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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天火魔剑-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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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幻想着,忽然觉得右手心中一动,似乎有什么东西,翻手一看,吓了一跳,右手掌心中真的出现一个小火球,只有小玻璃球那么大,凌云心想,怎么我和那丛丛一样,自己会出火么,还是我练成神功,一想手就会发火啊。不管那么多了,再用力想想,凌云开始拼命想了起来,不停的想,火球增大,增大。

此时,群贼正沉浸在打人的快乐中,没有注意到凌云。说来奇怪,凌云集中精神,想着火球增大,很快,火球变得和鹅蛋那么大了,只是再也不能变大了。

凌云看准机会,将手中火球扔向其中一个圆脸山贼,圆脸山贼猝不及防,火球正中头顶,忽的一下,头发被烧着,很快头发烧光,火也没了,圆脸山贼疼的在地上打滚,众山贼都跳到一米以外,仔细瞧看。凌云见这山贼本来脸就圆,这下头发一没有,脸就更圆了,不由得哈哈大笑。

山贼很奇怪,心想这小子哪来的火。凌云止住笑声,忙集中精力,很快掌中又出现个火球,朝着另一个山贼头部扔去,不料这山贼比较灵活,一闪,只烧到左臂,衣袖被烧着了,山贼只是很疼痛,并没有受多大的伤害。

这山贼高声叫道,“这小子是个低级的火系魔法师,没有多大威力,没有什么可怕的,他发出火球,需要一定时间,大家冲上去揍他。”

山贼又一哄而上,来打凌云,刚才山贼打凌云,并没有用上吃奶的力气,只是打着过瘾玩,虽感到凌云身体很结实,并没有其他特别的地方,这次用力的打凌云,才发现,凌云好像没有什么感觉,自己的手脚反倒疼痛异常,好像打到胶皮上一样。

群贼大怒,运功来打,没想到手脚更疼了,有几个还脱臼了。凌云不理会群贼,不停的聚集出小火球,向群贼扔去,火球威力不大,群贼知道他就这一招,有所防备,所以虽有些狼狈,并没有多少受伤的。

众山贼大怒,刀枪棍棒齐刷刷向凌云身上招呼,凌云视而不见,一副随便你砍的样子,不时的聚集小火球反击。

铁胡子大怒,心想,这小魔法师也太变态了吧,不是说魔法师身体都很虚弱,看不出来他怎么虚弱,比我都强壮。铁胡子拿起大刀砍向凌云,结果一样,手被震得发麻。气的铁胡子哇哇直叫,一不留神,胡子被烧掉几根。

铁胡子看上去鲁莽,实际上粗中有细,毕竟是山贼头,铁胡子眉头一皱,计上心来,对手下说,“给我拿几个大麻袋来,嘿嘿,我打不了你还困不住你么。”麻袋很快拿来。

山贼也不傻,一看麻袋,哈哈大笑,说,“老大就是老大,真有办法。”几个比较敏捷的山贼手持麻袋,麻袋口对准凌云脑袋就套,凌云左躲右躲,力气快耗尽了,一个不注意,被麻袋套住,山贼迅速又在外边套了五个麻袋,一共六个麻袋,把凌云困在里面。

铁胡子说,“没想到这小子这么抗打,还好他魔法低,运用不熟练,总算解决了,去把他扔到河里喂王八。”

铁胡子嗓门大,凌云在麻袋里听的清清楚楚,苦笑一声,这下可惨了,被扔河里去,现在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着急也没有办法。两个山贼抬起凌云就走。

前面不知什么时候出现一个小姑娘,小姑娘大概十三四岁,一身白衣,手中拿着根魔法杖,脸上没有什么表情,冷冷的说道,“把麻袋放下,还有,把你们抢的东西都还给他们。”

铁胡子大笑,说道,“今天净碰到怪事了,还有小女孩来管山贼的道理。你还是回家学学养花去吧,外面的世界很危险的。”

小女孩看了山贼们一眼,说,“你们不听我话会后悔的。”魔法杖向空中一指,空中的水元素飞速凝成固体箭状,几十道冰箭向众山贼飞去。

旁边的丽娜和露丝看了大吃一惊,两人都是魔法师,她们清楚,冰箭雨是水系的中级魔法,能瞬发相当于三阶威力冰箭雨的魔法师,实力至少是五阶顶峰阶段,说不定已经非常接近六阶了,她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姑娘,怎么练的。

众山贼见冰箭来势飞快,根本没办法躲避,一个个都中箭,三四十号山贼齐刷刷的倒地,一大半山贼受伤比较严重,铁胡子同样中了冰箭雨倒地。

看到眼前的小女孩轻描淡写间把自己这三四十号人弄到在地,知道不是此人对手,好汉不吃眼前亏,铁胡子马上换了一副笑脸,可怜兮兮的说,“小女侠魔法盖世,饶过我们这帮弟兄们的性命吧,我们也是被逼无奈才走上这条路的,平时只劫财不杀生,还周济过穷人,女侠就放过我们吧。”

小女孩仍然面无表情,说道,“还不快滚。”

铁胡子如释重负,把矮马放掉,包袱和里面的金币还有麻袋迅速放在地上,跌跌撞撞的逃走了。

小女孩魔法杖一挥,发出一道冰刃把麻袋口撕开,凌云从里面爬出来,大口的呼吸着新鲜空气。

海德和格林也挣扎着站起来,和丽娜,露丝一起向小女孩道谢。

小女孩说,“没有什么,你们实力也不弱,只是消耗太大了,”转回来对凌云说,“你的火球威力怎么这么小,运用也不熟练,还有你怎么发不出别的火系魔法来呢,你身体倒是挺结实的,我有个火系魔法入门书,给你吧。”说完,扔给凌云一本书。

凌云忙道谢,小女孩没有说话,转身就走了。

五人呆呆的看着小女孩的背影,好久,海德才说,“这小女孩怎么感觉比凌云还奇怪,这么小就一个人在外面,她实力好强啊。”

丽娜也说,“我也觉得她很奇怪,她年纪这么小就这么厉害,想想咱们刚出来时觉得自己在同龄人中实力很了不起了,现在看来多么可笑。”

大家都深有同感。

五人简单收拾了一下,又开始上路了,这次倒是很安全,没出什么意外,五人走了三天,终于来到大路上。

第二十二章 火系魔法书

 到大路上,人渐渐多了起来,五人的实力也恢复大半,只因为消耗太大,要想完全恢复,还需一段时间。

五人早成了好朋友,海德问,“凌云,你算去哪啊?”

凌云一愣,是啊,自己也不知道去哪里啊。想了想,说,“我也不知道去哪里,反正要找个地方好好修炼。”

海德说,“要不你和我们一起回去,我和格林是杜邦家族的,而丽娜和露丝是夏洛特家族的,我们两个家族关系很好,离得也不远,你和我们回去,我们可以一起练功。”

凌云摇了摇头,说,“谢谢你们的好意,你们那里我不熟悉,恐怕我会不适应,我还是自己先转转。在魔兽山脉这一阵历练,我知道很多自己的不足,要抓紧时间练功。还有就是我的魔法运用还不熟练,也需要练习。我们就在这告别,我要找个地方修炼了。”

海德和格林四人自然不舍,百般邀请,可凌云决心已下。

最后,没办法,海德把几人的地址给了凌云,送给凌云一张西大陆的地图,凌云收下了,这个很有用,海德还要送凌云几个金币,凌云说什么也不要。

海德说,“你先在外面转,什么时候有时间了,或有事情需要帮忙,一定要去找我们,不然可不够朋友。”

凌云笑着说,“那是自然,腿在我身上,说不定哪天我就会去看你们。”五人依依惜别。

凌云看着四人远去的背影,看看四周,自嘲道,“看来我又成了孤家寡人,对了,先找个僻静之处把功力恢复再说。”

凌云看了看地图,靠近魔兽山脉这一带是库巴城的范围,西方大陆由奥斯特帝国统治,库巴城位于奥斯特帝国的东部偏北的地方,此城地域面积不小,资源相对贫瘠,商业也不算发达,离奥斯特帝国的中心也较远,再加上离魔兽山脉很近,所以这一带人口不多,治安也不算太好,时常有山贼出没,有“盗贼之家”的称谓。

这里很多地方地形复杂,山林众多,易守难攻,奥斯特帝国曾扫荡过几次,都以失败告终,最后不了了之,此处去东方大陆却是捷径,很多高手或做任务的佣兵都从此处经过。

凌云看过地图,觉得这地方不错,如果练功,被人打扰的可能性较小,想了想,往回走去。

不多时,遇到一大片密林,树木很茂盛,凌云走了进去,里面果然是个躲避练功的好地方,凌云在一棵大树下,找了个平整的地方,放下青霜剑,开始恢复功力。

前番接连恶战,凌云的功力差不多透支个干净,加上身体虽没受伤,但极度疲劳,体力也消耗的差不多,若是旁人,至少需要十天半月才能恢复完全。凌云用心修炼,未央玄真功果然奇妙无比,三天三夜之后,竟然全部恢复。

凌云心中大喜,把《僵尸的自我修养》又练了一遍,这才站起身。

忽然凌云想起,自己对付山贼的时候,怎么脑子用力的想,手中就出现小火球了呢,这可不是什么茅山道术,更不可能是什么剑法,自己以前从没有学过,为什么他们都说我是低级的火系魔法师?难道我真是个魔法天才么?

凌云百思不得其解。那个用冰箭雨的小女孩真是厉害,没怎么费力,瞬发那个威力很大的群攻魔法。实力应该在自己之上。

看来自己还要更加努力啊,忽然想到小女孩给了自己一本火系魔法入门书,反正现在也没有什么事情,有的是时间,看看书再说。

凌云重新坐下来,拿出魔法书。

魔法师是西方大陆上一个高贵的职业,地位仅次于教廷的神职人员,神职人多数量并不多,只在都城布鲁沙的教廷内,平时很少插手帝国的事务,但其地位确是高高在上,神圣的,没有人敢违抗教廷的命令。

成为一名魔法师需要很高的魔法天赋,冥想更是异常枯燥,修炼过程中往往还需要贵重的魔法物品,尤其是没有到高级别的魔法师,单体攻击力及自身防御力较弱,一对一的情况下,很难是武士的对手,当然,拥有魔兽伙伴的魔法师例外。

相对来说,修习武士的人远远多于魔法师,但魔法师到了一定级别,威力异常强大,群体攻击的效果明显,数十个同系的魔法师在一起,魔法力量还能叠加,在战争中起到巨大的作用,所以魔法师在奥斯特帝国有着超然的地位。

凌云看着魔法书是入门书,写的不是很复杂,但凌云同样看了个稀里糊涂,什么需要魔法天赋的,怎样冥想修炼呢。

凌云心道,冥想就是瞎想呗,瞎想就能发出魔法,怎么可能?那人人都开始瞎想成为魔法师。忽然心中一动,想试一试再能不能发出小火球。

凌云用力的想着手中出火球,想了半天,也没有出。怎么回事?凌云问自己,难道那天是幻觉,不能,把那个山贼的头发都烧没了,不是幻觉,今天怎么发不出火球了。

凌云又仔细看了看魔法书,集中精神,全身放松,按照上面的方法冥想起来,不一会儿,觉得周围流离的火元素在聚集,凌云看了看右手,果然出现了一个小火球,渐渐变的越来越大,到了拳头大小,就不再增大了。

凌云按照书上的咒语吟唱了一句,然后按照书中的控制方法将火球向前面地上射去,“啪”的一声,火球散开,周围的小草迅速燃烧起来,很快化为灰烬,火焰也随之消失。

凌云一撇嘴,自言自语,“这就是火系魔法么,也太弱了点,比我的火云咒差远了,也挺有意思的,没有事的时候,练着玩呗。”

凌云转念一想,对了,我的茅山道术还没有大成,实力不够的时候不能轻易使用,当初在魔兽山脉的时候被迫用出,丽娜还以为自己是火系魔法师,那个发冰箭雨的小姑娘也这么认为,现在看来,茅山术中用火的火云咒等确实和火系魔法有些相似,如果自己再加以掩饰,还真能骗过一些人。

当然,真正的高手自然会看出两者的不同。以后就装成魔武双修的魔武士,要装自然要装的像一点,自己还是学一些火系魔法,说不定会更厉害,多学点东西总不会有什么坏处,老道师父早说过,我的体质不容易走火入魔的,好,就这么定了。

打定了主意,凌云有点兴奋,开始练习火系魔法了,这一练就是一天,凌云越练越来劲,到了晚上,居然能瞬发火球术。

如果此时有个魔法师在旁边看,一定会大吃一惊,只练了一天就能达到这样的程度,只能是先天的火元素体质。如果是高阶魔法师,一定会千方百计的收凌云为徒,毕竟,以先天的火元素体质修炼魔法,速度比平常人要快上几倍,而且,越到后期越明显。

这些,凌云自然不知,只知道魔法也很有意思。看到天渐渐黑了下来,凌云吃了个五色丹,便开始睡觉,他到不担心有什么野兽半夜里来吃他,能咬动凌云身体的野兽可不多。

第二十三章 算账

 第二天一早,凌云起来,觉得精神和体力都很好,拿起青霜剑走出密林,凌云看看四周,犹豫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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