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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但愿我是你的夏季-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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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说:“他不肯回来就算了。”
  “什么不肯回来?罗太,您投的那个本子,王编写完了。”是王助理,四个助理之中最年长的,专门为她处理影视方面的事务。
  “哦?”罗曼莹眼睛一亮,“马上传来我看。”
  她近年来有意从发行向出品上转,一年投三四部电影,不多,玩票性质。
  王编全名王勉华,美籍华人,作家,和前妻一起为福克斯写剧本,离婚后回了国。在一次酒会上结识罗曼莹,本来罗曼莹对他没什么特别的印象,起码没什么好印象,毕竟他在这种场合向人兜售剧本,并且还是未完成的剧本,实在有些自贬身价。如果不是王助理竭力推荐,她不会浪费时间在这种人身上。
  然而看了个开头她就陷了进去,故事是关于一个年轻警员的卧底生涯。
  罗曼莹预付了王编五十万,让他在一个月内写完这个故事。
  今天就是一个月的最后一天,第一次合作,王勉华在时间上没有让她失望,看完本子后她立刻付了余下的百分之六十,并追加两百万,把小说和电视版权全部买下。在内容上,王勉华同样没有辜负她的期待和报酬。
  他在电话中说:“罗太,你的钱花得绝对值得,因为我敢保证,接下来就算你付我双倍,我也写不出这样好的故事来了。”
  罗曼莹看本子的时候就强烈希望时朗能来出演这个警察的角色,但她亦清楚,时朗百分之百拒绝。
  演艺圈对他来说,已经是过去式了。
  无论如何罗曼莹想要试一试,她打电话给时朗,不说什么事,只约他叙旧。
  没错,叙旧。他们居然会成为朋友,连两个人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时朗总是早到,今天穿一件白色收腰衬衫,上面三颗扣子松开,外面套贴合身体的黑色休闲西装,下摆有些不规则毛边,D&G腰带,驼色长裤,比上次见面胖了一点,但就标准体型来说依然偏瘦。
  罗曼莹的身影一出现在电梯口,时朗就起身为她拉开椅子,虽然两个人并不见外,但不见外和无微不至的照顾是两码事。
  “最近忙吗?”罗曼莹欣然接受了他绅士的服务。
  r》  “怎么会。”时朗坐下后轻轻抠着手指上洗不掉的水彩,罗曼莹扫了一眼。
  “在画画?”
  时朗笑了笑,放弃了那块彩斑,十指交叉放在膝上:“反正,闲着。”
  “有没有想过办个人画展?”
  “别!”时朗急忙摆摆手,“我没想过。我不够格。”每次罗曼莹提起要帮他做点什么,他就会忙不迭地拒绝,拒绝得多了,连委婉都懒得装了。
  “好吧。你能帮我个忙吗?”既然他不愿意接受别人的帮助,罗曼莹为达目的,打算换个方式。
  时朗闻言抬起两道细而直的眉毛,望着她,那是询问的神情。
  “我手上有个剧本,光买就花了我两百万,跟你说实话吧,除掉制作费,剩不下什么钱请大牌了。”
  时朗大致明白过来:“要不要我客串?”
  罗曼莹用杯盖片了片茶叶,喝一口才说:“我打算签几个新人。但全是生面孔的话,也没人买账不是吗。”
  时朗会意:“我可以帮他们抬戏。”
  罗曼莹眉一挑:“纯帮忙?”
  “纯帮忙。”他笑着点头。
  那个时候时朗没想到他是主演,等到看过剧本才知道,但已然答应了罗曼莹,不演也不行了。
  新戏发布会一周后召开,除了主演之外真的都是默默无闻的新人,然而,票房保证的导演,国际名流监制,以及罗曼莹请来助阵的若干一线大牌,他们虽不参演,但百忙之中抽空现身支持的举动已经为这部戏赚足吆喝。
  电影名字很有看点,《黑暗中相逢》。
  时朗穿千鸟格翻领短大衣,深蓝衬衫,整个袖管都是紧贴小臂的,戴嫩黄色三角围巾,暗红色薄呢裤子是英伦复古式,有两条细细的皮革背带,裤脚收小,收在短帮靴子中,这副装束出现在发布会现场,顿时令人眼前一亮。
  放眼娱乐圈的男星,好像也只有他敢穿这么出挑的颜色了,还一次性穿那么多种。如深林鸟雀一般耀眼的撞色,搭配他那张有着柔和笑容的精致的脸,竟有种“原来这样也可以好看”的惊艳。
  而这一身和罗曼莹的范思哲小礼服意外地合拍。以至于提问前所有人站在一起让记者拍照时,很自然地把时朗和罗曼莹簇拥到了最中间。
  记者发问环节里,时朗回答很慢,听了问题后往往要过两三秒才开口,罗曼莹不由暗自好笑,他这样表面上好像给人一种仔细谦和的感觉,实际上不会被套话,还变相占用了其他记者发问的时间。
  他不再是大家以为的那样好欺负。他终于开始学着保护自己。《
  br》  罗曼莹不知怎么的有种欣慰感觉。仿佛这是她的功劳。
  这可不就是她的功劳么!
  发布会在她走神中结束,晚一点举行的酒会上,一线大牌们撤了个七七八八,此时主要招待罗曼莹的圈中友人,其实作为发行业的霸主她已经不需要任何人提携,但姿态还是要有的。
  罗曼莹不时与人碰杯,寒暄客套之际,留意着时朗那边的情况——比如,他有没有被人灌酒。
  时朗一个人待在角落里,手里拿着一开始做样子的鸡尾酒,像是发呆,又像是在听旁边一对夫妇交谈。神情专注,什么动作也没有。
  “恭喜。”有人在对面开口,于是罗曼莹收回目光,正要回礼时看清了对面站的人。
  任灏穿深灰色西装,一手抄在兜里,朝她举了举杯。罗曼莹上次见到他,他手臂上还带着块黑纱。
  “谢谢,什么时候来的?”
  “没多久。”任灏说话时,眼睛看着时朗的方向。
  “和柏岚有联系吗?”
  任灏的脸色有点难看,嘴唇抿得都快看不见了。他摇摇头。
  “那可惜了,其实柏岚不管唱歌还是演戏都很有天分呢。”她故意说。
  任灏不再在这个问题上与她纠缠,他指了指时朗:“你的新目标?”
  “什么意思。”罗曼莹脸色微沉,下巴抬了起来。
  “别误会,”任灏成功惹她不悦,心情转好,“就是问问,你打算力捧的新目标?”
  罗曼莹明知道他不是这个意思,她眯眼一想,重新露出笑容:“我们配不配?”
  任灏还在愣着,罗曼莹已经说着“失陪”朝时朗走去,在众目睽睽之下把手穿过他的肘弯。
  时朗有点迷茫,但不知所措的时候,他总是会先微笑,他也看见了任灏,想来罗曼莹大概是要借助他演场戏,那就配合她吧。
  “你有一绺头发好像松了。”
  “帮我乔。”罗曼莹把头一偏,“这边的吗?”
  时朗放下杯子,把发卡从发丝中抽出来咬住,调整好再夹回去。
  这是非常亲昵的举动,酒会没有邀请驻场记者,但不请自来的好事者总是不乏,镁光灯立刻在各个角落频闪,罗曼莹视而不见,时朗也没有任何反应。
  “谢谢。”她面色自若地道谢,但心里涟漪不断。时朗手指弄得她头皮痒痒的好舒服,酥麻从脊背一波一波传下去,就这么一个小小的发现,她恐怕自己已经爱上这个小她十岁的青年了。
  那一晚罗曼莹竟喝了不少酒,她虽不沾,酒量却不差,十几杯
  下去,仍能分清扶她的人是不是时朗。如果不是,就一把推开。
  奔四的人了,还借酒装疯占人便宜,她在心里笑自己,不过并不觉得羞耻,甚至有点得逞的雀跃。
  第二天清醒后罗曼莹裹着浴袍仔细看屋子里的每一处,把昨天朦胧感觉到的一切一一应证——时朗横抱她进屋,她指甲抠掉了一点墙纸;时朗煮了醒酒茶给她,那一罐枸杞还在厨房台子上呢。
  罗曼莹心满意足地坐在梳妆台前,凑近镜子打量自己的脸,美貌自然是毋庸置疑的,不上妆仍明艳动人,否则她就不会有今天。然而,毕竟也是半生过去的人了,时朗真能不介意十岁的差距?
  这样一想,有些气结,凭什么一个什么都有的女人,仅仅因为多活了十几年,就被一个一无是处的女人打败?
  时朗会不会觉得她配不上他?他最终会选择怎样的女人共度余生?
  罗曼莹忽然觉得在她这个年纪动了心,是一件分外甜蜜又可怕的事情。
  时朗浑然不知自己成了某个人的猎物,他正赶着去替邵凌轩解围。
  电话里说得不是很清楚,但大概是这么回事,邵凌轩即将要拍的新戏《南华风物录》投资巨大,阵容惊人,每集制作费高达两百万——本来说好他出演男一号,但拿到剧本一看,竟然只是个线索人物,台词都没几句,气得邵凌轩立刻就去跟导演翻脸。
  导演也是浸淫此道多年的领军人物,怎能由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孩蹬鼻子上脸,当即一句:“爱演不演!”堵回去。
  于是,邵凌轩抄起花瓶朝他一扔,还真就不演了。
  本来不关时朗的事,但媒体好死不死,把他的新戏发布会和邵凌轩片场大打出手的消息放在一个版面里登出,上下对比,简直精彩纷呈。
  此时此刻邵凌轩正和几十个记者坐在成璧饭店三楼的会议室里,准备揭露剧组的若干黑幕,他才管不了许多。得罪导演怎么办?别开玩笑了,难道娱乐圈只有这一个导演?
  记者招待会三点开始,时朗在两点五十五分扑进酒店大堂,一秒也不敢耽误地奔向电梯,等电梯时他随意地看了一眼柜台,也许是因为一起等的所有女孩子都在往那个方向张望吧。
  她们嘴里还说着“帅哥”、“超电”的字眼,时朗没戴隐形眼镜,看得模模糊糊,但能让她们无视他这个近在咫尺的帅哥而遥望远方,想来魅力应该是非同小可。
  进电梯后他又往那方向瞥了一眼,然后看着门合上,数字匀速叠加,忽然间一个名字刺入脑海,他差点站不稳当。
  时朗出了一身冷汗,悄
  悄靠在墙上,不会的,不会的,如果那是柏岚,他不会住酒店,他在莲巢大道明明有房子。
  只是背影相似而已,相似而已。
  时朗推开会议室的门,里面已经开始了,他在发呆中电梯错过了楼层,终究是晚一步阻止邵凌轩。
  他站在安全通道,那里没有人经过。时朗觉得自己现在一定是狼狈不堪的一副样子,谁见了都会吓一跳。他取下口罩呼吸着新鲜空气,脸上满是汗。
  他不敢再去搭电梯,怕门一开就和柏岚面对面,硬是走楼梯下到一层,出口紧挨货梯,远不如大堂金碧辉煌,狭长的走道光线昏暗,灰蒙蒙的水泥墙,尘土遍布四处,衣服蹭上一点都要拍好几下,时朗快步走出,外面横着一条窄巷,他头才一探出,一声尖利的怒骂就钻进耳朵。
  “跑了一年你还敢回来!来得正好!明天就是芳爷忌日,正好宰了你去拜他!”
  时朗循声望去,一群人,五六个,堵在巷口和走道中间,被他们堵着的正是柏岚,他穿得很普通,黑色T恤,鸦青色风衣,风衣的款式极其休闲,还有点皱,一只袖子挽到手腕,一只堆到手肘,垂在身侧的腰带,两边不等长,加上有点泛青的胡茬,整个人看上去凌乱不修边幅,好像落魄的街头艺术家。一个结了婚的男人会是这副样子吗?更何况柏岚本身就不喜欢邋遢。而且,那些人说什么,任其芳的忌日,他们杀柏岚干什么?
  柏岚冷冷道:“滚!”
  这几个人受了莫大的侮辱一样,蜂拥朝他冲去,吓得时朗心骤然往上提起。
  柏岚夺过最前头那人挥打的三角铁架,也不留手,一低头躲过后面的攻击,同时一铁架抽中那人脚踝骨,立即撂倒一个。
  他又抓了第二人的领子,把他脸摁进墙根一包撕开的石灰里,顷刻间除掉又一个战斗力。
  剩下几人大概没想到他的打法如此立竿见影,同时产生了让同伴主攻,自己辅攻的念头,竟动作整齐地后退几步,然后面面相觑。
  时朗松了口气,赶紧掏出手机报警。他的动静吸引了几人注意力,其中一个吼:“小子,搞什么?!”几步走到他跟前,一把夺过手机踩烂,推了他一把,“想死走远点,别在这碍事!”
  时朗定定神:“我已经说了地址了,警察三分钟就到。”
  “妈的不想活了是不是——”
  那人纹身一晃,手上折叠刀冒了出来,时朗屏住呼吸,那一刀却没有落下,纹身男的手腕被柏岚牢牢攥住了。他这么毫无预示地突然出现让对方大吃一惊,手忙不迭往回抽,柏岚在他惊慌之际一拳过去,击
  中鼻梁。
  “走啦!走啦!”警笛声远远传来,其中一人回过神,大叫着扶起脸上全是石灰的同伴率先离开。
  柏岚捡起时朗摔得一塌糊涂的手机往风衣兜里一塞,拉着他就跑:“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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