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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求退人间界-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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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一个年轻小伙子,二十来岁,不是警察…”

下水营救的几个人拼命回忆后都茫然摇头。

“就那两个人没穿制服。”很好辨认,一看就知道是犯人,手上有钢铐呢。

因为担心是什么穷凶极恶的罪犯,所以围观的人群都不敢靠近,周队长也警惕的吩咐属下看好他们,但出乎意料,这两个参与持刀械斗的混混都躺在地上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

昨天晚上开始,省城警察局就接到多起报案,有的是邻里吵架,有的是家庭暴力,或者夜市醉酒闹事,到后半夜更加严重,两伙混混堵住一条街械斗,钢管西瓜刀全部上了,当场就是有三人死亡十多人重伤。周队长带着人查了八个小时,才将几个逃跑的嫌疑犯抓到——但车还没开回警局,半路上就出事了。

枯水期,水库里的水只有四五米深,很快就有人从水里捞上来一件蓝色T恤。

T恤中间有三道锐器划过的口子,边缘还残余些许干涸血迹。

周队长皱眉,当时车窗外漆黑一团,只能听到沈冬的声音,后来沈冬不知道用什么办法把黑雾拽开,贴着窗玻璃说话——依稀记得当时看到沈冬右边肩膀上搭着的衣服确实是蓝色。

“车掉进水库的时候我还看到他趴在车顶上!”

司机小张非常肯定,那时沈冬恰好一条腿蹬在前窗玻璃上。

“那人呢?”周队长咆哮,“难道淹死了?”

这问题没人能回答。

——因为谁也没办法解释他们怎么会在五分钟内从市中心跑到西山水库的!难道他们在十字路口转进了阴阳道?沈冬又为啥会在那里?

“周队,我记得沈冬好像不是一个人。”

“对…当时他身后似乎还有一个人影。”

周队长头痛的从地上爬起来,摸裤兜里的手机,得,不见了!估计是掉到水里。然后摸出湿漉漉的打火机跟香烟,顺手就丢到了水库边上的一个垃圾桶。

“赶紧跟局里联系,喊人把车捞起来!”

他纳闷的盯着水库看,奇怪了,活生生的人难道还能不见?

这起意外事故在省城闹得很大,毕竟三辆警车是在众目睽睽之下驶过十字路口的,忽然其中一辆就不见了,警车当即停下,造成了长达半小时的堵车。

不过人民群众的八卦能力再强,也不会将市郊警车翻入水库的事故跟这个联系起来。路口监控录像媒体又调不到,西山水库旁边的公路非常偏僻,压根就没有所谓“车祸”目击人。

“就是这个!”

周队长一天一夜没睡觉,两个眼睛都熬得通红,他指着电子屏幕跳起来。

这是一个多星期前,那辆公交车发生意外的十字路口录像,正常播放只能看到公交车行驶到路口忽然一个骤停卡在马路中间,但将视频按帧数截,会发现中间赫然缺失了一帧图像。十字路口车辆全按照顺序驶过,但公交车却无踪无迹。

西山水库外围也有电子监控,但分布零散,而且距警车落水的地方很远。

折腾半天才找到一个监控拍到的半截车头画面,放大N倍看,果然可以辨出车顶上一块黑乎乎的东西是一个人脚上的鞋子。

沈冬果然是跟着他们的警车一起掉进水库的!

这还有什么说的,赶紧连夜抽干水找人啊!没人也要找到尸体!

西山水库建造也有十多年了,每隔三五年都要去清理淤泥,但还从来没把水全部放干过。这下热闹了,附近村子的老老少少晚上也不看电视,全部跑到水库旁边纳凉看热闹,个别老人还绘声绘色的说这里淹死过多少人,有长得像猴子的水鬼出没。

周队长可没这种闲情逸致,他再次坐了一个多小时车,在半夜十一点赶到西山水库。这时水已经全部抽干了,许多穿着胶鞋的人跳下去摸索,但收获最多的还是各种肥硕鲫鱼、螃蟹、泥鳅、黑鱼还有活虾,一盆盆一兜兜的往上递,那景象特别热闹。

“没看见尸体。”现场监督的人立刻跑来向周队长汇报。

倒是从淤泥里挖出四五具失足落水的动物尸体,估计是野猫野狗。

警车早就被吊机打捞上来了,除了窗玻璃跟顶灯,并没有什么严重破损。

一个小时后,周队长面前就放了一排乱七八糟的东西,有腐烂得只剩一半的拐杖,从前出车祸翻进水库的车牌车灯,破碗破碟,还有几只破皮鞋。

周队长停在一双沾满泥巴的运动鞋前仔细打量。

鞋子磨损得很严重,里外湿透,但是鞋筒里面并没有苔藓藻类,不像是在水中泡了很久的样子,虽然很旧不过却像几天前才掉进来的。其余的鞋子完全不成对,而且鞋面腐蚀严重,拎起来都能散架,所以——

“周队,你的手机捞到了!”

“笨蛋,早坏了,捞到也没用!”

倒是别的刑警在淤泥里摸到了早上丢的一大挂钥匙,非常兴奋。

“怎么泥巴里面还有个破罐子?”这时下面翻找的民工大声笑骂,“谁在水库里藏私房钱?”

伸手进去,哎哟一声惨叫起来,一只大鳖死死的咬住了他的手指。顿时大家好一阵忙活,赶紧把那只家被抄了的老鳖丢到积水洼中诱使它松口。

“咣!”

鳖的背甲撞到什么东西,发出一声脆响。

“咦?啥玩意?”有人用脚小心的踢翻老鳖,让它翻不过身的四爪乱蹬。

几个民工用胶鞋蹭了两蹭,然后从泥巴里拽出一条脏兮兮的牛仔裤,伸手丢到一边。然后有人戴着手套的手骤然感到一阵沁骨凉意,赶紧小心翼翼的将泥巴抹开。

“快来看!这是什么?”

杜衡松开抓住沈冬的手,看着他破开漆黑幽冥,眼前就骤然一暗。

一栋几十层的大厦顶端,下面是车水马龙的繁华街道,那辆警车跟沈冬一起不见了,这是很正常的事情,幽冥界没有空间距离的区分,须臾就能差之千里。

一只纸鹤扑腾着翅膀,迎面飞过来,嘴张开发出的却是余昆的声音:

“杜衡,你跑到哪里去了怎么找不到你?北邙山形势不妙,赶紧回来…”

杜衡伸出手,就将还在喋喋不休的纸鹤撕成了两半。

他微闭眼感觉了一下沈冬的位置,省城西郊,唔,很安静也不像遇到什么危险的样子。于是杜衡直接赶去北邙山了。

至于破葫道长?杜衡完全没想起这个人。

周队长目瞪口呆看着大家从水库淤泥里扒拉出来的东西。

大约70厘米,宽却仅为两指的青铜剑。

不对,这材质有点奇怪,在水里泡着,剑身竟然没有丝毫锈迹,整体颜色泛青,暗沉沉不见半点光,剑两边像是没开刃,一点都不锋利。一条盘龙缠绕着剑柄,形成剑锷。龙的鳞片清晰分明,连头颅上的长角与龙须都栩栩如生,怒目而瞪,凶悍十足。

最离奇的是它的重量。

看着雕琢精细,像动漫游戏周边的一柄剑,竟然四个人一起用力都抬不起来。旁边现成的吊车给称了一下分量,好家伙,净重七百四十九斤!

甭管是啥材料做的,这密度也太大了!

因为重量,所以它深深沉到了淤泥里,但用吊车拽起来的时候,那些泥污顺着剑锋滚落下去,完全不用擦洗,连那条盘龙鳞片的缝隙里也没有留下丝毫污渍。

“老天,这是宝贝啊!搞不好是古董!”

周队长一巴掌将身边两眼发光的小张拍开,抽搐着眼角说:

“你就没觉得这东西不正常?”从今天出门抓犯人开始就该死的一直不正常!

“所以才叫国宝啊!赶紧送走鉴定一下!说不准就发现了一种新的合金,从此世界格局就因为我们祖先制造的武器改变了!”

“你科幻电影看多了!”周队长斥骂。

“本来就是!话说这么重的武器,难道是祭神用的吗?”也不分群众还是刑警,全部围在那里议论纷纷。

“关老爷的青龙偃月刀是多重?”

“对啊,如果是祭神,神台要是不牢固都能被它压塌!”

“等等,不管是祭神物品还是古董,如果从长江里面翻出来倒还有可能,但怎么会在西山水库里?”

“也许是文物贩子,不知道哪一年在这里出车祸掉进水库里的?”

七嘴八舌,众说纷纭,吵得周队长头都跟着嗡嗡作响。

“全部上车,回市区,送文物鉴定所!”

周队长没好气的开始赶人,一边喝罐装咖啡提神一边嘀咕,那双运动鞋似乎有点可疑,但捞到鞋子衣服完全说明不了什么,难道沈冬那小子还能光着膀子甩掉鞋子遁地失踪?真是咄咄怪事。

23、夜色

“七十公分的剑肯定是春秋战国以后出现的!”

“如果是青铜剑,这剑身有点窄啊!”剑是用来穿刺的,狠狠扎入再抽出,阔剑的力量才大,不过如果是青铜剑的工艺也难说,至少考古界发现过类似记忆金属的青铜剑,能遭遇重压弯曲后,再缓缓回复称原状。

“重得太不正常,剑里灌水银都没这么重…”

“就是,连切糕都没这种密度!”

“说正经事呢,年轻人少打岔!”几个老教授又转过头趴在地上嘀咕。

太重了,没人能把这玩意放到台子上去,再说办公桌可能也撑不住。所以就在地上铺了一层黑绒缎子,用玻璃罩上,然后大家都戴着手套,拿着放大镜凑近仔细看。

“怎么不做化学定量分析?”

“别提了,根本没办法弄出一点碎屑粉末。”

旁边有一箩筐报废折断的镊子,小刀片等精细工具。

“剑柄并不长,说明这是单手剑,并非战场军阵时使用的那种双手握剑,可是谁能单手举得起七百四十九斤的兵器?这不开玩笑吗!难道是西楚霸王,据说项羽单手可举铜鼎!”

“这种兵器真的是用来刺死敌人?不是砸死?”

太不科学了!

酷暑时节的一场大雨根本不能改变什么,不到凌晨路面就全部干透。

小巷底垃圾四溢,发出难闻的恶臭,污水顺着地砖的裂缝往外流。这里是流浪猫狗盘踞的地方,小巷前面就是繁华的酒吧街与夜市摊。虽然昨晚省城发生数十起斗殴事件,还闹出了人命,但大多数人照旧还是出门过潇洒的夜生活。

省城的生活节奏就是这样,除去上班族,大多数人都不会早于十点起床,购物广场与商铺也是十一点半开门,凌晨才歇业。

巷口蹲着几个混混模样的人在抽烟,正咒骂着驱赶蝇虫。

他们斜对面有一排低矮的平房,门前亮着发廊洗头房还有旅社的霓虹灯,不时有流莺跟嫖客进进出出。而这几个混混就是传说中望风的,这些暧昧场所内部跟后面居民楼相通,几个道口都有人把守。

“哥几个快瞅瞅,有可疑人!”在夜市摊口望风的人一溜烟跑过来。

巷口正好歪歪斜斜走进来一对男女,全部一身酒气,女的浓妆艳抹穿着背心热裤松糕鞋,露出大片雪白细腻的肌肤,但男的皮肤却好像比她更白,身高简直能去打篮球。头发不像是染的,灯光下显得很亮,嘴里嘟嘟哝哝的不知道在说什么。

“瞎了吧,一个外国人而已!”领头的混混呵斥。

“外国人上咱这小地方消费?瞧瞧,虎哥地盘上的MB也没长这么好的!用得着花钱?坐酒吧里手指勾勾就能搭上美女。”

“只要不是条子,你管那么多做啥?”

那混混讨了个没趣,只好悻悻走回去。

那对男女进了一家旅社的门,那流莺忽然就无声无息的栽倒在旅社门口的沙发上。那个看上去醉醺醺连路都走不好的外国人扯开衬衫上的两粒扣子,往柜台上一趴,摆出自以为魅力无穷的笑容:

“喝漏!我找夜色餐厅。”

旅店柜台中坐着的那个女人在用手机玩偷菜,闻声抬头。

她穿着一件土不拉几的红色裙子,嘴唇涂着不适宜的大红唇膏,基本上开房间看到她,不管你身边陪着的流莺多么恶俗,你都会觉得是美人。

“谢绝活人与外国鬼光顾。”冷斜一眼,丑女人继续低头捣鼓菜地农场。

那金色头发的外国人急了:“尼怎么能介样,我是血族,又不是鬼。”

“没有介绍信,外籍非人类不得进入!”

“等等,我有艾斯艾曲的卡!”这外国人赶紧掏出一张银色的超市会员卡。

丑女人终于放下手机,抓起来仔细瞄了眼,然后懒洋洋的摸出一副黑框眼镜戴上:

“塞特拉亲王?”

“对啊,尼没看过我演的电视剧?”

对方却不搭理他,只是拿起柜台上的破旧电话:“喂,开一间包厢,饮品C套餐,客人是国际友鬼,包厢费按百分之一百五收取,饮料酒水菜肴按百分之三百算。”

那女人重重搁下话筒,冲着正想讲什么的血族一句冷冰冰发言:

“麻烦你下次说英文,听你说中文我简直想再死一次。”

“……”

“往前左拐,进门的那个洗脸池。”

这家旅社非常破,到处都是木板隔出来的过道,弯弯绕绕走半天终于看到了厕所的标志,不过这大热天的气味实在有点够呛。

——把餐厅开在这个地方实在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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