着她的心?

他要怎样的处心积虑,才能彻底将她的心占为己有?如此强烈的欲望,是什么激起了他?

一个男人的自尊和占有欲?

不,他想他爱*了!他已无可救药地爱*了。

那一次次竭尽所能的克制,一次次处心积虑的“手段”,至今为止,他都无法解释那里面是否早已溶人了爱的成分——他那么在乎她!

一个过来人,怎可如此去“在乎”一个女人?她仿佛已是他心头的肉,掌上的珠。他不能失去她。

他的头发已夹杂了灰白,他不失潇洒的身体,到底也不再年轻了。在时间面前,他的身体再经不起“荒费”……

至于事业,几乎绑了他一辈子,他也该歇歇了。偶尔腾出点时间,风花雪月一场,也不枉这一世。

何况这个女人,目前已给他带来了莫大的收入。虽然参赛的那批服装并未得回个国际大奖,但因为那件旗袍,竞使江南制衣公司的知名度一夜之间响遍全国。国内外客商的订单如雪片般飞来。

旗袍乃国货,向世界推销国货,利国利民又扬名,真不知一举几得。

——只可惜,那旗袍是姜伟所设计,旗袍和女人,原本都是姜伟的,而如今,却两样都归他所有,让他来坐收渔翁之利。得意之时,多少有些愧意。

但这又有什么呢?谁能说,这不是他的高明?也许,一切都是天意。

是啊,一切都是天意。

如果不是女儿的这场胡闹,他不会去逼卞泽聪,他没想到这一逼,还真逼来了一个准女婿,逼来了一个事业上的助手。更令人欣慰的是,从小淘气不懂事的女儿,竞突然间成熟了,懂事了。小两口,天天成双成对。是啊,他就这么个宝贝女儿,她是他惟一的家产继承人。他天天盼着她长大懂事,好掌管他的财产,没想到这一天竟来得如此迅捷。在卞泽聪的感化下,薇薇掌管了公司的财务,且还做得有板有眼,有声有色……

薇薇的后顾之忧解决了,也便解决了他的后顾之忧了。他可以将所有的心思放于女人身上。他要彻底去征服一次,或者用年轻人的说法:就是好好去爱一回。

他带着雨荷,奔赴于全国各大城市。每一场演出,都引起了好评。他请来上海最好的设计师将旗袍再次改良,那经过改良后的各式旗袍,妖娆纷呈。几乎所有爱美的女子,一夜之间都穿上了这种旗袍。

不管长的短的半长半短的,或者是式样古典、怪诞的,只要往雨荷身上一套,那便是一种流行,一种时尚,一种美。仿佛,她的身材本身就是为旗袍而生。

但是,从巴黎回来后,她再也没有穿过那件月白色的旗袍了。它被置身于盒子里,盒子被封住了,用透明胶布,严严实实地缠上,粘牢。不容易打开。

但如果一定要打开,也还是容易的。

可她不打开它。仿佛,它已被她渐渐遗忘了。

她的事业蒸蒸日上。她的名声也越来越响。她现在是一个“快乐而富裕的明星模特”。纵然那是一种堕落,也是痛快的。她很满足。

如果不是他,也许她还默默躲在宜城某个角落里,做着向往的梦。她的出名,连她母亲的地位也提升了。他的继父对母亲刮目相看,因为她的女儿经常将大笔大笔的钱寄回家去。而她,再回到那个家时,再也不用受气了。事实上,她已很少回家。

刘总和她的关系已是公开的秘密了。如果不是他的“用心”栽植,她不会有今天。这一点,她很清楚。宜城那么多模特,真正跳出来的,也就她一个。

天下没有白吃的美食。她很坦然。

刘总的身体一次次地压向她。她的旗袍落了地,各式各样的旗袍,一次次地,一次次地从她身上散开,像蝴蝶展翅,无声的……

她一点也不委屈,她是心甘情愿地肯了。她已习惯于在他压过来时,闭上眼睛。她两眼一闭,任自己堕入万丈深渊,一直地下坠,万念俱灰地,全心全意地。在这万丈红尘之中,这个男人是她的靠山。她要他,她爱他。真的,他是她的最爱。她像莲藕一般,在他的挤压下一点点地榨出水汁,发出脆嫩的声音。她的身体更紧地贴向他,在榨出水汁的同时,她要汲回另外一种养分。

她与他之间,再也不需要自尊,也没有拖欠。他在给予的时候,不也同时得到么?

男人和女人,任何关系,只要落实到身体,便谁也不欠谁。

演出最多、应酬最多的,是在上海。好像只要冲进上海,才能打开更大的场面。

宜城离上海不远,刘总的得势当然也仰仗了上海。上海服装界的很多头面人物,和刘总都是哥们儿。在生意场上翻滚的人,身边肯定会有一帮人在相互支撑相互照应着。

说是“哥们儿”,其实也不过是利益场上的朋友。

只要你得势,身边的“哥们儿”总是不断。

在上海演出做宣传,当然不能少了这些“哥们儿”的捧场和喝彩。

他们经常聚会,吃饭,在一起谈天说地,个个都分外的健谈。喜欢健谈,是因为“底气”足。试想,一个“底气”不足的人怎会健谈?底气不足的人,连发出声音也是困难。

筵席上,当然不能少了女人。

刘总常常带了雨荷赴席。

章节37

37。春色暧昧

男人之间明里攀比着财势,暗里攀比着女人。空有财势而没有女人,那不算成功。有财势又有女人,但那女人太平凡,也叫人倒了胃口,失了兴。刘总虽然不能跻身于上海服装界的首富,但他毕竟已“财势、美貌”两不误了。

仿佛,在社交场合中,还没有一个女人的姿色能将雨荷比下去。也许,雨荷真在他心里成了西施了。

男人一得意,便常常会有些小小的惊人之举,意欲讨女人欢心,也令在场的人妒忌。想来,人真是滑稽,都知道“妒忌”不好,但却还那么处心积虑地讨来别人的“妒忌”。

人人红光满面,酒兴正浓。

“刘总,经过这一场一场的宣传,你们公司的业务比往年翻了几翻了吧?”为了表示祝贺,那人向刘总举起了酒杯。

“是啊,是啊,刘总最近飞黄腾达,连交好运,又得佳人,得好好请请我们了!”

好多酒杯碰撞在一起。

刘总站起来,连连点头,因为得意所以极尽谦虚的模样:“该请,该请——,能有今天,实在是靠兄弟们照顾。”他又侧身看雨荷,“还有雨荷她们的辛苦——”

“雨荷小姐,你都给刘总带来那么多好处,还不趁机打抽丰?”

“是啊,刘老板一定送过你厚礼吧?能否亮亮相,让大家开开眼界?”

又有人推波助澜:“刘总得当着我们的面,对雨荷小姐意思意思,否则,我们今天不放他回去,大家说,好不好?”

“好!好!”众人纷纷响应。

刘总忽地从怀里掏出一个精致的盒子,将一粒钻戒,往雨荷手上套。许是酒醉眼花太激动,他拉过她的中指,怎么也套不进去。这突如其来的举止,让雨荷窘红了脸。

众人哄笑。在座的女士们睁大了眼睛:“哇——那么大颗钻石,几克拉的?”——这是女人们最关心的。

“两克拉的吧?”有人在猜。

“不,至少三克拉以上!”有人肯定地否定着。

惶乱中,雨荷捏住戒指,说:“好了,回去再戴吧?”她原本可以戴进无名指的,但她没有。她觉得很索然。这是何必?

“对不起,下次买一个大点的。”刘总讨好地对雨荷说。  “刘总,你要买——多大?”

“你们知道,以前人家是怎么称呼刘总的么?”

“说来听听!”

“铁——柱——!”

“啊——”一片惊呼声。

刘总哭笑不得,有些无奈地:“那是我的小名!”

“小时候就这么厉害?现在还得了?!”依然不肯放过。

“雨荷小姐,受得了吗——?”

哄然大笑,一阵猛过一阵,停不下来。不依不饶的,不肯停。都喝多了。说来说去,绕来绕去,无非一些男女之欢,调侃揶揄,暗藏春色,人人内心的寂寞排遣了出去。

那暖昧而又强横的笑,笑得雨荷如坐针毡,浑身不安定。

但跟着刘总这么久,类似这样的场面,她也见惯不怪了。人在红尘中混久了,也便学得精乖了。

是的,她变得精乖了。虽然内心仍是不适,但能应付得过去。她只不亢不卑地坐着,不发一句话。她知道,在这种情形下,任何从她嘴里吐出来的话,都将被剥开,曲解,套用。

在烟笼酒熏之下,人的荒唐,总是不便于去计较的。

惟有走在天桥上,*表演状态,她才有无穷无尽的*,才能弥补她精神上的空虚。

虽然没有大明星的大红大紫,但至少在一群人当中,她已红得发了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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