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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画屏(父子)作者:伊如淡雪(完结)-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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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屏(父子)作者:伊如淡雪 
卷一 第一节

乱世,烽烟四起,生命陨落,不过朝夕。

    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就看见过这样的场景。父皇的一句话,也许就是一族的命运。午门那里,不知道有多少冤魂在缭绕,那里的水,常年漂浮着类似鲜血的红色,乌鸦飞过,溅起阵阵寒意。

    皇宫里珍宝太多,也就如了粪土。而皇帝的儿子更是多不胜数,我的记忆中,见到父皇的时候总是隔着遥远的距离。觥筹交错的宴会,喧哗中透露着糜烂。我坐在最边缘,可以看见门外广阔的天空,繁星如寂。

    母亲年轻时艳冠群芳,父皇曾为她一掷千金。可是,红颜易老,现在已经得不到一丝关注。当爱情繁华落尽,母亲也如普通妇人一样悲凉到底。

    记得小时候,母亲就告诉我,不要去争什么,因为这些都是没有意义的,如果可以,母亲希望你有一天离开皇宫,去过一种自由的生活。那时候,我看见母亲脸上出现了久违的笑容,如同冬日里初融的冰雪耀眼夺目。母亲说她小时候总喜欢跟在离哥哥后面,满山坡的跑,春天去踏青,夏天去捉知了,秋天的话,村东头的枫叶就如同烈焰一样熊熊燃烧。我没有见过这样的景象,因为皇宫里面的景色都是定格的水墨,精致得没有一丝鲜活。母亲的离哥哥,早在母亲很小的时候就失去了,他去了一个未知的世界,一个连母亲都无法触碰的世界。所以母亲讲到最后总是泪流满面。

    一个失宠的妃子要将一个孩子平安生下来是很艰难的,更别说要平安的将孩子养大。所以,我不知道母亲是花费了多少心血才终于有了我。虽然我的身体不是很好,而且还不会说话,但是终归是活了下来,在这个如狼似虎的凶恶之地。别的皇子总是五岁的时候开始入太学,进武场。可是,到现在为止,我都没有真正的拿过那些充满男儿气概的兵器。虽然,我渴望着。

    我拿的最多的是笔,一支细细的狼毫,笔尖柔软又有韧xing,光泽耀眼又内敛。我喜欢这支精致的笔,虽然没有任何的花纹,可是拿在手中就有了无限的可能。我能用它画出好多的东西--天空的飞鸟,旋转的兵器,还有气势恢弘的大好河山。我曾用它画过一副锦绣山河作为父皇大寿的贺礼,那是我最引以为豪的作品。可是,我知道父皇没有看过,现在已经不知道到了哪里,也许已经毁了,也许还在某个角落里安静缱绻。

    那支我最爱的笔,是朝送的。朝是当朝的太子,父皇还算看中的儿子。朝总是喜欢到我的书房看我画画,然后亲手帮我磨墨。只是他来得很隐秘,不敢让人看见。他说,这么美丽的惜辰怎么可以让别人发现。

    我知道朝的一切事情,因为朝总喜欢给我讲他的事情。他说,惜辰总是不出门,一个人躲在书房画画,有什么意思。可是,我拒绝。所以,每次朝来得时候要将外面发生的一切事情林林总总的告诉我,甚至父皇让他批阅的奏折。

    我总是拒绝朝的一切请求,听起来有些矫情。高高在上的朝怎么能这样的接受一个人的拒绝,可是,事实就是如此。朝要带我出去,我拒绝;朝要我不要天天沉迷画画,我拒绝。我只是在自己的角落里,安静的做我自己的事情。那年我十岁,朝十三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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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在乎外面的一切,房间外的,皇宫外的。但是从朝的话语里,我知道,外面的土地并不安稳。父皇统治下的领土,群雄四起,起义不断。可是皇宫里面依旧夜夜笙箫,可以不去的宴会,我是决然不会参加,所以我与其他皇兄的关系并不好。朝也乐见其成。他说,惜辰有我就够了。

    他总喜欢这样抱着我,紧紧的,密不透风。我会伸出手来,抚摸上朝的胸口,那里有一颗跳动的心。安稳的,有力的跳动。朝的手覆盖在我的手上,一同按在他的心口上,他说,惜辰,这里跳动着一颗虔诚的心,为你。

    朝总是觉得我是一朵洁白的莲花,生长在皇宫的污泥上却圣洁不染,所以他总希望我为他画一幅白莲。可是,我还是拒绝了。因为我画不出这样的莲花。这样的花生长在天上,而不是这里。

    朝说,你虽然不说话,可是我总觉得惜辰可以说话。惜辰说一句给朝听好吗?他做着口型,我摇头。我再一次拒绝了他,他又一次原谅了我。

    他抚摸着我的头发,爱怜的叹息。我知道他的爱,虽然他不说。这皇宫中,最不缺的就是爱。这听起来有些不可思议,这是事实如此。爱钱,爱权,爱色,无所不爱,天下所有的爱在这里都能找到原型。而我明白什么是爱,这种类似于母亲对父皇的感情,出现在朝对我的身上。

    我并不觉得惊异,皇宫中这样的事情见得多了。父皇除了有三千后妃之外,还有很多的囧囧,他们住在一个叫合鸾殿。合鸾,这两个字里面的涵义究竟如何,所有人都知道。

    当初父皇建立合鸾殿的时候,曾遭到大臣的强烈反对,但是反对的人无一例外的都死了。悄无声息。那段时间的朝堂,所有人都胆战心惊,小心翼翼,生怕下一个死的就是自己。

    岚清远是父皇的囧囧,我遇见他的时候正是宴会中途。我在大家都没发觉的情况下悄悄的离开了宴会。外面的空气清新无比,我深吸一口气,觉得身体舒服了很多。沿着走廊,慢慢的踱步。我不知道自己要走到哪里去,只是走着。夜晚的空气中弥漫着醉人的香味,雕栏玉砌在夜色中愈加清冷。

    琴声悠扬的传来,我循着声音走了去,蜿蜒的甬道,不知飘向何方。声音愈来愈近,我看见一个白色的身影在池边的亭子。我驻足看着,不愿意去打扰这样清丽不可方物的人儿。水波滟涟,将月光反射到水阁里,和着幽幽的琴声,漂浮。

    琴声突然峥嵘,空气骤然紧张,水波突然乱了,一声哗啦。水中突然冒出一个人来。“啪”弦断。我可以想象背对我的那个人手指上一定冒出了血丝,侵入心底。

    水中钻出来的人交给了他一个东西,转身回到水中。他站起来,身体无声的抖动,他在哭,我可以肯定。我看见了不该看的东西,我知道。这样的皇宫到处都充满这危机。转身要走,却踩上了旁边的枯枝。

    吱呀破碎的声音在寂静的夜色下显得格外的清晰。他转过身来,与我对视。我看见他眼中的诧异,瞬间转变成狠辣。可是,他的脸。我我想象中一样苍白,绝美的脸上挂着眼泪,而手指上嫣红的血正悄然绽放。

    我没有退避,我知道要走是不可能的,我走进他,在他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拿起他的手指放入口中,血液的味道,甜腻中带着芳香,甚至比皇宫中最美的酒更加香醇。而他的手指,白洁如瓷。我用舌尖挑了一下,感觉到眼前人浑然不觉的一抖。

    我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只是本能的这样做了。我看见他手上滴落的血液时,觉得我如果因为这样而死去,起码让我尝尝血的味道。事实证明这样的本能救了我的命,我向他示意,我不会说话。

    不会说话再一次让我绝处逢生,世上之人都认为会说话的动物都是危险的,所以,人是这个世界上最危险的东西。不如一朵花一棵树一块石头来得安稳。而我刚好不会说话。所以他放过了我。他说,忘记你今晚看到的一切,忘了我。我点点头。 

 卷一 第二节
 
我是愚笨的,也是聪明的。我知道相信本能的力量。可是朝不是。那天我正准备画牡丹,调好朱砂,用细毫沾起纯正的红色。可是,门被推开,朝就这样闯了进来。手一抖,滴下鲜艳的墨汁,在宣纸上静静的晕染开。朝抱住我,埋在我的脖子上,拼命的呼吸。我拿着笔的手就这样悬着,动也不动。朝说,惜辰,你对我来说多么的危险,我应该本能的避开,可是,我逃不开。怎么办?我无法回答,因为我也不知道。

    过了好久,朝抬起头来,亲吻上我的眼睛,然后安静的辗转。手滑下我的腰间,抽掉我束衣的带子。朱砂的笔扫过朝的衣服,留下淡淡的一红色。我被朝抱到床上,解kai中衣,然后挑开里衣。我知道朝想要我已经很久了,可是他一直隐忍着,他在等我长大,五年,我已经长成一个少年。五年中;我的画画了一幅又一幅;殿中的彼岸花轮回了五季;而我那可怜的母亲;死去三年;坟前长满了青草。五年的风雨飘摇,还没有把这个被父皇玩弄的王朝弄得支离破碎,还等到了我长成一个少年。我该庆幸吗?

    朝温凉的手抚过我光滑的皮肤,带起我一丝颤抖。我知道终有这么一天。朝说,惜辰,我再过一个月就要出宫了。你跟我一起走好不好?一起走,我瞪大眼睛,然后点点头。我看到朝眼中的惊喜。这是我第一次答应朝的要求。

    今朝的皇子十八岁就要独立,离开皇宫,建立自己的府苑。太子亦不例外。只是太子的东宫要建在都城。出宫建府就意味着朝要娶妻了,朝,我真的想看看你怎么带我出去,带我出去又怎么待我,我怀着这样的心思答应了朝的要求。

    那天太子宫没有人看到朝,没有人知道他正在我的床上,和自己的弟弟——。

    我在等,等太子大婚的消息,等看到朝来我的寝宫无可奈何的表情。我承认,我的血液中有时充满了疯狂。那天正是斜阳西下的时候,我在殿门外的台阶上坐着。傍晚的风吹的无比舒爽,我看着自己白白的手腕发愣。远处的群山,若隐若现。

    朝出现了。如同我想象的一样。他依旧抱住我,那么紧那么急。对不起,惜辰。我裂开嘴角,无声的笑了。我知道,爱情这种东西向来这样,如浮云一般。所以,我断定,朝不可能带走我,不可能不娶妻生子,不可能为了我抛下这所谓的天下。我抬起头来的那一刻,看见远处有一个人不变神色的脸庞。

    我什么也不管,拉着朝入了房间,退下衣袍,脱了个干干净净。我拉起朝的手,放在自己的心口上。无声的邀请,我知道朝明白。朝的样子,像极了要哭泣的孩子,这是我很多年没有看到过的朝的样子。朝从成为太子以后,就被迫收敛了所有的情绪。

    我的心有些异样的感觉,我能把朝弄哭,多么的了不起。可是,这一刻,当朝的眼泪真的汹涌而下的时候,我才发现,眼泪这样的烫人。也许,心有点痛。

    这样的结局在我意料之中。我用自己的身体安慰着朝,我不知道,也许是朝安慰着我。

    外面的人是谁我不想管,尽管我知道有人。缠绵的我们就如同溺水的鱼,想彼此寻找空气。喘息着,疯狂着。这一刻我很庆幸我们身上都流着相同的血液,所以才这么不顾一切的疯狂。哥哥和弟弟,多么相配。

    朝的大婚,我参加了,所有人都参加了。我穿上自己漂亮的衣袍,金丝线秀的图案,气宇轩昂。我承认,有时候人还是需要一点修饰的。原本惨白的脸,经过精心修饰以后看起来还是那么美。我要亲手将朝大婚的礼物送给他,那是一幅画,一副用我的鲜血绘制的画,一副红莲。

    红莲在佛教中象征着地狱,这正是我们对于彼此的感觉。红莲地狱,据说那里严寒逼人,冻得皮肤皲裂,流出鲜红的颜色。我们相拥在一起,依旧寒冷刺骨。

    当我割开腕上白皙的皮肤,我分明感觉的血液的温度,真的很冷。那天画画很有灵感,因为这是给朝的。我爱朝吗?当然不是,我恨他,恨之入骨。

    从小我就恨他,所以我故意勾起他的兴趣,却从来不回应他。连好不容易回应一次,都是为了讽刺。而送这幅画,是为了让他看到就受折磨。

    我为什么恨朝?不知道。也许是因为看到母亲痛苦的脸,我的心中的恨就倔强的萌芽。也许是因为每次父皇都对朝另眼相看,而从来不看我一眼,我的恨就破土而出。也许是,朝可以任xing的找个男人爱,而我,却只能默默的画画,我的恨就长成参天大树。我不可以说话,而朝却在我身上诉说着对我的爱。我怎么能不恨。而折磨朝,我就感到无比的痛快,又痛又快。他那高高在上的母后要是知道自己的儿子爱上这样一个男人,不知道会气成什么样,想到这里,我心中又是一笑。

    而现在,朝牵着新娘走过群臣朝拜的红毯,眼光在我身上停留了一秒,转而离开。朝,其实我们都是红尘中人,做不到放下爱恨与世俗的眼光。所以,我选择恨你,让你在我心中永远根深蒂固。

    我的礼物,亲自交给了你。我可以预见你看到这幅画时惊讶又绝望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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