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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丑小丫飞啦-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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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笨频繁地换着女朋友,瑶瑶则一点一点被他折服,变成痴呆型的女孩。每次我一劝她,她连争辩的能力都没有,只会,“哼、啊”应和,有什么办法,中毒太深!还好,她是一个非常好面子的人,在外人面前决口不提“失恋的伤痛”(已经失去与笨笨恋爱的机会了),只会在我跟前抱怨两句。她也是比较正点的女孩子,并没有迷恋帅哥而忘乎所以地抛弃自己的学业,在我劝她好好学习,超过笨笨时,她像吃了兴奋剂,学劲儿十足,拿出了寒窗苦读的干劲儿,还真让我不得不刮目相看。功夫不负有心人,这小丫头竟然在我们人生的小转折点——中考中取得了超优越的成绩,被车山中学录取了。笨笨这个家伙真是聪明绝顶,换了那么多女朋友跟小玩儿似的,竟然也能考上车山?后来,才知道,他爸爸花了好些钱给车山的慈善事业做贡献,买了好些教学器材,才被勉强录用的。

“笨笨的爸爸打错算盘了,这次亏了!以他那样子,考不上好大学的!”我恶狠狠地诅咒他,因为,我这个被初中三年的三个班主任夸奖的,鼓励考车山的高材生,就知道整天胡思乱想的小丫头,竟没能春风得意,家里又没钱买分,只能眼巴巴地看着别人吃肥肉,自己冲着别人喊“酸”。不过,只要能解气就行了,解完气我又开心了起来,二中,还不是特烂。我欢欣鼓舞……

第五章 美丽新世界

 新的环境,新的心情,我以崭新的面貌迎接新的生活。因为,那正是我的花季,一个十六岁女孩盛开的季节……

第一节一见如故

2004年8月31日,我兴致勃勃地坐着老姑的出租车,在妈妈的陪同下,载着满满一后备箱的东西,光荣地步入了高中的校园。因为老姑急等着赚钱,怕把车开校园里后立即堵车,耽误拉脚,她把我们放在离校门还有大约100米的地方,告诉妈妈一些照看好行李之类的话,就走了。我绝望地看着眼前堆积如山的废品。厚厚的被子,是母亲亲手缝制的,棉花是特意给我买的新的,因为我年岁大了,又是家里唯一的一位“高材生”(姐姐们在老师高负荷作业的镇压下,终于屈服,老早就退学了,妹妹也因为搬入五中管的太严而光荣退学了,全家只有我一个人还毅志坚挺地坚守学习的那块净土),所以妈妈给予特殊照顾,被里被面和褥子都是新的。暖壶和盆子都是初中时用的,旅行包里塞满了我的衣服和日用品,都是廉价的,我把旅行包拉得严严实实地,生怕别人看了那么不值钱的东西而扎眼。

正在我和妈妈为运行里发愁时,迎面走来了一位小美女,笑嘻嘻地走向妈妈,开口就叫姨,毫不见外。我上下打量了一下她,想了三秒钟,没有结果。只听妈妈非常亲切地对她说,“哦,是小红啊,你也在这上学啊!”“嗯,今天小龙也报到,他都安顿好了,让他帮你们搬行李吧,他有劲儿!”听完她的话,我可感动死了,可来救星了!

见到小龙后,记忆深处的关乎他们的往事全滚落了出来。小红和小龙是我二姨夫和四姨夫的亲侄女、侄子。我二姨和四姨嫁给了他们爸爸的亲弟弟。我二姨家的孩子还跟我四姨叫四姨,跟我四姨夫叫老叔,我四姨家的孩子跟我二姨也叫二姨,跟我二姨夫就叫三大爷,听着怪别扭的,可苦了那几个孩子,论辈分多不方便啊!

那一年,我上小学一年级,过年去姨家拜年时,他们非要带我们去爬山,我那次是第一次爬山,他们都不是爬山,而是跑着上去的,跑得还特猛,好像跟我们显摆,“看,我们爬的多快啊!”感情是在山脚下住着,天天都能“爬”山,跑来跑去跟小玩似的。我就不行了,看着他们带领着姐姐妹妹远去的背影,我只能憋住呼吸狂追,根本体会不到爬山的快乐,只顾不落队,随大波瞎跑。我还没跑到山顶,他们就返程了,也不知道怎么炼成的,跟腾云驾雾似的。我又急着往山下跑,脚一突突,就栽了个跟头,我滚了几圈,幸亏山上有个特杰出的山坡,挡住了我,我这才慢慢地爬下山去。我想,爬山,就应该这样爬的,跑着下山,根本不叫爬山!

日后,一照镜子,才发现,鼻子上留了一个鲜明的纪念,是我第一次爬山的战果——一道长长的斜的血条子。

我很少去姨家,因为没机会去,一年顶多去一次。而且,我脑子笨笨的,分不清那位是那位。这次可逮到人了,帮我抱行李顶赎罪吧,谁叫你当时那么傲,跑那么快,害我差点见阎王呢!

见他抱着我的行李,心里还暖暖的,心存感激。死热的天,抱着被子,滋味肯定好受不了。这一路,我光观察他的表情了,被子像个烤炉一样,把他的脸烤得通红,汗珠子一个劲儿地往下掉,我终于记住了他的模样,准备交定这个朋友了,够意思!

走到女宿新楼时,我的心那个叫汹涌澎湃啊,都快跳出来了,宿舍楼外面的墙上镶满了白白净净的瓷砖,富丽堂皇的。阔,不愧是高中,我窃喜。当我光荣地走进我的宿舍108时,才真正地体会到金玉其外是啥意思。

小龙把被撂下就道别了,“小丫,我走了啊,你忙吧!”我连谢都没谢人家,只顾盯着墙上的蜘蛛网发呆“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不是人住的地儿!”我破口大骂。突然间,有一个特热情的姑娘笑嘻嘻地盯着我,我一见她就感觉像是在哪里见过似地。只是一时想不起来。

“你是给暴丽娜写诗那女孩吗?”她激动地问。“啊?”我愣住了,曾经初二时,暴暴特别支持我,每次写完诗,我都要拿过去给她过目,让她赏析赏析。快中考时,暴暴让我给她写首诗作纪念,我就写了,送给她。这件事别人应该不知道,不至于这么轰动吧?以我兰小丫这点知名度,应该不至于啊!我疑惑地看着她,“你咋知道的啊?!”“我当时跟她一宿舍啊!”“哦,”我恍然大悟,“你当时就是这么笑嘻嘻地看着我啊!原来是你啊!”“嘿嘿,是我,咱俩床铺挨着,晚上睡觉可以头靠着头睡觉了。”她的话还真是一言九鼎,我们以后每当晚自习下课,就冲回宿舍。洗漱完毕后就赶紧上床唠嗑,熄灯后,我们都是头挨着头睡觉,然后聊着怎么也扯不完的话题。

“袁方,再过十年你还会记得我吗?”我忐忑不安的说。

“怎么会不记得呢,你那么独特!”袁方安慰我。

我知道,十年,人的变化会很大的,十年的时间,一个女孩会变成一个女人。再单纯的女孩,也会被生活给逼成一个世俗的拜金女人,电视上都是那么演的。我害怕我会变成那个样子!

“那如果十年后你在马路上遇见我,还会认出我来吗?”我还是不放心,生怕我会淡出袁方的记忆,正如我终有一天会淡出她的世界一样。

“当然啦,放心吧,小丫,我绝对绝对不会忘记你的。你的笑容很独特,你笑起来特别温柔,又亲和力!”袁方真是太善良了,把我夸得跟天使似的,生怕刺激我幼小的心灵。

“我有那么好么?”我窃喜,伴着袁方的话,我进入了梦乡。在梦里,我竟然遇到了陆郅男,那个久别了的身影,依然活跃在我的脑海里。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在我无数次的心灵的呼唤声中,陆郅男终于又出现在了我的梦里。

他在梦里一直重复着袁方的话,“放心吧,小丫,我绝对绝对不会忘记你的!”

第五章 第二节 灵魂树

 一天中午,我和雨朵在食堂相遇了,也相认了,太有缘分了,我们都是差几分就考不上二中了,非常兴奋。她看见我就想起了我的诗,然后紧接着就想起了一个她们们班的才子,据说会写诗,会写小说,会编剧,是个十足的才子。

雨朵非常热心肠的想给我牵线搭桥,交个笔友。虽说笔友都是初中小孩才玩的玩意儿,对我一个高中有为青年来说,交笔友早过时了,可因为初中时我光顾着迷恋陆大帅哥,忘了正茬了,就只能委曲一下,就当做老当益壮吧。“交!”我没脸没皮地想着,“反正也吃不了亏,顶多是花点信纸钱。”窃喜之后,我非常俗套地问了雨朵一句,“帅吗?”雨朵可能第一次见曾经那么高尚的我问如此低俗的问题,先是诧异了一下,然后又非常老练地奸笑着说,“帅,当然帅,不帅我能给你介绍吗?”

这下我心里像吃了定心丸,这就好了,我们进行非常正常的书信往来。开始时我们都是每天写一封信,大概要用掉两张信纸。我写给他的第一封信是用红色中性笔写的,写出来的字凑成一篇跟血书似的,最后落款是我的笔名——“忆浓”,为了显示我的与众不同,这两个字是用古体字写的,“憶濃”,为这,我查了半节晚自习。然后在这两个字的后面用一个破折号诠释我的笔名——活在深深的回忆中的人。写完后我特别自信,相信一定会让这个素未谋面的笔友刮目相看。

晚上,我在宿舍焦急地等着我的信差雨朵同志给我捎回信来。快熄灯时,这个家伙终于出现在我的眼前,大汗淋漓,连门都忘了敲,跑到我的面前将信迅速地从口袋里抽出来就急切地说,“太惊险了,险些进不来了呢!”她的一系列动作和此时的表情把我给震住了,与她的淑女形象毫不相符。我问她发生什么事了,她敷衍地说“没事”,迅即往楼上跑。我顾不得她发生什么事了,握着信的那只手抖个不停。我慢慢地将信打开,认真地品读里面的内容。

“小丫,我建议你以后不要再用红色的笔写信了,怪吓人的!”我晕!还才子呢,一点不懂文学,我这是在用红笔衬托我此时的心情。红色的笔似一只小船划过我汹涌澎湃的心海后留下的痕迹。“你的笔名也太古老了,换了吧,叫宸玢怎么样啊?!我猜想你一定是一个文静的女孩子,这名字一定特适合你!”这人怎么这么不知天高地厚,第一次通信就给别人改名字啊,我那忧郁的名字也是为了衬托我失去陆郅男后的忧郁。我继续读着,突然间看到了一首小诗,看得出来是他亲笔写的,很映衬信纸。信纸的正面插着荷花,荷花美极了,像一个粉黛娇羞的少女。我知道,他把我比作了荷花,又或者,她把荷花比作了我。我美得屁颠儿屁颠儿的,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有人夸我长得像荷花。我有那么漂亮吗,边想还边照镜子。镜子里的我,跟以前一个样,一点没变。我还是最最普通的兰小丫!

不管怎么样,这个家伙的作品让我这个怀春少女做了一个特别喜欢的、不愿醒来的梦:在梦里,好多流星降临了,每一颗流星雨落在地上,都会迅即在地上开出美丽的花朵。又大又漂亮!我摘下一颗,并移植到家里了……

后来,随着我们彼此“心有灵犀”,我们中午也开始通信了,聊的特开心。渐渐地,我发现了这孩子的幽默,就很没见过世面地跟雨朵说,“雨朵,他真幽默!”“那是!”一听我夸她们班学生,雨朵的爱班情操可使上了,从兜里掏出一张折叠的信纸就给我看,我定睛一看,是一张浅绿色信纸的,上面画着一杯热水,冒着烟儿的,旁边写着两行小字:“雨朵,这是刚从厕所接来的,趁热喝了吧!”我原以为这丫头一定会因为这么个低俗笑话跟我抱怨一下,没想到,人家还得意洋洋地看着我,“怎么样?有才吧?!”当时我正在喝水,差点把我给呛死,人家还非常自豪地说,“这么幽默的笑话,赵本山都不会想出来的!”我作呕状,没想到人家老先生还落井下石地说,“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嫉妒去吧!”真拿她没辙,明显的脑袋被驴给踢了,就是不知道哪知驴这么不长眼,踢到了貌美如出水芙蓉的雨朵。

在后来与道破的书信联系中,得知雨朵是走了桃花运了,本来冰雪聪明的她智商明显大不如从前,所以才反应迟钝的。道破是他给自己取的笔名,我一直没追问他为什么会取这么个古怪的名字,那样会显得我笨笨的,连个笔名都琢磨不透。我只是很认真地阅读他的信,然后很小心地回信,生怕我的回信没有吸引力。我兰小丫是什么人啊?在才子面前,决不能丢人!

于我来说,交笔友是一件很划算的事。在与道破的书信往来中,我忘掉了许多伤心事。他是那么幽默,那么会安慰人,他愈合了我的伤口,让我不知不觉中感觉不到疼痛。我把所有的伤心事都像他倾诉,他就像我的灵魂树,每当不开心时,就会仰赖他把我的伤口治好……

第五章 第三节 故人相认

 又到了月考了,我被分到了教学新楼高一《14》班去考试,自从陆郅男辍学就凭空消失的灵感仿佛又回来找我了。我有一种强烈的感觉,我和道破在一个考场。

我集中注意力,向教室里面看去。没发现很有个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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