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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闯荡北美-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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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的他,被判死刑般地扣留在了 
  医院里。他们来时是两个人,回的时候,就只Lucy孤孤单单一个人了。她整个人就像被掏空般,飘飘然的,无着无落的,没了魂似的,回到了曾经属于他们两个人的家。 
  这熟悉的家,带给她温暖的家,没有了他,那还会是往常那个温馨的家吗?Lucy抚摸着小曹挂在椅子背上的夹克衫,看着房门口他随意摆放的Nike鞋,想着他以后可能都用不到这些了,心一酸,眼泪就再也控制不住地流了下来。 
  Lucy肝肠寸断,绝望地流了整整一夜的泪,直到天明。她哭他的不幸,也哭老天爷对她的不公,她固执地任由眼泪在那一晚,彻彻底底地流了个干净,下决心今后无论如何不能在小曹面前流泪。 
  擦干眼泪的第一件事儿,Lucy就利落地打了几个电话,将不幸的消息通知餐馆老板还有好朋友们,她委托思进全权处理学校的事宜。接下来在小曹最早的室友的陪伴下,他们去了公立医院,办理小曹转院的手续,他被转到了专治血癌的私人医院,条件相当好,有自己的医科大学。 
  再见到小曹的时候,他躺在一张高而洁白的铁床上,并没有Lucy想得那样脆弱,除了脸色比较苍白以外,没有什么特殊的病象。小曹的医生对他们如实说了血液病的发展过程。到了晚期阶段,必须常常输血,化疗期间,可能出现一系列的感染症状,必要的时候还要做换骨髓手术。 
  当得知小曹没有 
  医疗保险,他的主治医生立刻关起房门,教他们如何申请政府的医疗保险,那样所有的医疗费用便可以全免。他们打工的餐馆、朋友们以及朋友的朋友兴起了一场募捐活动。大家的帮助使Lucy不再感到孤单,人与人之间的真情流露,温暖着她。在思进的帮助下,Lucy顺利地得到学校批准,停修了一个学期的课。她天天陪在小曹身边,照顾他的一切。开始的一个月,小曹的情绪还算稳定。后来,就时好时坏的,那都是药物的作用。Lucy总是说一些安慰他的话,那种骗人的谎话说多了,连她自己都觉得可恶。 
  送进医院的第五个月,小曹的病情不稳定了,医生决定做换骨髓手术,这是最后的希望,也是最险的一招。经过严格的血型比对,比小曹年轻十岁的小弟弟,刚满十九岁的曹鹰被获准来了美国。曹鹰的第一次签证被拒绝了。第二次,在万般无奈下,Lucy请求社会工作者打电话到美国驻上海领事馆,当地时间的凌晨四点,经由值班人员接通领事家里的电话。听完社会工作者说明原由后,领事当机立断,通知办事员立刻让曹鹰去签证。就这样,曹鹰以最快的速度飞到了他哥哥的身边。 
  小曹的朋友们也常来看他,给他带来了一个好消息,他马上可以申请美国绿卡了。他们的本意为的是激发他与病魔搏斗的决心,有了绿卡,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可这个好消息对于小曹来说就不怎么好了,至少Lucy是这样认为的。她早就知道这个消息了,但却没有告诉他。 
  他的病情开始恶化了,身体各个部位都鼓起了一个个的瘤,药物反应也加强了。换了骨髓后,尽管被隔离在无菌室,他手臂上的皮肤还是出现了感染,必须每天换药,这些事儿Lucy都请求亲自做。她看着他的皮肤颜色,由浅而深,到了后来都变成黑色了。每天揭开他手臂上的沙布换药,就等于撕去他一层皮。Lucy心痛地躲在病房外偷偷地哭,不想让他活受罪了,死对于他是一种肉体上的解脱。可是,小曹顽强地想活得久一点,不为自己,而是为了Lucy。他想让Lucy跟着他一起拿绿卡,为她做最后一件事儿。他俩心里都明白,他们所剩的时间不多了。到了这个份儿上,死是容易的,而活着就太难,太折磨人了。 
  小曹坚强地撑了九个月,最终还是丢下他心爱的人,带着遗憾去了! 
  Lucy陪伴着小曹,走完了一段最艰难的人生路。 
  九个月后,Lucy又回到了学校。她人略显消瘦,眼睛变得暗淡了,以往的活泼劲儿,消失地无影无踪了,唯一没变的是那股子韧劲儿。她搬了家,又开始了全工全读的生活。她用忙忙碌碌来替代胡思乱想。由于在医院里整天说英语,她的口语大有长进。只是从此再也没有交过中国男朋友。大家都知道她的事儿,大家都很同情她,但就是不愿意和她做那种朋友了。而老美犹太人David,每天中午都到她的餐馆,每天都坐在她招呼的桌面儿上,带给她朋友般的关怀。David也认识小曹,也知道他们的故事。David对Lucy由钦佩到仰慕;从请她喝咖啡到吃午饭,再到吃晚餐。渐渐地,他们相爱了。 
  1995年6月,她终于毕业了,比思进晚了一年。毕业后,她凭着一口流利的英语、得体的穿着和自信,很顺利地找到了专业工作。从1995年底开始,Lucy和David搬到了一处。在和David相处期间,Lucy压根儿就没有感到David是个美国人,他的很多价值观念和中国人非常接近,像是一个讲英语的上海人。比如,他买东西喜欢货比三家,就像小曹。这是Lucy潜意识里对他们作的比较。David的家庭观念很重,时常领着Lucy去看望父母。David的父母待Lucy也很好。他们还“偷偷地”告诉Lucy,过去David曾有过好些白人女友,后来都因为她们“不懂”怎样过日子而告吹。David的父母特别喜欢Lucy,由此,也认定中国女孩儿会持家,会“过日子”,在亲戚朋友那儿到处现宝似地吹。 
  但是,这些年来美国人越来越怕结婚,相爱的人同居就行了,何必要那一纸婚约呢?在 
  离婚率越来越高的今天,有时同居比结婚反而时间还长久,更经得起爱的考验。持这种观点的人并不少,好莱坞著名电影明星Goldie Hawn和她老公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他们同居至今二十几年,都添了孙子辈,也没有感情出轨。相反,倒常常听到结了婚的双双对对,很快又离了。David就是持这种观念的人。 
  可是,Lucy想结婚。在这点上,她不想妥协。婚姻是对相爱双方的一种感情承诺,逃避婚姻就是对这段感情没有把握,难道说David还在三心二意吗?Lucy觉得不能被动等待,她要主动出击。怎么主动呢?Lucy还没有绿卡,由她首先提出这个问题,David就很自然会怀疑她对他的爱,会怀疑Lucy和他在一起是冲着身份。这是美国人最犯忌的。他们叫作“Take advantage of me”。为了能让David向她求婚,Lucy绞尽了脑汁,使出了浑身解数。直到1996年底,David还是没有反应。1997年初,Lucy使出了最后一招,激将法。 
  那时我和思进已经搬到了多伦多。一天,接到Lucy来的电话,说她要到多伦多玩儿几天,想来我们家住。那时,我们刚搬家,住进了豪华公寓,有条件好好儿地接待她,当然欢迎。可反过来一想,又很纳闷儿,为何她要来多伦多,而且是一个人来?等Lucy在我们家住定了之后,才知道,此次她到多伦多的目的,就是要“刺激”David,激他立刻和她结婚。 
  在多伦多的几天,她每天和David通电话,时不时地“放风”说她很喜欢加拿大,喜欢多伦多平静的生活,准备移民过来。 
  David急了,对她说:“美国也很好呀,如果不喜欢纽约的紧张生活,我们可以搬到其他州去。” 
  Lucy说:“那我的工作怎么办?再找吗?很麻烦的。” 
  那几天,她的激将法好像并没有显灵。David没有向她求婚。她还真的仔细询问了办理加拿大身份的细节,做好了移民的准备。 
  眼看Lucy就要回纽约了。临行前思进对她说:“不用担心,一切都会好起来的。要是David还是不和你结婚,就来多伦多,我们还可以做个邻居呢!” 
  谁知,到了纽约,下了飞机,David和他的父亲早就在机场等候着她了。David手上捧了一大束红玫瑰,看到Lucy时,三步并作两步迎了上去,向她奉上鲜花,同时单腿下跪,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盒子,打开后,说道:“Will you marry me?” 
  Lucy看着盒子里的戒指,一阵惊喜!David是在向她求婚呢!她的激将法成功了。她百感交集,思绪万千,盼了那么久,终于等来了,可以和自己心爱的人结婚了! 
  她毫不犹豫地回答:“Yes,Yes!” 
  此情此景,如果小曹地下有知,也会为Lucy感到欣慰的。 
  Lucy和David搬离了繁华的纽约,他们现在住在维州,靠近首都华盛顿特区。他们婚后生了个儿子,非常聪明可爱,像Lucy,也像David。一家人快快乐乐地过着平平静静的生活。 
  这就是Lucy刘的爱情故事,你们喜欢这个大团圆结局吗?我喜欢!那么,你呢? 
  与毒贩共舞/思进/ 
  到1993年底,我实际上只剩下一门课了。如果毕业,就马上要找正式工作,即Professional Job。但找正式工作需要用许多钱,大约要五千美元,其中包括面谈时穿的西装至少要两套,每套在五百美元以上的,还需要到电脑职业学校修几门新的技术课,每门课又都是要花一千美元左右。 
  我最后一个学期还申请到了“Graduate Assistantship from Research Foundation of CUNY”(纽约市立大学研究生基金)的资助,但为了多挣一些钱,我还是在1993年的暑假期间,在一家名为“川霸王”的餐馆里打了三个月的短工——撒单。不管日晒雨淋,每天把餐馆的菜单挨家挨户地猫着腰从门缝里塞进去。三个月后回到学校,一些不明原因的台湾同学问我度假去了哪里,皮肤都晒成了古铜色,这是有钱人出外度假的象征。我开玩笑地告诉他们,我每天挨着门缝给人“塞钱”哪。那猫着的腰要有好一阵子才能直起来啊! 
  到了年底,我找了一份送外卖的工作。那是一家福州人开的外卖餐店,叫“郑家源”。按说送外卖这活儿一般也轮不到我们这些学生。因为从 
  福建偷渡过来的福州人在纽约有十几万,一般像送外卖这种不用英语、收入也不错的工都是他们的。 
  巧的是,我住的地方是贩毒区,送外卖的一会儿遭抢,一会儿被打,没人敢干。 
  起初我并不知道这些情况,否则我也是不敢的。“郑家源”就在我家隔壁,我常去买个酸辣汤什么的,跟郑老板认识。 
  有一天,他问我要不要送外卖,每周三个晚上,一小时可以挣十元以上。我毫不犹豫地就同意了,正缺钱呢! 
  我们住的地方是贩毒区,这是我们搬来的一个月后才得知的。那时我们正为房租便宜,家具齐全,而且又离学校近而得意呢!哪儿知道是个贩毒区。 
  我们家周围的电线上常常吊着一只只新鞋,我后来才知道那是“有货”的标志。 
  附近的南美人非常多,还时常听到枪声。不过听人说,这用不着怕,你不惹他们,他们也不惹你,所谓井水不犯河水。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嘛! 
  再说,我们常在外打工,在学校读书,在家的时间很短,这样,倒也平平安安地在这个贩毒区住了几年。 
  但是送外卖就不一样了。以前那些送外卖的常常被打,多半是因为送外卖的不懂英语,那些贩毒者是很敏感的。如果他们向你打招呼,同你聊天,而你不理他们,他们就会以为你瞧不起他们,他们当然就要找你的岔儿了! 
  我在“郑家源”送了九个多月外卖,非但没有挨打,而且还认识了一些毒贩子,并且和他们称兄道弟,结果我的小费是最多的,平均一小时可以挣十五美元,一个月一千多块,解决了我的大问题。这都是因为我的英语水平在送外卖的人当中算是好的缘故。 
  纽约送外卖是用自行车。我从九岁开始学骑车,在国内骑了二十多年,没想到在美国可以靠它赚钱!一般的外卖是七元以上一单。小费一般是一块钱或百分之十一单。 
  如果骑车技术不好,一次只能送一单的话,一小时平均三次,四到六块小费,加两块底薪,也就七八块一小时。我骑车的水平当然不用说了,双手脱把都行,一次可以顺路送多达三个单子。一小时三次的话,可以平均到达七单,七到十块小费。 
  毒贩子的出手特别大方,有时七块钱的单子,他会给我五块小费。小气的客人也有。曾遇到一个印度人,九块九毛九的单子,给一块钱,还说:“Keep the change!”(请留下找头!作为小费的意思。)于是我拿出一个五分,对他也反说一句:“Keep the change!”(请留下找头!)我是在损他。 
  除了毒贩子,黑人的出手也很大方。只要他有钱,常常是七块一单,给三块小费。而白人和东方人一般按常规给,不多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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