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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比蒙王朝(vip完结)-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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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羽歌夜讥笑,“没有千年的忠臣,只有千年的权欲。黑孔雀不懂韬晦,嚣张跋扈,视鹰扬大军为囊中私物,败落也是迟早的事,杜铣只是恰逢其会,即使没有他,也会有王铣刘铣出现。你是嫡系黑孔雀又如何,孔雀一族蓝白黑三脉,当年一起打下西凤江山,相约同进退,如今看看蓝孔雀皇族多少人,黑白孔雀还剩多少人?你的真正对手不是窃据孔雀胆名号的杜铣,而是蓝孔雀皇族。”
  “羽歌夜,你也太操之过急了,现在就想策反我?”孔雀胆并没有愤怒到失去理智,恰恰相反,他刚才的愤怒此刻消失无踪,只剩下狐狸般的狡诈,凤眼中满是试探,“想要让我投靠大隆,你得在战场上真正打赢我。蓝孔雀不仁,黑孔雀不能不义,鹰扬大军背后除了那些尸位素餐的贵族,还有西凤上下一千万人口,我不能让我祖先流血流汗打下的土地保护的人民变成大隆嘴里的肉末。”
  唐星眸咬着筷子笑得满面春风,兴致勃勃地看着羽歌夜怎么回答。
  “西凤地处洛蒙森林与雪州群山的包围之中,环境闭塞,人口稀少,对于大隆而言,西凤是块无用之地,对于西凤而言,大隆却是人间天堂。可事实真是如此?”羽歌夜伸手指着辣锅说道,“辣椒便是西凤传到中原的调料之一,当年以为至毒的植物,如今是大隆寻常可见的家用调料。七百年前,藏州高原被认为是不毛之地,后来藏家发现火油奥秘,藏州成为全国火油矿产源头,为了感谢藏家连名字都改为藏州。西凤临近洛蒙森林,珍宝无数,或许时代变迁,科技发展,西凤就成了富庶之地呢?固步自封,彼此对立,只能让西凤越来越贫瘠下去,穷苦到极点就挥师东进,融入中原,而留在西凤的苦难人民发展到一定程度就再次挥师东进,那西凤永远只是贫寒之地。封建王朝的体制已经束缚了广大人民谋求幸福,只有融合一体,和谐发展,才是王道。”
  羽歌夜一番惊人言论,让在场人都一时失言,或许只有楚倾国心中无语,这是把地球的历史发展搬到大隆,也太过惊人了吧,就算在座的都是亲信,你就不怕隔墙有耳,把你当个妖言祸国的家伙参上一本?
  “思路可以,时间不对。”唐星眸用重新认识的眼光看着羽歌夜,“这些思路不是没有前贤提过,只是还不适合这个时代。封建王朝,至少还有两千年寿命,起码你是没本事埋下变革的种子了。”
  孔雀胆也恍然大悟,讥讽哼笑一声,继续大快朵颐。
  羽歌夜熟读经史,早就知道这番言论只能说说而已。唐金熙为什么被尊为万世圣师,就是因为他为这个世界定了一个无比适合封建王朝的基调,既有保守的三纲五常维护皇权统治,又没有抑农抑商不重科技不重武力的腐儒思想。王霸并重,兵法齐行,农业为本,以商通市,又在皇权之外,用法师力量巩固了神权统治,可以说,这位狡猾的穿越前辈,给自己的家族和子孙留下了一张最强大的护身符,让后辈所有穿越者,都只能在他划下的圈子里“玩游戏”。以大隆现有的科技文化水平,确实至少要两千年时间才可能走向资本社会的变革,羽歌夜除了努力当个享受封建阶级权力快感的“大山”,翻不出什么新鲜跟头。
  他也没指望用这么一番不切实际的话就骗住孔雀胆,这只是岔开话题而已,真正的目的还是前面那些挑拨离间的话,他说了,孔雀胆听了,这就够了。
  当年唐金熙和朔龙雀为了部落利益,纵有千般深情也只能刀剑相向。朔龙雀战败之后远走他乡,唐金熙将朔龙雀的佩刀藏在神庙,亲手在刀脊刻上“倾盆”二字,便是如今的“刀皇”。过了三百年才有人猜出,其实那两个字是“覆水难收”之意,可见便是万世圣师,也有身不由己的时候。而两千年后,便是敌国对手,也可以为了权力暗度陈仓。人心胜不过权欲,羽歌夜和孔雀胆做不成朋友,但是此刻留着对方,对自己更有好处。便如这一锅鸳鸯,清辣不容,为了美味的权力,却能和谐共处。
  此时新年即将到来,在艾露尼神庙的森严殿宇中,一锅白红,消融了所有敌友尊卑,但是就像下面燃着的炭火,和乐融融的温暖场景,终有如同刀剑般冰冷,死灰般决绝的时候。
  作者有话要说:倾盆刀,覆水难收,这个梗准备了好久也没找到合适的地方,放在这里,勉强能展示出金熙当年的无奈吧。
  宿舍有爱小剧场,学车的时候又一次被抖S老大爷虐了,我们休息的时候来了一位年纪差不多的老大爷也要学车,结果师父不停地夸,我心里默默地猥琐了,师父,你们是不是要来段师徒CP啊,我的节操被阿白吃了QAQ




☆、47重过京门

  羽歌夜的随行仆从全都先行出发;只有他和唐星眸,羽云歌,一直拖到距离父神节不足五日才动身。六牙象龙拔足狂奔,两只迦楼罗比翼齐飞,成为那一年大隆百姓眼中的神迹。
  再一次看到那座囚笼;羽歌夜心情复杂;鹦鹉一辈子养在笼中学人说话;雄鹰离笼便只在天空叱咤;三年不见;云京对他不会再那么温柔了。远远临近云京城门;就看到一片金黄耀眼,羽歌夜错眼之间,竟然觉得无穷贵气直逼苍穹;他连忙压低迦楼罗“佛奴”,从满是枯黄茅草的冻土上掠过,远远的就看到帝后銮驾在云京城门口。銮驾中有安在车板里的地龙和火炉,温暖如春,但是这份帝后亲迎的荣宠却无与伦比。而且,离别三年,想到唐修意,甚至想到景帝羽云阙,羽歌夜心里都有些抑制不住的激动。
  “歌儿!”唐修意的声音远远传来,竟是站在銮驾外扛着冷风一直等着他,景帝也从銮驾中掀帘而出。羽歌夜从迦楼罗上翩然而下,温和的风托着他的身体,向着唐修意斜斜飘去,顶着碧珠的迦楼罗“佛奴”盘旋在銮驾上空。羽歌夜扑到唐修意怀里,唐修意搂着他,眼角含着泪花:“瘦了,黑了。”
  到处奔波,还曾去到北莽受大风打磨,羽歌夜的容貌确实和养尊处优的皇子大大不同。“父皇,母君,可安好么?”羽歌夜眼含热泪,哽咽难言。唐修意揽着他,轻擦眼角,景帝开怀大笑:“四皇子羽歌夜,侍母至孝,敬神虔诚,才华横溢,天生灵慧,特赐郡王爵,封号雍,赏金珠缨络,紫璋佩冠!”
  “儿臣年幼,侍奉父母乃人子本分,礼敬诸神乃先天德行,不敢当此重赏!”羽歌夜跪地拜倒,居敬行简曰雍,羽歌夜舍身入神庙,又一贯起居低调,确实当得起这个字,真正当不起的,是郡王封号。
  大隆皇子封爵,除了太子独树一帜外,最高为亲王,其次为郡王,郡公。长皇子羽惊夜自诩受尽荣宠,封的不过是桓郡公,与羽歌夜同岁的三皇子,封的则是果郡公,两人的封号都要比羽歌夜的好,但是爵位却整整低了一等。皇子初封,几乎都是郡公,如有大功于社稷,晋封郡王。直到新帝登基,为了表示天家和乐,皇室荣宠,才把还活着的兄弟晋封亲王。这是不成文的规矩。而如今羽歌夜起点便是郡王,只要能立下功勋,便可晋升亲王,哪怕将来太子登基,也没有爵位可以加恩。先皇崩后,三年不得改制,十年不得易封,也就是说,景帝死了之后,十年之内,新皇都不能褫夺羽歌夜的封号,这等于是为太子羽良夜添了一个巨大掣肘。
  只要羽歌夜不犯谋逆大罪,无功无过,就能在景帝生前混上一个亲王名号。最后所封金珠缨络,紫璋佩冠,乃是组成世袭罔替铁帽子亲王五大礼制服色中的两种,以羽歌夜母族萨族的权势,他在景帝生前便成为世袭罔替铁帽子亲王已经是板上钉钉,子子孙孙都是享不尽的荣华。
  景帝虽然待人宽和,却真正乾纲独断:“你年幼远行,持戒虔信,实乃大孝行,大善举,堪为天下楷模,更能不骄不躁,谦卑谨慎,朕心甚慰,此事无须再议!”
  羽歌夜环顾四周,并没有看到太子羽良夜的身影,景帝此举,无疑把羽歌夜直接推到了风口浪尖。比起铁帽子亲王的身份,朝臣必然更加好奇他能否更进一步,穿上那身明黄太子袍色,甚至是那身金黄帝衣。他以为羽惊夜远行蜀州已经算是扎眼,没想到自己被景帝直接放到了如坐针毡的可怕位置。
  “儿臣谢父皇隆恩!恭祝父皇万寿无疆!”羽歌夜吞下这烫嘴的甜栗,只觉得刚刚的一腔喜悦,现在都火辣辣地在嗓子里疼了起来。
  景帝此行,还要迎接唐星眸和羽云歌的到来。伴随着尘土飞扬的六牙象龙,羽云歌也乘着另外一只迦楼罗“赤背”来到了云京城外。唐星眸变成粉色的慧战宝衣并没有引起朝臣们的惊讶,他千里奔袭北莽天湖,独战雷池大祭司的壮举看来终于传遍云京了。真正让满朝文武惊爆眼球的,是飘逸洒然中多了一分杀伐之气的宝芙瑞祭司羽云歌。
  “皇弟何处得了如此神俊,竟与歌夜的坐骑颇为相似?”景帝礼节招呼两位大祭司之后,便直接问起这个问题。
  “洛蒙森林中偶然发现一对迦楼罗力战凶兽而亡,被我捡到两枚迦楼罗卵,故而和歌夜一人一颗,侥天之幸,竟真的孵出一对迦楼罗来。”羽云歌有些羞涩地回答。
  羽歌夜冷眼旁观,这番说辞是他教给笨拙皇叔的,淡然,惊喜,自负,谦卑诸般选择中,羽云歌唯一能成功表演的只有这副羞涩样子。景帝朗声大笑:“皇弟真是好福气,这也是我大隆之福。”
  羽云歌的额角现出一滴冷汗,景帝这么说,就和羽歌夜猜的一样,而这个反应说明,景帝已经知道这只迦楼罗绝不是侥幸捡到。对景帝说谎,对于羽云歌而言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在开口之前,他的局促不安和羞涩窘迫可以说是本色出演,但是当景帝如羽歌夜预料般轻轻一句话揭过之后,他突然觉得这位统御宇内的皇兄似乎不是那么可怕了,他的儿子都已经能够揣摩到他的几分喜怒,他为什么竟觉得从未琢磨明白这位皇兄呢。“皇兄谬赞了,不过是一只畜生罢了。”羽云歌心态的转变,流露于言表,真飘逸与假潇洒,差别明显,在这里的哪个人不是人精般的人物,嘴上不说面上不显,都在心里默默思量而已。
  唐星眸始终戴着妖冶笑意,此时妖眸中笑意更深。羽歌夜挑起眼角看他,三年时间,当初只能仰望的人,如今也只是一个抬眼的身高差距。他记得六牙象龙千里突击北莽,一路不惊片尘,如走猫步。怎么就到了迎接唐星眸的仪仗前,从梆硬的冻土上震起大片尘沙呢?看着灰头土脸的大臣们,羽歌夜真心觉得,唐星眸在某些事情上意外的有种孩子气的坏心眼。
  四大祭司回京,乃是每年盛事。三年潜修时,羽歌夜看唐星眸独自进京还不觉什么,这一次随他进入城门,才深觉父神教根植人心,祭司饱受尊重,即使云京权贵云集,信徒不如锦官城狂热,但表面上仍是欢喜激动,花雨缤纷。富有大户还用藤条小篮,装着自制的贡香,交由仪仗队伍,若是被纳入神庙供奉神前,能为一家人求来大福气。
  羽歌夜为表虔信之心,穿的依然是麻葛芒鞋神官袍色,围观者皆以为是天慧开悟的年轻神官,不少花瓣落在他肩膀。此时已是冬季,花瓣都从暖房采买,只有高门大户才有这么奢侈享受,平民百姓手中握着买来的便宜信香,味道略有些呛人,在干燥的晴朗冬天下升起无数饱含着希望的袅袅蓝雾。唐星眸照旧信手播撒圣水,赐予祝福,不分贫贱。刚封为大贵的郡王,眼中却是把希望寄托给飘渺神祇的穷苦信众,羽歌夜重过云京城门,猛然间添了别样感受。
  重回紫禁城,金杯玉盏,锦帐红烛,一扫艾露尼神庙肃穆之气。所有皇子都出现在宴席上,羽惊夜端着酒杯,笑容阴沉:“真是恭喜四弟了,少年郡王,大隆前所未有的殊荣。”“父皇厚爱,歌夜心中也十分愧疚。”羽歌夜不卑不亢,没了神官的外衣,这杯酒他是不得不喝。“四弟自小聪慧,天资绝顶,父皇厚爱也是应当的。”三皇子羽思夜笑得颇为局促,这位恍若年轻羽云歌的三皇兄,在士林中颇有声誉,素有“博学旷达,礼贤下士”的美名,和他现在这副畏怯样子,并不相同。一干兄弟全都持酒来敬,羽歌夜纵有十分酒力,也不免有些醉意,只是能控制自己不要失态而已。
  “歌夜。”低沉声音在耳畔响起,羽歌夜悚然回头,才发现太子羽良夜已经走到身边。三年不见,众多兄弟都变化不小,但身上的贵气却是从未变过,只是晒得健康些的羽歌夜,在他们之中就成了饱受辛苦的模样。然而此时回头一看,羽良夜才真正诠释了什么是形销骨立,他整整抽高了一头,约莫有一米八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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