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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不想死,那就腐啊.[修真]-第6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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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沈慕白担心的是,他家的小小少女,是不是在他不知道的时候,情窦初开了呢?然而,看着那个用手偷偷抓小鱼饼的小丫头,沈慕白又总觉得,自己的担心是多余的。

所以,枕黑这样问起的时候,沈慕白并没有急着回答,而是对小姑娘反问道“枕黑,告诉粑粑,为什么忽然问起他来了?”

小姑娘嘴里含着小半口小鱼饼,小小的嘴巴里看起来有些鼓鼓囊囊的样子,显得有些窘迫,可是,不失可爱。听到沈慕白问她问题,小姑娘含着小鱼饼含糊的答道“他说春天的时候,回来找我玩。他说过的,但是没来。”言罢,小姑娘抽了抽小鼻子,补充道“你们人类果然都是不可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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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家的姑娘说起来有些刁蛮的话语,枕黑说出来,却只显现几分娇憨。

“那便是快了吧,他很快就回来看你的。”沈慕白帮枕黑捻去嘴边的碎屑,将小姑娘抱在腿上,掰开一块块略大的小鱼饼,细细的喂给枕黑,无声的安抚着炸了毛的小姑娘。这样的动作,和枕黑还是小猫球的时候,沈慕白就经常做,而如今,他也做的十分熟练。

唯有美食不可辜负。枕黑细细的嚼着沈慕白投喂过来的小鱼饼,然后眼巴巴的看着离她稍微远一些的红烧鱼。沈慕白挑起一块鱼肚子上的软肉,蘸足了粘稠的鱼汤,吹凉了喂给小姑娘。

猫舌头怕烫,小姑娘又性子急,若是让她自己吃的话,难免会烫到的。事关枕黑沈慕白连周围的婢女都不信任。大概,除了梳头发,剩下凡是关于枕黑的事情,沈慕白都是要亲自动手的。

“把她放下,让她自己吃。”大概是父女两个的吃相太腻歪,袁不破轻咳一声,将一个剃好了骨头的鸡翅放到了沈慕白的碗里,如是说道。

沈慕白抱着枕黑颠了颠,对袁不破微微一笑“枕黑总共也没有多重,放在凳子上,她夹不到菜的。”虽然这样说着,可是,沈慕白还是乖乖的将袁不破夹给他的鸡翅吃掉。今天的厨子很是用心,鸡翅虽然是烤制的,但是没有一丝一毫的烟火气,反而带着淡淡的茶香,沈慕白挺喜欢的,便多吃了两个。

袁不破习惯性的喝着小杯的酒。他基本上不吃什么东西,却喜欢陪沈慕白吃饭。所以吃饭的时候,袁不破大多是自斟自酌的。

一顿饭,沈慕白和袁不破吃得很慢。而小姑娘虽然吃相总是斯斯文文的,但是却改不了她吃货的本质。若说物似主人,枕黑喜欢吃的秉性,和沈慕白真真像了十成十。

当他们吃完这一餐的时候,沈慕白听见了远方传来的脚步声。脚步声已经很轻了,然而一步又一步,很容易察觉出他的目的地,是青云宗的流云峰。袁不破唤来婢女,让他们将碗筷收拾干净,伸出一只手支着光洁的下颚,另一只手揉捏了一下小姑娘肥嘟嘟的脸蛋。

“你的小朋友,马上就要到了。”袁不破只觉得自己指尖下的皮肤软腻,仿佛被他一掐,就会陷下去,再也弹不回来了一样。那样太过柔软的触感,让袁不破就皱了一下眉头。他实在想不明白,他家的半身为什么会喜欢这样脆弱柔软的生物。

相比之下,袁不破更喜欢沈慕白脸上光滑而不失柔韧的肌肤。将捏在小姑娘脸上的手移开,转而抚摸了一下沈慕白脸上霜雪样的肌肤。触感实在是美好,袁不破忍不住多摸了几下,直到沈慕白耳垂泛起了一层微红,袁不破才停了下来。

清浅的脚步声,已经到了流云峰上沈慕白和袁不破的寝宫。敲门声三长两短的响起,叩门的人仿佛并不急切,表现出来的,是属于佛修的含蓄和克制。可是,却又是丝毫不容人忽略的。

沈慕白和袁不破都知道足音的主人是谁。然而,两个人谁也没有感觉意外。佛戡。从佛戡将枕黑送回来的那一刻起,沈慕白就知道,佛戡并不是轻易放手之人,将枕黑送回来,就一定要有讨回去的那一刻。

讨回去。沈慕白说出这个词的时候,心里是莫名的酸涩。他捧在手心里仔细养大的小姑娘,总有一天要离开他。

出一家,进一家。这是每个女儿必须要经历的过程,枕黑不是凡间的女子,却也总有那么一天。

留不住的时候,沈慕白就要学会送她走。沈慕白唯一能够做的事情,就是为枕黑选一个最好的人。

沈慕白将自家闺女抱在怀里,细细的看了一遍,终于一声叹息。挥袖将门打开,一身银色袈裟,银发长及脚踝的男子正端正的站在门外。当一直紧闭着的房门洞开的时候,佛戡弯下腰,单手对沈慕白施了一个佛礼。

嘴角始终是一抹从容的微笑,可是,看清沈慕白怀中抱着的那个小姑娘的时候,佛戡的嘴角还是微微有一些抽动。

小姑娘的眉眼比沈慕白柔和很多,可是,却大体的轮廓,还是很和沈慕白相似的。特别是那一双仿佛盛着一个春天的眼眸,让小姑娘的长相和沈慕白无限的贴近。

这样的相似,让佛戡不可抑止的……脑补了。

他虽然知道,沈慕白怀里抱着的,正是他想念了许久的小猫球。可是,这样和沈慕白相似的容貌,总是让佛戡产生“枕黑是袁不破和沈慕白生的”的错觉。常年的修行让他勉强保持面目的严肃,看向枕黑的目光,却始终都是柔和。

“白毛~”枕黑坐在沈慕白怀里,对着佛戡挥了挥手。肉乎乎的小手上还带着零星的油星,眼睛却眯成了弯弯的月牙形状。比沈慕白更添了几分甜美。

佛戡听见这样的称呼毫不生气,反而笑着应了一声。伸出一根手指小心翼翼的摸了摸小姑娘的脸之后,佛戡的身影渐渐淡了下去。

沈慕白看着眼前的景象,眼底没有任何惊愕的神色。这本就是佛戡的一抹神识,距离本体距离过远,坚持不了多久就会消散的。

佛戡不会平白无故的来看枕黑,即使再过想念。所以,沈慕白可以断定,他一定是,即将渡劫了。

青云宗的宗门脚下聚拢了纯黑的云朵,笼罩在古战场上,显得异常的阴森恐怖。

枕黑有些困惑的歪头看着,沈慕白一手拍着枕黑的背部,又看了看外面的天象,神色一凛。

古战场之上,有人渡劫。

作者有话要说:佛勘要渡劫了哈~(≧▽≦)/~要成功,还是失败捏?!

☆、第82章 你不该叫佛勘你应该叫佛三藏

八十二。你不该叫佛戡;你该叫佛三藏。

古战场上,阴云密布中;闪现着几许不祥。佛戡站在古战场的中央,空气中隐隐传来血腥的气味,腥甜的风,却吹不动他的衣角。一直在他的手腕上缠绕着的佛珠被他取下;捻在了苍白的指尖。

佛戡的神情非常肃穆,又带着一种佛光普渡的安详。云雾在他的头顶盘桓成浓黑的颜色;丝丝缕缕金色的闪电从浓黑的云层中显露出来。  雷声轰鸣,如有鬼哭。

这道雷劫,固然是极为不寻常的。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修士的雷劫,会凶险若斯。而佛戡的眉眼始终都是平静的。仿佛,他已经堪破了生和死的微妙距离;超脱俗世之外,自然也就无所畏惧。

诚然,佛戡无所畏惧。只是,并非脱俗,甚至,是耽于流俗,溺于旧闻。只是,他比任何一个人都清楚,在所谓的天道面前,怕是最没有用的东西。对于力量强大,甚至动摇了天道本身的生物,天道从来都不存在一丝一毫的怜悯。

多年之前,洪荒的异兽如此。多年之后,异兽的遗血亦是如此。天到如此,可是,洪荒遗血们从来都没有屈服过。多年之前,洪荒异兽可以在天道近乎碾压的威压之下,为自己留下一道微妙的生机,就是他们无声的反抗。

而多年之后,洪荒的遗血虽然有诸多中途殒命者,可是,却仍旧顽强的延绵着自己的血脉。无论是耗尽千年还是百年,洪荒异兽,终归有重新现世的机会。所以,虽然这些年来,许多拥有异兽血脉的人在命劫之下殒命,但是,血脉中的传承催促着他们,汲取力量,与天相搏。

散落在九州大地的洪荒血脉,从来,就没有逃兵。  所以,佛戡此刻的选择,是与天斗争,而非畏缩。他保持着人形,七尺男儿的身躯,在可怖的劫云下显得渺小。可是,却有一种光晕,让佛戡自有气度,仿佛随时可能撕裂头顶密布的阴云。

命劫,即是天道。作为六界最摸不到实体,却真实的存在的东西,此刻的天道,显露出来的完全是他狰狞的一面。一人一劫云短暂的对峙,轰然的雷声,仿佛是最后的警告。

袁不破在当年的那场论道之中,曾经告诉过佛戡,在面对命劫的时候,如果放弃抵抗,任由劫云抽取身上的异兽血脉,不仅仅不会修为跌落,反而会得到天道补偿的一缕先天真气,日后修行更易。

而在那外人看来,只是雷声轰鸣的对峙中,天道正在用一道苍老而威严的声音,对他阐述这个“交换”,和之前的所有洪荒遗血一样,佛戡选择了拒绝。

没有人能够理解,这些异兽遗留下来的血脉,对于洪荒的向往。哪怕,他们都明知道,所谓的洪荒遗址,不过是天道禁锢他们的圈套,但是,那残存的洪荒气息却是真实存在的。骨子里的归属感让他们全部选择了拒绝天道。

佛戡的选择,毫无疑问,也是拒绝。

他和其他的人,相同又不同。很早的时候,佛戡就隐隐感觉到,洪荒旧址,并不是他的归属之地。早年佛戡四处游历,也曾经到过洪荒旧址,虽然被禁制阻隔,但是,佛戡还是隐隐感觉到一丝洪荒的气息。

那样的气息让他熟悉,也曾经渴望。但是,却没有归属感。佛戡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和那些洪荒后人不同,却觉得,也没什么不好。

特别是,在他遇见枕黑之后,佛戡更是笃定,自己纵然度过命劫,也一定不能踏入洪荒旧址。毕竟,已经有了最渴望的东西,那么,曾经的追求,也便成了不再追求。拿得起放得下的,并不是不爱,只是,有所抉择。

佛戡承认自己的不足。很多时候,他觉得自己是一个不择手段的人。即使笑得再温文尔雅,内心也是残酷的。他承认自己不如袁不破,没有把握安稳的度过命劫。他能够做到的,充其量只是在万兽山降下召唤的时候,做到和袁不破曾经一样,将他打散罢了。

他也需要承认,在某些方面,他是不如步风尘的。将没有洪荒血脉,甚至没有灵根的人带入万兽山,简直是痴人说梦,异想天开。毕竟,且不说万兽山内,异常粘稠的灵气普通人能否承受的了,就是异兽之间漫长而残酷的斗争,就没有谁该夸口说可以保护谁周全。

是了,异兽们有着共同的回归洪荒的梦想。但是,这并不代表着他们之间没有争端。弱肉强食作为万古不变的真理,在万兽山内,被体现得更为赤裸和血腥。  然而,这些发梦一样的话,步风尘却敢说,并且已经付诸行动了。佛戡并不如袁不破一般洞察真相,可是,却隐隐感觉,步风尘是被庇佑的。这种庇佑毫无原则,也无迹可寻,就仿佛是一种虚无缥缈的气运,但是却真正的帮助步风尘完成了一些常人看来绝无可能的事情。

如果天道为母,孕育万物。那么佛戡就真切的感觉到,步风尘绝对是她的亲儿子,而他们其他的洪荒血脉,不仅仅是抱养的,而且还是抱养的仇人之子罢。

既然艳羡不来,佛戡索性就不去艳羡。他自己清楚,他和步风尘,从某一种层面上来讲,面临的事情是一样的。步风尘选择了将映梳带进去,而佛戡偏偏反其道而行,选择留下来。这种选择,也是佛戡经过深思熟虑的。  万兽山不是他的归宿。这一点,随着时间的流逝,记忆的解封而逐渐清晰。这些年,每当佛戡沐浴更衣,就会从澄澈的水中的倒影中,看见自己背上越发清晰的文字。

唵嘛呢叭弥吽

佛戡的背后,最开始的时候,是丝丝缕缕的金色细线,随着修为的增长,渐渐缀连成了佛家的六字真言。

袁不破说,佛戡有佛缘,这辈子注定是个佛修。最初的时候,佛戡尚且是年轻气盛,只觉得袁不破一个修道的,却说他有佛缘,根本只是随口取笑。而百年的光阴流转,佛戡蓦然回想起袁不破的这句话的时候,却觉得脊背一凉。

那是一种深深的忌惮,仿佛被人窥知了自己都不知道的秘密。前尘往事就宛若背上的金色细线一样,被迅疾的缀连起来。

身负六字真言,天生的佛修。这样的天道眷恋,却偏偏拥有一具流着异兽血脉的身躯。若说他不是下界历练的佛祖弟子,佛戡自己都是不相信的。

所以,佛戡知道,自己将命劫强行压制到元婴期,那么,命劫注定会成倍的凶险,同样,度过命劫之后,成果也会异常的丰厚。他将跨过元婴之后的全部阶段,一步飞升。可是,同样,他殒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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