旋律by飞檐走壁的奇迹-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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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兴了才支支吾吾的问起迟鹏的近况。妈妈说:“小鹏这孩子啊,太要强,什么事都想着做好,可这社会上哪来那么多顺风顺水,他也不知道碰了多少次壁。唉,要是你哥哥有他一半的冲劲,我也就不这么操心了。。。。。。”
妈妈又把话题转移到哥哥身上去了,每次一提到哥哥,妈妈总是恨铁不成钢的要啰嗦半宿。樊宇插不上话,只好默默的吃面。之前的他,虽然不了解迟鹏一个人出门在外每天工作到底多么艰难,但也明白,房子外面那个大大的世界并非他想象的单纯简单。可他仍然幻想过许多次,像迟鹏一样独自出去闯荡,像迟鹏一样自信满满,像迟鹏一样自给自足,像迟鹏一样在奋斗中享受着快乐。
不过,严酷的军训改变了他的看法,奋斗,好像踩着刀尖攀岩,每一个经历过的人都是一身伤疤和老茧,就算很小很小的一点成就,也是多少次流血流汗打拼回来的。比如他怀里正揣着的黑色的呼机。
“小鹏回来了?我也给你下碗面条吧。”迟鹏那天回来的最早,九点钟就进了家门,和樊宇差不多前后脚。
“好的,妈。”
妈?樊宇僵住,看看迟鹏,又看看老妈,这是什么桥段,他怎么完全不知?
“小鹏认我做了干妈,呵呵,以后他也是你哥哥了,小宇。”
哥哥?樊宇硬着嘴角,叫不出口。的确,有这样一个积极上进,又体贴自己的好哥哥,是多少人求都求不来的吧,之前樊宇也曾想过,他们要是做兄弟该多好多好。可事到如今,真如自己所愿了,樊宇又有点失落——为什么是哥哥?
哥哥两个字那天还是在母亲的逼迫下,硬着头皮叫出来,一叫出来的瞬间,樊宇觉得胸口立即有了涨满感,好像潮水灌进肺里,透不过气来。可迟鹏和妈妈都在笑,他也只能敷衍。事后,樊宇告诉迟鹏,那碗面条是他吃过最难以下咽的晚餐。迟鹏则对他许诺,再也不会让他就着难过吃饭。
那年11月,北京并不是很冷,但是迟鹏住的南屋很冷,因为整日照不到太阳,所以不光冷,还阴气十足。樊宇晚上睡不着的时候,就抱了一床被子悄悄送去给迟鹏,在那里呆了两三分钟,差点没冻感冒。
“我叫妈给你多生个火炉。”
“不,我有更暖和的办法,”迟鹏冲樊宇神秘的笑笑,体贴的将他连同被子一起送回西屋,“明天你就知道了。”
樊宇便揣着忐忑又好奇的心等到第二天,迟鹏很晚才进家门,一脸疲惫,但看见樊宇还是笑着:“等一下我。”樊宇看着他敲了爸妈的房门,贴着门不知说了什么,再回头已经兴奋的像看见糖果的婴孩。
“你妈同意了,我跟你去住西屋,南屋可以再租给别人。”
樊宇愣住,目不转睛的盯住迟鹏含笑的眼,一颗心雀跃的差点跳出喉咙。
当晚,两个人一起行动,三下五除二,很快就将迟鹏的所有家当都搬进了樊宇的小窝。
第四章
樊宇的小窝很小,一张双人床就挤得满满当当。以前樊宇并未因此抱怨过,可今天他无比的希望这房间能再大一点,这床能再大一点。至少,不必让迟鹏那么辛苦,为了照顾自己,几乎是整个人面贴着墙睡。面贴着墙,背对着樊宇,好像抱着樊宇还要沉的心事,一动,一翻身,就会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可惜当时,小小的樊宇并没观察的那么仔细,他只是仰面看天花板,胡猜着迟鹏要搬来的真正原因。
帮妈妈省钱,那是个多么不高明的借口。就连十五岁的孩子也看得出不寻常。
帮自己省租金,这倒是个不错的选择。粗心大意的母亲大概是因为想到这一层,又觉得孩子还未成年才没有认真考虑就满口应承。可樊宇相比之下要敏感的多,他不用看别的,单看迟鹏背对自己那僵硬的纹丝不敢动的身躯,也察觉得到蹊跷。
记不得什么书上说过,人,只有在很紧张对方的时候,才会刻意的控制自己的肢体动作。
迟鹏算不算是在控制?又算不算在紧张自己?樊宇忽然想到什么。
咳咳——咳咳——
一阵剧烈的咳嗽果然引得迟鹏微微侧身:“你很冷?”
樊宇轻轻点点头,手捂住自己的嘴巴,他窃喜的差点控制不了自己的笑声,迟鹏原来,真的在紧张他。
下一刻,一件本该搭在迟鹏被子上面的棉外套被剥下来,摞在了樊宇被子上面,樊宇抬眼一看,十一月的清冷月光中,迟鹏只穿着内衣内裤跳出被窝来为他掖被角。看不清他的表情,却感觉得到迟鹏很认真,一举一动的呵护都细致入微。那一瞬间,时间静止,一箭穿心。甜蜜泛滥成灾,淹没了樊宇脚下所有退路。
他终于明白自己再也跑不掉。
“也许你只是把他当哥哥啰。”后来和小蕾、香香、贝壳她们几个豪爽派的女生熟络之后,樊宇得到了几位‘玉女’的独家心理指点。
“也许你只是太孤单,太缺少朋友吧。”“也许你叛逆期,太想找个倚靠吧。”“也许你家太冷,冻得你睡不着,才会胡思乱想的。”
樊宇哑然失笑。前几个借口他也曾试图拿来用,但任凭他想象力再丰富,贝壳提的最后一个借口也是鞭长莫及的。
望着那一张张热情洋溢的面孔,唾星飞溅的红唇,樊宇只有仰天长叹,托腮苦笑的份——女人这种热闹的生物,他是一辈子都了解无能了。
晚上回家,吃过饭还没见迟鹏进门,樊宇就趴在桌子上写作业,他故意写的很慢。因为最近的习惯在不知不觉中已经更改,他几乎每天都要磨蹭到十一点迟鹏进了门,洗漱完,上了床,他才能真正阖眼睡熟。然后在清晨六点,天还没大亮的时候,偷偷看一会迟鹏沉沉的睡颜,看到实在不能拖的时候才会小心翼翼的关掉闹钟,悄悄穿衣服踩鞋子,一路狂奔去学校。渐渐的,睡眠不足似乎成了个大问题。就好比现在,樊宇看着作业本上的字越来越花,头也跟着越来越沉。终于眼前一黑,好像脚下一软,跌进混沌。。。。。。.
再醒来时,冷风正刀子一样割着他的脸,樊宇挣扎了一下,发现自己正被人紧紧抱在怀里,而周围的景物非常眼熟。
“我,怎么在院子里?”
“你有点煤气中毒,没关系的,醒过来就好了。”抱着他的人不止身体在颤抖,连声音也抖的不像话。
樊宇吃了一惊:“迟鹏?!”他想要翻身,迟鹏哽咽的声音叫他很不安。可迟鹏死死的抱住他,不允许他动弹:“小宇,下次无论如何要等我一起,要等我回来再睡,明白吗?”
樊宇终于不再挣扎,因为有一滴温暖的水,滴进了他的脖领,划过他的肩头,流入胸口的位置。
迟鹏。。。。。。.
怎么可能只是把你当哥哥?就是亲兄弟,我也没有为他等过门。
怎么可能只是缺乏朋友?小蕾,香香,林子,贝壳。。。。。。那么多听我可以说知心话的朋友,也都没有一个如此贴近我的心。
怎么可能只是太想找个倚靠?爸妈,兄长,学校,老师,社会,国家,任哪一样都比一个单枪匹马闯荡社会,连温饱都自顾不暇的青年更让他安心。
我喜欢你,因为你不是别人。很多年后,樊宇写下这样一句话,叫那个整天无所事事在他的电脑里调皮捣蛋的黑客沉默了很久。
“我跟他摊牌了。很严肃,很正经的摊牌了。”
“哦?”
“他终于也明白过来,我不是在开玩笑。”
樊宇没有回应,他知道对方想说的话迟早都会说,如果不想说,逼迫或者诱导都没有意义。
也许隔了一个轮回那么久,黑客才打过来一行不同以往乱七八糟颜色的黑体字:“一切都结束了。下面我要学会忘记。”
忘记?樊宇看着闪光的荧屏苦笑,这是神仙才能达到的境界吧,与凡人从来无干。即便是他们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学会了离开,学会了隐藏,学会了舍弃,学会了忍受,学会了无数种,也绝对学不会这一种。
故事中也曾有那失去记忆的情人,在不经意中,会下意识的去维护当初的心爱。仿佛那段刻骨铭心,真的是砸进骨子里,融进心血里,只要生命继续,呼吸不停,就不会绝尘而去。所以,没有真正的忘记。与其寄希望于学会遗忘,倒不如学会漠视思念,转移注意力来的有效。
“你当初都是怎么忘掉的?”黑客不知深浅,在樊宇伤痕累累的心房上敲了敲门,还附带一个可怜巴巴的眼神。他哪里知道,这边的樊宇看到这行字便干净利索的关掉电脑,洗澡睡觉去了。
人生若只如初见。。。。。.
樊宇翻来覆去,又陷入一个失眠夜。迟鹏,他大概永远都不会梦见。
因为梦是思想的垃圾,是准备被遗忘才会最后呈现在大脑中。而迟鹏,永远不会在这之列,不管隔过多久。
大约真是有点煤气中毒,那晚,怎么回到房里,又怎么睡着的,樊宇记不清了。他只知道,第二天清晨,六点半,是迟鹏叫他起床的。一起穿衣,一起洗漱。迟鹏骑车托着樊宇,顶着凛冽的西北风骑了足足一刻钟,送樊宇进了校门,迟鹏才转去上班。那时候,樊宇不敢搂迟鹏的腰,虽然天寒地冻,周围还黑着,路上行人寥寥无几,但樊宇仍是怯生生的,只肯牵住他的衣角,因为光是贴近迟鹏的体温就足以叫他心跳剧烈好一阵。
呆呆站在校门口一个角落里,偷看迟鹏走远,樊宇才觉得鼻子有点不对劲,一抹,一把清鼻涕,哎呀,糟糕!形象啊,他好容易维持在迟鹏心目中的大好形象啊,不知道会不会就此毁掉。
担惊受怕到放学回家,辛辛苦苦熬到十一点迟鹏忙完,樊宇才抓住机会问,结果一张嘴,一个大大的喷嚏!樊宇心灰意冷,这下还问什么,肯定全完。谁知一张雪白的手纸递过来,还有迟鹏温暖的手掌,贴紧他的额头:“不是发烧了吧?”
樊宇仰头,贪婪的望着那双关切的眼,想点头,又知道隐瞒不了,只好乖乖摇头。换来一个意义不明的脑瓜崩:“上床,睡觉去,明天穿厚点。”
那之后,迟鹏也改了生活习惯,无论几点睡下,都会在六点半准时叫樊宇起床,刷牙洗脸,然后送他上学,自己上班。
那时,全班同学都会骑自行车,唯独樊宇不会。小蕾当时拍着巴掌大惊小怪的样子,樊宇至今还记得,那小丫头用上了新学的成语:“还笑?你怎么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呢?”
樊宇不睬她,转过身去揣着自己的小秘密窃喜——如果可以一直有迟鹏送,他宁愿一辈子不学会骑自行车,不从高中毕业。
上高中前,樊宇听说过圣诞节,但从来不过,也没有人肯陪他过。然而,那一年,当一个熟悉的身影忽然出现在校门口朝他招手示意的时候,樊宇忽然对这节日充满了期待,他几乎是插了翅膀飞到校门口的。
“你怎么。。。。。。”意识到自己在狂喜,音量过大,樊宇急忙四下看看,压低了嗓门,“你怎么来了?”
迟鹏笑笑:“我提早下班,你放学了吗?我请你吃饭好不好?”
“咦?”
“老板发了我提成啊,”迟鹏拍拍车后座,“来,我带你去个地方。”
那天是十二月二十四日,平安夜,事后一年多,樊宇才知道,迟鹏是每月固定五号发工资,十五号发提成,其他日子没有一分钱可拿。
顺着胡同七拐八绕,转到樊宇头晕时,迟鹏才停下来,指着一个不大的店面说:“这里有很多好吃的。”
樊宇一抬头,看见那上面崭新的匾额,写着——华天小吃。
店里的小吃确实齐全,而且每样都浓香适口,好吃的不得了。可樊宇却食之无味,他有预感,迟鹏今天肯定要和他说什么事,他企盼着,又慌张着,简直无所适从。除了借吃来掩饰自己的乱作一团的心绪,小樊宇想不到别的方法来处理当前的情况——他是无论如何也不敢抬起头来,对上迟鹏正凝视他的意味不明的目光。
“小宇,你对我印象怎么样?”迟鹏突然出击。
“啊?”吓得某人手一抖,一个芝麻团掉在地上,滚出半米去。
“小宇,看着我啊。”
“啊。”樊宇受惊的小鹿一般怯生生抬起黑亮亮的眼,视线一会偏左一会偏右,就是不敢直面前方。
“小宇?”他还在等自己的答案,我该怎么办?樊宇将云吞碗往前一推,不小心泼出半碗汤去。
“那个,那个。。。。。。。”生物书上说,人的心率是不可以大于每分钟100次的,而樊宇现在是绝对超标,不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