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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8章

墨守成妻-第14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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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十秒钟过去,凌天突然噗哧一声,之后大笑:“哈哈哈……我还以为是什么事让你脸色这么凝重,原来你这么迷/信!那些骗子说的话你也相信?”

    “不是啊!那个人算得超级准的,有个女人请他算过的,说她会克死四个男人,还真的是,四个男人都死于意外。”我添油加醋,说得有模有样。

    凌天莞尔:“你都知道是意外了,只能说是巧合,偏偏这么巧她嫁给的四个男人都意外死了,这并不是她的错。”

    “你听我说……”我还想劝,他打断:“都到家门了,我父母已经看见我们了,你若是这时候离开,那以后想让他们喜欢上你,就更难了。”

    说着,他降下车窗,伸出手,摇控一按,铁花大门自行打开了。

    车子驶入,我的心快要跳出胸膛了。

    别墅假山水流潺潺,温池白雾烟烟袅袅,花种繁多。

    车子停入停车间,我硬着头皮被迫跟着跳下了车。

    然而,下一秒,我一声尖叫。

    “啊……”凄厉的尖叫声冲破天幕。

    “吼……”一条凶猛的狼犬张牙舞爪朝我扑了过来。

    一瞬间,我听不见任何声音,只觉得自己被猛力撞倒在地,脑袋撞上地砖,双耳轰鸣。在这一霎那,我只能看见,狼狗尖细锋利的爪子朝我脸孔爪来,还有凌天过于平静的脸孔,别墅内凌母的冷笑。

    “啊……”

    要命!要毁容了吗?

    天啊!额滴神啊!主啊!阿门!

    我不能毁容啊!毁容就不活了!

    原以为零点零几秒后会传来撕心裂肺的疼痛,却不知,脸孔不仅不痛,反而传来骚痒的感觉。咦?

    睁开眼,却被狼狗一条伸长的舌头震憾当场。

    我晕!

    原来扑倒我的是一条瑟狗!一条舌头在我脸上恶心地舔着,明目张胆,大庭广众之下,轻薄我。

    “吓死我了!”我好不容易吐出一句,实在不明,这是这条狼狗打招呼方式?

    但,太过热情了!热情得让人心生胆寒。

    这时,凌天才缓缓朝我走来,神色复杂拉起我,慰问:“你还好吧?有没有吓着?”

    “没看到我吓得腿软?”为什么他事先不告诉我家里养有狼狗?要是知道,打死我也不肯踏入凌家一步,生平,最令我害怕的只有一种家饲动物,便是狼犬。

    “你应该提前告诉我,否则要是这狼犬发狠,爪了我的脸孔怎么办?就这么毁容了?”我语气微怒,拍打身上沾上的肮脏。

    凌天却笑:“这条狗叫吉米,通人性,熟人是不会咬的。”

    “熟人?”我诧异,却也心惊,转头,但见凌母面色铁青,站在落地窗前,双目一眨不眨瞪着正舔着我裙脚的狼犬,不知在想些什么。

    她在试探我是不是庄青夏?

    现在事实证明,我是还是不是?狼犬没有咬我,代表是?就算以前庄青夏和这条狗打得热闹,没道理气息一样啊?

    瞪着凌母复杂的眼睛,连我也开始怀疑自己,我是庄青夏?还是庄青夏是我?

    凌天拍了一下吉米的头,说:“吉米,她是未来新的女主人,下次不许再吓她,知道吗?”

    吉米眨了眨眼,然后放开我的裙脚,转身步颠步颠又走回狗屋,伏了下去。

    还真如凌天所说,这是一条通人性的狗,居然能听懂人话。

    “抱歉,我因为太过激动,也确实忘记了吉米,没事便好。”凌天突然伸手帮我理顺几丝凌乱的头发,柔情款款的举动害得凌母大怒,她狠狠瞪了一眼,气愤转身向沙发走去。

    因为隔着透明的落地玻璃,所以一眼,我就能略看清里面的人物。

    凌志锋,正坐在沙发上,背对着我,戴着眼镜看经报。凌母不言不语,也坐回沙发,端起一杯茶水,高姿态喝了起来。

    凌公馆,不少佣人,当凌天推开玄关,带着我进去时,佣人却在这时,一把拖把横了过来,故意拖地,绵里藏针摆明着不欢迎我。

    “林妈!”凌天很不悦,女佣却作戏般停下举动,亲热地唤道:“少爷,你回来了!老爷等你很久了。”

    说着,拖把一扔,忙乱去鞋柜里拿出两对拖鞋,一对男一对女。

    看着那对小孩子穿的女鞋,前所未有的羞辱袭上心头。

    我告诉自己,一定要淡定!

    很好,狗眼看人低的家庭。凌母可比张倩高明多了,不动声色就能玩弄一切,看来比张倩还要难对付。这种女人,才是真正的狠角色。

    “林妈?你!”凌天沉下一张脸,对于林妈的故意,他又不敢拿她怎样,是人都能想到是他那亲爱的母亲受权,下人才敢如此嚣张。

    冷冷瞪着那双女鞋,我嘴角擒起一抹苦笑,缓缓脱下自己的鞋子,并没有穿上那对羞辱我的女鞋,而是赤脚走着冰冷刺骨的地板上,双手搀上凌天的臂弯。

    凌母的表情果然一僵,凌志锋的假装看报的举动也不免一顿。

    想羞辱我?恐怕没那么容易,我已经不是之前那个无知的女孩了。

    “小萱。”凌天吃惊地看着我,但见我甜甜一笑,他才茫然地牵着我向豪华沙发上的二人走去。

    “伯父!伯母!”我各轻唤了一句。

    然而,二人连眼皮也不抬一下,看报的看报,喝茶的喝茶,漠视人的功夫真的让我大开眼界。

    最后,凌天打破了宁静,直截了当说:“爸!妈,我与小萱打算结婚。”

    “哐啷……”凌母手中的杯盖碰撞杯子,险些落地,发出尖锐的声音。

    凌志锋却缓缓收起报纸,叠好,往桌面一扔,倏地站起来了,阴冷的眸光锁定我的脸孔,命令口吻说:“你跟我到书房一趟!”

    “我?”我指着自己,在见凌天点头的目光下,我知道自己没有听错。

    跟着凌志锋走入书房,前脚刚踏入,他就出声命令:“把门关上!”

    脚步一顿,我的身子明显震了一下。

    我缓缓把门关上,瞪着那背对着我站在窗边望外的老男人。皱着眉头,猜测他要与我单聊的目的。

    他也没有再请我坐下来,沉默了半晌,居然又变得客气的语气说:“冷小姐,我不拦阻你与小天的婚事,但是,请你先听我说一个故事吧。”

    我沉默,心却被吊了起来。故事?什么故事?

    “请允许抽一支烟!”他微侧下身,一双眼睛里完全没有恶意。得到我的允许后,他才抽出一只烟,点燃,手指颤抖吸着。

    他抽烟的举动,居然有两个男人相似。

    凌志锋慢慢吸了三口,才幽幽说:“这是一个令人痛心的故事,我都不愿去提起。”

    我惊骇,却静静等着他的下文。

    他眼神飘渺,像在回忆心事,开始喃喃诉说:“很久以前,有一个年少轻狂的男人因为事业,被逼背叛了他最爱的女人要与别的女人结婚。”

    说着,又吸了一口,试图着冷静:“就在结婚当天,他最爱的女人来找了他,并且在那晚,他们情不自禁发生了关系,也在那晚,女人从此消失无影无踪。男人与新妻子结婚后,二人新婚燕尔,男人很快淡忘了他最爱的女人。一年后,新妻子早产给他生了一个七星儿子,传说七星儿都很聪明,男人感到很满足,从此一家三口过得幸福和睦。可是五年后的一天,男人曾经最爱的那个女人突然出现了,身边还带着一个老气横秋的倨傲男孩,男人第一眼就知道,男孩是他与女人一夜疯流的结晶,他长得很英俊,结合了他父亲的冷酷气质、母亲的完美。”

    说到这里,凌志锋停了下来,而我的呼吸开始急促,甚至害怕往下听去。

    然而,沉默了几秒,他接着说:“女人来找他,说孩子应该认祖归宗。于是,男人把他们收留了,让他们与正妻住在一起。但是,男人这样的做法却是一个致命的错误。他忽略了这个一夫一妻的社会,又怎么可以贪心的以为可以像古代男人一夫多妻享尽齐人之福呢?”

    苦笑了一下,像在冷嘲中故事中男人的妄想天开。

    “自从二人进了家门,男孩总觉得寄人篱下,他变得更孤僻更冷漠了,见哥哥有的玩具他没有,他会嫉妒。看到哥哥成绩比自己强时,他的心里酸溜溜的不是滋味,甚至憎恶与妒羡、愤怒与怨恨、猜嫌与比较。”

    凌志锋的声音渐渐嘶哑:“男孩不能容忍哥哥超过自己,在家庭的地位他不能超过哥哥,他便想尽办法在学习上下苦功打压哥哥,永远要与哥哥争第一。可是,每当拿到第一的奖状,他又会唾弃地撕毁。年纪小小,他就有了自己办不到的事别人也不要办成的想法,他甚至想自己得不到的东西,别人也不要得到。他的孤僻使同学朋友都躲开他不愿与他交往。他变得很孤独、寂寞。

    他极需要一个朋友,非常需要一个人能读懂他的心。男人曾试着走入他的生活,要当男孩的父亲及朋友,可是终被男孩冰冷拒之门外,男孩甚至要求独居,为了满足他的欲/,男人送了一套房子给他做生日礼物,却不知,与男孩的心拉得更远了。”

    长长地叹了一口气,“直到男孩毅然出国留学,他才遇到了一个倾听他心事的女孩,那女孩终于带给了他笑容。渐渐时,他变得开朗了,他不再去和哥哥比较,他不再孤单,在国外就与女孩定了婚,海成而归时,他把女孩带回了家、也不再独居回家住了。是女孩的开朗感染了他,自那以后,他肯开口称呼长辈,会叫哥、大妈、爸。

    男人以为从此一家会幸福美满,岂又知道,人算不如天算,男孩带回的女孩会移情别恋,又喜欢上了他的哥哥。在女孩住在家的二年,男孩并没看出女孩已经变心,还欣喜地带女孩四处游玩。没有人知道,原来哥哥在弟弟带未婚妻回来时,第一眼就喜欢上自己的未来弟媳,不过哥哥把情絮藏得很深,他不会和弟弟争,他知道弟弟从小到大都与自己比较,于是他把爱埋在心底痛苦地忍着,每次,他都躲在弟弟与弟媳的身后,看着二人甜蜜,足足忍了两年。

    他宁愿默默地看着自己喜欢的女人,也不想破坏这个和谐的家庭。可是,最终,他还是没有打握住底线,就在三年前,就是弟弟与弟妹相恋了二年后,二人结婚那天,因为他的一时私欲,在弟弟的新婚夜上,鬼迷心窍与弟妹一夜疯流……于是,弟弟受不了打击新婚夜上出外飙车,坠崖落海失踪了,二妈也一夜之间消失了……哥哥从此受内心的煎熬,他没娶女孩,女孩伤心出国,孰料,飞机失事了……”

    故事,终于说完了,我听到沙漏沙沙的声音,还有我与凌志锋的沉重的呼吸。

    脸孔传来一阵温热,我才知自己流了泪。

    从来,我就不是同情心泛滥的人,但是,我不得不承认自己的心。

    我深深同情故事中的男孩,因为,这个男孩的模样已经在我脑海中渐渐成形,我已经知道他是谁了。

    我不愿想象,一个在妒忌中长成的男人,他是怎么活过来了?当他打开心门去接受这个残忍的社会时,又被人无情捅一刀,他又是怎么挺过来的?

    鼻子一酸,我说着违心话,困难吐字:“这个故事很感人,不过这与我有什么关系?”

    凌志锋不答,反问:“如果你是那个女孩,你还会忍心再伤害故事里的哥哥一次吗?再让故事中的父亲失去一个儿子吗?”

    我皱眉,心口咒骂着故事中的人物。

    故事中的哥哥活该一辈子在自责中度过!他违背了常理,偷觑自己的弟妹就是乱轮,即使爱,他就应该来一场公平竞争,在弟弟与弟妹结婚前挑明,而不是等做了对不起的事再来自责!故事中的父亲更应该天打雷劈,做为人父,不仅没有给男孩父爱,还逼得他用一层妒忌的保护色来借此吸引父亲的注意。他真的很可怜,好不容易找到了一生的伴侣,就要招此巨变,若换是我,也会想到飙车放纵。

    我沉默了好一阵,说着自己都感觉恶心的话:“我不会去伤害哥哥,相反,即使再选择一次,我也会选择自己深爱的男人,因为我是一个女人,一个需要爱的女人,不是什么无欲无求大公无私的圣女。”

    凌志锋凝眉,怔怔地看着我。

    目光,在空中对峙。

    许久,才听凌志锋长叹一口气说:“我已经知道你的答案,没有什么要说的了,只要你与小天幸福便好。”

    我站起了身,困难地移动脚步,离开了这个让我万分难受的地方。

    将出门时,凌志锋又说了一句:“这个故事,希望不要告诉任何人。”

    点了点头,我拉开房门,走了出去。

    难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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