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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兽宠若惊:坏小子,别这样-第9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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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定要她知道这段古老的故事,注定要她帮忙将这件悬案解开,给所有的人一个交待。

  。

  沫蝉回到公司的时候,已经快要下班了。三书端着杯茶从茶水间回来,戴着厚厚的黑框眼镜,一向毫无表情地从沫蝉身边掠过,就跟没看见这有个大活人似的。

  纨素跟沫蝉开玩笑,说她这位搭档真像一块万年的阴沉木。阴沉木是最受欢迎的贵重棺材木料,所以那形容还真适合三书这位盗墓派作者。5

  沫蝉当日听了也觉形象,两人还凑在一起叽叽咕咕地乐。彼时沫蝉心里还有一句担心,没好意思说出口——纨素跟这样碉堡的一位仁兄搭档,还去卧底采访阴婚过程,那这位仁兄会不会缺乏变通,到时候帮不上纨素的忙,反倒扯后腿啊?

  不过事后证明沫蝉的担心是多余的。纨素跟三书不但顺利归来,而且看样子人家两个搭档的工作效率比她和琉森还要高些。

  沫蝉只好先打招呼,“三书,看见纨素了么?”

  纨素并不在座位上。电脑都关了。

  三书仿佛这才注意到沫蝉的存在,目光穿过黑框眼镜迷蒙地望了沫蝉一眼:“呃。主编请琉森吃饭。纨素作陪。”

  同为新人的潘安也拎着茶杯起身,一边迈步一边整理衬衫口袋里的真丝小手帕,温柔婉约地瞟了沫蝉一眼,“纨素可是咱们新人采编部的一枝花哟,有什么事主任和主编都愿意派纨素去当代表。夏沫蝉你也是女的,长得也挺好看的,可是怎么不能好好拾掇拾掇自己?跟纨素相比,不能差太多哟。”

  沫蝉冲潘安呲牙,“去去去,一个爷们儿总在背后嚼舌头,那成什么了?”

  几个新人虽然来历和性别各不相同,但是都是初涉职场,于是几个人相处得也都很不错,很是同声连气。沫蝉知道潘安的玩笑没有恶意的,只是嘴碎而已。更何况,她自己也觉得纨素比她更适合出席那些活动,如果换成了她,一定找八百个理由回绝了。

  倒是三书这回给说了句公道话:“其实这次不是主编叫纨素去,是纨素自己主动申请去的。”敦厚的男子推了推鼻梁上的黑框眼镜,“纨素喜欢琉森,你们大家都知道了吧?在湖西县采访,她跟我之间除了工作,唯三的话题就是琉森、琉森,琉森……”

  沫蝉心里跟潘安只好相视一笑。三书果然是三书,连说话都不能说“唯一”,得说“唯三”。

  不过也多亏了三书这呆萌的说法,才让她当着同事们的面露出笑容来,没有让他们看出她心里那一刹那的苦。

  。

  直到下班,纨素也没回来。沫蝉回家,吃晚饭的时候有点愣神儿,被秦雅给看出来了。秦雅就问是不是有事。沫蝉推说第二天要出差去安南县,只是想这事儿呢。便胡乱吃了几口饭,完后就钻进卧室里去。

  白天的事,一件一件摆在她面前。就像杂乱无章堆了一床的衣服,看似知道该怎么搭配,可是摆好了次序却总觉得不对。

  沫蝉还是捺不住心事,忍不住去想:琉森要跟主编吃饭,下午莫邪怎么没跟她说?难道是因为知道有纨素作陪,所以就没让她知道?

  纨素对琉森的爱意,就连三书这样深井的都看出来了;以莫邪那样的绝顶聪明,又怎么会看不出来?而他既然没有拒绝纨素一起去跟主编吃饭,难道是说,他也并不拒绝纨素的?

  。

  沫蝉胡乱地睡了一夜,早晨顶着两团熊猫眼起来。简单收拾了行装,便赶到了汽车站。纨素已经在那里等。

  白衣素裙,一把长发自然散开。脚上是一双棕色麂皮坠流苏的长靴,背上背大大的帆布旅行包,手腕垂下紫檀木的108子念珠绕成的三匝手链——整个人看上去就是波西米亚风格的行吟女诗人一般,书卷香气扑面而来。

  沫蝉真喜欢这个风格的打扮,只是她自己总打扮不出这个意思来,看见纨素这样如同梦想一样出现在眼前,沫蝉忍不住欢呼一声跑上去抱住她,“诶,打扮得真好看!”

  纨素倒是笑起来,随便扯了扯裙摆,“没打扮啊。呐,看脸上,BB霜都没涂。就是素颜。”

  沫蝉苦瓜脸,“那就更是天生丽质,更让我自愧不如。”

  “唉你这家伙,今天这是怎么了?”纨素红着脸拍着沫蝉,“时间差不多了,琉森怎么还没到?”

  “琉森?”沫蝉一怔,“他没说要来啊。”

  “他改变主意了。”纨素笑得但如百合,“昨晚我劝他一起参加,他答应了。”

  沫蝉怔了下,转头上车。纨素帮沫蝉拎着包包,“琉森跟你是拍档,虽然只用负责图片就够了,但是让你自己在安南县去采访,我不放心。上次咱们得罪了安南县那帮村民,虽说这回有你当刑警的朋友发话照应着,可是我还是怕村民们不会善罢甘休。”

  纨素帮沫蝉将包包在行李架上放好,“有琉森陪着你,至少有个伴儿。再说这原本也是他的工作,他凭什么就甩手让你自己一个人去了呢?”

  沫蝉只能笑开,伸手握住纨素,“纨素我真希望有你这样一个姐姐。我不是说你老哦,我只是很享受你这样照顾我。”

  纨素便笑了,“嗯,那我们找机会到庙里拜姐妹吧?”

  “要义结金兰?嗯,要随份子么?”嘟嘟囔囔一声,纨素却是欢喜扬声,“琉森,你来了!”忙起身帮琉森安排行李。

  。

  沫蝉抬眼望琉森,只能按了按胃口。人家今天依旧还穿着花衬衫和吊脚裤,可是发型变了,不再是模仿转音小王子的蘑菇头,这回换成了三七分头;还上了很重的发油,梳得溜光水滑,冷不丁看上去一眼,还以为是被牛犊子给舔了呢。

  琉森也并不寒暄,将旅行袋举到行李架上之后,便一P股在沫蝉身边的空位坐下来。全然不管方才这里坐着纨素。

  沫蝉冲他暗自咬牙,“这是纨素的座儿!”

  他隔着黑边眼镜瞪回来,“我的!”

  沫蝉劝自己别跟他斗嘴,便坏笑瞅他头发,“打扮得这么拉风,是想到安南县认识个村姑吧,土豪?”

  他却淡然地仰高下巴,“看出这是最流行的土豪头了?嗯,算你有眼光。”

  “我想认识的女人呢,就你一个;至于是不是要自认是村姑,那就由你自己决定了。”

  沫蝉气得咬牙切齿,又不敢发作出来,于是伸手去掐他腿。手指反复用力,他倒是好定力,硬生生地忍了。

  纨素不时回首张望,冲沫蝉眨眼,“聊什么呢,这样热闹?”

  “没聊。”他闭上眼睛靠在靠背上,“我睡觉。”

  沫蝉开始还搜肠刮肚想回答纨素,这下子倒是不用了。只能抱歉地从纨素耸肩。纨素却依旧只是宁静地笑,落在琉森面上的目光满是痴缠。

  沫蝉便也坐回去了,也闭上眼睛假寐。

  不如看不见。

  。

  四个人找好了旅店,自然是三书和琉森一间房,沫蝉与纨素一间房。沫蝉放下东西就有些心神不宁,走到外头打电话,就看见琉森也正背靠着墙仰头看天。

  瞧见沫蝉出来,他乐了,“嗯,我也不满意这个安排。”

  沫蝉大脑当机了一下,转了个弯儿才明白他说啥呢。沫蝉气得佯装要打,“你又胡说什么呢你?”

  他转过头来,天经地义地望着她,“难道你不该跟我一起睡么?难道那个女人比我还有魅力,所以你更愿意跟她一起睡?”

  沫蝉都给气乐了。忍不住四下偷看看,趁着无人扯住他两边面颊,肆意揉。搓了下,“诶你又犯狼脾气了,是不是?这不是谁更有魅力的事儿,而是人类世界性别优先的考量。”

  “嗯哼。”他跩跩不肯笑。

  沫蝉叹了口气,“原本说不用你来的,干嘛又来?”

  这次是要给闭月和小富办阴婚的,方婆他们也会来,她不想让方婆看见莫邪,于是便嘱咐他别来。如果他说不来,主编也没办法的。

  “你说呢?”他眯起眼睨着她。

  沫蝉心底隐秘一甜,“那,六神抹好了么?”

  “噗。”他笑起来,“我会伪装好的,你放心吧。不过三书倒是比我更喜欢六神,刚刚还主动跟我借六神,涂了满身。”

  沫蝉也忍不住笑,“诶人家那是为了防蚊子的好不好?”

  他踱过来,暗扯住她手指,“嗯,别人什么都好。就我不好,嗯?”

  臭小子,又吃醋……沫蝉忍着笑,抬眼望他眼睛,“你若不好,我怎会屈尊爱你?”

  说完她转头就逃进旅店里去,知道他必定算账。他果然也是愣了半秒,才回过神来,在下头咬牙切齿挑头望她,“屈——尊?!”可惜严厉装不住,终究还是笑得满面流风。

  看得沫蝉,心口又疼又甜地窒。

  。

  好不容易熬到吃过晚饭。纨素进去洗澡,沫蝉将安眠药碾碎了加进纨素的牛奶里。是抱歉不该这样做,只是她不能让小富阴婚的事情泄露。

  纨素洗完澡,正是血液循环加速,趁热喝了牛奶,便昏沉沉地睡下,还问沫蝉,“我本来择床的,怎么到这儿就困了?”

  沫蝉只能推说,“白天坐车太累了吧?”

  又等了十分钟,呼唤纨素,已经再没回应,沫蝉这才抓了包包出门。站在夜色里打电话给方婆。方婆在电话里自信满满地笑,“老婆子我当然如约已经到了,新郎也安全带来了。老婆子既然已经收了姑娘你的钱,自然都办得妥妥当当,不用姑娘你烦心的。”

  “太好了。”沫蝉与方婆约好在富察家花园见。

  放下电话,琉森已经神不知鬼不觉地跟在了身后。沫蝉盯着他,还觉得头发根在竖立,“我是见过鬼的人,可是你比鬼还吓人!”

  他笑起来,笑容在清淡的月色里更显清透,“那是自然。我是邪门之王,鬼不过是一小门类,如何能跟我比?”

  “啊你还真不放弃任何机会自我托大啊?”沫蝉只道他又说笑,并未放在心上。

  。

  已是月末,天上月光已成残月娥眉,弯弯一勾,淡淡悬在树梢。

  莫邪一笑,伸手握住沫蝉的手:“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沫蝉心下一动,抬头去看路边的这棵大树:可不就是一棵两人合抱粗的大柳树!上次来这里,因没想到与柳树的干系,于是竟然没注意到。

  沫蝉留了心,便前前后后看这大柳树。古来村落,村边通向外去的大路上一般都会种上大树,南方可能是桑梓,北方则有垂柳。以树木的高大与繁盛,来代表故乡的身影,让游子远去或者远归的时候,能在路上远远地便能看见大树,便代表着家乡……

  从前富察家富甲一方,他们的宅子所在的方位就在大路的前方。若从这棵大柳树向前望去,便能一直看见富察家花园里的高高飞檐。

  “柳,柳……”沫蝉仿佛被梦魇,喃喃自语。

  莫邪见状,也不吵她,缓缓低吟:“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今年元夜时,花与灯依旧。不见去年人,泪湿春衫袖。”

  长身玉立的少年,立在清淡月光中,垂柳墨影摇曳掩映,优美词句缓缓成诵……沫蝉望着便痴了。难道,这一切果然如她所想?

  。

  方婆电话来催,沫蝉命令莫邪守在大柳树下;她自己转头跑向富察家花园去。

  莫邪在后头不甘心地跳脚,“诶,人家今晚是要跟你在一起的。你凭什么把我留在这儿,自己去啊?”

  沫蝉跟他挥了挥拳头,“……你先别管,帮我看守住这棵大柳树,行么?拜托小邪,这棵大柳树真的真的很重要!”

  清冷荒颓的园子,今晚摇曳起盏盏红灯。虽然都只是纸扎起的,没有人间婚礼的隆重,但是那片缥缈的红光,依旧让这一场婚事平生几许浪漫。

  天地案就设在园子北面那堵粉墙前。而闭月立在那案前,通身一袭大红的喜服,秀美得让人心悸。他原本眉目清淡,此时被红衣与红灯掩映,便也多了几分浓墨重彩之气。他面上唇上还被方婆涂了妆容——有点粗糙,像是殡葬馆最后给亡人画出的那种妆容,但是搁在闭月面上却并无不妥,反倒更加显得他眉目如画。

  只是他呆呆地立着,静得仿佛一个没有生命的人偶。

  方婆自得地向沫蝉笑,“姑娘,这一切还都成吧?如果不是依你所言,不想让村里人都知道,否则我会操办得更隆重些,可以就像活人的婚礼一样,敲打吹奏、大开筵席。”

  “这样已经很好了。”沫蝉忙点头,“这一场婚礼,只让他们两人自己知道就够了。不必再有旁人。”

  方婆指了指闭月,“新郎也听话得很,保证不会出半点纰漏。”

  沫蝉不放心,特地绕到闭月面前去,仔细打量他。如江远枫所说,闭月应当是受了麻醉或者催眠,否则他眼瞳中不会失却焦点。沫蝉小心地轻唤他,“闭月,你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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