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无可恕 何沫书-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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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真正把我激怒了,因为我觉得父亲污辱了秦伟。我只觉得血往头上涌,我大声说道:“他能想我什么?我什么都没有!”
我看见父亲脸都变了。我觉得自己说过了头,但我越想越委屈。因为父亲被批斗,因为家穷,我吃尽了十余年的苦头,而且还要继续吃下去。我遇到了第一个真正关怀我,甚至爱我的秦伟,父亲却叫我不要相信他,而要提防着他,我真的很生气。我看见母亲低着头,哽咽着抹眼泪,我就起身离席,赌气回房。我离家的时候,母亲低声对我说:“你不该骂你父亲。你说你什么都没有,那是戳他的心。他总觉得对不起你们,让你们受穷受苦。但他尽力了,我们不能再做什么了。他没有说你朋友的不是,只是他经历多了,提醒你,不要把心全交给了别人……”
我走出老远的时候,泪水又禁不住哗哗地流。我不想压抑,放任它流。寒风吹得那么痛,路模糊了,树模糊了,村庄模糊了,我觉得我的前途也是一片模糊……
来到镇上五姐家里时,我看见姐夫抱着小孩坐在店里。我觉得有点奇怪,就问道:“始冰呢?”姐夫支吾了一下,没有回答。我疑惑地走上楼,就听到了哭泣的声音。我大为惊疑,走进房间,吓了一跳:我看见始冰蜷缩在床上,悲恸地痛哭。
“姐,你怎么啦?”
始冰坐了起来,满脸泪水。她平静了一下,哽咽着说:“我自作主张,拿始书的钱作本。货都赊出去了,钱却收不回来。新年大头的,我怎么去向人借……”说着又哭了起来。
“姐,你哭什么!我下学期的钱都有了!”我见她不相信,就将秦伟的事说了一遍。“等钱收回来你还是用吧,大本大利的,反正我有钱。”
始冰这才相信,抹了眼泪去给我做饭。始冰送我去车站时,我看着坚韧的姐姐,仿佛看到了我母亲年轻时候的影子。我想到父亲、母亲、大姐、二姐、三姐、四姐、五姐、大哥,他们都承受着数倍于我的压力,承受着精神和肉体的双重煎熬,但他们都毫不屈服,绝不言弃,为一点比我的前途渺茫得多的希望,执着地、艰难地挣扎前行。我在心里告诫自己,不管未来的路上遇到什么艰险,遇到什么挫折,都一定要勇敢地活下去,只要生命不息,就要奋斗不止。
第11章关于理想
走进桃李园的时候,我看见自己的房间黑着灯。我暗暗失望,一面又将半悬的心放了下来。因为我既想快点见到秦伟,又没有作好见他的心理准备。我打开门的时候,忽然听到里面起床的声音!
“小书!”
秦伟!是秦伟!这突如其来的惊喜,使我紧张得发抖!
灯光亮了,秦伟真真切切地站在我的面前!他瘦了一些,鼻梁显得更高更直,还是那紫红色的、结实的嘴唇,还是那铁青的络腮胡子,还是那古铜色的、健壮的躯体!我怔怔地看着秦伟,手中的皮箱“砰”地掉到地上。
“小书!”秦伟痛苦地呼唤着,将我紧紧地拥入怀中。他疯狂地亲吻我的头发,抚弄我的耳朵和脖子,哽咽着说:“我天天守着电话机,盼望你给我打电话,但你一次都不给我!我知道你这两天会来的,我就在这里等着了。你说过你半夜到的,我天天都打好饭、打好开水。小书,我不能没有你,答应我,不要离开我!”
我哭得肝胆俱碎。长期以来沉重的负罪、缺少关爱导致的焦虑不安、假期里目睹亲人的不幸际遇、艰辛生活里所受的委屈、刻骨铭心的思念以及欲爱不能的痛苦,几乎要将我的心挤压得扭曲了。我早就承受不了这种无法承受的重负,但生活逼得我没有退路,不能回头。秦伟是我的港湾,是我第一个真正的爱人,在秦伟面前,我不必掩饰,我什么都可以倾诉,什么都可以坦露无遗!
我怎么能够如我父亲所说,与这个男孩保持距离;我怎么能够如我所想,离开他,忘记他,追求我应该得到的其他一切。我终于承认,秦伟就是我的全部,包括我的生命。我决定不再徘徊,不再犹豫,我要勇敢地爱,毫无保留地爱!
短暂分离后的重逢让我们格外珍惜,经过冷静地深思熟虑后的爱情更加勇敢而坚决。我们每天都作爱。性爱像一座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藏,源源不断地带给我们新奇的快感体验。白天,我们将对彼此的爱珍藏在心间,过着与常人无异的生活;只有晚上,在二人公寓的小天地里,我们才是自由的,奔放的。
秦伟和杨蛮已经在寒假时分了手。杨蛮本来就是自尊心极强的刁蛮女孩,他们的分手像钢刀切萝卜一样干脆。
在经过疾风骤雨般的疯狂之后,我们的感情变得平静而稳定下来。秦伟是学法律的,我觉得他渐渐有了职业味。他说话变得雄辩、严瑾、精密,喜欢引经据典,对任何事情的评判,都以是否合法、是否公平、是否公正、是否有透明度来作为评价的标准。他的理想是建立一个成熟的法治社会。他认为,一个现代的社会首先应该是法治的社会。因为现代化的核心,就是平等、民主、自由。怎么样保证压制和歧视别人者受到制裁,怎么样保证国家的经济、政治、军事、外交等等各种活动,能够遵循各个阶层的国民的意愿;怎么样保障公民的行为、思想和言论自由,这一切都离不开法律。他认为,法律应该是涵盖社会各个方面、各个层次的有机的完整的规范体系,通过对政府、对社会、对公民行为的规范,通过鼓励守法、保障合法、限制非法、打击违法来保障自由社会的良好秩序,通过秩序来保证整个社会不断向更高层次的文明推进。
他觉得,要实现建立一个法治社会的理想,在目前仍面临着巨大的困难和重重障碍。他认为,在成熟的法治社会,立法机构至高无上的权威一定要明确,因为如果立法机构的自主力和权威没有保障,那么法治就是空谈。立法机构的权威应该根源于其成员渊博的知识、深刻的思想和其长远预见力,应该根源于对公民的广泛代表性,根源于在公民中的公信力。这就要求其成员是民选的。每一名成员都代表一部份公民的意志和愿望,因而他们的利益、主张、要求、角度都是不同的。将这些不同的意志,通过公正、公平、公开的民主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上升为法律,这样的法律就有了广泛的社会和群众基础,其科学性和操作性就有了保障。相反,如果立法机构的成员不是通过民选产生,而是通过某个阶层指派产生,那么这些成员就肯定只代表这个阶层的利益,就会众口一词地将这个阶层的意志上升为国家的意志。这是私权对公权的操纵,是这个阶层假公权之手谋取最大的私权。这是违背法的精神的,其所产生的法律将对大多数的公民造成损害,对国家和社会的根本利益造成危险的损害。
秦伟认为,政府的行政行为,就是要将立法机构制订的法律贯彻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之中,政府对所有具备效力的法律都有法定义务执行,但不应该执行不是立法机构制订的文件。他觉得政府靠红头文件来工作是不科学的,因为文件往往是狭隘的、草率的、片面的、短视的、零散的,根本就不能与科学、完整、深刻、严瑾、精密的法律相提并论。政府应该有权拒绝执行各种组织制订的红头文件,以保证所有集团、所有人都无法绕过立法这一关而直接指挥政府。
政府应该是民有、民治、民享的,因为如果法律代表了公民的意志,那么公民肯定愿意看到法律被政府忠实地执行。政府是否忠实地执行了法律,只有公民有权判断。公民的选票就表明了公民对政府及其官员的评判,政府及其官员不垮台的唯一途径,就是忠实地执行法律。
他认为,司法是法治社会至关重要的组成部份,是人间正义和社会良知的最后屏障。如果一个社会的司法是软弱无力、甚至是千疮百孔的话,那么这个社会一定是疯狂的、无序的、恐怖的。司法者要对法的精神、立法的意图、法条的涵义有深刻的理解和准确的把握,要对人间正义和社会良知负有强烈的使命感,其思想、知识、品格、意志、判断力、洞察力都有挑剔的要求。司法的完善,要在法治的进程中进行不断的锤练,不断的建设,但首要的一点,司法是独立的,司法活动不应该受任何力量的操纵的干扰,决定它的只有一点: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
秦伟最悲观的,是社会中法的精神普遍不被理解,法治的观念非常淡薄。他认为,立法、行政和司法都是法的上层建筑,而法的精神在公民中广泛的传播、深刻的接受和普遍的遵循才是支撑法的上层建筑的法的土壤。他认为,在几千年地封建社会中,形成的刑民不分、强化公权、压制私权的立法倾向,这种倾向根深蒂固,积重难返。在封建社会里,只要上了公堂,官老爷不问青红皂白,惊堂木一拍,断喝一句:“大胆刁民!”他们总是认为,上公堂的肯定是刁民,良民是不上公堂的,天大的事也由地方宗族解决。上了公堂,一是跪,二是打。秦伟气愤地说:“跪是对尊严的践踏,打是对人权的强暴!”这一跪一打,使法律在老百姓的心目中成了一尊凶神恶煞的形象。他们根本就不明白,法律是一个自由社会必不可少的行为准则,是生活中不可割裂的有机部份。法律肯定要制裁违法,堵住恶之门,但法律更多的是对民权的保障,可以保障公民行使各种各样的权利。如果这些权利被侵害了,大可不必忍声吞气,但也不能用拳头夺回来,而是应该用法律夺回来。“如果一个人觉得上法庭是耻辱的事情,那么他应该觉得呼吸和喝水也是耻辱的事情!”秦伟咬牙切齿地说,一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模样。有一次我们看完了《秋菊打官司》,我对着他意味深长地笑。他气恼地骂道:“你笑什么笑?有嘛好笑?”我嘲弄他道:“法学家,在你想实现法治理想的这个国家里,有七亿多像秋菊这样的农民,还有几亿像秋菊差不多的市民。”说完耸耸肩,一脸无可奈何的模样。秦伟沉思良久,眼里泛动着热诚和坚毅的光芒,说:
“不,小书,你要有信心,你要相信文明的力量。我们的民族那么有智慧,我们的国家发展得那么快,我们已经不再自我封锁,而是不断地溶入了世界的潮流。你不要低估这潮流的力量,一切腐朽的、陈旧的、保守的、专制的思想都要被这潮流洗涤干净,自由、平等、民主的光芒一定会像朝阳一般普照我们的生活!”
与秦伟相比,我并没有那么宏大而现实的理想,我觉得我的理想是隐隐约约的,飘忽不定的。正如我的心一样,是感性的,不可捉摸的。我不知道在未来的生活中我想从事什么职业,因为我对一切都没有太大的兴趣。没有任何一项事业能激起我献身的热情。我努力寻找自己最大的愿望,找来找去,居然发现我最大的愿望就是以我的力量之美、躯体之美和精神之美去征服世界、感化世界。让世界从我的美里得到感动,并以我的美做为典范,来创造美、体验美。因为我觉得,唯有美和爱才能给人以幸福。我总认为,人生是一种悲剧,这种悲剧根源于生的偶然和死的必然,根源于生的相对和死的绝对,根源于生的有限和死的无限。一个人偶然地得到了生命,而从他得到生命的那一刻起,他就注定了要死亡。他的生命是有限的,他的死亡却是无限的;他的所得是有限的,而他的所求是无限的。他的人生是渺小而寂寞的,唯有美和爱,能令这渺小而寂寞的生命充盈起来,幸福起来,让他坦然地面对那无限而必然的死亡里,而不会感到恐惧和焦虑。同样,我总是认为人类社会也是一种悲剧。这种悲剧,一则源自人类对进步的执着追求和人类终极命运的不可预知性之间的矛盾,二则源自人类情感的丰富体验和本质上毫无意义之间的矛盾。我想,数万年的人类历史中,世世代代的人们,经历了多少艰辛、挫折,战胜了多少重重困难,执着地追求着文明和进步。但我不明白,人类到底是自然一脉相传的亲人,还是自然的躯体中孕育的敌人?人类的命运,到底地征服自然,超越自然,还是最终被自然所毁灭?如果人类的头上始终高悬着一把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掉下来的达摩克利之剑,难道这不是一场彻头彻尾的悲剧吗?再者,数以亿计的人在繁衍,在劳动,他们在各自的生活中,深刻地感受着希望和绝望、欢乐和痛苦,体会着强烈的情感体验,这些情感如此强烈,强烈到完全可以让人生、让人死、让人的灵魂和肉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