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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章

半裸江山-第9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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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电的瞬间,白莲拔出随身佩带的宝剑,载着波涛汹涌的刺目的恨意,直直刺向柳絮的喉咙!   
也许,在白莲进来的瞬间,我就隐约洞悉了他的行为;也许,在瞧见他眼中的恨意时,我更明白他所欲何为。于是,我毫不犹豫地拔出‘万斩’,在蜡烛微弱的跳动间,劈向白莲手中的宝剑,想要划开那要人性命的一击。   
只是……任谁也想不到的事,发生了。   
白莲那削铁如泥的宝剑,竟然被我的‘万斩’削断了剑锋,砍成了两截!而那飞出的断剑,竟然以绝对的意外划向了白莲的颈项,擦肉而过……   
鲜艳的血液突然间涌动出来,滑过白莲精美的锁骨,流入青色的衣领,染成大片刺目红花,与白莲渐渐染笑的脸重合,若低于里的曼珠沙华,绽放着绝美,却宣示着死亡。   
一种无法言语的痛,袭击了我的感官;一种无法掌控的流逝,悄然逆行。   
白莲的笑一点点美艳,颤抖的唇终于能发出沙哑的声音,却若九天外的飘逐,仿佛随时会悄然消散,此世便寻觅不得。那声音,很轻很轻,若鹅毛,却更似雪花。   
白莲说:“山儿,你真想我死啊。”   
我,如遭电击。   
耳边,只剩下白莲无法抑制的狂笑,以及那混淆不清的错乱。眼前,只余下白莲跑出去的背影,以及那被撕裂的帘子。   
我不知道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   
抱着自己的腿,脑中、眼前、心里,仿佛都是白莲离去前的绝然。   
一种被酸痛情绪塞满的心,有种无法言语的感情,只能躲避在黑暗角落里,狠狠扭结这自己的神经,痛得死去活来才是最好。   
我觉得自己似乎一直没有用心的去了解个噢白莲,从没有听过他所谓的解释,没有给他一种真诚的态度,没有把他当个男人去平等的爱。   
如今,他愤然离去的背影,却如同重锤砸在我的心上,没有所谓的完整,已经是血肉模糊。   
难道说,一定要等到失去,才会惊觉曾经懵懂的可贵?   
难道说,我注定给不了别人一颗完整的心?   
难道说,人类的欲望总是随着得到的多少来逐一递加?   
难道说,我对他,亦不是单纯的……情谊?   
没有穿鞋子,整个人若弦上的箭,疯了般冲了出去,一路找,一直找,终于在隐蔽的林子处看见白莲抽搭的背影,以及……罂粟花的拥抱。   
不知道为什么,脚突然迈不动了。   
作为半吊子艺术家的我,竟然觉得那画面无比和谐,和谐到没有我插进去的空隙。   
只能听着白莲若受伤小兽般的声声嚎叫,听着罂粟花心疼的唤着:“钥儿……钥儿……我的钥儿……”   
白莲撕裂般的沙哑疯吼:“她不要我!她伤我!她丢我!我痛,我痛,六哥,我痛!”   
在那茂密的丛林里,在一轮残月下,灰色的罂粟花紧紧抱着脆弱的白莲:“六哥要你,六哥疼你,六哥永远不丢你,六哥一辈子都会守候着你……钥儿,不痛……”   
罂粟花的疼惜怜爱一遍遍回荡在林子里,为之伴奏的没有细雨,只有我无知不觉的泪水。   
原来,有时候,伤与被伤,都是如此可笑。   
我想,我终于明白罂粟花的闪躲,明白他的无动于衷,明白他的若即若离,明白他的复杂情愫,明白他的……春情一梦。   
明白为什么事事皆出风头的罂粟花,总会被白莲抢去了戏份,甘愿他在旁边唱起低调的配角。   
呵呵……   
原来,感情这东西啊,真是如此的奇妙呢。   
在你以为的情愫下,却涌动着他们的脉搏。   
此刻,我只是希望江米告诉我,眼前的一切,不是她曾经一遍遍兴奋地给我讲述的兄弟之恋。而是我一个人不甚敏感的愚钝与偏激。   
如果,这是一场戏,那么,我注定是那个自以为是的丑角。   
作为一个丑角,我应该做什么?   
是杀了他们,然后自杀?还是先自杀,然后让他们悔恨一辈子?   
哈哈哈哈哈……   
也许有人会这么选择,但那不是我,不是那个即使用伪装,也不会承认自己脆弱的我。   
索性,我转了身,举起自己的左手,在哪纤细的臂膀上狠狠咬下一口,让那充斥了血腥的液体涌入牙齿缝隙,堵塞我欲尖声嘶吼的毁灭冲动。然后离开,继续坚强。   
我,可以没有人爱,但,不能不爱自己。   
※※※※※※   
人,无论多高贵,无论多颓废。躲不过德,都素⒎情⒍欲得罪。   
'25楼'作者:125。81。5。*发表时间:2008/09/1815:05回复修改来源删除唉……看到这儿……我只能说没有最强悍只有更强悍   
'26楼'作者:ninhning发表时间:2008/09/1822:43'加为好友''发送消息''个人空间'回复修改来源删除努力!我们永远顶你!!!!!!!!等你!!!!!!!楼主!加油   
'楼主''27楼'作者:紫涩幽囿发表时间:2008/09/1918:01'加为好友''发送消息''个人空间'回复修改来源删除一百二十四霸业初定   
除了心思,没有行李,与柳絮一起连夜离开了营地,在路上遇见了押镖而来的黑孩与土着怪脸七组合。   
我跳上马车,躺在大箱子上,以为自己睡了过去。   
天色放亮后,我已经站在了船上,变得茫然若失,不知道应该去哪里。   
直到船起航,我才恍然觉得,原来,不是他们总搅和在我的身边,是我离不开他们的空间,那是一种在泥潭里挣扎着要靠岸的感觉,在希望与死亡间游走着,靠得不过是一种奢望温暖的勇气。   
如今,我失去了最后的守望,生命,已如断线的风筝,也许高飞,也许沉入海底,也许去找阎王画裸体,最终将是不错的选择。   
但,我已然学会珍惜生命,已经感触了爱情,懂得什么是心疼、伤害,便没有了决然了结自己生命的气力。   
就如同望夫崖的守望,即使明知道盼望不到,却仍旧执着。这,其实是一种让自己活下去的信念。   
那么……除了爱情,还有什么是我应该坚持的信念?   
手中攥着尖锐的三角刺,一不小心被那锋利刺到,眼见着鲜血划下纤细和手指,唇边终是绽放了残忍的笑颜。   
是啊……我说过,兄弟的血不会白流!   
挥手,让船直接驶向最近的港口。   
利用现在‘百狮镖局’的保航和‘百货坊’的名号。直接安全登上了岸,将上面生活日用品下面装兵器的箱子搬下船,捆绑在马车上,奇……書∧網往邻近边境赶去。   
离战争的地方越近,房屋的价格越便宜,随便置办了一处较为隐蔽的房产,将箱子放下,大家聚到一间屋子里。   
我沉思过后,缓声道:“我现在很不爽,要抹了‘猛嗜部落’的脖子来消气。”   
黑孩咧开白白的牙齿:“那就去呗。”   
土着怪脸七人组变兴奋的嚷嚷道:“格老子的,早就看那些没人性狗日的不顺眼了!”   
“对!以俺们现在在道上的名气,定然吓哭他奶奶地裤衩!”   
敢强奸俺们的女人!砍死!俺到现在都没找到媳妇呢!”   
“跟着阿爹,抹了那些强盗的脖子!”   
“好!”   
“好!”   
“好!”   
柳絮轻声道:“我来调遣经费,准备武器,打理善后。”   
我挺直腰板,站起身,勾唇一笑:“从现在起,叫我……‘刃’。”   
我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的名号竟然让这些老爷们兴奋得痛哭流涕,还好我躲得快,不然,真要遭遇泪水鼻涕袭击了。   
既然定了目标,便去做,这是我一贯的作风。   
于是,用了半天的时间,我与大家说了简单的行为规则,眼下我们不求应战大部队,但求刺杀一些小头目,让他们人心慌慌,不得消停!   
看了看土着怪脸七人被黑孩调教的成果,一各个的大刀铁锤挥得叫个生猛!没有华丽的招式,却绝对实际好用,应战效果极佳。   
长其跑镖果然将他们历练了出来。   
修整了一天后,我打算去买些骏马,好做突出。   
然,‘猛嗜部落’好像比较照顾我的情绪,况然在天色大黑时,突然出兵来袭,十多匹长腿战马活生生地矗立在眼前,兴奋了我渴望鲜血的残忍因子。   
将脸涂黑,与其他兄弟打个手势,在‘猛嗜部落’意想不到的扫荡中,悄然爬上房檐,看准时机,拔出‘万斩’,迅速扑了上去!   
鲜血顺着颈项喷血,用敌人的温热重新粉刷了整条街道的鲜亮……   
除了马儿,没有留下一张活口。   
初战,告捷。   
看着土着怪脸紧张下的兴奋,我缓缓笑了起来,直到无法抑制猖狂大笑。是的,我不想压抑自己的情感,就放纵在敌人的血液里狂,又有谁能奈我何?   
将马儿牵回了院子,用柳絮打来的温水洗了身子。   
闭上眼睛,浸泡在温热中,感觉那水似乎与人血是一种温度:“柳絮,会按摩吗?”   
半晌,赤裸的肩背上搭上一双充满韧性的手指,轻轻的颤粟一下后,慢慢收拢了力道貌岸然,用力适度的按摩着,缓解着我紧绷的肉筋。   
身子慢慢放松,享受起柳絮的按摩安抚。   
渐渐意识昏沉,舒服得睡了一小觉,醒来后,第一眼,便看见柳絮望着我失神的眼。   
我缓缓张开唇,若自语般问:“没见过我这种嗜血的女人吧?”   
柳絮收起一丝慌乱,站起身,取来大块的干爽棉布交到我手中,然后转身出了屋子,在门关合的一刹那,我听见他的声音如此说:“很特别。”   
我微愣,却也明白了柳絮的赞美,站起身,跨出木桶,将身上的水擦干,钻进被子里躺好,打算休息了。   
门被轻敲,我应了声后,柳絮缓步进来,双手捧着一套黑色衣衫放在我床边。   
我裹着大被,伸出胳膊,癣那质地柔软舒适的黑色衣裤打开,当即心喜的一笑,赞道:“好漂亮!”   
柳絮仍旧不温不火的回道:“在帐篷里看见山儿也做了一件,便沿用原来的样式修改了些尺寸,重新做了一套。”   
我上扬嘴角:“谢谢,我很喜欢。”暗叹柳絮的手真巧,比我可厉害多了,这小针码拿捏得真细致,就如同机器缝制。   
柳絮展颜个天天读,又递给我一张雕刻了符咒的半面铜色面具。   
我接到手里,看了看,又戴到脸上,让柳絮取来镜子,照了又照,感觉非常不错,真够酷地。问:“柳絮,这上面刻得是什么?”   
柳絮回道:“是祈福避祸的符咒。”   
我带着面具,后仰,躺到了床上,扬起没受包裹的唇,笑道:“又变脸了。”   
柳絮没有搭话,只是走了出去,将门关上,留我一个人感受脸上的冰凉。   
接下来的日子,便在一次次的突袭中度过。   
我总是策马狂奔,站到至高点上,用望远镜眺望着打算意欲偷袭‘赫国’边界小村庄的‘猛嗜部落’小部队。   
然后,悄然无声地潜去,占好有利地形,只等着他们来到时,一举将其歼灭!   
我的这种预知能力,让‘猛嗜部落’惶恐,让所有‘赫国’人民兴奋异常,导致‘刃’的名字若狂风般,在朝夕间再次席卷了战争中的纷乱。   
我也曾策马游荡在广阔的草原,竟在无意间撞见‘猛嗜部落’烧杀抢劫某个游牧家族,看样子是想要囤积粮草,为战争做储备。   
唇角勾起嗜血的笑颜,手中攥着黑光凛冽的‘万斩’,在悄然无声无息中,抹了那群禽兽的脖子,救下了这二十多人的游牧大家。   
结果,闻迅赶来救人的队伍中,竟然是由阿达力带队的主要部落。   
我这才知道,原来,我到了他的领土上。   
阿达力还是老样子,仍旧精着嗓门,挥舞着铁臂,在异常兴奋中直嚷着要跟我拜把子!做兄弟!   
我被请进了他的领土,坐在兽皮上,感受着草原人的热情,看着游牧民族宰羊献酒高歌。被这种热情感染,我变喜悦在老朋友相见的兴奋中,不禁豪饮了起来。   
阿达力大赞:“真汉子!”   
接来的事情,又有点出乎意料,阿达力意然为我安排了一出歌舞,而且主唱主舞竟然是那个敢爱敢恨的大眼姑娘!   
我哑然了……   
阿达力却万般骄傲地对我说:“我的这个丫头,自从听了你的英勇事迹就上心了。我们‘大鹰族’最崇拜勇士!那‘猛嗜部落’是群疯狗。见谁咬谁,‘大鹰族’的领土也是屡次遭遇他们的侵犯。虽然打过两次仗,却讨到什么好处。现在,‘刃’是草原的英雄,是整治他们的法宝!”   
我哭笑不得……   
而那大眼睛姑娘却在我面前载歌载舞,跳得小脸红扑扑,整个人不亦乐乎,那眼神,就跟当初看狮子那会儿,有得一拼。   
我问阿达力:“如今‘赫国’带兵与‘猛嗜部落’作茧自缚战,你何不一同参战,杀了这条疯狗?”   
阿达力道:“世道这个乱,那‘烙国’与‘鸿国’都是蒙面的猛兽!谁知道我们是去参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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