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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王侯组团当山贼作者:时镜-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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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玉二十两一块儿卖给你们,我急缺钱。”
  “二十两?太贵了吧?”
  “你看看这玉的纹理,多漂亮,我跟你说,这玉可是那儿来的……”
  “……二十两的确太贵了……不值。”
  “五块儿一起九十两!”
  “八十两!”
  “成交!”
  然后在颜沉沙还没怎么反应过来的时候,里面儿地交易已经结束了,阮尽欢走出来,塞给他两张四十两的银票,“刚刚把那五块儿玉卖出去了。”
  ……
  人跟人果然是不能比啊……一转手就是三十两……
  颜沉沙被阮尽欢这种赚钱速度征服了。
  阮尽欢那抓了抓自己的头发,黑白分明的眼珠骨碌碌直转,他又露出自己那八颗牙齿的标志性微笑:“我们赚大了你知道吗?”
  他用的是“我们”……
  颜沉沙摇摇头,等他继续说。
  “你看看。”他把之前那家店送的那块破玉塞给颜沉沙,“这根本不是什么棕褐色的杂色,这是血红色,你懂了不?”
  颜沉沙早年也是玩玉的高手,皱着眉头认了半天,还是从那一小道裂缝里才窥见了天机,“这是……碧血!”
  阮尽欢瞪大眼睛,连忙捂住他嘴巴,“你小点声儿能死啊!”
  颜沉沙只觉得阮尽欢那手指有些粗糙,一股硫磺硝石的味道钻进他鼻子里,可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受玉的刺激,他的心跳有些快,也就没注意了。
  阮尽欢得意一挑眉,“我就是天才啊……”
  碧血,碧中藏血,乃是难得一见的珍宝,据说镇南王手里就有一个碧血玉如意,价值连城,他遇到的这块儿虽然不够大,真正的碧血也不多,但整个玉的档次就不一样了,把外面普通的青岚玉一削掉,里面那一小块儿碧血才是真的值钱。阮尽欢知道这种捡来的便宜不能贪多,不能奢望它整块儿都是碧血,有大概一寸见方那都是很不错了。
  “你这眼力,还真是……”
  “捡便宜也要考眼力,其实每天都有很多便宜搁在人面前,可是大多数人根本看不见。哥可不一样,哥这是火眼金睛,从来没啥妖魔鬼怪能够逃脱哥的法眼。”阮尽欢指着自己的眼睛,刻意睁大了让颜沉沙看。
  得,越扯越没边了。颜沉沙觉得阮尽欢这个指眼睛还努力瞪得老大的动作实在有那么几分傻气,看着看着就笑了起来。
  阮尽欢这时候还沉浸在捡到大便宜的高兴之中,没意识到颜沉沙竟然活腻味了来笑他,他还极其慷慨地说:“这玉你收着自己刻个印章,算我送的,哈哈……”
  “你……”颜沉沙愕然。
  阮尽欢拍他肩膀,“你好歹也是咱们财神寨的账房先生,有个印章好办事,当然了,以后给我盖印的时候可得……那个,你懂的。咱们好哥们儿嘛,是不?”
  ……说白了还是为了这种无厘头的目的么……
  “可是这太贵,你是不是脑子烧了……”颜沉沙又毒舌了……
  “哥们儿,你不懂,咱要的就是快乐。赚钱哥高兴,花钱哥乐意——哥赚多少花多少,钱财身外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何必呢?千金难买哥高兴,哈哈……”
  看着阮尽欢那猖狂样,颜沉沙是真的无言了。
  千金难买他高兴?
  很是快意的话,却的确只有阮尽欢才能说得出来。
  只是他摸着那碧血,想着阮扒皮竟然也会送人东西,还是收着吧,指不定他这是财神寨独一份儿呢!
  “雁流水说你是七窍玲珑心。”颜沉沙一路走,一路说。
  阮尽欢翻白眼,之前的深沉都丢去喂了狗,“雁流水脑袋一定被门夹了。”
  “你小心我告诉他。”颜沉沙漫不经心地威胁。
  “你不会的。”阮尽欢很肯定地说。
  奇怪,这家伙怎么说话老是这么自信?他就这么肯定他不会告密?颜沉沙故意吓唬他,“那可不一定。”
  “咱俩现在是哥们儿了。”阮尽欢继续拍他肩膀。
  颜沉沙终于体会了薛忘音的那种纠结,不知为什么,今天他被阮尽欢拍了好几回肩膀,感觉真是奇怪极了。不过谁跟他是哥们儿啊?
  “其实雁流水是算术不好,”看颜沉沙明显不懂,他补充道,“我是六窍玲珑心。”
  “还有一窍呢?”颜沉沙问完就笑了出来。
  阮尽欢把手一摊,一副泼皮无赖的做派,他拉长了声音,唱戏似的叹道:“当然是不通啦……”
  阮扒皮啊阮扒皮,真是神脑回路,真不知雁流水要是知道会是什么表情……
  “天都快黑了,回寨吧。”
  阮尽欢闻言,回头看了看西天的云彩,又转头看那一片连绵的山岭,夕阳的艳影就那样轻纱似的笼了一层,他忽然安静下来,问他:“美吗?”
  “美。”
  颜沉沙也远远地望着,碧山连绵,红云万里,暮色下山里的雾气隐约又开始涌动起来,一切都开始模糊,可是却更加让人神往。
  阮尽欢按了按自己的额头,自语道:“回去……奇怪啊,之前还没觉得,现在一看到就觉得想得慌,走吧走吧,回寨去了……”
  两个人往城门口走,山寨里的人已经把今天采购的东西搬回山寨,他们也终于要回去了。
  阮尽欢回去的时候坐着小毛驴,悠闲地看着周围的山色,嘴里哼着不知名的歌儿,眼神却熠熠发光。                    
  作者有话要说:骑着老衲的小毛驴去赶集……话说,姑娘们真的不要站错CP……戳一戳老衲的匾额,给老衲上柱香……(喂喂,好不要脸!)


☆、第十七章 雁流水的剑

  财神寨的山贼们一个个是红光满面,高兴得跟过年似的。
  阮尽欢从他的小毛驴上下来的时候看到这并不陌生的场景忍不住傻兮兮地笑了,他看到寨门口雁流水等三位当家的都在等着他跟颜沉沙。
  “三当家跟四当家回来啦!”
  “三当家好,四当家好!”
  “哈哈,明月布庄的新衣裳啊……”
  “三当家,四当家!”
  ……
  蒙蒙的夜色里,整个财神寨灯火通明,山贼们三五成群聚在一起说话,难掩脸上的兴奋与欣喜。
  阮尽欢跟颜沉沙走到雁流水等三人面前,“完美完成任务!”
  雁流水点了点头,“很漂亮。”
  雁流水一般不夸人,所以得到夸奖十分不容易。
  于是阮尽欢撇开颜沉沙,钻到薛忘音的身边去,手肘撞了撞他,“你听到没?大当家夸我哦……哈哈。”
  薛忘音只是注意自己的袖子,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能松懈,万一让阮尽欢钻了空子怎么办?所以他只是淡淡点了点头:“还不错。”
  “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阮尽欢撇嘴鄙视,“不过,我跟你说,山阳城五天之后有庙会诶,晚上还有灯会,到时候咱们……恩?”
  ……无言。薛忘音顶着颜沉沙等人异样的目光,真的压力巨大,可是扛不住阮尽欢那恶心攻势,于是一点头,“到时候再说。”
  薛忘音的“到时候再说”那就是答应了,于是阮尽欢高兴了,满足了。
  雁流水等几位当家的点好物资入库,就让众山贼各自回去休息,天色已晚,明日再具体商议。
  五位当家的也各自回去。
  临走时,雁流水看了阮尽欢一眼。
  薛忘音跟阮尽欢有一段顺路,便一起走了。
  “薛二,你要给咱们财神寨报仇。”阮尽欢忽然很严肃地说道,一边的灯火照着他半边脸颊,无端有些冶艳。
  “什么仇?”薛忘音心生警觉,阮尽欢这么一本正经的时候说出来的话一般都是假的,言过其实或者纯属胡诌,他必须小心一些。
  果然,跟阮尽欢厮混了这么多年的薛忘音的预感的确是正确的,只听阮尽欢压低了声音说:“今天我路过天威镖局,那里面的镖头太猖狂,竟然看不起咱们山寨,你说这种人是不是应该被搞死?”
  看不起财神寨的就应该被搞死么……什么破逻辑?!
  薛忘音不好反驳,“再给个理由。”
  “他家很有钱。”阮尽欢很真诚地看着他,还故意眨了眨眼睛以示自己很纯洁。
  “真实理由。”薛忘音依旧不为所动,狡诈若阮尽欢,才不会一口就道出自己的目的呢。
  阮尽欢埋下头,伸手又牵住薛忘音的衣袖,然后抬起脸来笑得跟朵花儿似的,“我在颜沉沙面前放了狠话,总不能让我白白丢脸啊!薛二爷,您人最好,帮我啦……”
  这厮忒不要脸了!“你跟颜沉沙之间的事与我何干?”
  “喂喂,你别走啊!”袖子被薛忘音坚决地拖回去,阮尽欢看着他走远了,“好歹认识这么多年了,真是不够义气!”
  阮尽欢孤零零地站在原地,良久之后忽然笑起来,“该死的薛忘音!又忽悠哥!”
  他回到自己的屋里,照旧检查了一遍自己的东西,依旧完完整整,没有人动过。
  想起雁流水临走时看他的那一眼,他站在自己的房间里,忽然伸手盖住自己的眼眸,很久。
  月上中天了,皎洁的月光给群山笼上一层素银纱,山寨里只有过道还点着灯笼,其他的地方全都漆黑一片,路过山贼们睡着的房间,隐隐还能听见鼾声如雷。
  寂静的夜,虫声却还很喧嚣。
  “啪。”房间里亮着的昏暗的一盏油灯突然结了灯花,轻轻地爆开。
  雁流水坐在屏风后面,睁开了眼睛,“进来吧。”
  推门进来的是阮尽欢,他连衣服也没有换过,进来之后返身将门合拢,站在屏风前面。
  雁流水的身影被那一豆暗灯的光投在屏风上,明明暗暗地随着灯火而轻微晃动。
  很久没有人开口,这房间里跟外边儿的夜色一样安静,安静得让人心慌。
  “你准备站到什么时候?”雁流水忽然叹息了一声,在这安静的夜里,倒像是鬼魅的喃语一般。
  然而阮尽欢是听清楚了的,他慢慢地移到屏风后面去,雁流水正起身从榻上站起来。
  阮尽欢目光钉在地上,那青砖上就像有朵花一样。
  见他这样,雁流水背着手走到一边,木制的架上面放着一柄鲛皮为鞘的剑。
  相传南海有鲛人,回在明月之夜垂泪,泪落成珠,乃是思乡之意向。又传说食鲛人之肉可长生不老,容颜永驻。至于鲛皮,似乎只能用来做鞘,刀鞘,剑鞘……
  曾经包裹着鲛人温热的身体的鲛皮无声地包裹着冰冷的三尺青锋,淡而碎地折射着暗光。
  雁流水粗糙的手指抚上那冰冷而同样粗糙的剑鞘,一寸一寸,这上面的纹路他早已烂熟于心。
  “江北又生乱了。”终于,阮尽欢还是说话了,他看着雁流水昂藏的背影,觉得心里难受。
  可是雁流水对阮尽欢心里的感受毫无所觉,他闭上眼睛,五指张开,慢慢地收拢,就要握住那一把剑!
  传说雁流水的房间里从来不会出现蛇虫鼠蚁,别人不知道这其中的奥妙,阮尽欢却是极为清楚的,因为雁流水的房间里有这么一把剑。
  这把剑太冷,太血,太孤傲。
  “然后呢……”
  “情况很糟。”
  其实在阮尽欢看来,雁流水心里早就有了预感,找他来不过是为自己内心的想法做个确认,可是阮尽欢从来没有觉得这世界是如此残忍,他竟然会把一个近乎绝望的消息带给一个早已绝望的人。
  雁流水终于握住了剑,慢慢将它拿起来。
  剑慢慢出鞘的声音,悠长,似鹤唳,如龙吟,可是在这昏暗的夜里,却更像是一支凄凉的曲子,唱遍了人世艰辛。
  出鞘。
  剑。
  指着阮尽欢。
  逼近。
  雁流水执着剑的身影是冷漠傲岸的,他的手似乎是天生握剑的手,剑尖贴着阮尽欢的咽喉,冰冷的剑锋似乎下一刻就会让他再也无法说话。
  “你不躲吗?”他虽是在问,可不像有一丝好奇。
  “躲不开。”阮尽欢轻笑了一下,却忽然之间看不清雁流水的表情,“我从来只是个普通人。”
  “手染二十万鲜血的普通人。”雁流水的剑,始终没有移开,却也始终没有前进一点,只要他稍微将这柄宝剑往前一送,阮尽欢就会死去。
  宝剑,藏锋。
  阮尽欢无法辩解,血红色忽然就铺天盖地将他心里的小船淹没。
  他很想说,我没有。
  可是他知道,不会有人相信。
  雁流水不会,其他人也不会。
  藏锋入鞘,直若长鲸吸水。
  一屋的杀气,忽然就消散了个干干净净。
  阮尽欢僵硬地站着,脸色苍白,嘴唇也褪尽血色。这时候,整个夜里是死寂的,自雁流水的藏锋剑出鞘之后,连虫声都消失无踪,似乎是怕触怒了什么一般。
  雁流水低眉,手腕一转,藏锋剑连鞘重新放回剑架之上,一点声音也没有,轻极了。“你还不走吗?”
  “你要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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