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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第十一根手指(恐怖)-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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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一路走一路胆战心惊,找了个小旅馆住下,商量了许久,于凌晨五点打通了110。
  接警民警在接到电话后赶到现场,考虑到芦苇荡里地方太大,方向难辨,于是请了刑警队和技术队前来支援。技术人员在进入芦苇荡后不久便发现了足迹,顺着足迹很快找到了一个仰面躺在水塘里的人。
  人的头部在岸上,面部染血,胸部以下浸在冷水里。技术人员上前准备拖动尸体,却隔着手套感觉到此人还有温度。触摸颈动脉,似乎还能感到一丝搏动。
  “人没死?”大宝惊讶道,“没死我们干啥啊?”
  陶法医被大宝的一惊一乍引得笑了起来:“听我说完啊。我们的民警赶紧把伤者抬回路边,然后一边拨打120,一边用警车把伤者往医院方向送,在中途遇见了120急救车。”
  “医生发现伤者气若游丝,在路上进行了抢救,”陶法医说,“但是抢救不太奏效。送往医院后,考虑到伤者额部有一处创口,就立即进行了CT检查。果然,伤者昏迷的主要原因在这里。他的颅骨粉碎、凹陷性骨折,对应部位脑挫伤、颅内出血。”
  “被人打击的?”我问。
  陶法医摇摇头,说:“不。额部骨折,对侧枕叶脑组织也有挫伤,也有出血。”
  “啊,”大宝说,“别老大喘气啊,一句话说完嘛。这么明确的对冲伤,肯定是摔跌所致的颅脑损伤啊。这不就定了吗?一个人闲着没事儿来芦苇荡玩,被两个学生吓唬了一下就跑,结果一不小心摔了头。颅脑损伤死亡都有个过程嘛,所以他意识模糊地躺在水里,直到民警来救他。哈哈,现场重建完毕!咦,不对啊!既然是摔跌,干吗要我们来啊?”
  我白了大宝一眼,对陶法医说:“人现在死了?”
  陶法医点点头,说:“医院还准备开颅手术的,结果手术还没开始,人就断气了。”
  “那你们的技术难点是什么呢?”我问。
  “一来,我们现在还没有查清楚尸源。”陶法医说,“二来,我们在医院看了看尸体的尸表,对他头部的一个星芒状的创口有些不能理解。领导目前认为死因是意外或是自杀,但是从法医角度,额头上的创口有些不好解释。”
  “为啥不好解释?”
  “头部星芒状的创口皮下有囊腔状。”陶法医说,“一般这样的创口,是额部和质地坚硬的地面接触并且有角度位移才能形成。也就是说额部和地面接触的一瞬间,有一些位移。因为这个位移,使皮肤和骨骼错开位置,撕开了连接皮肤和骨骼的皮下组织而形成囊腔。”
  “摔跌,很常见有囊腔啊。”我说。
  “但是有这种擦蹭位移,会在面部,尤其是在创口内遗留泥巴吧。”陶法医说,“而且我觉得星芒状的创口在软质的泥巴地上难以形成。”
  大宝说:“没有泥巴可能是医生清洗面部了,创口可能是在池塘边的硬物上形成,比如说石头。”
  “医生确实清洗了他的面部,但是没有清创缝合,创口里不该没有泥巴。”陶法医说,“池塘边是有石头,但是上面并没有发现血迹。”
  “没有血迹有两种可能,一是确实没有,二是我们还没有发现。”我说。
  陶法医说:“是这样,但是我害怕这个案子发展到后来,案件性质上会有大的争议,所以我提前请你们过来把关,提前介入,我心里也有底。”
  我微微一笑,拍了拍陶法医的肩膀说:“谢谢兄弟的信任,我们加油!”
  我、大宝和林涛在陶法医的带领下,在芦苇荡里走了一圈。芦苇荡的地面基本都是些软质的泥巴,一路上有不少物证标志牌。物证标志牌就是一个写着数字的小牌子,技术员在发现物证后,会在物证的旁边摆上一个标志牌,这个牌子的作用是在照片里清楚反映这张照片是哪一处物证,而且在现场还可以提示警员这里有物证,要注意保护,不能踩踏。
  “我们发现了几百枚足迹了。”陶法医说,“都已经拍照录像。有的足迹被先期出警的民警因为抢救伤者而破坏了,有的还比较清晰。目前我们正在扩大搜索范围,找所有有鉴定价值的足迹。”
  “比对了吗?”林涛说。
  陶法医摇摇头,说:“我们局痕迹检验就那么几个人,全都上了,但也没时间比对,就是单纯地发现、照录,等回去大家再一起研究比对。”
  “死者就在这里躺着。”绕了一圈后,我们又回到水塘旁边,陶法医指着水塘边说,“据出警民警说,死者脸上有不少血,不过我们看到尸体的时候,面部已经被医生清洗了,但是我们在死者头部形成的这个凹处周围做了血液预实验,并没有发现有血迹存在的迹象。”
  水塘边的泥巴地上,有一个人头形状的凹坑。可见死者就是躺在这里的。
  我在附近看了看,泥巴痕迹很乱,仿佛可以看到出警民警在抢救伤者时候的慌乱。周围的痕迹是彻底被破坏了,我只有在周围寻找一些可以形成陶法医描述的伤口的东西。
  其实可以形成星芒状的物品很多,因为池塘周围有很多鹅卵石,如果头部摔跌在石头上,发生位移,是可以形成头部创口的,而且虽然周围有泥巴,但也有一些比较光滑干净的鹅卵石,再加上医生对面部的清洗,创口里没有发现泥巴,也不足为奇。
  不过,在所有的鹅卵石上都没有发现血迹,这个确实不好解释。
  “或者是在抢救的时候,有民警把带血的鹅卵石踢进了池塘?”我突发奇想。
  陶法医皱眉沉思了一会儿,说:“还真的不能排除这种可能!”
  “怎么看这都不像一起命案啊。”林涛说,“毕竟我们发现死者的时候,他还没有死。”
  2
  现场很简单,剩下的事情都交给林涛继续勘查、对比和搜索了,我和大宝、陶法医决定驱车赶往殡仪馆,先对尸体进行一个初步的检验。
  我们到达殡仪馆的时候,医院刚刚把死者尸体移交给殡仪馆,殡仪馆工作人员正从车上搬下尸体,并且为尸体制作手牌。
  陶法医上前热情地打了声招呼,递了根烟,殡仪馆人员把尸体直接推进了尸体解剖室。
  因为工作上经常打交道,法医和殡仪馆工作人员一般都会关系很好。殡仪馆工作人员经常会羡慕法医工作的惊心动魄,而法医则羡慕殡仪馆职工的高工资。
  尸体是个小老头儿,静静地躺在解剖台上,虽然在生前已经送入医院,但是因为只进行了CT检查人就去世了,所以尸体也没有经过什么医疗处理,除了抢救和对面部进行了清洗。即便这样,尸体面部仍有一些散在的干涸的血痂没有被彻底清洗干净。尸体的胸部有心电监护接头的胶布,还有起搏器留下的死后损伤,腕部也有几个细小的针孔。
  “我一直在想,这个人身材既不壮实也不高大,为什么两个报案人会看到一个没有头的高大的身影?”大宝说。
  “这个不足为奇。”陶法医说,“在那种夜色昏暗的地方,被人影误导视觉,很正常。”
  “让侦查部门调查抢救的时候,医生为了开辟静脉通道,一共扎了几针?还有,是否进行了心脏起搏?”我说。
  对于法医来说,注意在尸体上发现针眼至关重要。随着犯罪的高智商化,很多杀人凶手利用注射等方式杀人,妄图瞒天过海。其实在尸体上发现针眼,尤其是生前形成的针眼并不困难,但是如果死者生前在医院接受抢救过,则会给这项工作带来难度。如果有犯罪分子形成的针眼,有医生形成的,因为都是在生前形成的,法医则不能进行判断。哪些是医生形成的针眼?这就需要侦查来配合。调查发现的针眼小于尸体上的针眼,案件就会出现疑点。
  “五针。确实经过了心脏起搏。”陶法医说,“现在我们的派出所民警都知道保护证据,对这些常识,都有了解。”
  因为本案死者是民警送往医院的,所以除了有执法监督仪(民警配备在身上的微型摄像头,用于监督民警执法行为,同时也能记录原始现场状况)的记录,民警还细心地在第一时间询问了医生护士,对整个抢救过程有了充分的了解。
  “确实也就五个针眼,怎么看都不像是杀人案。”大宝数完针眼,用止血钳夹起了死者额部创口周围的皮肤。
  “创口呈现星芒状,”我说,“可以是和平整的钝性物体作用,也可以是和呈现星芒状的凸起物体作用。”
  说完,我用勘查灯照射了一下伤口的内部,创口里有纵横交错的组织间桥,因为额部皮肤很薄,所以可以窥见皮下的颅骨。颅骨骨膜完整,并没有凸起物形成应该出现的破裂。
  “这应该是和一个平整的钝性物体作用形成的。”我说,“鹅卵石就可以。”
  陶法医点点头,说:“这个专业问题我很同意,但是我总觉得出警民警正好把可能沾有血迹的石头踢进水里的这种可能,实在是太巧合了吧?”
  我没说话,摘下第一层手套,拿起了解剖室旁边仪器台上的死者生前所摄的CT片。
  从那次被尸蜡化尸体熏得手臭了几天之后,我每次解剖都会戴上两层橡胶手套,有效地防止尸臭的侵入,习惯了以后,发现两层手套并不影响我的正常工作。
  CT片上一张张骨窗,没有一张是正常的。通过各个层面的阅读,可以确证死者的额部存在粉碎性骨折,因为死者的骨膜并没有破裂,而只是单纯的骨折,更能确证这是一个和平整钝物撞击形成的骨折。
  同时,CT片也可以清楚地告诉我,死者头部损伤是因为减速运动而形成的,也就是说,他的头部是在运动中突然撞击钝物而停止,形成了颅骨骨折和相应脑组织的对冲伤。一般这种程度的脑挫伤,只要救治及时,应该可以挽回生命,但因为死者独自在池塘边昏迷,颅内出血进行性增加,到CT片上显示的这种程度,基本上是回天无术了。
  “确实是摔死的嘛。”大宝脱了外层手套,把CT片接过来,对着解剖室窗外的光看。
  我重新戴起手套,拿起死者的胳膊看了起来:“死者两侧胳膊都有一些指甲印,这个自己不好形成吧?”
  我一边说,一边用手在自己的胳膊上做实验,用各种姿势来企图形成死者胳膊上类似位置的指甲印。
  “是不好形成。”陶法医说,“不过这个不太好和他的死亡联系起来,也可以是在死亡前和家人吵架,然后出走,最后摔死的。”
  “说的也是。”我说,“尸源还是没头绪吗?”
  “我觉得能找到。”陶法医说,“来,帮把手。”
  给尸体翻身还不把血迹等污物溅到身上,是个技术活儿,但这是法医的入门课。我和陶法医一起把尸体挪到解剖台的一侧,然后把尸体翻成俯卧位。因为尸僵已经形成,尸体呈一个僵直状态,所以翻身也容易了许多。
  “你看,这是一个标志性的东西。”陶法医指着尸体腰部的一个文身。
  一般的文身可以作为寻找尸源的重要依据,但是有时并不能迅速找到尸源,而这具尸体的文身让我们燃起了极大的希望。
  文身是一个螃蟹,螃蟹的爪下还有一只蜈蚣。
  “见过人家纹蜈蚣的,但是还真没见过纹螃蟹的。”大宝一脸迷茫。
  “我们猜,他姓谢,或者姓解。”陶法医嘿嘿一笑。
  “不管怎么样,这处特征性的文身,很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所以,尸源也就很容易找到了。”我信心满满。
  说完,我在器械盘里找出了手术刀柄,并从一旁的耗材盘里拿出一枚手术刀片。
  “老秦,你这是要做什么?”陶法医问。
  “做什么?解剖啊。”我对陶法医的问题很不解。
  “现在我们不能解剖。”陶法医说。
  “为什么?”
  “尸源还没有找到,我们领导的意思是,先找到尸源,再征求死者家属的意见。”陶法医说,“所以,我们还是等找到尸源再说吧。”
  “为什么?”我第一次遇见这样的情况,《刑诉法》不是规定了吗?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我们必须有这个权利,如果死者家属不同意解剖我们就不解剖,那凶手是死者家属怎么办?
  “可是,《刑诉法》也说了,必须通知死者家属到场。”陶法医辩论道。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也说了,对于通知不到,或者死者家属拒绝到场的,在笔录中注明就可以了!”我对自己的法律知识很自信。
  陶法医沉吟了一下,说:“可是这一切,都建立在案件是刑事案件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咱们得发现犯罪事实有可能存在,才能用这个权利。”
  “可是你现在就需要通过死因来判断案件性质啊。”我说。
  “调查和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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