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胥引-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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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后蓦然响起女子柔柔的笑声:“为什么不买了?我想吃。”
容垣身子一僵,保持着把钱往袖子里揣的姿势半天没反应。我也半天没反应。慕言收起扇子低头看我,良久,斟酌道:“容垣他情之所至,没发现莺哥姑娘一直都站在二楼就算了,不要告诉我你也没发现。她甚至……就站在你旁边。”
我着实没有发现。
他轻笑一声,哗啦打开扇子:“果然。”
我被他嘲笑的模样激怒:“我、我也情之所至啊。”
慕言:“……”
我是说真的,可他不相信,以为我在强辩,看着容垣,就好像看到我自己,他永远不会明白,其实也不需要他明白。我安慰自己,阿蓁,不要难过,他不明白是好事,这世间有不可废的方圆规矩,活人有活人的世界,死者有死者的,能够多看他两眼就很好了,贪求太多不是好事。
一身紫缎披风的莺哥就站在容垣身后五步,一回头就能看到的距离,他却迟迟没有回头。像蓦然从繁华街市劈出来这一方天地,来往行人皆是背景,时光都悄然停止。还是卖糖葫芦的小哥率先打破难言静寂,看看莺哥又看看容垣:“公子是要啊还是不要啊?”莺哥上前两步挑了串最大的:“要,怎么不要。”小哥挠挠头:“那是谁付钱啊?”漆黑的眸子漾起一层涟漪,波光粼粼看向一旁的容垣:“愣着做什么,付钱啊。”她眼中有万般光彩,像她十五六岁最好的年华,手中还未沾上人命,本就是顶尖的美人胚子,特别是那双眼睛,一颦一笑都是风情。
小哥得了赏钱蹦蹦跳跳跑出我们的视线,北风渐起,容垣终于回过头,没什么表情的英俊的脸,抬手帮她拢起耳旁两丝乱发,动作一丝不苟,半点失态都无:“去哪儿了?”我想这家伙真是太能装了。
莺哥眼里噙着笑:“人太多,懒得挤进去,就在楼上看。为什么半途认输,输那么多钱,还不如赏给我。”
容垣耳根处泛出一丝红意,却仍绷着脸:“不想赌就不赌了,倒是你,要那么多钱是要做什么,宫里的月钱不够用么?”
她看他一眼,往右旁无人的巷子里走去,语声里带了难得的恼意:“原来陛下也知道今日所输是个大数目,寻常人家里,丈夫输了钱,妻子唠叨两句再平常不过,”回头瞪他一眼:“何况你还输了这么多。”
容垣耳根处红意更盛,脸也绷得更加冷:“那你是想我赢了把那人的妻子领回宫中与你姐妹相称?”我无声地伸手抚额,这家伙还能更装一点吗,明明心情激动得耳根都红了。而且可以看出这是个一激动就乱说话的人,这句话明显说得不合时宜。
莺哥神色果然冷下去,淡淡地:“陛下若有这个意思,便是她的福分……”话未毕却被容垣逼到墙角。有日光洒下来,被风吹得破碎,他皱眉抬起她的头:“那你呢,到我身边来,你可觉得是福分?”
她看着他,似想在眼角牵出一个笑,像她时常做的那样,一半真心一半假意,无懈可击。他的唇却及时吻上她欲笑的双眼:“你可知道,君王之爱是什么?”
她没半分犹豫:“雨露均撒,泽陂苍生。”
他放开她双眼,看着她强作镇定却不能不嫣红的双颊,手抚上她鬓发:“我和他们不一样。”
我不知莺哥是否爱上容垣,只知道这样大好的一个逃跑机会,容垣默许的一个逃跑机会,她自己放弃了。
冬日天高风急,四方城如一只巨大的兽,蛰伏于郑国最肥沃的一方土地。
年末正好有几天宜婚嫁的好日子,老丞相嫁女,虎贲将军续弦,少府卿纳第九房妾侍,诸多好事都撞到一起,连同廷尉大人娶妻。这件事简直没有悬念,容浔娶妻,要娶的自然是花大力气保下的锦雀。当然,此时锦雀不是锦雀,是莺哥,十三月,本来身份够不上做容浔的正室,但政府系统的皆知十三月有个妹妹,不久前入了郑宫封了如夫人。四方城内喜气洋洋,在这个笑贫不笑娼的年代,只要身份对等其他所有问题好像都不是问题,至少除了我以外,还真是没看出有谁在纠结容垣和容浔是亲叔侄、莺哥和锦雀是亲姐妹、以后彼此见面大家将如何打招呼这个问题。妹妹出嫁,虽然只是从廷尉府的清池居嫁到廷尉府的清影居,姐姐也该前去观礼。因是亲上加亲的一门亲事,不仅莺哥去,容垣也去。
厅堂高阔,处处结了大红喜字,容浔一身喜服,修眉凤目,芝兰玉树般侍立于高位之侧,敬等容垣入座。朝臣跪于厅道两旁,容垣一身宝蓝朝服,目光在容浔脸上顿了顿,携着莺哥坐上空待已久的尊位,落座时淡淡地:“成婚后也让十三月常入宫陪锦雀说说话,她一个人在宫里,难免发闷。”
容浔抬头,目光对上莺哥端严的妆容,愣了愣。不知此刻他心中作何感想,也许根本没有感想,就像重新面对从前抛弃的一只猫狗。这是莺哥入宫后两人初次重逢,却在这样的地方,这样的时候。她十指芊芊接过侍女递过的茶盏,微微翻开的掌心里,再看不到一个刀茧,垂头吹起浮于水上的茶末,声音放得柔柔的:“曦和成天在跟前晃悠,哪里会闷。”
容垣微微侧目:“口是心非。”
施了胭脂的脸颊浮上一层恼意,被杯子挡住一半,眸子眄过去,狠狠瞪他一眼。
两步开外的容浔狭长眼眸闪过难辨神色,细看时,已微微垂了头。不知那难辨的是什么,若不是我观察入微也发现不了。在场各位没谁觉得不妥,可能都没有看到,总不能要求大家都像我一样眼睛瞪得老大一动不动研究容浔面部表情,虽然大多数姑娘都想这么做,能做得出这种事的还真没有几个。容浔似乎是天生偏爱紫色,其实他更衬这种比血还艳上几分的大红。
锦雀尚未进容家的门,这个人却已做得好似真正的一家人,再抬头时神情一如最初,看起来专注,背后暗含多少冷漠疏离。他望住她,缓缓地:“前几日月娘大病了一场,是以未去宫中探望夫人,离吉时还早,夫人若无事,可去清池居,同月娘她说些体己话。”
她从容放下茶盏,目光扫过他大红喜服,展颜一笑,已不是过去任他几句话就能伤得体无完肤:“陛下今日有些伤寒,旁人拿捏不住准头,还是我在一旁随侍着才放心。过几日除夕家宴,自有说体己话的时候。”
他眼中亮起一丝寒芒,唇角却牵出诚恳的笑:“也好。”一旁的容垣微微皱眉,将茶盏推给莺哥:“让他们换一杯,烫。”
做国君的不易,不易在既不能让手下没有想法,也不能让手下太有想法,前者是庸君,后者是昏君,最后都是被篡位的命。除此之外,稍微有点智商的国君,还要忍受底下人对自己全面剖析,连今晚睡哪个女人都够手下和手下的手下们分析半天,搞不好你睡都睡完了他们还没分析完,这一点也挺讨厌。前面特地提到容浔娶妻这一日是个大吉日,虎贲将军也娶,少府卿也娶,为了不让底下人想太多,容垣既来捧了容浔的场子,就不能不再去捧捧虎贲将军的,捧捧少府卿的。莺哥倒是不用去,被留在廷尉府主持大局,即便想早点抽身也是不能,这行为已从普通的社会行为上升为政治行为,稍不留神就能捅出娄子,保守做法是忍了。就像十六岁那年唐国二公子前来求婚,想不到是个恋童癖,看他对着我五岁的画像口水滴答的模样,虽然很想踩他两脚再使劲碾两下,考虑到邦交问题,我默默地忍了。
照锦雀不管不顾的性子,本以为婚事中途会变得难搞,比如喜堂上她突然一把扯掉盖头扑上去抱住莺哥的腿痛哭什么的,出乎意料的是,什么都没有发生。托了吉日的福,一切都很顺利,新郎风流俊朗,新娘柔婉恬静,一对新人两只手在莺哥面前紧紧交握,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唢呐声声。座上的郑侯夫人将笑意敛在眼底,在朝臣们偶尔响起的恭贺声中微微绽开,像一朵饮足阳光的冬日葵,你猜不出什么时候是真正的盛开,什么时候不是,就像她十一岁之后在刀锋血雨里渐渐学会的,一半真心一半假意。容浔的目光牢牢定在这张妆容端严的面庞上,似乎想看出点什么,我循着他的目光望过去,看到的和旁人所见也没什么不同。
只要不出廷尉府,要找到独处机会就没有难度。远方重云朵朵,化做细雪飘落大地,擦过枯木古藤,发出朔朔清响,林中白梅盛开,一团一团挤在枝头,寒风里瑟瑟发抖。莺哥一身紫衣,婷婷立在白梅下,泼墨青丝长可及地,额间碧玉沾了细雪,微抿住唇角回头,连我这种见惯美人的都有点把持不住,急忙看向慕言,盯了他半盏茶,想看出有没有什么迷恋神色,但有点不好判断。脚步声渐行渐近,空旷梅林里莺哥的声音缓缓响起:“大人邀锦雀来此,不知何故?”
脚步声停下,大红喜服的男子撑了把素色的油纸伞,定定立在朔朔飘落的细雪中:“莺哥……”
紫衣女子浓丽眉目间酝出疑惑神色:“大人……可是认错人了?”唇间抿出一丝笑来,固执道:“锦雀,锦绣良缘的锦,杨雀衔环的雀,郑侯的第九位如夫人。大人口中的莺哥,死在四月前,生在四月前,我不是莺哥,大人今日娶的姑娘,才叫莺哥。”
远方山岚寂静,细雪飒飒,他站在她身前五步,唇动了动,却未说话,良久,从怀中取出一只奇形怪状的瓷杯,杯上的白釉上得莹润剔透,沿着杯壁却裂开好几道纹路,看得出来是打碎后被重新修补。他看着她,眸色深沉,似一摊化不开的浓墨:“我在清池居看到这个,听说,是你要送给我的礼物?”
她伸手取过:“哦?让我看看。”手一松,杯子啪一声跌落在地,正扣在脚下一块方石上,摔得一塌糊涂。
他看着她:“你恨我。”
她不顾君夫人的仪态,蹲下身研究这一地碎片,半晌,突兀地笑了一声:“这杯子,我从赵国百里加急带回来,想送给你,就怕赶不上你的生辰,原本手上有道伤,大夫让先好好治,治好再回去也不迟,怎么会不迟,那时可真傻,想着你一年只有这么一个生辰,没想到我回去得那么早,还是迟了。我将你看得太高,高得一定要好好珍重仔细对待,其实,你根本就不需要我珍重爱惜,在你眼中,我只是个工具啊。”她抬手抚上湿润鬓发,笑意半真半假:“我信守承诺为你完成了这最后的一件事,让你今日能如愿娶到锦雀,我不欠你了。执念太深就易伤。你说,是不是?”
素色油纸伞微微颤抖,梅林静寂空旷,只能听到细雪敲打伞面,像谁光着脚踩在秋日的枯叶上。半晌,他伸出手想将她拉起来,她却自己站起。
他的声音在伞下低低响起:“是我负了你。”
她点头:“是你负了我。你和锦雀,你们负了我。”
油纸伞滑落在地,他没有弯腰拾起,眼底浮出柔软情愫,我想我不会看错,但愿我没有看错,那样的神色,就像她十五岁那个黎明,在那片摇曳的竹林里他陪着她练刀,那时她还是个孩子,惧怕打雷,会晕血,他常含笑看她,脸上是真心的温柔。“我负了你,恨着我,也是好的。”
有些女人向往嫁杀手为妻,因想法浪漫不着边际,自以为杀手好酷,嫁给杀手也好酷,嫁过去才发现好残酷。打死一个杀手容易,打动一个杀手太难。他们的人生是在悬崖上走钢丝,危机感强烈安全感没有,对外界的态度也基本朝抗拒发展,偶尔还会反社会。我知道怎样让一个杀手动容,就是把你的命给她。这结论绝对有强大的逻辑基础,你想,这些人看惯生死沉浮,最能了解面对死亡时人性的自私怯懦,只要有命在,什么都不重要了,哪怕是个抠门抠得不行的守财奴,你问他要钱还是要命他也是回答能不能又要钱又要命,不会说我要钱我只要钱你一刀杀了我吧。因为懂得,所以爱好。办事情就要投其所好,倘若你能把命都给她,不要说一个杀手,一个刺客,就算是个刺身它都能顷刻感动成绕指柔。我不知容垣是否明白,但不管明不明白,当除夕那夜王宫里头巨大的成年雪豹发狂冲向莺哥时,他不是率先闪到一边,而是迎着雪豹将正要作出反应的莺哥一把拉过去护在了身后。
容垣的刀术大郑第一,民间形容郑侯刀法之快如风驰电掣,根本看不清招式,寒光一闪刀已回鞘,被砍的人至少要等他转身离开才反应得出目已是被砍了……按理说这样快的刀法,斩杀一两头雪豹不在话下,尴尬就尴尬在此时除夕家宴,容垣并未佩刀,身体的反应再敏捷,怀中抱了一个人,就大大降低闪躲速度。原本雪豹捕猎的动作就很迅猛,发狂之后更是将这种迅猛发挥到极致,扬起的利爪狠狠擦过容垣毫无防备的左肩,在席的七位夫人同声尖叫,与此同时,趁着雪豹爪子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