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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明月珰--云起(诱郞)-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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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七已经顾不得和他生气顶嘴了,拿了银子就选了家饭馆进去。“小二,给姑娘来两碟卤牛肉,一碗白米饭。”若放在平日卤牛肉这种东西要敢放入沈七姑娘的饭菜里,她一定是要发飙的。可是昨晚韩琛那只剩下肉末的碟子硬是把沈七姑娘的馋虫给勾出来了。
  
  那小二瞧了瞧沈七,“三钱银子。”
  
  沈七狠狠地瞪了那小二一眼,有谁敢为了三钱银子而质问沈家七姑娘。可惜小二根本不认得沈七。
  
  沈七不得不掂量掂量手里的银子,忽然有种舍不得花出去的感觉,真是有了上顿没下顿。“一钱银子能吃什么?”
  
  “小店里有一钱银子的客饭。”
  
  “有没有半钱银子的客饭?”虽然不知道客饭是什么,但是沈七已经知道节约钱了。
  
  小二冷了脸,“有——”拖长了尾音。
  
  送上来的米饭里有极多的稗子,黄黄的,上面盖了几片青菜叶,浇了一点儿卤汁,还有两根儿看不出什么质地的丝状物体,便算是菜了。恐怕平时沈家用来喂畜生的饭食都比这好太多,可沈七已经顾不得思考了,拿起筷子就扒拉起来。
  
  那两丝东西,红彤彤地还不算难看,沈七放在鼻子边嗅了嗅,闻起来实在不怎么滴,尝试着放在嘴里,嚼了嚼,脆脆地,又闲又辣,但让人胃口大开,沈七在多年后才知道那种东西叫麻辣萝卜丝,由此她相信贫贱的东西也能做出异常的美味。
  
  韩琛叫了两碟卤牛肉和一碗白米饭放在沈七的面前,“吃吧。”他看着沈七碗里乌七八糟的东西皱皱眉头。
  
  沈七别过头不理他,还在扒拉着自己碗里的东西,不食嗟来之食。
  
  “当心吃了肚子疼。”韩琛将沈七的碗从她面前拿走。
  
  沈七的眼泪扑哧扑哧就掉了下来,即使在路上走得脚都起血泡了她也没哭,即使赶马车让手心都磨破了她也没哭,现在偏偏哭了,还哭得很伤心。
  
  伤心到极处的眼泪一定是无声的,沈七的眼泪默默地淌着,要不是亲眼所见,真想象不出她的小身板里能容纳这么多的水。
  
  碗被韩琛拿走了,沈七就拿着筷子低头看着桌面掉眼泪,眼泪在桌面上都形成小水塘了。
  
  韩琛叹息一声,摸了摸沈七的头发,“你知道孤这么做的原因,七七。”
  




春风得意马蹄疾(上)

  沈七抬着泪眼看了看韩琛,心里在哭诉,“理解你这么做是一回事,接受你这么做却又是另一回事了。”所以沈七看了一眼韩琛,又低下头继续哭。
  
  韩琛没可奈何地端起那碗白米饭,夹了一块牛肉放到沈七的嘴边。
  
  沈七本来是要坚持到底不食嗟来之食的,可惜天大地大肚子最大,如今她是彻底明白饿肚子是个什么感觉了。她眼晶晶地盯着那牛肉,伸了伸舌头,本来打算只是舔一舔的,谁知道食髓知味,不知不觉就咽了一半,这会儿想吐也吐不出来了。
  
  韩琛喂了沈七一大碗白米饭,她的眼泪还没有止住。饭后又让小二准备了浴桶,给沈七梳洗。
  
  沈七一路都是安安静静的,什么话也不说,十分温顺。韩琛将她抱坐到妆台前,细细地为她梳理头发,沈七自己是弄不来这些的,她只是低垂着头。
  
  半晌,沈七忽然站了起来,“我就是要吃燕窝,吃一碗倒一碗。”
  
  沈七眼睛红通通的,双拳紧握,肩膀硬硬的,脖子直直的,仿佛谁要是跟她对抗,她就要扑上去打一架似的,怪不得钱儿要说她前辈子是土匪变的。
  
  对沈七来说,这个时候,已经不是什么俭朴不俭朴之类的大道理了,完全就是输赢的问题。韩琛抛下她驾车走了的时候,沈七其实不得不承认,她骨子里有那种韩琛会抛下她的直觉。
  
  所以她不敢赌,她只能低头认输,可惜虽然忍了气,却还没能吞声,总要闹一闹的。
  
  韩琛放下手中的梳子,冷冷看着沈七,不说话。
  
  沈七不甘示弱地抬头仰望韩琛,不说话。不过长此以往,输的必定是沈七,因为她脖子已经开始疼了。
  
  到最后,沈七不得不用手扶住后脑勺,以减轻疼痛。就在举手的刹那,掌心的伤痕划过了韩琛的眼睛。
  
  “行。我这就带你去吃。”韩琛摸了摸自己的额头,极度无奈。
  
  虽然语气不好,但是沈七的眼睛里立马漾出了光环,这可是这么久以来,韩琛第一次原则性地让步,沈七前面受的那么多苦,忽然就觉得可以既往不咎了。
  
  胜利者就该大肚。
  
  沈七破涕为笑,挽住韩琛地手,“走吧。”
  
  韩琛看了看沈七,也不由得笑,“真是个漂亮的村姑。”
  
  沈七噘了噘嘴,还不都怪他找的这身衣服。沈七行路的时候,也在路边的小溪边照过。的确称得上是个漂亮的村姑,可也就是个村姑而已。佛靠金装,人靠衣装,果不欺人。光艳动天下的沈七,穿上村姑服的时候,也不过就是一介普通农妇。
  
  沈七不得不承认,那一刻让人心惊。
  
  所以她注定,也必须只能吃山珍海味,而不能眷恋那萝卜丝。
  
  到了下一个大城的时候,韩琛果真带了沈七去当地最著名的七宝楼用饭,两碗冰糖燕窝羹。
  
  沈七做了一件她自己都没预料到的事情,问价格。“这两碗多少钱啊?”
  
  那小二赶紧赔笑,“不贵,不贵,小店出了名的价廉物美,五两银子一碗。”
  
  “哈。”沈七惊叹一声,她有些脸红,那小二瞧她的模样,仿佛在说穷就穷呗,非要装阔气,学别人点什么燕窝。她自己也恼怒,这上酒楼吃饭,最掉价的就是问价格了,想她沈七何时做过这种丢脸的事情。
  
  那小二退下后,韩琛看着沈七一直在笑,笑得她难为情。沈七低着头,舀了一勺燕窝羹,心里头却在盘算,如果要自己赚钱,一共要赶车十六天才能有一两银子。这五两银子岂不是不吃不喝地赚要八十天,而且据韩琛说,她那样子赶车,一天能赚个二三十个铜钱就不错了。他老人家那是法外开恩了。
  
  沈七吃着的时候,韩琛已经端起另一碗,“拿去倒吧。”
  
  沈七拿着碗不知所措,咬着唇,红着脸,“你明知道我,我不是——我只是——”她哪里是那个意思,只是在赌气。
  
  沈七想了良久,还是低了低头,蚊子声音似的,“我知道错了。”
  
  韩琛看着沈七,越发笑得俊朗,捏了捏她的脸,“吃吧。”
  
  沈七吃了这一顿倒不打紧,一住下就开始发烧闹肚子,也不知道是前面的客饭惹的祸,还是后面的大鱼大肉,闹得韩琛三更半夜去敲大夫的门,还亲自背着老迈的大夫到客栈。
  
  沈七的身子一向好得不得了,很少生病,可要真病起来,真是如玉山之崩溃,折腾了韩琛好些天,又是端茶递水,又是熬药送粥。
  
  “我这可真算是自找罪受了。”韩琛替沈七掖好被子,苦笑地自嘲。
  
  沈七笑得眼汪汪的,“活该。”她倒是挺庆幸自己这一病的,她这一病才发现原来韩琛也有特别人性的一面,原来也会端茶递书,伏低做小的。
  
  晚上她浑身酸疼得厉害的时候,就把好不容易寻了个间隙小睡的韩琛给闹起来,逼着他给自己揉头发。感觉他的手有一搭没一搭地拂过自己的头发,有种被人疼爱的快了,也就疼得不那么“专心”了。
  
  “要听故事。”沈七这是得寸进尺。
  
  韩琛这几日脾气着实是好,清了清嗓子道:“说有个妇人新婚,她丈夫要解她的衣服,她说:‘母亲告诫她不能解,母命不可违。可是夫君又劝她解,夫命亦不可违。’你猜她怎么着?”
  
  沈七沉吟了片刻,这倒的确是两难,可是出嫁从夫,自然是要听从夫命的,但是违了母命又是不孝。
  
  韩琛看出沈七也在为难,笑着道:“那妇人倒是伶俐,她说那上面不脱,只脱去下面那截,做个两尽其情罢。”
  
  沈七脸红心跳地啐了韩琛一口。
  
  “不听,不听,我不听这个,你不正经。”
  




春风得意马蹄疾(下)

  “好好,重新讲一个,说有个女子远嫁异乡,归宁的时候,她母亲问,哪里的风土习惯同家乡可一样。那女子说,别的都一样,就用枕不一样。”
  
  沈七连忙道:“这是自然的,有的地方用方枕,有的地方用圆枕,有的用玉枕、石枕。”
  
  韩琛看着她但笑不语,但是那笑容坏坏的,看得沈七脸红,她轻轻地推了推韩琛,“那你说是哪里不同?”
  
  “那女儿说,我们这里枕头是用来垫头的,他们那里是用来叠在腰下的。”
  
  沈七被韩琛这些浑话弄得面红耳赤,“你不正经。”
  
  “我怎么不正经了?”韩琛俯地身子,“你难道要违抗夫命?”他的手解着沈七的衣扣。
  
  沈七被他挠得酥酥麻麻,扭来扭去地躲着。
  
  “都说要入乡随俗,他们这里枕头就是用来叠在腰下的。”韩琛吮着沈七的耳垂。
  
  “你胡说。”过了片刻又道,“大夫让我好生休息的。”
  
  “大夫也说,你这病发发汗好得快。”韩琛搂着沈七的腰,固定住不动。
  
  便道是:柳正温柔花正娇,相逢恰恰是良宵。云贪雨恋无休歇,不问早知魂已销。
  
  沈七与韩琛最后汇合罗、赵二人已经是一个月以后的事情了。在沈七死缠活赖下,硬是让二人行坚持了一个月,眼看着就要进京了,一队人老是分开总是不好,何况现在的局势并不稳定。外有强敌,内有饥民,开国初期路不拾遗的情景早就是神话了。
  
  沈七看着罗、赵二人的时候,嘴角不自觉地就垂下了。
  
  韩琛在她身后,冷冷地轻声地“哼”了一声,她便立即跟打了鸡血似的,挂起虚伪的笑容,看得罗赵二人一惊一乍的。沈七还破天荒地摸了摸子充的脑袋,“子充好像长高了。”这也是谎话。
  
  要换了以前,沈七肯定要为韩琛偏向罗赵二人而压迫自己而生气,不过如今却不同了。虽然韩琛的行为还是一样的,但是沈七的解读方式就发生了变化。
  
  沈七觉得现在她同韩琛才是一伙的,所以要对罗赵两个外人有礼貌。因为那般惨烈的“爱的教训”只有她沈七一个人才有资格接受。她以前只会觉得他们三个联合起来排挤自己。
  
  这一路也不知道是韩琛事先派了人清道,还是西华最近的近况比较好,总之一切都很顺利。
  
  京城的南通门出现在沈七眼睛里的时候,她也不由惊呼了。巍峨壮丽,据说光南面就有五座城门,与秀丽精致的兰陵城完全不是一个风格。
  
  安阳,王气之都。
  
  沈七第一眼看到安阳的时候,就喜欢上安阳了,喜欢它的大气,喜欢它鳞次栉比的楼阁,喜欢它并行十两马车的通衢,也喜欢京城人身上的富贵气。天子脚下的贫民都与别的地方不一样。
  
  由于天色已晚,宫城已经落了锁,所以他们一行人先回韩琛在京城的府邸歇置,明日才去宫里面圣。
  
  “王爷,你可回来了,可把老奴想坏了,总担心你在外面受苦受累,忙起来就顾不上自己的身子骨。”未见其人就先闻其声了,沈七本来还在想,是谁敢在王府这般叮叮咚咚地跑。一没大没小,二没有教养,一听就知道是下等人。
  
  果不其然,进来的是一个半老徐娘,涂脂抹粉,看那大红大紫的颜色,就知道是个土了吧唧的人物。
  
  “嬷嬷。”罗氏最先反应过来,对着那嬷嬷点了点头。
  
  沈七瞧在眼里,记在心上,罗氏好歹是侧妃之位,如何能先对一个嬷嬷行礼,就算是奶大韩琛的奶娘,也断然没有这种尊贵身份,要让侧妃先低头的。何况,韩琛的奶娘不是自己身边的刘嬷嬷么?
  
  哪知那嬷嬷只是看了看罗氏,嘴角还有一丝不屑,便转过头去对着韩琛谄媚了。
  
  韩琛淡淡地敷衍了几句,看在沈七眼里也是惊讶。闺房里的韩琛虽然放诞,但平日管理府里的事,也是一丝不苟的,如何容得下这种恶奴。反而还要敷衍,并说替她准备了礼物。这个嬷嬷,当时罗氏可并不曾提及,沈七可没准备土仪给她。
  
  只是如今看来如此重要的人物,罗氏只字不提,看来并不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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