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帝国-第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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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村子已经没有人烟,里边不时的就能看见饿死在路边,被野狗饱腹过后的皑皑白骨。甚至于他在一个村子里还看到了一个走路摇摇欲坠,将要饿死的孩子和正紧跟在他身后,准备咬噬他的三只十分肥胖的野狗。叶鹰心内十分的愤怒,世道竟然到了野狗吃人的地步!光是看看这些肥膘流油的野狗就知道有多少人被饿死,然后被它们撕咬了。愤怒的他竟然手起刀落,将三条野狗当场格杀!要是叶家先人知道他们视若生命的星月宝刀,竟然被叶鹰拿来屠狗,不知会作何感想。不但如此,叶鹰好像还没有发泄完自己的怒气,又用身上一把锋利的小刀将三只野狗全部剥皮,在一家无人居住的院子里寻找到水井,将三只野狗全数掏出内脏清洗干净;到处都是的干树枝也为他解决了干材问题,最后他将烤制出来的狗肉分给了村子里仅存的四户人家,其实也只剩下两个干瘦的老头,一个中年妇女和叶鹰看到的小孩子,再加上一男一女兄妹俩个小孤儿——一个村子就剩下这6个人了!
叶鹰整整在村子里逗留了一天,第二天走的时候,因为昨晚饱餐一顿而有些力气的妇女拉扯着村子里仅有的三个孩子,给叶鹰跪下,“求求你,带他们走吧。留在这里再多的狗肉也不够他们一辈子吃的。既然你昨天救了山丫子,他就命不该绝,带他们三个娃子走吧。”
三个小孩子不说话,只一个劲的磕头。
叶鹰看着三个孩子脸上的皮就像贴在上面一样,眼窝深陷,又想起自己被父母抛弃荒野的身世,鼻子一酸,将三个孩子拉起来。“大婶,有我一口吃的,就不会饿着他们三个。你放心吧。” 叶鹰将三个孩子抱上马,想了想之后,又回头对妇人说,“大婶,你有那些烤干的狗肉,也能到秦州了,别在这里熬下去了。”
说完,叶鹰不待回答,就转身牵着马走了。可是他是否想过,终年都在自己村子里的人,如何能找到去秦州的路呢?
由于带了三个孩子,叶鹰只能自己步行,速度自然更慢了。穷人的孩子,大都没什么名字,他给三人分别取了名字,山丫子叫“余生”,另外兄妹俩哥哥叫“恨天”,妹妹叫“恨情”。一路上他教了三人正宗的出尘寺的心法和入门功夫,打算将两个男孩培养成护寺法老,也算对得起无水的恩情了。
余生恨透了野狗,每次休息的时候,他总会和女孩子恨情一起捕杀周围的野狗,作为食物。开始的时候,叶鹰教他们挖陷阱,设圈套;后来在叶鹰这个超级大宗师的教授下,没几天就可以用叶鹰的小刀合力击杀落单的野狗了。
开始的时候,三个小家伙不免受点外伤,自有叶鹰负责治疗,只需要用低级的魔法治疗术稍作处理就没事了。就是这时候,恨情对魔法产生了兴趣,最终成为了最优秀的魔法治疗师。看似不经意之间,三个孩子从与野狗的搏杀当中掌握了搏斗的技巧,通过血淋淋的战斗掌握了取舍之道。
离开雷多特一月之后,叶鹰方才到了巴州宋府所在的春城。见识到春城不下于秦州的繁华,叶鹰打听到宋府所在之后,就找到了宋府不远处的一家名叫“春城客栈”的店住下。让三个小家伙各自洗了个澡,换上新买的衣服后,四个人来到客栈前面的大堂吃饭。
半月多来的狗肉,让正处于发育阶段的三个孩子很快的脱离了皮包骨头的惨状,如今一个个面色红润,脸蛋上肉乎乎的,再加上并不算差的衣服,彻底的改头换面了。叶鹰看到三人的改变,也十分得开心,叫了整整一桌菜让三人好好过过瘾。
吃饱了之后,余生学着叶鹰拿根牙签剔牙,让叶鹰没来由的笑了笑。“余生,我怎么看你就跟个小猴似的,总是闲不住。”
“不想闲。闲下来想我妈,不知道她怎么样了?”
叶鹰没想到这个孩子竟然会是为了排遣愁绪才会如此,劝慰他说,“你妈可能去秦州了,留下的肉应该够她吃到秦州了。”
“万一大婶碰到了野狗群怎么办?”恨天啃完了一鸡腿,突然说道。
看到余生剔牙的动作突然停了停,叶鹰有些恼怒的瞪了恨天一眼,“别胡说。吃完了喝点茶。”
恨天转而对继续剔牙的余生说,“应该没事的。我们现在也帮不上忙,别想了。”说完端起自己的茶杯喝茶。
余生没有说话。
叶鹰心里对恨天有些欣赏了,正在这时,恨天看余生还是有些不痛快,想转移他的注意力,于是小声问道,“哥哥,我们是不是要到宋府去呀?”
叶鹰一怔之后,点了点头,“不着急。”
“那个人看我们呢。”恨情吐了吐舌头说。
叶鹰回头就看见了一个醉眼朦胧的老家伙正在看着他们,微笑着向他点了点头。
对方喝了一杯酒,走了过来,“三个小家伙跟骨不错,拜我为师如何?我保证他们三个将来名动江湖。”话是对叶鹰说的,可他的眼神一直在三个孩子身上,从未离开过。
“醉醺醺的,恐怕连只野狗都打不过。”余生的概念里,野狗占有很大一部分。
接着,恨情也撇撇嘴说,“什么名动江湖?想拐卖我们吧?”
老头睁大了眼睛,为自己被定义为人贩子而感到不可思议的时候,恨天却问叶鹰,“这个老头比我们村的能喝,咱们进店他已经在喝了,现在还在喝,会不会要发酒疯了。”
“你——”老头哭笑不得。
“酒仙要是能喝醉,还能叫酒仙吗?”叶鹰看到老头出丑,眼中满是笑意的说,“快给这个老头让个座吧,免得说咱们不尊敬老人。”
老头没想到自己突然兴起的收徒念头,竟然惹得自己被奚落至此,吹着胡子坐在了恨情让开的凳子上。
“老酒仙怎么又在江湖上走动了?”叶鹰喝着茶问。
“你怎么认识我的?”老酒仙不答反问。
“像你这么能喝的,又这么老的,也就你一个了吧?”叶鹰今天心情看起来不错。
“这三个孩子是你什么人?”老头还是不忘收徒之事。
“这么老了还喜欢探人隐私。”叶鹰不想提三人的来历,怕触动三个孩子心中的伤。
“我只是想要收他们做徒弟。三十年前,别人求还求不来呢!”老头有点急了。
叶鹰也想将三人暂时托付给人,所以就问三个孩子,“怎么样?”
结果,三人连连摇头,余生带头反对:“我们不跟着这个酒鬼老头,我们要跟哥哥学武艺,杀野狗。”
结果,酒仙很没面子的被拒绝了。
第二天,叶鹰带着三个孩子走出客栈,酒仙竟然又跟了出来。他说:“年轻人,你带着三个娃娃也不方便,就算他们不拜师,跟我学学总没什么坏处吧?”
叶鹰莞尔一笑,“我是没意见的。问题是他们三个不同意呀。”
接着三个孩子对他就是一通奚落加反对,他不得不转变话题,“你带着他们三个去宋府干什么?宋天那小子可不好惹。”
“没事,我是来找我老婆的。”
“你老婆?”酒仙看看叶鹰一身普通打扮,弄不明白他老婆是宋府的下人还是宋府人,兴起了跟着他,怎么也要磨个徒弟的念头。就这样,一行五人到了宋府大门外。
第九章 问情
昨晚上,叶鹰已经想好了今天的事情就是先要见一见宋玉琴;为此,还特意嘱咐了三个孩子一番。现在,到他们施展的时候了。
恨天像模像样的走到宋府大门口的门卫面前,掏出一封信,“请你把这封信转交给宋三小姐,就说我们在外面相候。”
门卫看看他,再看看他后面一同过来的四个人,不像是开玩笑。于是问道,“你等一下,我去叫管家。”
过了一会儿,宋恩从里面走了出来,第一眼就看到了拿着酒葫芦喝酒的酒仙,有些不高兴的说:“老酒鬼,你要见三小姐干什么?”
“是你?”酒仙也有些意外,但很快的指着叶鹰说,“是他要找老婆的,跟我没关。我只是找徒弟的。”
恨天这时走到宋恩面前,递上书信,“请你把这封信转交给宋三小姐,就说我们在外面相候。”
宋恩审视了叶鹰片刻,什么也看不出来。当他将眼光回到恨天的身上时,也赞许的点点头,“根骨不错。跟着老酒鬼太可惜了,不如拜我为师?”
“放屁!”老酒仙闻言开骂,不知道是因为宋恩说跟着他太可惜,还是要墙他没到手的徒弟。
“请你把这封信转交给宋三小姐,就说我们在外面相候。事情办成了,我可以考虑拜你为师。”恨天将话重复了一遍,又稍稍利诱一下。
以他的小小年纪,三个成年人不会看不出来他在使诈,但还是笑了起来。宋恩接过信,说道,“好。几位先跟我进来喝杯茶,在客厅等候,我去找小姐。”
“不了,我们就在这里等。”余生拒绝了宋恩的邀请,提醒了宋恩他的存在。
宋恩一顿,感觉有些意外,再看了几人一眼,便点点头,没说什么走了进去。
当宋恩将信递到宋玉琴手上的时候,还在怀疑老酒仙的那句话,心下暗想:“小姐什么时候定了亲?”
宋玉琴拆开信,只见上面寥寥数语,“水上一别,至今难忘。今特来拜会卿父,若卿还记得当初之言,盼当面叙话。”下面画了一片叶子,唯独其中空了一片心型,其意宋玉琴自然知晓。不待宋恩说话,宋玉琴已经一路小跑的出了房,连装扮也不看看是否合适了。
远远的,宋玉琴就看见大门前站立的叶鹰——永远的那么超凡脱俗,永远的那么飘逸,永远的那么孤单落寞,永远的那么朦胧……即使这只是第二次见面,在宋玉琴眼中,就像见到了多年不见的老朋友一般,一下子突然停在了门口,眼睛眨也不眨的望着叶鹰,心内机动万千,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了。
“妈!”“干妈!”“干妈!”
三声孩子的呼喊,破坏了这出现在宋玉琴和叶鹰心中的瞬间的心灵悸动。看到三个小家伙或抱腿,或扯手的围着自己,宋玉琴有些傻了。旁边的门卫更是一个个瞪大了眼睛望向伙伴,眼中透漏着疑惑,“三小姐什么时候有这么大的孩子了?难道是私生子?可也太大了吧?”
不知所措的宋玉琴看到门卫以及跟在后面的总管宋恩的表情,再看叶鹰脸上的笑意,方才明白自己被捉弄了,嗔目瞪了一眼叶鹰之后,她竟然弯下腰来,搂着三个孩子温情的说,“乖啊,妈妈带你们去玩好不好?”
“好!”三个孩子齐声回答。
就这样,留下惊呆的门卫和总管宋恩,宋玉琴拉着三个孩子离开了宋府。叶鹰笑着摇了摇头,心内也为宋玉琴的精明感到讶然。老酒仙不知道是傻了还是醉了,就落了几步跟在叶鹰的后面。
直到过了半刻,宋恩才逐渐缓过味儿来,急忙安排丫环和护卫去追赶宋玉琴。此时,老酒仙已经带走了三个孩子,宋玉琴和叶鹰并肩在街上闲逛。
还是宋玉琴耐不住心内的疑问,最先开口,“为什么现在才来?爹等了你一个多月,说你不守信用,迟了一个多月。”
“怎么?你着急?”叶鹰浑身都散发着笑意,让宋玉琴想生气都难。
瞥了叶鹰一个白眼,宋玉琴也不知该说什么了。叶鹰以为她生气了,难得的开口解释,“北边素伦的事情很乱,耽误了几天。我本来想走贵州看看,没想到到处都是荒芜的村子,那境况,哎,不说了。后来碰到了三个小鬼,又耽误了半个多月。”
宋玉琴心内似乎感到了那种荒凉和皑皑白骨散落的境况,默然不语。两人就这样并肩走着,身后不少人在指指点点的议论他们。在春城,很多人都认识这位宋府的三小姐,对这位天仙一般美丽而又善良的美女充满了呵护和关爱之心,看到一个平平常常的家伙竟然和她并肩走在一起,都十分生气;若不是看宋玉琴的面子,恐怕不少人都要上前恐吓叶鹰远离宋玉琴了。
叶鹰的心神难得的有了平静,自然没注意到这些。宋玉琴开始也因为叶鹰的突然到来有些激动,加上平常很多人看见自己也会在后面小声说上几句,她也没注意。等到她从叶鹰述说的凄凉中回过神来,听到人们的愤慨之语,嘴角含笑的问叶鹰,“大伙都在说,我怎么和一个凡夫俗子走在一起呢,你要小心点,说不定他们会揍你呢。”
叶鹰侧耳一听,丝毫不以为意,“我要是能做个凡夫俗子就好了。”声音中有些落寞,“其实,当一个人成为别人瞩目的对象时,他的内心和生活,并没有凡夫俗子幸福。”
没想到一句玩笑话,竟惹得叶鹰勾起了这般感慨,宋玉琴觉得眼前的人似乎特别的脆弱,他的心愿没有人们看到的坚强,早已经支离破碎了。她很想了解是什么造成了他现在这样,却害怕去触动他脆弱的心灵和回忆。
叶鹰在短暂的沉默之后,自己向宋玉琴微微一笑,“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好。”宋玉琴隐隐感觉到,这个故事和叶鹰有关。
“天风历二二零零年,新年到来的那一刻,一个男婴诞生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