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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一流富贵门户作者:木三观-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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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估计穿得极单薄的在附近躺着! 
  正这么想着,景重又一阵头痛,竟不觉自嘲:洪决说的不错,自己倒是个泥菩萨,还担心起不认识的人来!倒不如想想自己如何解决窘境罢了。正想着,景重不觉奋力挪动手臂,悄悄地将手伸向背后,手指果然触及那冷硬的金属。 
  那穿呢子大衣的难民冷笑道:“如果不是那些有钱人,我又怎么会失去家园、丢了老婆孩子!我教他们的老婆孩子也吃吃苦头,都是应该的!” 
  穿皮革的又说:“天也快黑了,我们还是快些赶路,看能不能去乱山投靠乱皇罢了。既投名状也备好了……” 
  那穿呢子的却说:“那女人的头是一个,可咱们两个人啊。说是无心也罢了,现在却碰上一个快死的公子哥儿,倒不如将他也杀了,到时到了乱皇跟前,更显好看。” 
  那景重心里更加惊愕义愤,原来那呢子大衣的女主人不但被凌辱了,还惨遭杀戮,现在人头就在他们两人的包袱里!现在却又要来杀我! 
  那穿皮革的略显迟疑,正要说什么,那呢子的又说:“可怕什么?难道我杀了人,你竟不杀?是否想着撞见官府的人,还可以撇清?”说着,那穿呢子的竟也目露凶光起来。那穿皮的比他还矮小一点,且也不够他为人凶狠,自然不敢反抗。那穿呢子的便把刀子塞到对方手中,冷哼一声,道:“还不去?” 
  景重正想求饶,却也知道求饶没用。那穿皮的定了半晌,一咬牙,跪在地上,举起刀子就往景重心口插去。景重一咬牙,奋了力的抽出背后的手枪,手指猛地扣动,一声震耳欲聋的枪声爆发出,景重也被枪支震得手臂发麻,眼冒金星,一眨眼的功夫,就一片血红遮目。那血又腥又热,淋在景重的脸上,景重连呼吸也满是腥气,嘴唇哆嗦个没完。

65、

  景重双眼直直地淌泪,明明是他杀的人,可也是他满心都是死一样的绝望。他正淹没在杀人的那一刻里,仿佛那一刻永不过去,然而,一阵剧痛却将他从静止里拉出来。那穿呢子的一脚踩上了景重的手,那枪支便从景重的手中脱落。景重的手只能在流民的鞋底无力地挣扎。 
  “可是个了不得的少爷!还会耍枪!”那流民脸上满是冷笑,又弯腰拾起那枪支,吹了吹上面的灰尘,抚摸着钢铁的质感。刚刚还是冰冷的枪支,现在已经发烫。流民脸上也浮现了兴奋的红晕。 
  景重躺在地上,双眼发直地看着这个穿女装大衣的流民。那流民拿着手枪,笑道:“我还没碰过这玩意儿,我可不会啊,是不是扣这儿,就能杀人啦?小少爷,你怎么不教教我?”说着,那难民蹲下‘身来,拿着枪管顶着景重布满冷汗的额头,笑眯眯地问:“怎么不教我耍枪啊,少爷?” 
  “他不会的。我教你。” 
  景重和流民听了那声音,都是吃惊,没想到有人没个声息的就靠近了。景重没什么力气扭头,更何况额头上还顶着一枝抢,更加没什么扭头的办法了。流民却把枪收回,将枪口对准看起来威胁性更大的目标。景重这才缓缓扭过头去——虽然他不扭头也认得声音。 
  只是他扭过头去后,还是有些吃惊。他常见凤艳凰穿各种华丽的衣服,却没见凤艳凰穿过一件正经的男西装。凤艳凰的头发梳起,收在帽子里,显得轮廓更为干净,剪裁简洁、毫无花纹的西装套在他身上,却越发让他显得魁梧玉立,不似平日一股慵懒自在。凤艳凰手里是空的,没有拿枪。 
  景重大概明白,凤艳凰既然原本没被发现,那么肯定能先开枪射杀流民。然而,流民当时的手指扣在扳机上,如果被射中了,很可能肌肉抽搐就开了枪了。当然,凤艳凰也可先拿枪再开声说话。然而,如果他手里拿着枪,那么流民见胜算大减,就不会将枪口从景重头上移开。 
  而现在流民端着枪指着他,并不太害怕地说:“只有你一个哈,先生?” 
  凤艳凰点点头,往前走了一步。 
  流民作势要扣动扳机,只说:“你敢就这么走过来?” 
  凤艳凰笑道:“你不是要找人教你耍枪么?我不走近些,怎么教你?” 
  流民说:“你敢过来,我就敢开枪!” 
  “请。”凤艳凰后脚一蹬,便往前跨步跃来。流民没想到他突然跑来,一时慌了,他本也不会使枪,胡乱打了一发,震得他手臂发麻,身体后仰,那子弹却飞离目标隔丈远,根本毫无准头可言。而凤艳凰仗着速度和长腿,眨眼已到跟前。流民本就因射击姿势不当而重心不稳,现在突然受惊,被凤艳凰轻轻一踢,就倒了在地上,摔了个头昏眼花,还没得回想,胸口就被皮鞋猛踏一脚,疼得他哇的吐了一口血。 
  凤艳凰蹲下来,扶起景重坐起来,摸一下他的骨头,看他可有骨折。景重吸了吸鼻子,虽然凤艳凰乔装打扮了,但身上还散发着惯用的熏香味道。景重仿佛回到初遇凤艳凰的那一天,他也是这样形单只影流落在从未属于他的荒地,遇见他本来不必遇见的人——也许是指那样的刁民,又或许是指那样的武人。凤艳凰身上的香气本是浓烈,但在这荒蛮杀腥之地,却似带来一点庸俗的暖意。 
  凤艳凰问:“哪里疼?” 
  景重看着天边残阳欲尽,低头看着那滩血,在夕阳之下更鲜红,只说:“我……我杀了人……” 
  却又一声枪声爆响,骤然一股鲜血淋漓。景重哑口无言,看着鲜血飞溅,已无第一次的那样绝望,只是惊愕不已,却听见凤艳凰劝慰——“小公子,这本没什么。”凤艳凰将枪放回腰间,又伸出手来抚摸景重的额头,柔声道,“我也杀了人。” 
  景重竟不知何言,但他的心里却又似有一块大石坠倒,嘴唇一张一合,似有所言,却又陡然昏倒过去。

66、

  洪决的商队遭遇的不过是一小股的流寇,是附近的流民组成的,也比不得乱山悍匪,尚不足以言勇。这商队算是无事,洪决亦让人把匪首捆了送官。这事完全是小问题,洪决悬心的是景重的安危,已着人四处搜救,却只找得着那马,没找着人。 
  尽管救人要紧,但天色已暗,商队难以搜救,只好下榻附近一个旅店。说来也巧,其实景重亦在此旅店内。本来方圆十里就不过这么一个旅店罢了。凤艳凰等人乔装行商,也下榻于此。 
  景重昏了好一会儿,也是该醒来了,睁开眼,才见自己躺在旅店的大床上。他睡的原是店里最好的上房,这本是昭文昌为凤艳凰订的,在凤艳凰来之前已按照其喜好装饰过一番。因来不及取凤艳凰最喜欢的鱼尾香,便在房间四角摆了黄铜水晶花枝坐地架子,在架子上点满了西洋产的天竺葵香蜡烛,由此房间中烛光盈盈,兼绕着缠绵的香气。景重身上盖一张熏过素香的湘妃色夹纱被,脚上踏着新鲜花蕊充的软枕。景重正有些朦胧,就听见有人推门进来,他忙半眯着眼假寐。原是凤艳凰进来了,昭文昌跟在后头,又说:“你既答应了海将军去皇都的,现在又不去,可不是言而无信?” 
  凤艳凰打开了柜子,从里面取出一个填漆盒子,笑道:“我不是让金玉隐去了么?” 
  昭文昌便劝道:“将军既不愿与海将军对立,又何必作此举?怕是让人觉得你轻视他!” 
  凤艳凰撩起了藕荷色的纱帐,挂在了铜勾上,又笑道:“我正要告诉他,我不愿与他对立,但也确实不大尊敬他。” 
  言笑间坐在床边,又伸手轻轻托起景重的双足,将那绣花的软枕拿开,把他的脚放到自己大腿上,拿了个指甲锉,给景重修起脚趾甲来。 
  “将军,你……你在修脚趾甲吗……?” 
  凤艳凰说:“你没看见他脚趾甲缺了个口子么?不理会的话会伤到的。” 
  昭文昌说:“这交给牧菁办就可以了。” 
  凤艳凰摇头笑道:“那丫头粗手笨脚,伺候我洗头的时候快扯秃我头顶,小公子怎么可以交给她?” 
  昭文昌便道:“这……这将军干这个也不合适啊!” 
  凤艳凰笑言:“我原也就是闲的,你且下去吧。” 
  昭文昌答应了便出去了。景重在假寐之中,却仍能灵敏地感觉到凤艳凰动作之轻柔细致。足底本是细腻敏感的,凤艳凰的手拂过之时,引起一阵阵轻微的瘙痒,景重忍不住绷了脚趾。凤艳凰见了,只是抬了抬眼皮,瞥了景重的脸一眼,反把他的脚托高一些,又将那左脚上的五趾趾甲都锉得圆润干净,便凑过去,吹了吹趾甲上的灰屑。这不吹还好,香风一过,拂得景重痒得很,恨不得把脚缩回被子里。凤艳凰放下他的左脚,又照样料理好了右脚,才轻轻地将他的双足放回软枕上。 
  景重才放下心来,不料却有五指往他脚心搔去,一时不防,景重不禁缩起脚来,又睁开了眼睛,果见凤艳凰笑盈盈地看他。景重见自己假寐瞒不住人,只把脚缩进被子里,又坐起来,说:“大哥哥就饶了我吧!” 
  凤艳凰笑道:“终于老实了。” 
  景重默了半晌,才问道:“你可知道洪决他们怎么了?” 
  凤艳凰道:“他们有什么事么?才见他们下榻了旅店,都很好。” 
  景重才放下心来,只说:“那我得去和他报个平安,不然他可急死了。” 
  凤艳凰却道:“这可不行。我现在正是乔装商人,你去找洪决,岂不牵扯了我?且说,你们怎么会出现在这?” 
  景重为难地说:“这……这也难了。我们本身要去乱山的。” 
  凤艳凰便道:“你们两个小孩去乱山干什么?” 
  景重便将事情原委道出,凤艳凰闻言便道:“这事简单,既有我去,何必你们?”景重点头,说:“原也是这个理,只是我们都不知道将军竟不去面圣了。” 
  凤艳凰笑道:“圣什么圣?长乐又不是皇帝送我的。既然是我拿下来的,自然当由我来守住,岂能让百姓冒险,却要我去皇都吃酒的?”说着,凤艳凰又叹道:“此也是多事之秋,不是扶风县那儿绊着,又岂有乱皇的事?” 
  景重只道:“这是乱世,有什么办法?” 
  凤艳凰去倒了碗热茶递给景重,只道:“喝完热茶定惊。”景重本想问“定什么惊”,却骤然想起自己竟杀了一个人,不禁满脸忧怖。凤艳凰自悔失言,忙道:“本不该我说的。” 
  景重却道:“无妨!是我自己……竟忘了杀了人。人命这样的,竟是那么的小事。” 
  凤艳凰道:“你这就是呆话了。乱世难免有这样的事。他要杀你,你不杀他?那你就是一个活的菩萨,我自问也没这样的好心肠。想来以杀止杀也是逼不得已的。如果每杀一个人都要自悔不忘,那我可不是一个罪大恶极的?” 
  景重听此言,如闻梵音,心中念念不忘,只呆呆的捧过茶来,一抿就是满口淡香。

67、

  景重听此言,如闻梵音,心中念念不忘,只呆呆的捧过茶来,一抿就是满口淡香。凤艳凰正要走,景重却又对他说:“我……”凤艳凰回头坐下,又低声说:“你放心。”这话正说到景重的心里,哪有人得这样的心。景重竟也呆了。凤艳凰拍了拍枕头,扶了景重躺下,才出去了。 
  景重却只是睁眼看着绣帐,半晌不觉淌下泪来,一时悲,一时怨的,懵懂挣扎到了天明,才起来洗漱。天明时,凤艳凰也来寻他,只说:“我们此行要去乱山,我着人先送你回长乐。” 
  景重便道:“长乐也就罢了,我想先到苍萍去。” 
  凤艳凰却道:“你爹的事可放心,我会叫人去的。” 
  景重道:“这事还须我去。” 
  凤艳凰知道他有主意,便不深劝。 
  且说夏浮萍已离开了府中,又将景老爷之事全交给了蓝仙。蓝仙倒想看看景重会怎么主意,便叫人送信去给景府,叫景重带千两黄金去乱山。她只以为此计最是稳妥,他那样的少爷,带着那么多金子到乱山去,怎么可能不生不测?她再把景老爷送到乱山杀掉。旁人便都以为这对父子是被匪徒所杀,绝不会想到这边来。 
  她正写好信,叫人送去,却见一个丫鬟来了,唤道:“胡姨娘,太太叫你。” 
  蓝仙忙将信封好,只道:“太太叫我是什么事?” 
  丫鬟便道:“那倒没有说。只叫你快去。” 
  蓝仙虽然很得将军宠爱,但仍只是妾,又没有娘家依傍,因此也不敢对将军正妻十分造次。而太太也是四五十的人了,平日也不理会府中这些莺莺燕燕的,见面时都是客气。她只不知太太叫他事,又恐太太平日的和气是假的,一旦将军离府,就寻思着要收拾她。她只穿好衣服,低着头来到正室,规规矩矩地施了个礼,抬头一看,猛然瞅见一个人坐着,相貌八九分是景重的样子,只是高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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