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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霸王别姬 作者:李碧华-第6章

小说: 霸王别姬 作者:李碧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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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赫见墙上挂了一把宝剑,缨穗飘拂着。剑鞘雕镂颜色内敛,没有人知道那剑身的光采,只供猜想。如一只阁上的眼睛。
  但小石头倾慕地怔住了。
  “哗!太棒了!”他看傻了眼,本能的反应:“谁挂这把剑,准成真霸王!好威风!”
  小豆子一听,想也不想,一咬牙:“师哥,我就送你这把剑吧!”
  “哎呀哈哈,别犯傻了!一百块大洋吶。咱俩加起来也值不了这么大的价,走吧。”
  手中的吃食全干掉了。他扳着小豆子肩膀往外走。小豆子在门边,死命盯住那把剑,目光炯炯,要看到他心底里放罢休。他决绝地:“说定了!我就送你这把剑!”小石头只拽他走:“快!去晚了不得了——人生一大事儿呢!”
  是大事儿。
  关师父正襟危坐,神情肃穆。
  一众剃光了头的小子,也很庄严地侍立在后排,不苟言笑,站得挺挺的,几乎僵住。拍照的钻进黑布幕里,看全景。祖师爷的庙前,露天,大太阳洒到每个人身上,暖暖的,痒痒的,在苦候。良久。有点不耐。
  空中飞过一只风筝,就是那数丈长的蜈蚣呀,它在浮游俯瞰,自由自在。
  一个见到了,童心未泯,拧过头去看。另一个也见到了,咧嘴笑着。一个一个一个,向往着,心也飞去了。
  一盏镁灯举起。照相的大喊:“好了好了!预备!”
  孩子们又转过来,回复不苟言笑,恭恭敬敬在关师父身后。一日为师,终生为父。他要他们站着死,没一个斗胆坐着死。
  镁灯轰然一闪。人人定在格中,地老天荒。在祖师爷眼底下,各有定数。各安天命。
  只见一桌上放了神位,有红绸的帘遮住,香炉烛台具备。黄底黑字写上无数神明的名儿:“观世音菩萨”,“伍猖兵马大元帅”,“翼宿星君”,“天地军亲师”,“鼓板老师”,“清音童子”。反正天上诸神,照应着唱戏的人。
  关师父领着徒儿下跪,深深叩首:“希望大伙儿是红果伴樱桃——红上加红”
                 
  一下,两下。芳华暗换。
                 
  后来是领着祈拜的戏班班主道:“白糖掺进蜂蜜里——甜上加甜。”
  头抬起,只见他一张年青俊朗的脸,气宇轩昂。他身旁的他,纤柔的轮廓,五官细致,眉清目秀,眼角上飞。认得出来谁是谁吗?
  十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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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力拔山兮气盖世 
                 
  小石头和小豆子出科了。
  科不到十年又过去。二人出科后,开始演“草台班”。一伙人搬大小砌末,提戏箱,收拾行头,穿乡过户,一班一班的演。
  最受欢迎的戏码,便是“霸王别姬”。二十二岁的生,十九岁的旦。
  唱戏的人成长,必经“倒呛”关口。自十二岁至二十岁中间,嗓子由童音而渐变成熟,男子本音一发生暗哑低涩,便是倒呛开始了。由变嗓到复原,有的数年之久方会好转,也有终生不能唱了。嗓子是本钱,坏了有什么法子?
  不过祖师页赏饭吃,小石头,他有一条好嗓子,长的是个好个子,同在科班出身,小煤球便因苦练武功,受了影响。只有小石头,于弟兄中间,武功结实,手脚灵便,还能够保持了又亮又脆的嗓子,一唱霸王,声如裂帛,豪气干云。
  小豆子呢,只三个月便顺利过了倒呛一关了。他一亮相,就是挑廉红,碰头采。除了甜润的歌喉,美丽的扮相,传神的做表,适度的身材,卓越的风姿,他还有一样,人人妒恨的恩赐。
  就是“媚气”。
  旦而不媚,非良才也。求之亦不可得。
  一生一旦,反正英雄美女,才子佳人,都是哥儿俩。苦出身嘛,什么都来。眼看快成角儿了,背熟了一出出的戏文,却是半个字儿也不认得。只好从自己的名儿开始学起。
  班主爷们拎着张红纸来,都是正规楷书,给二人细看:“段老板,程老板,两位请过来签个名儿。”
  小石头接过来,一见上书“段小楼”,他依着来念:“段小——楼。师弟,你瞧,班主给改的名儿多好听,也很好看呀。”
  “我的呢?程——蝶——衣。”他也开始接受崭新的名儿和命运了:“我的也不错。”
  “来,”段小楼图新鲜:“摹着写。”
  他憨直而用心地,捡起大拳头,捏住一管毛笔,在庙里几桌上,一笔一画地写着,写得最好的,便是一个“小”字。其它的见不得人,只傻乎乎地,欲拳起扔掉。
  程蝶衣见了,是第一次的签名,便抢过来,自行留住。
  “再写吧。”
  “嗳。——你瞧,这个怎么样?”
  轮到程蝶衣了。二人都是一心一意,干着同一件事儿,非常亲近。
  字体仍很童真,像是他们的手,跟不上身体长大。
  祖师爷庙内,香火鼎盛,百年如一日,十载弹指过,一派喜气升平,充满憧憬。
  班主因手拥两个角儿,不消说,甚是如意,对二人礼待有加,包银不敢少给。演过乡间草台班,也开始跑码头了。
  程蝶衣道:“师哥,下个月师父五十六大寿,我们赶不及贺他,不如早给他送点钱去?”
  “好呀!”
  段小楼心思没他细密,亦不忘此事。出科之后,新世界逐渐适应,旧世界未敢忘怀。
  程蝶衣,当然记得他是当年小豆子,小楼虽大情大性,却也买了不少受信,还有一袋好烟,送去关师父。
  一样的四合院,座落肉市广和楼附近。踏进院门的,却不是一样的人了。
  在傍晚时分,还未掌灯,就着仅余天光,关师父身前,又有一批小孩儿,正在耍着龙凤双剑,套路动作熟练,舞起来也刚柔兼备。师父不觉二人之至,犹在朗声吆喝:“仙人指路,白蛇吐信,坏中抱月,顺风扫莲,指南金针,太公钓雨,巧女纫针,二龙吸水,野马分鬃”等招式。
  剑,是蝶衣的拿手好戏,他唱虞姬,待霸王慷慨悲歌之后,便边唱二六,边舞双剑。蝶衣但觉那群小师弟,挥剑进招虽熟练,总是欠了感情,一把剑也应带感情。
  正驻足旁观,思潮未定,忽听一个小孩儿在叫:“哎!耗子呀!”他的步子一下便乱了,更跟不上师父的口令点子。
  师父走过去劈头劈脸打几下,大吼:“练把子功,怎能不专心?一下子岔了神,就会挂彩!”
  师父本来浓黑的胡子,夹杂星星了。蝶衣记得他第一眼见到的关师父,不敢看他门神似的脸,只见他连耳洞都是有毛的。
  师父又骂:“不是教了你们忌讳吗?见了耗子,别真叫。小四,你是大师哥,你说,要称什么?”
  一个十三四岁的大孩子,正待回答。
  小楼在门旁,朗朗地接了话茬尔:“这是五大仙,小师弟们快听着啦:耗子叫灰八爷,刺叫白五爷,长虫就是蛇,叫柳七爷,黄鼠狼叫黄大爷,狐狸叫大仙爷。戏班里犯了忌讳,叫了本名,爷们要罚你!”
  师父回过头来。“小石头,是你。”
  蝶衣在他身畔笑着,过去叫师父。
  “师父,我们看您来了。”
  师父见手底下徒儿,长高了,长壮了,而自己仍操故旧,用着同一手法调教着。但他们,一代一代,都是这样的成材。他吩咐:“你们,好生自己开打吧。”
  “是呀,师父不是教训,别一味蛮打,狠打,硬打,乱打么?”蝶衣帮腔。小四听得了。
  “哎,这是师父骂我的,怎的给你捡了去?”小楼道:“有捡钱的,没捡骂的。”
  “这是我心有二用。”
  关师父咳嗽一下,二人马上恭敬禁声。他的威仪永在。信手接过礼物和孝敬的红包。
  “跑码头怎么了?”
  小楼忙禀告:“我们用‘段小楼’和‘程蝶衣’的名儿,这名儿很好听,也带来好运道。”又补充:“我们有空就学着签名儿。”
  “会写了吧?”
  “写得不好。”蝶衣道。
  “成角儿了。”
  “我们不忘师父调教。唱得好,都是打出来的。”
  “戏得师父教,穷得自己开。”关师父问:“你俩唱得最好是哪一出?”
  小楼很神气:“是‘霸王别姬’吶!”
  “哦,那么卖力一点,千万不得欺场。”
  重临故地,但见一般凶霸霸的师父,老了一点,他自己也许不察觉。蝶衣一直想着,十年前,娘于此画了十字。一个十字造就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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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猛抬头见碧落月色清明 
                 
  又一场了。
  戏人与观众的分合便是如此。高兴地凑在一块,惆怅地分手。演戏的,赢得掌声采声,也赢得他华美的生活。看戏的,花一点钱,买来别人绚缦凄切的故事,赔上自己的感动,打发了一晚。大家都一样,天天的合,天天的分,到了曲终人散,只偶尔地,相互记起。其它辰光,因为事忙,谁也不把谁放在心上。
  歪歪乱乱的木椅,星星点点的瓜子壳,间中还杂有一两条惨遭践踏,万劫不复的毛巾,不知擦过谁的脸,如今来擦地板的脸。
  段小楼和程蝶衣都分别卸好妆。
  乐师们调整琴瑟,发出单调和谐返朴归真的声音。蝶衣把手绢递给小楼。他匆匆擦擦汗,信手把手绢搁在桌上。随便一坐,聊着:“今儿晚上是炸窝子般的采声呀。”小楼很满意,架势又来了:“好象要跟咱抖抖嗓门大。”
  蝶衣瞅他一笑,也满意了。
  小楼念念不忘:“我唱到紧要关头,有一个窍门,就是两只手交换撑在腰里,帮助提气——。”
  蝶衣问:“撑什么地方?”
  “腰里。”
  蝶衣站他身后伸手来,轻轻按他的腰:“这里?”
  小楼浑然不觉他的接触和试探:“不,低一点,是,这里,从这提气一唱,石破天惊,威武有力。”——然后,他又有点不自在。
  说到“威武有力”,蝶衣忽记起:“这几天,倒真有个威武有力的爷们夜夜捧场。”
  “谁?”
  “叫袁四爷。戏园子里的人说过。”
  “怕不怀好意。留点神。”
  “好。”稍顿,蝶衣又说道:“唉,我们已经做了两百三十八场夫妻了。”
  小楼没留意这话,只就他小茶壶喝茶。
  “我喜欢茶里头搁点菊花,香得多。”
  蝶衣弃而不舍:“我问你,我们做了几场夫妻?”
  “什么?”小楼糊涂了:“——两百多吧。”
  蝶衣澄明地答:“两百三十八!”
  “哎,你算计得那么清楚?”不愿意深究。
  “唱多了,心里头有数嘛。”
  蝶衣低忖一下,又道:“我够钱置行头了,有了行头,也不用租戏衣。”
  “怎么你从小到大,老念着这些?”小楼取笑:“行头嘛,租的跟自己买的都一样,戏演完了,它又不陪你睡觉。”
  “不,虞姬也好,贵妃也好,是我的就是我的!”
  “好啦好啦,那你就乖乖的存钱,置了行头,买一个老大的铁箱子,把所有的戏服,头面,还有什么干红胭脂,黑锅胭脂”古董儿锁好,白天拿来当凳子,晚上拿来当枕头,加四个軱辘儿,出门又可以当车子。“
  小楼一边说,一边把动作夸张地做出来,掩不住嘲笑别人的兴奋。蝶衣气得很:“你就是七十二行不学,专学讨人嫌!”
  想起自“小豆子”摇身变了“程蝶衣”,半点由不得自己做主:命运和伴儿。如果日子从头来过,他怎样挑拣?也许都是一样,因为除了古人的世界,他并没有接触过其它,是险恶的芳香?如果上学堂读了书,如果跟了一个制药师傅或是补鞋匠,如果。
  蝶衣随手,不知是有意仰无意,取过他的小茶壶,就势也喝一口茶。——突然他发觉这小茶壶,不是他平素饮场的那个。
  “新的茶壶呀?”
  “唔”
  “好精致!还描了菊花呢。”
  小楼有点掩不住的风流:“——人家送的。”
  “——”蝶衣视线沿茶壶轻游至小楼。满腹疑团。
  正当此时,蹬蹬蹬蹬蹬跑来兴冲冲的小四。这小子,那天在关师父班上见过两位老板,非常倾慕,求爷爷告奶奶,央师父让他来当跑腿,见见世面。也好长点见识。
  他还没出科,关师父只许上戏时晚上来。
  小四每每躲在门帘后,看得痴了。
  他走告:“程老板,爷们来了!”
  只见戏园子经理,班主一干人等,簇拥着袁四爷来了后台。
  袁四爷先一揖为礼。“二位果然不负盛名吶。”
  随手挥挥,随从端着盘子进来,经理先必恭必敬地掀去绸子盖面,是一盘莹光四射的水钻头面。看来只打算送给程蝶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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