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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风之彩-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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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班和我一起踢球的还有来自班上的大哥级人物,此人其貌不扬,但是长得绝对有个性,像极了电影里的怪物史莱克,记得在看完电影协会放得这部片子以后,他就上了我们寝室夜聊会的头条。

此公虽然球技不佳,但是总喜欢自己一个人带着球像坦克一样的冲杀在前,颇有拼命三郎的风范。忽然,他带着球的脚一扭,身子一斜,重重地摔倒在地上,手紧紧地抱住腿部,脸上立时现出痛苦的表情。大家围过去,看来他是扭伤了脚,腿上青紫青紫地肿起了一大快。因为在场只有我一个是3班的,所以自然承担起了照料伤员的任务。

我扶起一瘸一拐的他,两人缓缓地向寝室走去。看着他那因为痛苦而龇牙咧嘴有些变形的脸,我感到一阵心疼。扶到他回寝室,在床沿边坐下。

“你好点了吗?要不要去医务室看看。”

“我试试”,他把脚踩到地上转了转,“我可以肯定的说,骨头没断”

我找来了云南白药,按照说明书晃了晃。先喷用来镇痛的红色瓶,再喷上有强效疗伤作用的白色瓶。

“你干没干过这一行啊,大哥,轻点儿,我怎么觉得有点不对劲啊,凉飕飕的,感觉这只脚像是给冻住了一样。”

“没事,我可是按照说明书上来的啊,过会儿再给你喷一次。”

“唉,怪了,这药还真神了啊,现在感觉不疼了。”我看到他的眼中有一种眼神叫做感激,“今天多亏你了啊。”

“没什么,应该的,都是自己班里同学还说什么谢字。”

周六下午,我们队遇到了第一个对手热能3、4班联队。从上场的人员来看就如同是人高马大的欧洲球队同东南亚球队的比赛。到底是烧锅炉的,派上场来的人个个要比我们这里搅水泥的壮上一大块。

他们的队长竟然是我高中的末代同桌河马,在后场很从容地大声吆喝着招呼着自己的队友,颇有大将风范。一开场我们就占尽下风,对手的过顶长传让我们感到很不适应,很快上半场就连丢两球,钦出众的带球技术在对方后卫的凶狠防守下如同蛇被人捏住了七寸,没有了施展的余地,只是偶尔能够把球发泄到对方的球门外,对方的门将悠闲地带着遮阳帽,成了场上最轻松的人,要是他愿意,他甚至可以搬张太师椅来躺着看球。

我在下半场被替换上阵,和铁塔一样的文明承担对方最密集的火力。我所需要盯防的是被称为老大的对方箭头人物,这是一个有着犀牛一样外表的人,皮肤黝黑,脸上浓密的胡须好像一根根的钢针一样,腿上也全是浓密的黑毛,小腿很结实,一块块的肌肉突出很有棱角,一看就是一个跑不死的家伙。

事实也正是如此,他对于我的防守一点也不感冒,如蛮牛一样从我羸弱的身躯前撞过,如同一辆豹式坦克碾过一条不太深的战壕,不过遇到同吨位的文明可就没那么容易过了,文明凶狠的就是一脚,他痛苦的倒地,结果是一个点球,他很轻松地将球罚进。

还有一个小个前锋,头发是有些发黄的那种,一根根向上直立着,让我想起街霸里那个美国特种兵。眼神如冰一般的寒冷,拥有出色的带球和过人技术,只需要轻轻几扣就可以从我身边高速突破,下半时因为我的防守不利,使得我这边成为他个人突破的不设防的走廊。

在对手打进第五个球以后,我感到彻底的绝望了,只是希望比赛能够快一点结速。这时候我感觉到当我作为球迷的时候总是很痛恨场上某些球员的不思进取,然而当你真正站在比赛场上的时候你会发现当本方已经落后了4、5个球的时候,你根本提不起一点兴致来,比赛到了这个时候是纯粹的活受罪。

脚像是拖着两个大铁镣,根本没有往前跑的yu望。在球场上输球并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意志的垮掉,我看到队长他们还在前场努力着,但是在对方蛮牛林立的后防面前也只有抱膝痛苦倒地的份。

这不是NBA的比赛,没有垃圾时间,对方不会因为我们是同学而脚下留情,在穿着牛仔裤的我方门将第七次把球从门内拣出,一脸懊丧地将球高高踢向中场时,哨子响了。这是我在全场比赛中听见的最美妙的声音。

0:7,这也是整个联赛中最悬殊的比分。我们队的队员一脸懊丧地走到一边。

“你太软了,要狠,知道不。他过来什么也不要管,先放倒了再说。”文明像一头愤怒的狮子一样挥舞着拳头,瞪圆了布满血丝的眼睛,冲着我大声吼叫。

我没有分辩什么,只是任他咆哮,谁都不愿意自己的第一次演出是这样的结局。0:7的比分也是整个联赛中最悬殊的比分了。

“妈的,那小子就是速度快,别的也没什么,我实在跑不动了,追不上他。”

“其实他们的后防线也有漏洞,我们也有几个机会,可惜没有把握住。”

大家一人一句地说着,我什么也没说,只是默默地在一旁就着自酿的苦酒,吞咽下失败的苦果。

“算了,算了,今天大家都尽力了,这就够了,本来我们就不如他们,希望大家能够打好下面的比赛。”队长作着总结发言,也安慰着失落的队友。

尽管2001年是中国足球扬眉吐气的一年,他们在一个狡猾的南斯拉夫老头的率领下完成了国人57年来的心愿,进军了韩日世界杯。但是这样的运气似乎和我们队无缘,我们带着三场小组赛进1球失13球的之江足球联赛最差记录结束了自己的比赛。

虽然比赛都输了,但是我们队一场比一场踢得出色,团队默契也是一场胜过一场。我还收获了许多足球以外的东西,那就是混熟了系内很大一部分男生,建立起了相当的友谊,这也就足够了。

第十四章 扬眉吐气

 足球是大一上半学期除了微积分以外另外一件能够使人疯狂的东西。每周日都有许多同学自己搬来椅子在楼下狭小的活动室内享受着足球带给我们的快乐。看着忧郁王子罗伯特巴乔那比亚得里亚海还要湛蓝的的瞳仁里散发出来倾国倾城的魅力;看着外星人罗那尔多娴熟的控球在钢筋混凝土般的意甲后卫中如鲇鱼一般自行穿梭演绎出梦幻般的绿茵桑巴舞;看着乌克兰核弹头舍甫琴科一剑封喉视进球如草芥般的闲庭信步。的确;在地中海沿岸的这片土地上是从来都不缺乏动人的华彩乐章的;那里也是世界足球的颠峰胜地。

不过在那一年里;有比意甲更吸引人瞳仁的东西。十强战狼烟四起;这年中国足球如同被幸运之星所包围一样好运连连;先是有比踩到西瓜皮还要好的狗屎运在分组时避开了沙特伊朗两强尔和阿曼,阿联酋,卡塔尔之亚洲三流烂队分在了同一个组;神奇教练的神奇从一开始就带给了中国队好运。

记得10月7日,在一场并不精彩的比赛后,中国队历史性地获得了去日韩的飞机票,那天天上飘着雨点,但是一点也不影响球迷们狂欢的兴致,从我家到吴山广场的路上,到处是挥舞着彩旗的人们,激动与兴奋写在脸上,没有什么比出线更让人激动的事了,这是幸福的一夜,狂欢的一夜,激情的一夜。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后这样一个激动人心的夜晚还是会如同一个瞬间一样牢牢定格在人们的记忆中。

释放激情的火光,瞬间点亮永恒。

虽然我是在家中经历了这一切,但是我可以想象出在月轮山巅的校园里此刻一定也是热闹非凡了,虽然不敢说有人会兴奋地从三楼往下扔热水瓶和脸盆。青春的骚动在足球中可以找到最佳平衡点。

几周以后,同学们看球的热情丝毫没有消退的迹象,就如同汽车在刹车后还会再往前滑一段距离一样,用很物理的话,这叫做惯性。

晚上7:30分有中国对卡塔尔的比赛。狭小的活动室里在7:00就已经人头攒动了,我去得稍微晚了一些,就只有在同学们的脑袋间寻找那如同被一层层的面粉包裹起来的肉馅一样的电视机了。左手边一碗泡面正腾腾地冒着热气,一个同班同学挤了进来,一边吹着热气一边吞咽着手中地面条说:

“啊,才这么几分钟就有这么多人了啊。”

“可不是吗?我只是稍微晚来了一会儿就只有站着看的份了。”

比赛开始后,大家的心随着皮球的滚动而飞快地跳动着,这是中国队在本次十强赛中最好的表演。三粒精彩的进球让整个活动室里的气氛接近疯狂。前排的同学激动地挥舞着拳头,涨红着脸,大声的呐喊叫好。没有占据到有利位置的同学搬来了桌子,想叠罗汉一样站在桌子上看球,把木板踩得吱吱作响。每一个进球都会使同学们兴奋好一会儿。

“祁宏好样的。”

“郝董再进它一个。”

“今天算是通气了。”

“灌它七八个,让它知道谁是这个组的老大。”

大家你一言,我一句地说着。在学校看球的的气氛就是不一样,虽然电视的图像远没有家里的好,有时候还会出现满屏的雪花点,站着看球双脚麻木的滋味也远不如家里斜躺在沙发上来得舒服,但是这里有家中所没有的东西,一种激情释放的快感混合着汗水的腥味在这个不足10平方米的活动室内弥漫着久久不愿散去。

大学生活如同一个万花筒,时时刻刻都有着自己精彩的故事在发生着。在回忆逝去的似水年华的时候,当大学里学到的东西早已忘得一干二净,整个生活只留下一些最粗线条的轮廓的时候,唯有这些有趣的往事被盖上了保鲜膜一样,能长时间地留在我们的记忆中。就像你不能说出1970年的巴西总统是谁,但你绝对不会忘记球王贝利一样。这些如歌的岁月会长久地保持它当年地原滋原味,令人回味无穷。

在之江的第一个学期,生活是艰苦的,但也是快乐的。生活是小炒部里的一碗热腾腾的牛肉粉丝,自有浓情融入其中,偶尔吃到一个干辣椒也不打紧,辣味在口中膨胀的感觉只会更加地刺激你的食欲;生活是拉面馆里的一海碗牛肉拉面,快乐如同大师傅手工拉制而成的面条一样的有嚼劲;生活更加像是求是堂里的菜汤,所有的精华都沉淀在清汤的底下,要靠心去打捞,品尝。

第十五章 校园轶事

 在之江的第一个学期里还有许多有趣的事如同散落在绿草中的野草莓,招摇着散发着诱人的香味,展现出别样的生活滋味。

冬日的午后,早上还有一点阳光,到了下午就阴晦了。下午没有课,寝室里的几位如同冬眠了的熊一般,都呆在寝室里不出去。小圆子斜躺在床上,没有脱鞋,这对于他来说已经是家常便饭了,手中捧着《哈利波特》像来是看入了神,眼神如石膏大卫像一样专注。小白则靠在墙上上,手中捧着一个式样很老的收音机,耳朵里塞着耳塞,陶醉在音乐带来的轻松愉快中。死鱼摆弄着吊在床头铁架上的一把彩色丝绳,考虑着把它门编在一起编出一个手镯来,这对于他这样一个来自手工艺世家的人来说算不了太困难。老何不知什么时候出去了,只留下一个寂寞的空键盘独守空床。姚子听着英语磁带,嘴里嘟囔出只有他自己才认为是英语的东西。另外两人则处于休眠状态,至于我,捧着一本余秋雨的《文化苦旅》费力地从字里行间找寻失落的文化。

我生平最佩服的散文家首推余秋雨先生,他那带着浓厚历史底蕴的作品总会带给我各种新奇的感觉,惊叹他对于历史的熟谙竟胜过了某些历史学家,他掬一捧历史在手中,任意地把玩着,改变它的形状,从两个氢原子与一个氧原子的结合中寻找新的深意,然后再任它们从指缝中滑落,溅起一条虹。

正当大家都认为又将度过一个平庸的下午时,吱的一声,虚掩的门开了,闪进来一团黑影,迅速关好门。

我看清楚了,确定进来的是一个人。这是一团三十岁左右的原生质,身高力量在我们寝室任何一员之下,所以基本排除了来打劫的可能。脖子很短,穿一件黑色的运动夹克,短粗的四肢缩在衣服里,咋一看像一只特大号的鼹鼠。背上高高地耸起一大快,像一个巨型肿瘤,仔细一看是一个特大号的背包,鼓胀得已经畸形了,天知道里面有多少东西。

大鼹鼠把包放在了地上,用他小小的狡猾的眼睛扫视着我们的寝室。如同在一群庸懒的金枪鱼里突然出现了一条凶猛的鲇鱼,整个寝室立即进入了一级戒备状态。

大鼹鼠开始了自己的正式演出。

狡黠地冲我们嘿嘿一笑,装出一副很老实的样子。

“你们都是浙大的同学吧。”

“是又怎么样,你来干什么的?”姚子满怀敌意地问道。

“我只是想和大家来交一个朋友。我知道你们学生很需要学习用品,所以专门搞了一批文具送货上门。”语音中浓重的方言如同菜叶上的虫洞一样让人不快。

原来是个搞推销的啊,我还以为是一个什么样的大人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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