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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无明的莫名-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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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我有勇气去问一直不敢开口的事情,不是为了计较,只想了解他的想法,我说:“你还喜欢宋琳吗?”
“喜欢,真正喜欢是不会放手。”张恒毫不犹豫回答。
“可是这种不放手,不是这双手,只是心里的喜欢。我喜欢她,可是我已不需要跟她在一起。”张恒握住我的手,“喜欢一个人是一回事,喜欢跟她在一起又是另一回事,我喜欢她的个性、她的为人,可是我不喜欢两人在一起所发生的各种事情,但是宋琳不会因此就不是宋琳,我如何能够因此不喜欢她。”
这一点我有所体会,我曾经觉得就算大哥不爱我,我还是爱他的,因为他始终是他,他只是不爱我而已,我爱这个他,只是不爱他不爱我这回事。
一切都不复杂,只要爱一个人不牵扯任何拥有权。
阳光很暖,时间很慢,我们低声细语交谈着,张恒虽然显露疲态,但不损半点思维,彼此不着边际说了很多话,我一问,他一答,他一问,我一答。
“如果将来有一天我喜欢上别人,你会怎样?”我问张恒。
“如果你真心喜欢别人,我喜欢你对生命的勇气与热诚。”
“如果我永远只喜欢你一个?”
“我尊重你的决定,只要你真的是你,已经足够。”
我低头看着他,我想了解这双眼,如何能够看出善恶,却又眼里只剩下美好。
“如果有一天我不在,你会推翻我对你的感情吗?”张恒问我。
“不会!你曾经给我的都是我的,就是你死了,都是我的!”我本能反应般回道,对此坚信着。
张恒笑了,那是一种如愿以偿的安心,他说:“如果生死都可以超越,你该明白过去谁曾离开你、背叛过你,他们曾给你的都是你的。即使他们没有再给下去,不管原因,不管他们给你的方式分量对不对,都不能推翻他们付出过的,以及你曾经得到的。”
我一顿,紧紧抱住他,不敢过於用力,怕伤了他,怕他就这样碎掉。
我说:“张恒,我爱你。”
张恒猛地抬头,凝望着我,一脸不可置信,顷克又平静下来,似是洞悉一切。
虽然这是我第一次说,但是不会太迟的,因为即使你不在,我还是会说,所以实在还有太多太多遍可以说。
张恒,我已经爱你爱到非好好爱自己不可,所以请你不要再担心我会受伤了。





☆、第三十二章

一个月後,张恒前往美国就医,他的主治医生本来就在美国,他全家人也在美国。他没有留在美国发展是因为不想跟家人靠得太近,他受不了身边人日夜为他受着种种精神折磨,不如让彼此远离一点,不是断绝,只使让各人有喘息一口气的空间。科研在美国又有主要的分公司,所以他经常到美国去,既可回家,又可就医,各自留个空间。
我没有跟张恒到美国,他说这不是为了我,而是为了他自己,他知道若我留在他身边,他一定不由自主分心到我身上,对於自己的无能为力感到更脆弱,而且他希望我留下来打理科研慈善基金,尽快实践自己的蓝图,不要再对世界踌躇不前。
我们还是会经常通电话,却很少谈到病情,我知道张恒要是能回来,必定会回来,就算回不来,都已经在我心里带不走,所以我没有去问什麽。他现在很喜欢跟我说故事,他的一字一句我都牢牢记住,有时候听着会有想哭的冲动,不是故事太悲伤,而是感到有个人似要赶在馀下生命,将他所知道的美好、重要的事情都告诉我,太窝心。
张恒跟我说有一个人三十来岁死掉,他到了阴间大哭大闹,後悔自己没有好好活过,很多别人做过的事情他都没有做,没有好好读书、没有谈过一场认真的恋爱、没有做过一份体面的职业、没有结婚、没有买车买房、没有到世界各地旅行,就是别人做过的他近乎没有做,他说就这样结束人生不算数,他要继续活下去。他把阎王吵得心都烦了,所以被赶回人间,於是又活下来了。这次他很珍惜生命,把别人做过的都做一遍,他找了一个不错的女孩谈恋爱,然後跟他结婚,找了一份有前途的职业努力工作,把赚到的钱买车买房,每年跟妻子去一个国家旅行。就这样他活到七十多岁才死掉,他又到阴间去,这次没有大吵大闹,他认为自己这辈子没有白过。阎王翻开他的生死册,看了他一生所做的事情,耻笑他说:你用前半生後悔自己没有做着别人所做的事,用下半生活得像别人,最可耻是你连自己去探索爱的勇气都不愿付出,就模仿着别人如何去爱人,这种复制的人生毫无意义,你还是从畜牲做起吧!他被一脚踹到轮回为猪的道,不让他有再吵闹的机会。
我听完不明白张恒跟我说这个故事的目的,我问:“难道你觉得我做人太随波逐流?”
话筒传来轻笑声,张恒说:“怎麽可能,目中无人是你其中一个优点,又岂会让自己活得像别人。”
我噗哧一笑,大概只有他能够把这说成优点。
张恒的声音已经比我们最後一次见面弱了很多,他说:“我是想说除了爱没有任何东西是必须,所以不用活得像别人,更不用怪责自己没有做着别人所做的事情,人只要活自己所想活的,即使那是微不足道的事情。跟你说这些不是说你的个性问题,只是有一天如果你遇到重要的人,可以告诉他这个故事。当初我花心思将你打磨,才能见到今天的你,日後你见了谁有一点带刺,不要一下子就吓跑,错失你重要的人。”
我无言,紧咬嘴唇却感觉不到疼痛,张恒似已决定我们之间的剧情快要落幕,鼓励我寻找人生下一部戏。
如果爱是唯一的必须,如果我今天爱一个人爱到不愿放开,这证明我找到了。我不再像从前为了紧抓伤痛才放不开,现在完全是出於我自己的选择,不痛苦、不负担、不费吹灰之力。
我说:“张恒,爱着你不过是我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我已经活在我所想的。”
话筒传来一片寂静,良久才听到张恒的话语声:“宇生,我输给你了。”

作家的话:




☆、第三十三章

辗转过了一年,最终我没有为上州的学校翻新,而是安排重新兴建一所学校,现在已经完成六成项目。除了兴建学校,我更游说恺一到上州发展,一切仍在商讨计划中。这一年,跟张恒的联络越来越少,可以隐约知道他的病情每下愈况,倒是我跟小锦之间的联系多了,每星期我们会写信给对方。
昨天恺一来电,相约我今晚八点到公司顶层,却没有交代原因。我应约八点出现,恺一已备了酒,房间内五十寸液晶电视开着,画面只是一片蓝。两人坐下,他为我及自己倒上一杯,然後静静看着那一片蓝,不作声。
我拿起杯子喝上一口,正想问他叫我来的原因,忽然萤幕一闪,似是联上什麽,画面跳出影像。
一个教堂,一群人,一片黑色衣服。
牧师走到台上,说话很慢,我英语向来不俗,此刻竟然听不懂半个字,太奇怪。台下的人一个又一个走上去,说了个乱七八糟,但总是哭着下来,我脑中糊成一团。
太多东西在脑中流转,我想起一个男人出现在我身後,那时候我在酒吧写故事,他突然来插话,这是我们第一次见面,之後他老是挑衅我,又经常说些让我难以理解的话。到後来他救过我,渐渐明白这个人其实很温柔,温柔得有包容一切的坚强,对谁都很好,很爱我,教我很多东西,我除了好好活着来回报他,已经不知道可以为他做什麽。
教堂中央置了一副棺木,各人手执一花,围着棺木走上一圈,在离开前把一朵白色鲜花放入棺中。萤幕映出棺中躺着的人,那人很安静,就如当日他救我一命後,躺在医院病床上一样安静。
视线定在那一张面容,即使他闭上双眼,我依然看到他眼帘下的目光。
一定是又坚强又温柔。
众人献上鲜花,棺木被盖上,我的心滴答一声也随之被盖上。
张恒,你要我学会坚强,所以自始我觉得不再需要眼泪,现在我不管了,因为我已经不用再怕你笑说我。
棺木被抬出教堂的过程,我已经不太清楚,视野早已模糊,只剩下听觉,恺一的说话。
“他跟我说不希望我们过去,他说无法忍受我们为了这一幕而待在狭小黑暗的机舱十二个小时,在这种动弹不得的空间,只有脑袋可以运作,他说那十二个小时是人间炼狱。”
那人就是到死,还要顾念着别人。
“他要我跟你说,未能让你见他最後一面或是跟你说上一句,只是因为觉得你们之间已经走到太完整的地步,他怕再见上一面,再说上一句,勾起了什麽他赶不及去补完。”
我按压着无名指上张恒送给我的戒指,此刻觉得它比什麽都要紧,我强烈感受到它的存在。
“张恒没有留下什麽给你,但是他将所有遗产转到科研基金,他的用意,我想你会明白。”
视线又再糊掉几分。
“我这辈子原本只愿意跟意张恒合作,但他临终前跟我说,如果有一天你真的有能力,如果那一天你愿意,他的位子将来要我由你坐上。”
我无意一摆手,一双杯子堕地,化成碎片的声响,我听不到,哭声把整个世界盖掉。
※※※
从机场步出,阳光刺痛双眼,我赶紧带上墨镜。美国的阳光只是一般的阳光,坐了十二个小时飞机来到,竟然没有给我上点好的,每年来一次还真折腾了人。这些年工作忙碌,一年只能空出几天假期,我全都用到美国去。
将行理放在酒店,走到酒店附近的花店,在店内逛了一圈,这花店的花特别新鲜,几年来都没有让我失望。店员为我包扎好一束白色鲜花,我照着地址打车过去,虽然来了五年,还是记不住那串长长的英语地址。
坟场很安静,绿荫长满大道两旁,风吹过,树叶就像弦线被触动,奏出一曲清幽。我暗笑,张恒你果然是很会选择的人,这地方多好,看来我要赶快物色一个给自己,将来跟你当邻居。
“我去打水过来清洗墓碑。”身旁的人对我说。
我点头,看着男孩身影走远,第一次见面才十二岁,现在却高大得足以将我遮盖,山区长大的孩子是否会特别壮?
收养小锦纯粹出於自私,因为张恒说过喜欢小锦是因为想起我,所以看到小锦,我想起会想起我的张恒。幸好我们相处不俗,他现在高兴地上高中,算是各有得着。
小锦把水拿来,两人拭擦墓碑,其实不太脏,看来张恒的家人不久前来过。
小锦说:“你还记得山区上的事吗?”
山区的事怕是死了我都忘不掉,我问:“怎麽了?”
“那时候张恒哥哥跟我以篮球打赌,他说如果我赢了他,他会为我们学校翻新。”
我回想起来,笑道:“我还记得你输得很惨呢。”
“唉,现在他要是敢跟我再赌,我一定赢他。”
他现在如果能够跟你赌,就真的是恶魔了,恐怕你更没有胜算,可是我没有说出口。
“可是我输了,他还是来帮我们,而且给我们建新学校。”
我假装咳了两声,说:“也有我的功劳吧。”
“但是我输了的承诺也有好好做到。”
哦?张恒曾说这是他们之间的秘密,所以我还不知道是什麽,我问:“说出来没关系?”
“他说过如果我觉得跟你相处OK,也不是不能说。”
我洗耳恭听。
“其实我从来没想过离开山区,但是张恒哥哥当年跟我说,如果他赢了,我以後要对你好,要好好照顾你,所以当你说要领养我的时候,我才答应,不过他也说过如果跟你真的相处不来就算了。”
我怔住,心脏的起伏沉重得整颗心都要掉落。
张恒,你到底在我背後付出了多少去成就我的所有,我猜他根本不确定我会收养小锦,他只是想到任何可能发生的地方,就已经先为我准备。这个根本不是打赌,他早就打算要帮他们,他只是从中试着为我争取更多。
我叹,曾经想过如果能用自己一生福气成就他的幸福,我会感到不枉此生。现在我打从心底觉得,人生中能够遇上他,曾被他所爱,已不枉此生。
宋琳说过跟张恒一起是非生则亡,但她曾经死过又生了,我想只要能撑过张恒的躯体不在身边这回事,谁都会生的,怕是要比之前多上几分灵气,他给过身边的人太多的好。
哪怕相遇时间短暂,我真的无怨无悔,此生不换。
忽然想起在山区听到的一首童谣,我跟小锦说:“你还记得我们从市集返回学校所唱的童谣吗?有什麽星星月亮彩虹。”
小锦点头。
“我想听,唱给我听好吗?”
小锦左右顾盼,见四下无人,才敢开始唱。
蝶儿在飞 花儿仰望
月儿高挂 星儿在旁
云儿飘荡 蓝天相伴
下雨後 彩虹来
我最爱的人是最爱我的人
我记得当日曾与你於漫天歌声深吻,如今天人相隔,我的吻还是会因你而落下。
我将吻落在微凉的墓碑上,戒指紧紧围着我的无名指。
张恒,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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