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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魍花开四季之一 北地文殊兰-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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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飞泓沈吟片刻後,轻叹一声,“只是要让斐儿冒险。”

  若依斐儿所言,他就完全不必担心岭南王那边。纵斐儿出了事,也没他什麽关系,若成功便等於是白白捡了个美人,何乐不为。

  “为了岑郎,斐儿做什麽都愿意。”斐儿笑得容华灿烂,伸手抚上飞泓的胸膛。

  飞泓看到他凝脂样的修长十指,脑中忽的一热,展臂便将他打横抱起,走到床畔,将他放在床上,然後欺身压上去。

  斐儿咯咯笑出声,双臂缠上飞泓,去吻飞泓的唇:“斐儿这些日子,好想岑郎。”

  夏日衣裳单薄,两人情热如火,三两下便赤呈相对。

  “斐儿身上好香,是文殊兰的香气呢。”飞泓抱紧斐儿凉滑的身子,将脸埋入他乌黑厚重的发,深深吸了口气。

  “是啊,因为我最爱这花,府里种了很多文殊兰,平日里都由我打理,所以染上了这香。”斐儿凑到飞泓的肩膀处,轻轻咬了一口,留下圈浅浅牙印,轻轻笑出声。

  两人的身子如水蛇般纠缠在一起,口对口,手握手,抵死缠绵。

  这一刻,飞泓的眼中只有斐儿,只有满鼻馥郁的文殊兰香,只觉神思迷醉,如登极乐,什麽都想不到、记不起了。

  * * * *

  斐儿和飞泓欢好一场,已近天明,匆匆收拾了一下便离去。

  飞泓心思澎湃起伏,接下去也睡不著,辗转反侧挨了近一个时辰,到天明时分,就看见随身侍候的小书童进门来,立在他床旁:“少爷,行装都已收拾好,是起身的时候了。”

  以车马的行走速度而言,从这里到通往京城的第一个宿所,需要整整一天。这时出发,到达那里大概是傍晚时分。

  若再晚些走,他们就要赶夜路,或者住野店,这沿途盗寇众多,总有些不安稳妥便。

  “知道了。”

  飞泓既无睡意,应了一声後便穿衣下床,让小书童端了水来,洗漱干净,用过早饭出了门。

  岑平是相府里多年的使唤家人,做事最是老成稳当。这时分,车马已安排妥当,就在驿所外等著。

  飞泓上了马车,只听得车夫鞭稍一响,窗外的景致便在身後渐渐远去了。

  沿途景色虽好,他却一夜未眠,随著车身晃动,开始觉得困。於是半躺在座位上,往脑下垫了个小软枕,渐渐入梦。

  朦朦胧胧中,他来到一个盛开著文殊兰的大园子,看到斐儿身穿一袭鲜红色夏衣,站在园子中央。

  大片的文殊兰若碧绿海洋,狭长茎叶随风轻动,香气馥郁袭人。

  他又惊又喜的迎上去,听到自己衣袂带过叶片的沙沙声:“斐儿,你怎麽在这里?”

  “为了岑郎,所以斐儿在这里。”斐儿望著他一笑,眼神里有几分悲戚寂廖。

  斐儿皮肤雪白,眼神寂寞,衬著大红色的衣服,有一种苍泠脆弱之感,令人望之惊心。

  飞泓的记忆中,斐儿总是笑著的,热情似火。眼前的斐儿,是飞泓从未见过的模样。

  飞泓张了张嘴,刚想再问他些什麽,却只见眼前场景渐渐淡去,被一片迷雾所隐。

  接著,他在马车里打了个踉跄,骤然惊醒。望望窗外,只见一轮红日半遮半掩的沈入西山。

  外面传来小书童的声音:“少爷,我们到了。”

  原来这一觉下来,竟已是傍晚,马车在宿所外停下。

  适才不过做了场白日梦,当真是有所思必有所梦。

  飞泓觉得肚里有些饥饿,於是隔著帘子向书童埋怨道:“午时也未曾唤我起来用饭?”

  “是少爷睡得沈,我问过了,少爷说不用的。并非我偷懒,车夫也可以作证。”书童的声音带著几分委屈。

  飞泓想了想,还是没回忆起来这事。料想必是当初睡得迷糊,所以随口敷衍,记不得了也是有的。

  他向来是个温柔和顺的性子,也不愿多难为书童,於是摇头笑笑,掀开帘子走下马车,随著家人们一起进入宿所。

  等到在宿所用过晚饭,一切打点安排妥当,又是一夜来临。

  飞泓睡了一日,已是晨昏颠倒,夜里再度睡不著。於是坐在房里,命人点了蜡烛,就著灯光,半倚在床上看书。

  看的也不是什麽正书,用随身带的几本传奇志异打发时间。

  正看得入神,忽然有一双凉滑的手,无声无息抚上了他的肩膀。

  他一惊,悚然转头,看到斐儿站在他背後,披一领青纱,望著他笑。

  “啧,吓死我了……适才你进来,我竟没有听到你的脚步声。”他抚了抚胸口,想起昨夜之约,定下神来笑道,“斐儿好快,原以为还要过几日,才能够遇上你……岭南王那边,没有发现你出来吧?”

  “那是因为郎君读书入神,再加上斐儿自幼习舞,足音是比常人要轻些。”斐儿笑著,神态间略略有些疲惫,眉目间却全是喜悦,“岭南王……已经知道斐儿与人有私,打了斐儿一顿,便撵出来了,所以斐儿能够这麽快找到郎君。不过郎君放心,斐儿并未曾说出郎君。”

  飞泓在灯下细看斐儿,果然见他脸上有些细碎伤疤和青紫,怜惜之情骤起,於是拿出随身备著的小盒跌打药膏,朝他柔声道:“身上还有伤吗?可还痛吗?我替你敷药。”

  “刚被打过,是还有伤……但看到郎君,就不觉得疼痛了。”斐儿依旧笑著,眉眼间有丝哀伤一掠而过。

  飞泓叹口气,牵了他在床边坐下,伸手为他解开衣纽。

  胸前和背後,凝脂样的皮肤上,一道道鲜红的细细鞭痕宛然在上。用指头蘸了些药膏涂上去,只觉触手处凉意沁人。

  斐儿看著飞泓为他涂药,也不说话,神情渐渐变化,目光中满含温柔沈溺:“能得郎君如此,斐儿纵然一死,又有何妨……”

  “休要说这等不吉之言。”飞泓打断他後面的话,吻了吻他的唇,“你不是好好的在这里。”

  “是的……我在这里。我会一直陪著岑郎,永远永远。”斐儿轻笑著,用力吮了下飞泓的唇瓣。

  飞泓也笑,只觉得斐儿颜色浅淡的唇,尝起来不同往常。

  冰凉滑腻的,带著一点苦涩。

  然而他身上文殊兰的香气,比任何时候都还要浓重。幽幽的,仿若自每个毛中散发出来,将飞泓包围其间。

  不过,斐儿平素体温就比常人低,身上也常带文殊兰香,这倒也不以为异。

  * * * *

  自此以後,斐儿便一直跟在飞泓身旁。

  飞泓平素就有些放荡,又得宠,只要不弄得太离谱,家里人都不会加以管束。现在又离了家,带著斐儿一路寻欢作乐,身旁却也没人说他,甚至悄悄与他方便。

  似这般,与斐儿贪欢恋爱,每天蜜糖般黏在一起,日子过得稍纵即逝,转眼间就到了京城境外。

  这时候才开始发愁。

  无论如何,相府家规森严。斐儿若是个女子,怀上他的孩子,尚可勉强纳为妾室。而斐儿身为男人,是不可能将他明正言顺带入相府的。

  但家已在眼前,不能不回。於是拿出些银钱,在京城租下一幢小楼,让斐儿住下,又雇了两个粗小子让斐儿使唤,自己先回相府。

  先瞒住家里,往後的事情再从长计议。

  此刻盛夏已过,正是金秋,满城落叶纷飞。飞泓与斐儿道过别,在家人们的簇拥下骑著马离开小楼,朝相府的方向勒缰而行,忍不住再回头望了一眼。

  斐儿斜斜倚在楼畔,散著长发,穿了一件桃红的衫子,同样在望他。

  四目相对,斐儿朝他一笑,笑容似梦似幻,容颜似乎笼罩在一层氤氲的佛光里。

  飞泓也不由微笑,然後别过脸,纵马前行。

  众人一路行来,大约走了小半个时辰,飞泓终於远远望见相府目前的那两个大石狮子。

  在飞泓前面,早有家人去敲门报信。等到他骑马来到门前,门已大开,有几个小厮从门内迎过来,兴兴头头的扶飞泓下马。

  飞泓从荷包里拿出几块碎银赏了小厮们,先回自己的住处沐浴换了衣裳,这才去见双亲。

  父亲在朝中有事,尚未归家,母亲听说他回来了,正在屋子里等他。

  他来到母亲面前,向她问了安,她上下打量了他一番:“泓儿瘦了,看起来倒是比往常精干多了。这趟游历,想必有所收获。”

  飞泓只能点头微笑。

  “对了,你父亲已经在礼部为你谋了个缺,过几日就可以上任。”她笑著拉过他的手,“你是要成亲的人了,总得有个前程,才让荆家那女儿好想。”

  飞泓不由吃惊:“母亲,我和她的婚期定在最近?”

  “是啊,你和那女孩儿都到了年纪。”母亲笑道,“金秋十月,正是成婚佳期。泓儿,你可高兴?”

  飞泓点点头,心情渐渐平静後,想到荆家女儿,开始觉得欣喜。

  荆家女儿比飞泓小四岁,如今正是二八年华。两年前,还是她十三四岁的时候,飞泓随父亲去她家拜访时见过她。

  那时候她尚未脱稚形,就已出脱得美丽动人、气质高雅。

  如果说斐儿,以及相处过的那些男女是寄生的藤萝,她就如同一朵空谷幽兰,绝世独立,可望不可及的同时,又让人产生无限美好遐想。

  自己再怎麽放荡,毕竟家里还是要定下一个人的。真的很期待她现在的模样,成为自己妻子的模样。

  (三)

  连著几日,飞泓忙於准备上任,以及迎娶新妇,根本将斐儿的事情抛到九霄云外。

  飞泓忙碌,身边的人更不能闲著。可能是因为过於劳累,这天,常常在旁侍候的小书童忽然得了热病,躺在床上起不来。

  飞泓身旁离不得贴身侍候的人,小书童上午得了热病,管家中午就带了几个小厮过来,让飞泓从中间挑选。

  书房内,管家来到正在书写喜函信件的飞泓面前,垂手道:“少爷,那几个孩子都在门外等著,现在见见吗?”

  家里人知道飞泓好色的毛病,说是让他选,实际上早将生得有几分颜色的小厮从中筛掉,留下些相貌平平的。飞泓对此没抱什麽希望,头也不抬的挥挥手:“带进来,胡乱挑一个顺眼些的也罢。”

  管家应一声,转身出去,带了四五个小厮进门,让他们在飞泓面前站成一排。

  飞泓刚刚抬起眼,忽然张口结舌,手一松,蘸满墨汁的狼毫就这样落在地上,骨碌碌滚到脚边。

  斐儿一身小厮装扮,就站在飞泓对面。他微笑著俯下身子,用凝脂样的修长十指捡起那管狼毫,放在桌子上的砚台旁,借此机会用手肘轻轻撞了下飞泓的肩膀。

  飞泓这才回过神来,咳了两声望向管家:“我看这孩子倒还算伶俐,就让他留下吧。”

  “是。”管家躬身应道,转身望向斐儿,“斐儿,能在这儿侍候是你的福气,还不快谢谢少爷?”

  “多谢少爷。”斐儿朝飞泓行礼,抬起头望向飞泓,容颜仍然一如既往的美,浅红色唇畔带著抹浅笑。

  “行了行了,我有些困,要在书房小睡阵子。留斐儿一人侍候著,你们都下去吧。”飞泓望一眼管家,用手掌掩住嘴,轻轻打个呵欠。

  管家听飞泓这麽吩咐,连忙行过礼,带著剩下的那几名小厮出了门。

  门刚刚从外面被掩上,飞泓立即抱紧了面前的斐儿,将唇紧紧贴在他白玉般的耳廓上,低声道:“好斐儿,这些时真想死我了!”

  “我也是。”斐儿同样紧紧抱住他。

  两人相拥良久,方才分开,飞泓捧著他的脸道:“对了,斐儿怎麽能到相府中?怎麽能到我身边?”

  “斐儿挂心郎君,退了房子租金,遣散了那两个小子,用手中银子打点,便进了相府。”斐儿笑道,“又因为郎君身旁的书童恰好生了热病,管家选上我,才能这麽快到郎君身边……说起来,倒都是机缘凑巧。”

  “……这倒有些奇了,斐儿如此容貌,他们竟选上了你。”飞泓沈吟起来。

  “若论容貌,斐儿实属平常。在岭南王那儿待得住,也全凭的是剑舞。只要穿著打扮破旧邋遢些,就没人会在意。”斐儿眼珠转了转,笑著去吻飞泓的唇,“郎君觉得斐儿好看麽?那是郎君喜欢斐儿,情人眼里出西施。”

  “呵呵……或许是这样吧。”飞泓被他撩得情热,哪愿再去深究,又吻了吻他,“斐儿真有办法。”

  正在这时,飞泓不经意间,眼角瞟到桌案上那一大摞墨迹未干的喜帖,心里就有些慌乱。

  斐儿应该看见这些帖子了吧?自己这几天都没有和他联系,他心里会怎麽想?

  “我知道,郎君要成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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