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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章

比蒙王朝(vip完结)-第8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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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穷尽了大隆所有最奢靡的景致。悦王花了多少,皇上就给多少。
  不夜城实质上的最高长官,这个曾经被悦王名头吓到的州牧,后来越来越大胆,盘剥克扣,赚的钵满盆盈。
  针对悦王的《诸王行仪》规定,想要离开郑州,要向州牧汇报,再由州牧向皇上申请,一应饮食享乐进入郑州,都要先呈报州牧。郑州州牧等若扼住了这位被讥讽为快活王的软弱王爷的喉舌,悦王想要享用的,都要先让郑州州牧吃个够,所谓快活王,吃的不过是剩渣,还比不过他这个州牧。
  这位被当今圣上以金钱养着,准备生生养成一只不能动弹的肉猪的王爷,除了享乐已经别无用处。
  “听说了吗,今晚快活王又要在天下第一楼排演流光不夜舞!”街头摆摊卖早点的小贩笑嘻嘻的对旁边书画摊摊主说道。
  那位自画自卖的书生似乎颇有些傲气,满面鄙夷道:“玩物丧志,亡国之音,曾听说悦王赴过沙场,还以为是个英雄人物,哪成想竟是昏聩至极,国之蠹虫。”
  “可不敢这么说,毕竟是王爷哪。”小贩连连摆手。
  “他算什么王爷,奢靡度日,蛀虫一只,脑满肠肥,用的是国脂民膏!这三年来,光不夜城就花去多少赋税,若我是当今圣上,早就把这无用的王爷一刀剁了。”
  “慎言慎言!”小贩无奈地摆摆手,生怕这书生再说什么,连忙躲到一边去了。
  “小哥儿,来三个油条,一碗豆浆一碗豆腐脑,豆腐脑多放些葱花辣椒!”慵懒声音传来,卖早点的小贩诶地应了一声,转头来看立刻笑了。
  来人穿着一身素白缀花长袍,外面罩着一件浅红色透明轻纱,随意梳着头发,扎着一根玉钗,看上去俊逸风雅,只是眼角发红,手中还拎着酒壶,显然是昨夜宿醉,这一大早便又迫不及待喝了起来,颓靡的不行。他一低头,就看到这人怀里还抱着一只颜色略显草黄的小豹子,正睁着圆滚滚的眼睛抬头看他,脖子上戴着细细的金项圈,毛茸茸的嘴边还有几根白色的细长胡子,身上并无斑点,细长瘦小,猫儿似得,双腿悬在那人身下,也就刚刚三岁。
  “羽哥儿,刚回来啊?”来人迅速从油锅里捡了三根炸的金黄的油条,又舀了一碗豆浆先放在桌上。
  “恩。”这人一手倚着头,身子懒洋洋歪在桌子上。被他放在桌子上的小豹子迈开步子,颤巍巍的奔着豆浆过去,伸出舌头舔啊舔,胡子和嘴上都沾了豆浆,不一会儿抬起头来,原来是那个无良男人把豆浆碗慢慢地勾走了,小豹子无奈委屈地舔舔嘴上的豆浆,低低猫叫一样喵了一声,又迈着软绵绵的小爪子走了两步,接着舔了几口,无良男人坏笑着接着慢慢拉,小豹子张大嘴喵地叫了一声,都能看到刚长出来的小牙和舌头,委屈的不行,紧赶了两步,脚下一歪,差点栽进碗里,但是却偏偏并未栽进去,前爪软绵绵的悬在半空,就像有人托着他的前爪扶住了他,他便就着这个姿势努力舔豆浆。坏男人挑眉看着他,小豹子就委委屈屈的把爪子放到地上,自己走了两步去喝豆浆。
  “可莫要欺负苍梧了。”小贩十分心疼地快步走过来,把一碗淋了香油葱花香芹辣椒的豆腐脑放在坏笑的男人面前,又把小小一个碟子放在小豹子面前,里面撒着碎碎肉末一小把儿而已,小豹子开心得不得了,发出软绵绵的喵的一声,就巴着小爪子想要过去。那看着富贵的男人,却把小碟子轻轻拉开,伸出一根手指头摇来摇去。小豹子委屈的后腿蹲下,前爪并在一起,细长尾巴都耷拉下来,可怜巴巴的喝豆浆。
  “兀那公子,这兽人可是你家的?”旁边的卖画公子看不下去,忍不住开言道,“看你穿的也算是富人家,怎地连点肉食都不肯给他吃些,莫不成不是你家孩子,是当宠物养着玩的么。”
  “当然是我亲生孩子,不过我生他养他,拿他当宠物逗弄也不行么?”被责备的富人低头呼啦呼啦吃着豆腐脑,头也不抬。
  那书生气恼:“怎能如此对待孩子,你以宠物之心对他,他来日如何成长为顶天立地的兽人,难道你就让他在家从父,出门嫁人,做一辈子家养宠物么?”
  “那有何不可,谁家兽人不是这样?”那人吃了两口,饶有兴趣地抬头,发现这位卖画公子也是位少见的兽人圣徒。
  “身为兽人,若是想要习文,便可师从圣师,立言立行,若是想要习武,便可效法武圣,开疆拓土,像你这种小民之见,贪婪粗鄙之人,才会把孩子当做婚娶赚钱的手段!”那书生也不知想到了什么,十分义愤,说的已是慷慨激昂。
  无良男人诧异地问小贩:“哪儿来的愣头青,跑到不夜城做什么,平白给人赌气么?”
  “若不是为了见见采薇先生,我才不来这纸醉金迷,遍地糜烂之地,好好一座郑州城,能得采薇先生兴千古文运,是何其行事,遇上这么个无耻王爷,又是何其不幸?”书生悲愤地双手高举,一脸痛楚。
  吃着豆腐脑的人嗤笑一声,喝光最后一口,然后舔舔手指,用唾沫沾着肉末,递到小豹子面前,喝了一半豆浆的小豹子兴高采烈地摇着尾巴,小舌头灵巧地绕着手指,把肉末舔来舔去。“别摇,你又不是狗!”这人一句话,直把那书生气的七窍生烟,面色通红:“狗怎么了,摇尾巴怎么了,只有狗才摇尾巴吗,摇尾巴很丢人吗,你会不会说话!”
  这富贵公子回头看了他一眼,又是满面嗤笑,轻轻摇头,伸出手指沾了肉末,小豹子乖巧束手束脚站在那儿,就歪着毛茸茸的脑袋舔着手指上的肉末,吃完了之后恋恋不舍的看了那小盘子一眼,被坏爸爸拦腰抱起,宠物一般,晃着两条小腿就起了身。
  “来来来,给我看看,你这书生有什么好作品。”他晃悠悠来到书画摊前,书生鄙夷的一挡:“货与知己,不与庸碌。”
  不过他终究挡不住挂着的书画,虽然是个书生模样,不过画作倒是充满武者杀伐气,或为猛虎下山,或为将军战马,或为书生竹林,多以人物为主。看到他眼睛往这些画上转动,书生也有些羞恼:“这都是我早年作品,不成体统。”
  不用他说,对方也看出哪幅画才是真正的珍品,那幅画高悬在小摊最顶端,左下角乃是岩石山溪,旁边坐着一个书生,赤脚濯足在溪中,却仰头看着天空,剩下大片的留白。岩石山溪书生皆寥寥几笔,清廖之意却透纸而出,大片的留白,空无一物,却能感觉到,虽在深山,却放眼天下的气魄。
  “采薇先生八年不第,前三年满腔怒火,中三年旷达傲世,近两年,却能超脱尘外,隐然有圣者风范,你这幅画,两年之前,或许能入得了他法眼。”这人伸手抚摸着小豹子下巴,小豹子舒服得仰着脖子,眯着眼,发出喵呜呜声音,悬在空中的小爪子,蜷在一起,晃来晃去。
  那书生惊诧不已,没想到这看着颓靡废物,竟能说出如此犀利见解:“不意凡俗之中,亦有俊杰。”
  “天下俊杰,你才见过几个?”此人嗤笑一声,拿起细豪毛笔,在铺好的画纸上,提笔在纸上竖着画了三道,横着几大粗笔,竟毫无章法,用粗壮笔画画出一个笼子来。他用笔沾了沾水,清浅墨色寥寥三笔,在笼子外画了一根羽毛。又提起朱墨小狼毫,轻轻一点,一滴猩红墨水落在羽毛边,如同鲜血一般。他就用朱红墨,在纸上提了两行字。
  “身陷牢笼心自飞,朝游北海暮苍梧。”
  他伸手一摸,微微皱眉,似乎没找到私印。旋即坏笑着抓着小豹子的爪子,放在砚台中,爪上沾了水,小豹子极不情愿地扭动,在纸上画上一个爪印,气得乱扭,把墨水抹在了男人的脸上和华贵衣服上,男人也不着恼,伸脸蹭蹭小豹子的鼻尖,轻吻小豹子毛茸茸的嘴,头也不回道:“拿这幅画去悦王府,采薇先生自会见你。”
  “这画的什么呀?”小贩走过来,狐疑地看着。书生也皱眉看着这幅画,粗笔囚笼,拙劣至极,清浅羽毛,便把俗笔化为大巧若拙,那一滴朱墨,更是神来之笔,总血流如注,毛羽尽裂,也要展翅高飞之意,跃然纸上,而那两行诗,却写的仙气盎然,超拔俗世,无功利心,无愤俗意,正如他所说的采薇先生银雨霏,如今被文坛诸位大家品评,也是前三年愤世嫉俗,中三年经世济民,后三年超拔俗世,用笔十年,当可立言天下圣徒。
  “这人是谁?”书生拿起画来,轻声问道。
  “我也不知,只是每周会来我这小摊吃上一些早餐罢了。”小贩挠挠头,还是看不出什么。
  “他姓羽?”书生抽出一卷画筒,将画装进去,竟把所有画作起而不顾,直接奔着悦王府前去。
  羽歌夜搂着羽苍梧,悠哉迈步走进悦王府,一群身着红衣的兽人舞者正在庭院里舞蹈,见到羽歌夜都笑成一团,羽歌夜伸手过去,东摸一下西摸一下,笑得十足猥琐。再入内院,到处是繁华碧树,奢靡至极,不少仆人穿插其间,看到羽歌夜,都纷纷走过来,眼含勾引之意。
  “都先下去吧。”这时从正屋走出一个穿着灰袍的朴素男子,面容严峻,甚至有些严厉,让仆人们都微微皱眉,无奈地福身下去了。出来的人,正是紧锁眉头的楚倾国。
  “喝了一夜?”
  “喝了一夜。”
  “早起才回?”
  “早起才回。”
  “今晚演流光不夜大舞?”
  “恩,热闹热闹。”
  “掌心楼楼主争夺战,结果已出,听河如今被困在龙骖将军府,听说要卖到青楼去。”
  “……”
  楚倾国眼睛凝视着羽歌夜,难以置信的开口:“听河为了悦王府,这三年吃了多少苦,你真的要弃之于不顾吗?”
  “我不过是个闲散王爷,有什么本事救他?”羽歌夜将羽苍梧放下,苍梧快速跑了两步,就来到一身轻便装束的希奇脚下。
  “软禁三年,你心中有气,有怨,我知道,可你真的就认了命,认了怂?”楚倾国眯起眼睛,“不夜城经营三年,我不信你真的一点准备也没有。”
  羽歌夜垂手站立,茫然无助,像是受到惊吓的懦弱公子哥。
  “听河直到现在也没有向不夜城求救,我知道听河智慧过人,就算到了现在,也未必没有一搏之力。”楚倾国紧紧握着拳头,“可我不信他真的能平安无事,若是他有个三长两短,就一切都晚了。我认识的羽歌夜,是个顶天立地的男人,就算听河安然无恙,也绝对会去救他,而不是赌一个不知道的结局。”
  “希奇,我们走!”楚倾国厉吼一声,羽歌夜大喝:“不许走!一个不能拔刀的刀手,一个只会防御的剑客,你们去了有什么用?”
  “有没有用是一回事,去不去又是一回事。”楚倾国眼圈通红,回头看着羽歌夜,“若是能用我们的死,换回一个男人的醒,不虚此行!”
  希奇低头轻轻拍拍羽苍梧的头,深深看了羽歌夜一眼,转身走出王府大门。
  “这王府,自从你入了不夜城,就从未关过,歌伎舞者,杂耍马戏,奇工巧匠,骗子贩夫,不夜城里快活王,享尽天下快活事,歌夜,你真的快活过吗?”被文坛尊称为采薇先生的银雨霏,如今已经再无当年愤青的样子,一身湖蓝长袍,长发如墨,俊逸出尘。
  “雨霏,这不夜城我住了三年,若是今天我走出这座城,所有布置便都成了笑话。”羽歌夜慢慢撩起袖子,刚刚看似懦弱不语的时刻,他的双拳其实已经紧紧握住,手指把掌心握得鲜血淋漓。
  银雨霏笑如墨竹:“经营三年,你所图为何?”
  “有朝一日,翻覆天下。”羽歌夜咬着牙,一字一句。
  “得了天下,又是为何?”银雨霏一句话,让羽歌夜猛然抬头,豁然惊醒。他转身走入王府高声喝道:“奏《镇灵歌》!”
  “天下兴亡匹夫怒,身披戎装伐胡虏,刀枪为乐血为酒,共饮十方做人屠。风雪不灭钢铁志,沙尘不掩壮士心。四关雄立戍西南,必将铁马踏冰冠。纵有颓靡钝刀刃,自将侠骨震凡尘。勇卒暮年心不死,犹在梦中听战歌。”
  随着壮烈的镇灵歌响起,三年来涌入不夜城的贩夫走卒,奇技淫巧,种种响乐店铺奢靡酒家中,纷纷走出裸袒上身,手持兵刃的威猛兽人,或不持一物,却角色红白的雄性,他们唯一的共同点,就是额头扎着白色的头巾。
  就在不夜城中央最高的天下第一楼,一袭白袍问道:“西凤大火可灭否?”
  “不灭!”
  “北莽冰河可寒否?”
  “不寒!”
  “八千铁骑,今在否?”
  “在!”
  “可敢为我,一战否?”
  “敢!”
  “全军突击!”
  “这是什么声音?”正在州牧府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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