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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华胥引-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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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苍鹿野的修罗场,她下马跌跌撞撞扑进死人堆里,面容被带着血气的风吹得通红,浑身都是污浊血渍,她抿着唇僵着身子在尸首堆里一具一具翻找,从黎明到深夜,终于找到要找的那个人,她用衣袖一点一点擦净他面上血污,紧紧抱住他“沈岸。我就知道,我是应该来的。”话未完,已捂住双眼,泪如雨下。

是战场之侧的雪山山洞,他身上盖着她御寒的绒袍,她辗转在他唇上为他哺水,强迫他一口一口吞下。天上没有一颗星星,洞外是呼啸的寒风,她颤抖地伏在他胸口:“你什么时候醒来,你是不是再醒不来,沈岸,我害怕。”她抱着他,将自己缩得小小的躺在他身边:“沈岸,我害怕。”

是雪山之中的那三日,她背着他不小心从雪坡上跌下,坡下有尖利木桩,她拼尽全力将他护身身前,木桩擦过她腰侧,她忍着疼长舒一口气:“幸好。”她吻一吻他的眼睛,撑着自己坐起来,捧着他的脸:“我会救你的,就算死,我也会救你的。”

华胥调戛然而止,我问他:“你可见过,这样的宋凝?”话未完说就被一口打断:“那不是真的,我不相信。”面前的沈岸一只手紧紧捂住胸口,额角渗出冷汗,身体颤得厉害,却看着我一个字一个字地说出决绝的话:“你给我看的这些,我不相信,这不是真的,我不相信。”

我觉得好笑,真的笑出来:“沈岸,到底是不是真的,你心中最清楚罢。她总想说给你听,你却从不给她机会。”

我说:“沈岸,你知道宋凝是怎么死的吗?一个幻境。她沉溺在幻境之中,舍弃了自己的生命。那个幻境里,你终于爱上她,你们相约白头。她沉浸在这样的幻境里,这其实没什么,得不到的便想得到,也是人之常理。可后来你战死了,即便你战死了她也不愿意离开那幻境,她想起现实中你给的痛,比起现实中你给她的那些痛,她宁愿忍受幻境中永远失去你的痛,她命人烧了自己的遗骸,什么也不愿留给你,她原本是那样地爱你。沈岸,你不知道,她爱你爱了七年。”

我说完这些,看到他颤抖的手指抚上她手腕胫骨处一只玉镯,紧紧握住,现出泛白的指节,突然身子一倾,吐出一口血,殷红的血洒在宋凝遗骸的肋骨上,现出一种异样的妖。他喊出那个名字,像痛苦得不能自已了,嘴唇开合几次,才能发出声音:“阿凝。”可她已再不能回应。

我抱琴起来:“她让我将她的骨灰送回黎国,自此以后你们再无瓜葛,沈将军,三日之后我来取宋凝的骨灰。”

他没有理我,踉跄着抱起她,一步一步踏出水阁,像随时都会倒下去似的。

伏在地上的仆从们嘤嘤哭泣。

我愣了愣,道:“也好,那烦劳沈将军实现她最后一个愿望,将她装进白底蓝釉的瓷瓶,亲手交给她的哥哥。”

沉默像一把蜿蜒的白刃,良久,他暗哑的嗓音自一片哭泣声中恍惚传来:“她临死之前,可有什么话对我说?”

我看着他的背影:“没有,一个字也没有,她对你,已别无所求。”

这件事过去不久,听说黎姜两国再次开战,黎国由大将军宋衍挂帅,姜国则派镇远将军沈岸出征。那时,我们正在姜国边境游山玩水。

五月初七的雨夜里,小蓝带来消息,说沈岸战死在苍鹿野,这一战他占了先机,本该大获全胜,不知为什么竟会战败身死。据说临死前他让部将将他埋在苍鹿野的野地里,下葬时,他们发现他随身带着一只青花的小瓷瓶,瓷瓶中,装满了不知名的白色齑粉。他家中妾室得知他战死的消息,当晚悬起一根白绫,将自己也吊死在了花厅。

小蓝问我有什么感想,我笑着对他道:“倘若敬武公主宋凝还活在这世间,兴许沈岸就不会死了,世间只有一个人会不顾性命地爱他救他,只可惜死得太早了。”

他沉默半晌,道:“也许正是因为宋凝死了,所以他才死了呢?”

我说:“是么?”

他不说话。

我看着窗外淅沥的夜雨,淡淡道:“我不相信。”低头问小黄:“你相信么?”小黄安详地啃半只烧鸡,听到我唤它,抬头茫然看了我一会儿,垂头继续啃自己的了。

我们俩面对面沉默半晌,我问他:“你最近怎么都不穿蓝衣裳了?”

他笑道:“为什么我一定要穿蓝衣裳?”

我说:“因为你叫小蓝啊。”

他挑起好看的眉毛:“我还奇怪你为什么从不问我的名字,小蓝不是你给我起的……”他做出思考的样子,像在挑选一个合适的词语,灯花噼啪一声,他不动声色看着我:“不是你给我起的昵称么?”

我回想事情梗概,发现果然如此,端了茶盅倒水:“你原本也有自己的名字罢,呃,只是我觉得名字不过符号而已,喊你小蓝喊习惯了,就忘了问你原本叫什么名字,你原本叫什么名字?”

他轻声道:“慕言,思慕的慕,无以言对的言,我的名字。”

我手一滑,茶盅啪的一声落在地上。

【第二卷】莺歌篇之十三月

『看着她的背影在月光下渐行渐远,他想唤她的名字,莺哥,这名字在心中千回百转,只是一次也没能当着她的面唤出。“莺哥。”他低低道。可她已走出老远。』

第二卷 十三月 第一章

『我多么想告诉他,你跟前这个面具姑娘就是当年雁回山上那个被蛇咬得差点死掉的小女孩,如今长这么大了,一直想把自己许配给你来着,天上地下地找你,找了你三年。』

那一日,天色晴好,我们离开姜国,取道沧澜山入郑国国境。

慕言打算第二日离开,道家中有急事召他回去,欠我的恩望来日再还。

其实他不欠我什么,倘若他还记得,就该明白这笔账是这样算,我先欠他两条命,如今救了他一命,只是抵消曾被他救的前一条命,就是说还欠着他一条命,是我要还他,不是他还我,但明显他已不记得。其实这也没什么,女大十八变,如今的我同三年前大不一样,脸上还随时随地带个面具,他认不出我也是情理之中,没什么可失落。

我想,我爱上他四年,没有想过今生还能再见,老天再一次让我们相遇,却隔着生死两端,着实缺德。但这样也好,于他而言,什么都没有发生,什么都没有结束,于我而言,一切早已发生,早已结束。如今藏在心中的这份情意不过亡魂的执念,不是这世间应有的东西,过多纠缠着实毫无意义。

但总是无法忘怀,一闭上眼就会出现在脑海里的,全是雁回山山洞里他低头抚琴的身姿,银的面具,玄青的长袍,手指拨弄蚕丝弦,月光下琴声如同悠远溪流,潺潺。

我想,我得让他留点儿什么给我,什么都行,算是做个念想。

夏日天长,很久才入夜。我提着一壶酒忐忑地去找他,假装自己根本没有心存杂念,有此举动完全是为了找个酒友拼酒赏月,而他得以入选,纯粹是今夜我们比较有缘。

他坐在客栈的院子里纳凉,石桌上布了两三酒具,是在自斟自饮。我蹭过去把提来的壶放在一旁,瞄他一眼:“一个人喝酒多没意思啊。”

他抬头看我:“你是来陪我喝酒的?”

我盯着他手中白瓷的酒杯,半晌,道:“慕言,走之前再给我弹个曲子吧。”

他诧异望我一眼,却没说什么,只是放下杯子:“想听什么?”

我想想说:“没什么特别想听的。”

他朝守在不远处的执夙打了个手势,转头看我道:“那就……”

我挨着坐下打断他:“那就你会的都给我弹一遍吧。”

“……”

执夙很快将琴取来,放在客栈的凉亭中。凉亭周围被老板娘种满了千花葵,大片大片开在月光之下,由白渐红,一路蔓开,像云里裹了烟霞。我垂头看着慕言,他就坐在这烟霞之中,卸下面具的脸少有的好看,修长手指随意搭在琴弦之上,微抬头含笑看我:“要真把我会的每一首曲子都弹给你听一遍,今晚你可睡不了了。”

我没有说话,心里却不由自主地想,哪怕他是要弹一辈子呢。

琴声响起,仍是我从未听过的调子,我趴在一旁的三足几上,撑着头问他:“慕言,你还没有妻室吧?”

曲音毫无停顿,他只微偏头含糊了一声:“嗯?”

我说:“你愿不愿意娶一个死人做妻子?”

他停下拨弦的手指,月光映在脸庞上,光线深深浅浅,说不出的好看。

我鼓起勇气和他比划:“那姑娘长得不错,性格也可以,长辈们都喜欢她,嫁去你们家绝对不会产生婆媳问题,而且,她琴棋书画都懂一些,绝不会在外人面前丢你的脸,另外,饭虽然做的不大好,也能做一些的,就是,就是已经死了……”

我将自己大肆夸奖一番,自己都觉得厚颜,越夸越夸不下去,他托着腮帮耐心听我陈述,半晌,哭笑不得的:“你说的是冥婚?”

我不知道假使我和他成婚算不算冥婚,可也没有更好的定义,只能含糊地点点头。

他耐心看了我好一会儿,抬手重新拨琴弦,摇头道:“真搞不懂你在想什么,该不是想为已故的某位姊妹说媒吧。”

我目光炯炯地看着他,道:“嗯。”

蚕丝弦发出一阵颤音,他笑道:“确实像是你能做出来的事儿,可我们慕家不能无后,多谢你一番美意了。”

我重新趴回三足几,闭上眼睛,明明夜风温软和煦,却觉得浑身都冷。虽然明白生死殊途,但有些时候,总免不了心存侥幸,想试试看,也许会有不一样的结局,却只是让自己更加失望而已。

我多么想告诉他,你跟前这个面具姑娘就是当年雁回山上那个被蛇咬得差点死掉的小女孩,如今长这么大了,一直想把自己许配给你来着,天上地下的找你,找了你三年。可如何能说得出,这个面具姑娘其实是个死人。

这一夜,我趴在三足几上,伴着慕言的琴声,不知自己何时入睡。听君玮说,四更时慕言将我抱回房。但我醒来时,他已离开。就像三年前雁回山那一夜,总是不知不觉我们就分别。但也没有特别大的感受,只是放鲛珠的这个地方似乎空了一块。

要前往的地方是四方城,郑国的国都。乍听这个名字,觉得城池应是按照某种精深几何学原理构建。其实一切都是误会,城名四方,只因城内民众比较喜欢打麻将。我、君玮和小黄,三人一行紧锣密鼓地奔往这座城池,因君师父飞鸽传书,说在城中帮我接了桩生意,这次的主顾身份比较特别,是个住在郑王宫里的贵妇。

郑国境内多山多水,这意味着大多时候我们只能以船代步,但小黄的存在让敢于拉我们仨过河的船家着实稀少,好不容易碰到一个要钱不要命的,又往往需要多付许多倍船资才有资格踏上对方的贼船。考虑到不能像对付马匹那样将小黄随便烤烤吃了,除了忍受敲诈没有别的办法。但后来盘缠日渐稀少,长此以往,必然不能顺利到达目的地,逼不得已的君玮只好去逼船家:“要钱没有,要命一条,你拉不拉,不拉我放老虎咬死你。”没有料到的是,这个办法竟然分外好用。我们一路几乎畅通无阻,只是临近目的地时终于被人举报,被当地官府罚了一大笔钱,而那是我们最后的盘缠。

其时离四方城还有五十里地,保守估计要走三天,但我们已身无分文。君玮的意思是他新近在路上又创作了一部小说,走的时下流行的虐恋路线,应该会很有市场,可以尝试卖这个小说来赚盘缠。我和小黄都很高兴,觉得柳暗花明,兴致勃勃地在官道旁边摆了个摊,寄望颇深。

结果没卖出去。

后来分析,原因全在于书中没有配备春宫插图。但当时并没有此等觉悟,只是感觉走投无路。思考很久,觉得唯一的办法就是让小黄违背本性表演吃草了。

就是在逼迫小黄卖艺的过程中,我们碰到了从山上采药归来的百里瑨,这是个十分重要的人物,而当时乃至此后很久,我们都不知道他其实出生于药圣家族,是药圣百里越唯一的外甥。当然这也有他自己的原因,因他出场出得着实对不住他的姓,手上没握着折扇,腰间也没别着长剑,身上倒的确穿了件白袍子,却弄得灰一块黑一块的,丝毫不能飘飘欲仙,背上背的破竹篓更是无论如何都无法让人产生类似于“哇,一看就是高人”或“哇,一看就是高人后人”的联想。

那个场景,正好是夕阳西下,雀鸟归巢。我们摆好卖艺摊子,将随处挖来的草根野菜放在一旁,小黄被意思意思拴住,放在野菜旁。

附近田地里劳作的农人们扛着农具回家,路过看到这个阵势,纷纷驻足围观,很快围成一个大圈子。

万众瞩目下,小黄痛苦地将一根红萝卜啃得卡擦卡擦响,农夫们啧啧称奇。

这时,百里瑨千辛万苦地挤进人群,蹲下来很自然地从野菜堆里捡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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