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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不想死,那就腐啊.[修真]-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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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慕白看了看日头,最终走出了客栈。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章出来的,才是男配。

另,袁男神你这么耍流氓,你妈妈造么?

☆、第20章 一秒钟变鬼城什么的,太凶残了有木有!

沈慕白不是英雄主义者,他也没有太多的慈悲心肠。这一次,他之所以走出去,是因为袁不破在内府中提醒他,现下正是检验他的修为的好时候。沈慕白太多时候,是安于现状的。但是,他也明白修真界的残酷。

这是真实的世界。如果他不够强,他就会流血,会受伤。这样的道理,袁不破没有对沈慕白明说,但是,他却一直在不动声色的提醒着他。

不得不承认,将袁不破从一直仰望的男神,变成现在的亦师亦友。沈慕白非常有成就感。

这座城池依傍着青云宗建立,青云宗修的是逍遥道,最是清静中正。按说应当是妖魔无犯,鬼怪绕行。然而此刻,沈慕白走出客栈,天上阴云连绵,空气中都隐隐带着血腥。

和凡间的修士不同,沈慕白不必将灵力运至双目,就可以看见空中飘荡着的鬼影,数以千计。

袁不破行事自然无忌,当初开宗立派,选的是人迹罕至的冰封之地。然而此地之所以人迹罕至,一来是连年积雪,天堑阻隔,二来,追溯千年,此地曾是繁华的边塞城邦,更是王朝更迭的古战场。

人道是,百鬼夜行。此地曾经白骨成山,冲天的怨气经年不散,百鬼何止夜行。虽然随着时间的流逝,而略微平复。但是每月十五,至午时开始,便有阴云压城,腥风呼啸,百鬼嚎哭。当地人称之为“闹鬼城”。

也曾经有自认修为高深的修士前来驱鬼,但是最终,这些修士的结局,也不过是散作天地间的一缕灵气罢了。幸而,这些怨鬼曾是戍边将士,若百姓回家关门避让,他们也并不曾扰乱民生。

所谓民生,和袁不破有什么关系呢?他在此地开宗百年,对此漠然视之,甚至,有几分纵容。因为青云宗的连年积雪,和这些鬼怪带来的阴气总是有那么几分联系。如今,他的半身占据的,是他身体,寻常妖物自然不是沈慕白的对手。这些折损了凡间诸多的修士的怨鬼阵,正好可以拿来考究一下沈慕白的修为。

是以,袁不破示意沈慕白出去破阵。

袁不破爱自己,爱到,不许他人碰触一丝一毫。然而,爱之深责之切,他不能接受软弱可欺的自己。所以,他亲自设下考量,一步一步,鼓励着,提携着,甚至逼迫着自己的半身变强。最起码,要强悍到无人可以伤害,要强悍到,可以和他比肩。

沈慕白站在镇中的空地上,这是每年为各个宗门挑选弟子,特意建造的广场。枕黑从他宽大的衣袖里探出脑袋,三下两下,就跳到了他的肩膀。

沈慕白被忽然窜出来的他家闺女弄得一愣,将她从肩上提起,轻轻放在掌心,揉了揉小姑娘的支棱起来的小耳朵,轻声呵斥“怎么跟出来了,危险。”

游君怎么看的孩子,多不靠谱的男人。沈慕白暗自腹诽。

小姑娘不领情的在他掌心打了一个滚,威胁似的“喵~”的叫了一声,小爪子抓了抓身下雪白细腻的手掌,又窜回沈慕白肩膀上,谨慎的伏下身子,仿佛在监听着四面八方的动静。

“抓稳粑粑啊,别掉下来。”沈慕白有些无奈,只得轻声对枕黑吩咐道。

枕黑小手指长的小尾巴不耐烦的甩了甩,小肉爪的力道到底强了几分,张开十个小指甲,紧紧的勾住沈慕白的衣服。

沈慕白虽然担心枕黑,但是也无可奈何。他抬头四顾,已经能够看见,四面八方的怨鬼正在向此地聚拢。生魂引鬼,活人散发出的气息,总是能够吸引鬼怪的。而袁不破的气息精纯,自然将全部的鬼怪都吸引到此处。

然而周身又有先天灵力护体,妖魔鬼怪不敢近身。这也是袁不破敢让沈慕白初次战斗,就面对这漫天妖魔的原因。

沈慕白深吸一口气。他可以清楚的看到这些怨鬼扭曲的面容,甚至,可以看见他们身上永远不会愈合的致命伤口。沈慕白承认,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宅男,在此之前,莫说杀人,他甚至都没有杀过鸡。

和穿越小说里,穿越前曾经是杀手,是特工的主角不同,沈慕白没见过血。袁不破是有意的,将这个世界最残忍的部分如此冲击性的赤裸的摆在他眼前。

这天地宛若一场盛宴,软弱者置于盘中,强悍者坐于樽前。袁不破要沈慕白明白的,就是这个道理。他是他的半身,但是他们并不是全然一致的个体。那些相似固然让袁不破欢喜,然而那些差异更是让他深深着迷。

沈慕白和袁不破的相似,对于袁不破来说,是自然的眷恋。而他们的差别,却是真正的孤单的终结。它们告诉袁不破,他不再是一个人。有另一个新生的个体,和他共同骨血,注定相连密切,注定伴他度过岁月。

袁不破的教导告诉沈慕白,他需要念起噬魂咒,催动灵力,不需耗费太多精力,就可以将这些怨鬼全部泯灭。然而,沈慕白做不到。

他不是圣母,他有人性中特有的自私。甚至更多时候,沈慕白比身边的人更爱自己。但是他做不到那样无情,如果他念起噬魂咒,这些鬼魂就将永远在天地间消弭。

可怜北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这些将士为自己的国家而战,被困于此处,永远不得还乡。若粗暴的将他们泯灭,便是天道的不公。

天地不仁。沈慕白知道天道的残忍,但是,他做不到成为所谓天道的帮凶。

沈慕白低头略微思索,下一瞬,席地而坐。他今日穿了一身广袖白衣,为了破阵,所以并没有穿披风。白衣在广场的青砖上铺陈,宛若一朵翾开的花朵。沈慕白手掌下流淌出一段流光,一张长琴被搁在他的膝上。

手掌宛若冰雪,指尖更是绝白,凝结着一点几乎不可见的荧光,沈慕白拨动了琴弦。琴音伶仃,他弹得曲子并不高绝。沈慕白自然是不会弹琴的,只是,当他心念一动,就仿佛身体的本能一般,手指自然的挑拨,一曲乡音就在指尖流淌而出。

乡音难绝。

怨鬼们仿佛被安抚,停止了嚎哭。沈慕白的曲子,未必就是他们家乡的小调,只是,全天下的思乡之情,都是相通的。温暖的灵气随着曲调四散,仿若时间凝结。夹杂着血腥的风,渐渐止住了,怨鬼狰狞的表情也渐渐平和。

远方传来一阵梵音,男子声线低迷而庄严,诵读着《往生咒》。沈慕白拨弄琴弦的手指没有停,甚至配合着男子转换了曲调,方才轻快明朗的曲调变得轻缓,如同徐徐而来的暖风,传递了浸透肢骸的温暖。

“南无阿弥多婆夜,哆他伽多夜。哆地夜他。”

听不出含义的经文连成一条引路的线,牵引着怨鬼重入轮回。

枕黑趴在沈慕白肩膀上,碧绿的眼神里,光辉闪烁,“喵~”。小姑娘轻轻的叫唤一声,等待步入轮回的怨鬼们,竟然露出了经年不见的笑容。

枕黑的母亲,是噬恶猫。能够吞噬世界罪恶。怨恨,恐慌,不祥,哪里有这些罪恶的气息,枕黑母亲一族就会出现在哪里。他们吞噬罪恶,同时释放祝福。

黑猫不祥,是难平的冤假错案。

天光乍破。阴云退却。城镇里下起了薄雪,不多时,就在地上铺了薄薄的一层。午时已过,怨鬼被尽数送入轮回。青云宗脚下,第一次下起了不冷的雪。

越是修仙,就越会情感淡漠。修为越是高绝,就越发少了慈悲。怨鬼阵多年未破的原因在于,世人只想着镇压,而从未想过化解。

弹奏一曲长歌镇魂,自然比噬灵咒废一些灵力。修为低下的人,没有这样的能力。修为高绝的人,少了这样的慈悲。所以,古战场的怨鬼阵,才成为修仙界百年难解的死结。

天空并不是灰蒙,而是少有的澄澈。一点薄雪随风飘落,此谓之,晴雪。沈慕白抱琴坐在地上,双目轻阖,微微扬起下颚,露出一段洁白的脖颈。他的脸上没有笑容,一直腻歪在他颈边的枕黑,却能感受到他的欢愉。

一个一身银色袈裟的男子缓缓走来。街上无人,沈慕白五感通灵,他甚至能够听得清那人踩在雪地上,咯吱咯吱的细碎声响。

听见有人走来,沈慕白膝头的琴化作一道银光,窜入他的手掌。薄雪落地易融,然而沈慕白起身,却连袍角都没有沾湿。他望向来人。

那人一头银发,面容却是年轻,看起来不过二十出头的样子。手腕上缠绕着一圈银质佛珠,佛珠上没有任何铭文,干净肃穆,却给人一种大气天成的感觉。他披着一件银色的袈裟,走近方能看清,袈裟上用银线勾勒出繁密的万字符。

虽然一身和尚打扮,衣摆的摆动间也能嗅到隐隐檀香,但是那一头被整齐束起的银发,却说明了来人的身份。他不是和尚,他只是佛修。

“隐世谷佛戡,参见前辈。”他在沈慕白面前站定,单手拢于胸前,行了一个佛礼。眉眼里并没有僧侣的虔诚,神态也并不是晚辈见到长辈的谦卑,仿佛只是习惯了这种打招呼的方式。

佛戡的声音低缓,和方才念《往生咒》的时候别无二致。很容易认定,这就是方才助他的人,然而沈慕白没有什么表示,浅淡的“嗯”了一声,转身便要走。佛戡不以为意的笑了笑,那笑容,总是看起来有些邪肆。

作者有话要说:

男配神马的。

☆、第21章 传说佛戡曾经解过许多男神的寂寞。

被叫前辈什么的,对于沈慕白来说,并不是什么意外的事情。袁不破的地位身份摆在那里。何况修真界本就不能以面容衡量。

沈慕白之所以转身就走,一来是,枕黑从他肩头滑落,若非他眼疾手快接住,他家小姑娘一定会摔在地上。待到仔细查看,沈慕白囧然的发现,他家小姑娘……撑到了。虽然不知道她吃了什么,但是圆滚滚的肚子和四仰八叉的睡姿,无不说明,她一定吃了极为满足的一餐。

二来,他不喜欢佛戡的目光。从佛戡一出现在他眼前,他就觉得危险。佛戡的目光中并没有恶意,但至少,有所求。对一个生平初见的人有所求,总是让人不舒服的。幸而袁男神行事张狂惯了,沈慕白转身就走,谁也说不出什么。

佛戡跟在沈慕白身后,不远不近的距离,明目张胆的跟从。浩劫方过,街肆无人。沈慕白手心里拢着他家小姑娘,步伐略微显得有些急促。

佛戡二十多岁的年纪,元婴期的修为,不可不说是惊才绝艳。袁不破的四名弟子已经是根骨绝佳,但是和佛戡相比,依旧不是一个层次。他们修为暂时比佛戡高,不过是胜在岁月痴长罢了。

书到今生读已迟。修行是逆天而为,却依旧讲究先天天赋。

只是,虽然佛戡的修为让世人惊艳,相比袁不破来说,却远远不够。沈慕白占据袁不破身体,虽然日日苦修,修为亦只能发挥半数。仅仅是这半数,若他想要甩下佛戡,也是足够的。

沈慕白没有这么做。那样显得太过小家子气。对于他自己来说固然无所谓,但是他却要维护他家袁男神的形象。

沈慕白对亲近的人,会不自觉的在名字前加上“我家”,就像,他总是说,我家枕黑,我家闺女,我家小姑娘。曾经,他的岁月里,能被他冠以“我家”的,仅仅有枕黑这一只。而如今,不觉中,沈慕白已经将袁不破划入“我家”的范畴。

宅男从来不情感丰富,然而泾渭分明。他的心里是一座城池,城里的人哪怕沸反盈天,他也会纵容。城外的人哪怕呼天抢地,他也不会在意。这样的人,也说不上是有情还是无情。

佛戡在他身后不紧不慢的跟着,似乎笃定了沈慕白不会甩下他。风雪未停,青云宗脚下难得有这样细软的雪。佛戡的一头银发,在雪中尤为耀眼,他没有如同寻常男子一样束冠,而是和沈慕白一般,用簪子松松挽起。

不够齐整,但是不显落魄。

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两个人之间的距离正在缓慢拉近。到了临近客栈的时候,佛戡和沈慕白,几乎是并肩而行。

玄辰站在客栈门外,已经等候多时。他不是不相信师尊的能力,只是,这千鬼嚎哭的怨鬼阵,曾经折损了无数修真界惊才绝艳的人物。他尚且,有些担心罢了。反倒是没有和袁不破怎么接触过的玄月,对沈慕白分外有信心。只是坐在堂中静候,等候沈慕白的归来。

玄月从小听着袁不破的传说长大,虽然如今他也算是历尽千帆的人物,可是,最初的信仰,在他心中始终不可磨灭。

他的师尊无比强大,不可战胜。碾压神魔,凌虐诸佛。这是玄月笑得时候,听青云宗的长者口耳相传的话,这么多年来,从未曾忘却。

玄辰见到沈慕白的那一刻,长舒了一口气,手中拂尘一扫,对着沈慕白略一躬身,道“恭迎师尊。”

沈慕白觉得,让这样的老人对自己躬身行礼什么的,是一件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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