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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姐夫就是要你(夜色之妖)-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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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上穿着的睡袍,那□出来的锁骨,外加大片雪白皮肤,衬着这双眼睛,充满了异样情。色的味道。
  让人有一种冲动,想要上前狠狠的扯掉那根腰条,将所有的布料撕个粉碎。
  温维士抿紧了唇,眉头紧锁着。
  每次他去英国,所看到的甄毓华都是低着头,规规矩矩的模样。
  象现在这样,又想施展个人魅力这一套,仿佛就象回到最初见面的那一刻。
  脸上的愕然此时早已经收起来了,轻蔑竟似如影随形。
  “没错,二年多的学习,让你看起来似乎变了个人似的。刚刚我确实很惊讶,确实有些认不出你来。我以为你学不会高雅,至少已经学会怎么掩饰你的恶俗。原来我错了!
  “男。妓就算披上了神父的黑色圣袍又能改变什么呢?脱下严谨的外衣,你还是你。真是的,垃圾并不能因为盖上了锦帛而不会发出恶臭!”
  雅安竟然未经他的同意自做主张;可恶!

  第 16 章

  二年多没有接触到温维士的恶言相向,李乐优一时之间差点接受不了。
  脸色真的是瞬息万变,最后又恢复如常;表现出镇定自若。
  他告诉自己,温维士一个人的冷言恶语并不能代表什么,他勿需在意的。
  难道温维士说,你可以去死了,他就非得去跳楼么?!
  “是的,垃圾就算西装革履,也改变不了禽兽的本质,因为他有个专用名称,叫衣冠禽兽!姐夫,我无意闯进这里来,只是无聊想找本书打发一下时间。”
  “那你找到书了么?”温维士不怒反笑,所有的暴风雨都已经冷凝在眼眸当中了。
  “你这里的书恐怕不适合我,想想还是回房看自己带过来的圣经。”
  温维士露齿一笑,“既然如此,那你还不快——滚!”
  李乐优耸耸肩,从善如流的从温维士身旁走了出去,没走几步又停下来,“姐夫,我想送你圣经当中的一句话当作当年圣诞礼物的回赠,并且祝你晚安。”
  “……”温维士想要甩上门的动作停住了,神色狐疑。
  李乐优桃花眼微微的向上挑起,显出心情很好:“今晚你的灵魂将离开你的躯体!那么,现在祝你晚安。”
  “……”
  李乐优三步并做二步回到客房。
  他一点也不认为自己恶毒!
  因为,这句话用在温维士身上再适合不过了。
  老实说,他真的想不到温维士会这样讨厌他,厌恶他,根本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了。
  温维士这么排斥他、厌恶他,无非是因为财产的关系罢。
  没错,听姐姐的口气,似乎想要将爸爸的遗产分一半给他。
  其实,他可以什么都不要的。
  以前他心里还想着拿一笔钱,为母亲治病。
  而现在……妈妈都已经去世了,尽管姐姐还在极力隐瞒着,但他其实早已经知道了。
  当他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并从Divel那里得到了证实,虽然痛苦,却很平静的接受了。
  只是请教堂的神父为自己的母亲举行了小小的葬礼弥撒。
  尽管根本没有举行过葬礼。
  他隐约明白,父亲留下来的遗产,可能极其宠大的。
  哪怕是其中小小的一部分,对平民百姓来说,也是天文数字。
  温维士若真的很在乎这笔遗产,那么在最初之时,就不应该把他带过来。
  而且还是亲自来带他……
  早知如此;又何必当初呢?
  如果他不知道这世界上,还有父亲、姐姐、温维士以及Divel等等这些人,那么他的痛苦无疑会显得狭隘而又分明。
  尽管,今夜他诅咒了温维士,可内心却一点都不好过。
  毕竟,他曾经那么期待这一次能够见到温维士。
  尽管,一直以为温维士象是极尽可能的忽视他。
  愈是这样,他就偏偏愈想得到温维士的认可。
  哪怕是一个小小的微笑,他就觉得世界都会变得完全不同。
  在辗转反侧之中,黎明又来到了。
  全新的一天开始了。
  梦想已久的中氏早餐,在接到Divel的电话时,李乐优兴奋不已。
  因为Divel要带他去吃香港的早茶。
  姐姐已经给他准备了很多名牌衣服,大部分都是日常的休闲装。
  色调清冷,款式简约,做工和面料却是一等一的。
  而这一次,无论是衣服、裤子、鞋子,都已经帮他搭配好了。
  可以拿来就穿,完全不必费心思考虑如何搭配。
  穿戴完毕之后,他对着全身镜仔细观瞧。
  他现在已经明白,细节才是最重要的。
  镜中的年青人,看起来时尚、简单而又贵重,完全没有因为一身新衣物,而显得突兀刺目。
  他努力的微笑着,镜中年青人的双眸,象是自己有了意志般,顾盼有神,春意盎然……
  嘴角抽搐了一下,忙又收敛了微笑,摆出一脸的严肃。
  眉目往下微瞌,又将单手□裤兜里,假装成熟稳重……
  脑子里立刻浮现出昨晚温维士冷笑着所说的话,就算他穿上圣袍也掩盖不了他曾经身为男。妓的事实。
  不!温维士所说的,全都是放屁!
  他下意识将衬衣最上的扣子也扣上了。
  虽然感觉有点奇怪,可是他绝对不能让人感觉很轻浮或是轻挑。
  ……或许他应该换一个颜色,黑色的看起来更显稳重。
  不过,这时节香港的气温,就算把外套脱了,就穿一件衬衫或是长袖T恤,也差不多。
  正踌躇着,要换颜色暗沉一些的,Divel已经打电话过来。
  “乐优,我已经快到大门口了,你准备好了没有?”
  “已经好了,来了。”
  也顾不得换衣服,李乐优匆匆往楼下走去。
  跑下旋转楼梯,却看到温维士竟然坐在沙发上,正在看报纸。
  他下意识的抬手看看时间,明明已经是上午十点多了。
  温维士不是应该去工作了么?
  对了,温维士究竟干什么的?
  或许,温维士已经根本不需要工作了。
  他暗暗吸气,低头顺眉,尽量让脚步不发出一丁点声响。
  想象着自己变成一团空气,或者不存在。
  他根本不想跟温维士照面,不想和对方说任何一句话。
  “去哪里?”
  希望很快的破灭了。
  当他的脚步朝门口方向才移动了二三步而已,温维士的质问随之而来了。
  李乐优停驻了脚步却依旧保持着低头垂睫的姿态,耐着十二万分的性子,也顾不得附近的佣人会不会听到,轻声说:“姐夫,孝哥要带我出去喝早茶——”
  温维士已经将手里的报纸搁下,站起身,眉头拧成麻花状。
  “薛勤孝?这二年多时间,你旁的没学会多少,倒把Divel哄的团团转!”
  李乐优目光直视自己的鞋面,面无表情的回答道:“在国外,大家都是中国人,应该守望相助,成为朋友是很自然的事。”
  “你都是这么低头跟别人讲话的么?你不觉得很没礼貌么?!把你的头抬起来!”
  李乐优抿紧了唇,缓缓抬头,眼神里迸出愤怒的火花。
  说真的,他真的很遗憾昨晚赠送出的那句话,没有实现。
  也许,他不介意用自己的双手亲自来实现。
  一瞬间,两人的目光撞击在一起,火花四溅。
  温维士怔忡了一下,用一种难以致信的语气说道:“朋友?你跟Divel成了朋友?”
  继而嗤笑了几声,面孔冷然:“等你搞清楚Divel是什么样的人,再来说朋友罢!白痴一个!”
  李乐优真的很佩服温维士,能如此轻易的将人激怒,也算是一种才能罢。
  深呼吸,除了深呼吸,他真的很想上前揪住温维士的衣领,给他几拳,打得满地找牙,心里才会痛快。
  “我想,只要光听一个人说话便知道对方是什么样的人,象姐夫这样品位出众的,恐怕很难找到跟你同水准的朋友了——”
  温维士眼神阴了阴,继而又坐回沙发,重新拿起报纸:“还不快滚!”
  李乐优气的脸色通红,胸口剧烈的起伏着。
  那激愤的目光只能恨恨的瞪着温维士的后脑勺。
  他真的想要立时拿起小茶几上的那个花瓶,朝温维士的脑袋狠狠的砸下去。
  最终他还是快速朝外走去。
  说真的,他已经放弃了跟温维士和好的想法。
  这辈子,他们能和平共处,就如同天方夜谭一般。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是一种缘份。
  他跟温维士不对盘,没缘份。
  高大的雕花大门外面,Divel坐在一辆的士上等他。
  “乐优,快上车。”
  李乐优一看见Divel原本郁卒的面容终于露出一丝微笑来。
  “孝哥,让你等久了。”
  薛勤孝看到探身坐到自己旁边的李乐优,目光立时将其上下打量个遍。
  极其合身的休闲西装,配着白衬衣,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或许是这一身衣物的价格,令一个路人甲都能显出贵气来。
  他不仅想到自己第一次见到李乐优的情形。
  那时的李乐优与现在自己身旁的,几乎判若两人了。
  薛勤孝觉得自己的目光根本离不开李乐优的脸庞。
  他甚至意识到,或许在很久之前,那满脸痘子的李乐优也可以有这等的风雅,不是不能,而是李乐优根本不想。
  “孝哥,司机在问你呢?我们去哪里啊?”
  李乐优被盯的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Divel猛然惊醒,忙用手抬抬鼻梁上的眼镜,以掩饰尴尬。
  李乐优将车窗打开,好奇的往外观瞧。
  “孝哥,你家在哪里啊?离这里近不近啊?”
  好半晌,都没有听到回应,他奇怪的转头看看孝哥。
  Divel失笑道:“这里是浅水湾,有钱人住的地方,我这辈子恐怕是没指望了。”
  李乐优见Divel脸色微变,突然想起,以前Divel曾经说过,有一对极其败家的父母,很显然,自己一时间无心的戳中了痛处。
  “谁说的,孝哥是精英中的精英,是白领哦。过不了几年,就能搬来跟温维士当邻居了。”
  Divel听着微微一笑,笑容有几分失落。
  看着李乐优仿佛毫无心机的面容,他心里难以控制的涌上强烈的妒意。
  他没有一个叫甄广修的父亲,也没有一个叫甄雅安的姐姐,亦没有一个叫温维士的姐夫,没有整个甄氏家族当靠山,他只有他自己,除此之外,一无所有。
  然而李乐优却根本不明白发生了什么。
  从G市当中将人带走,利用关系送到香港,在香港又费了一番周折送去英国,在英国这么多人围着一个李乐优,这其中的人力、心力、以及一切的花费,就算是十个薛勤孝也办不到的!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不公平!

  第 17 章

  “这个是什么?”
  “这是瑶柱珍珠鸡。”
  瑶柱珍珠鸡?
  鸡?这明明是糯米嘛……
  “哦……”李乐优微挑了一下眉,不置可否,只是端起奶茶尝了一口:“不过,这个丝袜奶茶味道真的很好。”
  “那是当然,香港的招牌奶茶,而且这里拉茶师傅手艺很不错。温先生有时候来这里喝早茶,他觉得这里环境好,而且干净。不过,这个极品鲜虾饺才是这里的招牌,来——”
  “太多了,我自己夹啊。”
  身前的小碗里面已经夹满了各色的点心,都堆得跟小山一般了。
  他们在一楼茶餐厅挑了个靠窗的位置,透过大大的落地窗,可以清楚的看到门口的水池,绿荫环绕,景色十分怡人。
  李乐优想象着温维士坐在这个位置喝早茶的模样,突然觉得这奶茶的味道捧的没话说。
  “吃完早茶,我们去哪里玩啊?”
  “等一下,从海底隧道走,去九龙逛一逛?在英国乡下呆了二年多,我想去买几身衣服。”
  “好啊。”
  李乐优心想,甄毓华可是持英国和香港双重户籍的,而香港却从来没有真正融入社会中过,大有过家门不入的感觉。
  一个下午逛下来,两人手里提着大袋的东西。
  李乐优出来时,身上没有一毛钱,全身上下就只姐姐给的一张卡。
  陪Divel买衣服的时候,他看中了一个皮夹。
  Divel说帮他付时,他把那张卡拿了出来,试着付款,支付成功之后,他心里涌上一种难以言喻的感觉。
  是兴奋是狂喜,他不知道,拿着这张卡,和Divel在商场里开始疯狂的购物。
  他衣橱里明明已经有很多姐姐买给他的衣物了。
  可这一刻,他什么也不管,只是沉溺于那种欲望当中——金钱变成了废纸的感觉。
  夜色降临的时候,Divel送他回到姐姐家时,李乐优看着自己买的一大堆东西,才意识到,自己做了件多么疯狂的事。
  幸亏,温维士不在家。
  松了一口气之余,躲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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