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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铁血铸新明-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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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来这个秀才的案首绝对是真材实料,没有半分水分。

    想想也可以理解,一个县生员名额有定数,县学二十人。

    如果一个县只能有20个人有此殊荣,那至少也相当于现在的县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地位了。更不用说一些小县,连这点秀才都凑不足。

    这是多么牛逼的存在,何况是其中的案首,那是一个县也未必有一个啊!这肚里要是没有一点货,如何能够高中。

    所以说,专心学习某一样技能,且沉迷其中,必是其中翘楚,果然言之有理。

    这倒是意外之喜,自己岂不是文武全才。特别是一个秀才案首的读书人身份,这在大明朝可是有莫大的好处,秦浩明美滋滋的想到。

    在明末,特别是江南地区,有自己的马车是一个家族身份的象征。那代表是大家族或者官宦的家眷在走亲访友,一般百姓是要远远就进行避让,唯恐惊驾了车上的高贵之人引来祸端。

    叶家作为临浦的大家族,自然有自己的座驾。可以看得出来,叶绍辉带着两个家将明显是在护卫车里的人,只是看他脸上的表情非常无奈。

    车里坐着的是他亲妹叶绍梅,非常有主见的一个女人,从她悔婚的事情中就可以看出,这在整个大明朝都是极为罕见。当然她也是害死秦浩明的主角,只是他们不知道而已。

    昨晚叶绍辉回家把情况向家里汇报一通,叶父不置可否,对于他来讲,只要能够顺利解决,其他的不是关键,毕竟这件事情是他做得不厚道,有失礼数。

    秦浩明的决绝已经让他吓出一身冷汗,真要发生此等事情,那么叶家在官场在天下士子之中必将名声扫地,如过街老鼠般人人喊打。

    所以才有今日叶绍梅一行,按她的说法,毕竟曾经缘分一场,好聚好散是最好的结局。

    其实是她的内心有一丝的不忿,她不相信在她面前唯唯诺诺的秦浩明居然……,居然说她嫌贫爱富,这是高傲的她所不能忍受的。

    对于亲妹过来的原因,叶绍辉多少心里知道一些,他心里是有抵触的,恐节外生枝。但是父亲同意他也没有办法,母亲早早去世,父亲对小妹非常宠爱。

第4章 悔不当初() 
第一卷风起于飘萍之末

    秦家兄妹到的时候,秦浩明正在练习书法不亦悦乎,甚至还有闲情逸致把退婚书也提前预备好,除了头上一匝一匝的纱布诉说着昨日的惨烈,其他的什么也看不出来。

    “浩明身体好些了吗?愚兄和舍妹今日过来探望,尚勿见怪!”

    叶绍辉讲话非常柔和婉转,一件尴尬的事情都可以说得这么自然,真是人才啊!

    随即指使仆从把一些补血的物品送上。

    “佑汉,麻烦你和叶兄交接一下,我有几句话想和叶姑娘单独说说。”

    对叶绍辉的话秦浩明自动忽略,只是朝身后的余佑汉淡淡的说道。

    在二人诧异眼光的注视下,秦浩明率先走出门外站在院子中,叶绍梅想了想亦步亦趋紧随其后。

    站在院外的秦浩明一言不发,只是紧盯着叶绍梅上下打量,看得无所顾忌肆无忌惮。

    啧啧,怪不得这个呆子迷恋此女,果然长得不错。一双丹凤眼,两弯柳叶眉,身量苗条,粉面含春威不露,丹唇未启笑先闻,好一个二八年华的俏娇娘。

    只是不知道这么漂亮的小娘皮要便宜哪条猪了,秦浩明暗自恨恨的想到。

    “看够了没有,无耻之徒!”叶绍梅又急又气,双颊生晕,银牙紧咬怒声叱道。

    同时心里却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这个人还是她所认识的秦浩明吗?什么时候他有这么大的胆子?

    不值当啊!秦浩明心里深深为死去的书呆子喊冤,叶家小娘皮明显对你没有感觉,枉你对她恋恋不忘甚至断送性命,岂不冤哉?没有任何意义啊,兄弟!

    “笑问世间情何物,生死相许无所恨。今生无缘同白首,待到来世叙旧情。天有意玉人无意,金玉良姻几个成?”

    秦浩明完全不理会叶家小娘皮的质问,深邃的目光依旧直视叶绍梅,脱口就是直抒心意。

    书呆子虽然死了,但是他的心迹秦浩明想通过自己告诉眼前的小娘皮,不然死得太冤啊!

    “秦某原本想,但“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则此生足矣。奈何襄王有意,神女无心,时也命也?真真是强求不得。

    不过这样也好,为兄实在不应该用一纸婚书束缚梅妹的选择,恭喜你,从今天开始你自由了。”

    说完这些,秦浩明朝叶小娘子灿然一笑,说不出的惬意潇洒。

    叶绍梅低垂臻首,粉脸通红,心中涌起异样的感觉。她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秦浩明开口就是一首火辣辣的情诗和直表心意,虽然意境悲苦,但是结合昨天发生的事情,反而让人心动莫名。

    这与她心中认识的秦浩明迂腐古板老夫子的形象完全不同。在过往有限的几次接触里,秦浩明别说讲话,连看都不敢看她,更遑论作什么情诗之类的话。

    完全是唯唯诺诺一副穷酸秀才的模样,没有一点男子汉大丈夫的气概,这也是她嫌弃秦浩明最主要原因。

    自己有多久没有见到这个书呆子?好像是一年多前的乡试了吧?发觉他又长高了不少,估计有五尺七八左右,只是身材有点单薄。

    一声秀才服饰虽说有点破旧,但干干净净整整齐齐穿在身上。

    脸色因为昨天失血过多有点苍白,但这并不影响他的英俊。

    许是头部受伤的缘故,故而一头乌发仅用一条白色绸缎束起垂在脑后,这给他增添了三分飘逸,右嘴唇微微上扬,脸上神情似笑非笑,更是增添了几分不羁。

    叶绍梅的内心渐渐泛起一丝丝涟漪,原本的决定开始动摇。轻咬下唇,抬起头迎着秦浩明的目光鬼使神差般缓缓念道:“与君相知已十年,秋风消逝落梅开。日夜心系心又断,直教思念思难言。早知如此绊人心,何如当初莫相识。绝句滴墨泪染晕,不忍不舍情难尽。”

    哟呵,感情还是个才女啊!立马以诗还诗,可惜迟矣,你的明哥哥早已经呜呼哀哉不复返,在你面前的只不过是一个水货而已。现在说什么不忍不舍情难尽,只能是空遗憾啊!

    看来这小娘子对书呆子多少还是有点感情,既然如此,那就算了。其实认真想想她也没错,都是这个时代的悲哀。

    男女婚姻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身不由己,彼此之间根本不了解,仿佛盲人摸象般,故有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之说。

    像她这样追求婚姻幸福的在这时代还真不多见,反正也不关我的事。

    想到这里,秦浩明伸伸懒腰,对着叶绍梅轻松写意的说道:“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其实解除这桩婚约,或许对你我都是一件好事,昨日的秦浩明已死,今日的秦浩明必将重生。”

    接着指了指准备翻修的旧房子,开玩笑说道:“更何况小庙也容不了你这尊大菩萨呀!”

    见秦浩明说得有趣,叶绍梅噗嗤一笑,随即轻掩檀口妩媚的横了他一眼,“梅儿并不是嫌贫爱富之人,只是怜己易动情,怨君甚漠然。”

    说完自己脸立马红起来,怎么好像在跟情郎在打情骂俏似的。

    秦浩明给叶绍梅的媚眼电的心里一颤,额滴娘,厉害了,这个小娘子,才十六岁便有此魅力,虽说古人早熟,但这风情绝对是自带。

    原本秦浩明是并不打算继续撩拨下去,毕竟明末漂亮的女子多了去了,没有必要再和书呆子的旧情人扯上什么关系。

    但亲自听她说什么怨君甚漠然,这不就指责他食古不化不懂风情吗?虽然知道这是原先主人的弊病,但也不能让一个弱女子小觑了不是?

    “非是在下不懂风花雪月,不想讨梅妹开心,实在是爱煞而已。然自己年纪尚幼,学业无成,家无余财,实乃启齿言爱。原想高中举人之后,方可向梅妹言明心意,奈何……”

    说道这里,秦浩明双眼微闭幽幽摇头,却三分假七分真,其中三分矫揉造作,七分自然是感叹书呆子的悲惨命运。

    两行清泪顺着叶绍梅的脸颊缓缓流淌,十六岁的清纯少女,哪里经得住来自后世秦浩明这样赤裸裸的情话轰炸。

    望着秦浩明头上微微有点血迹的白纱,她心中无尽黯然。明哥哥才情学识都不缺,对自己也一贯恪守有礼甚是爱慕,长相方面也不差。

    只是生性木讷迂腐,爹爹多有不喜,加之自己从小也心气颇高,立志要嫁顶天立地英雄豪杰人物,只是如今这番却不知是喜还是悲。

    想到这里,她心里怅然若失,对这次悔婚之举隐隐有些后悔。

    “霸气啊!想不到浩明既然有如此胸襟豪情,果然不愧是临浦案首,愚兄自愧不如也!”

    叶绍辉双眼灼灼生辉跨出厅门,大声拍掌赞叹秦浩明上午所作的半阙诗词。他的心中却是越来越看不懂这个迂腐书生,有如此胆魄和壮志,作如此惊人之言。

    概因此诗志向高远,语言直白却让人心情滂湃,热血沸腾。虽说最后一句“若有三万骑,天地换新颜”,有些犯忌之语。但大明朝并没有后世满清鞑子“文字狱”之说,反而提倡不以言获罪,故此叶绍辉并没有往其他方面想。

    “大梦方觉醒,平生我自知。予我三千刃,定斩九重天。若有三万骑,天地换新颜。”

    叶绍梅坐在回去的马车上,嘴里轻声反复念叨着这阙诗词,眼里有点迷离,心里却是悲苦异常。

    文以载道,诗以言志。诗词歌赋最是能表达人志向,能做出此等诗词之人,叶绍梅觉得是一等一的英雄豪杰人物,颇符合自己的择婿标准,她芳心暗许。

    可是造化弄人,作出如此诗词的人物竟然是她过往瞧不起的穷酸夫婿,甚至刚刚才解除婚约,浮在她心中交织不停的恰是另一句名言:众里寻他千百回,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若说之前只是有点怅然若失,现在则是深深的悔意,因为通过短短时间的沟通,她知道,自己有可能错过了一桩天赐良缘。

    “浩明,别想太多,大丈夫何患无妻。凭你的才学以及秀才公的身份,这临浦县城十里八方的女子还不是任你挑选,叶家瞎了眼,错过你,那是他们的损失。”

    余佑汉看见秦浩明一个人呆愣愣地坐在院内,以为他今天见了叶小娘子美貌容颜,勾起过往伤心的回忆,便坐在他旁边开始劝慰。

第5章 大明的骨气() 
第一卷风起于飘萍之末

    余佑汉说这些话是没有任何夸张之处的。秀才的身份对一个大家族或者官宦之家来说可能是鸡肋,但是对其他小点的家族或者平民百姓来说,哪怕没有聘礼甚至是倒贴,还是有大把的人乐意至极。

    毕竟得到秀才资格,是进入士大夫阶层的最低门坎。

    成为秀才即代表有了功名在身,在地方上受到一定的尊重,亦有各种特权:例如免除差徭,见知县时不用下跪、知县不可随意对其用刑、遇公事可禀见知县等等,这些可都是实实在在的东西。

    秦浩明听了淡然一笑,也不解释,叶绍梅对他而言不过是毫不相干的女人,两者间没有任何交集。

    如果非要扯上什么关系,只能是往恩怨上说,悔婚在这个年代可是非常侮辱人的举动,特别是作为男方被女方悔婚,不然也不会出现书呆子撞柱自杀这一出。

    不过这些跟他都没有关系,他现在想做的就是如何发展。

    时间已经迫在眉睫,风花雪月的事情离他太远。神州大地已经腥风血雨,可是华夏民族最大的浩劫还没有到来,璀璨的华夏文明即将被茹毛饮血的野蛮人破坏殆尽!

    毫不否认,秦浩明是个大汉民族主义者。说句实在话,他可以允许李自成这样的农民起义军坐龙庭,虽然说对社会有一定的破坏性。

    但毕竟他是汉人,他领导的农民起义军也都是汉族人民,对于汉人同袍有香火之情,不会大肆屠杀汉人。这只不过是历史上正常的改朝换代,皇帝轮流做,今年到我家而已。

    可是对于满清鞑子,这就不是仅仅是异族,还是赤裸裸的野蛮人。

    他们屠杀汉人那是没有底线,他们的底线就是杀到汉人完全臣服为止!杀到你们全部自称奴才!杀到华夏民族几百年以后都不能真正崛起!杀到汉之文明差点灭绝!

    去他马的狗屁融合,这种融合不要也罢!是可忍孰不可忍!

    既然来到这个年代,秦浩明是绝对不能容忍这种事情发生,“道之所在,虽千万人吾往矣”,哪怕粉身脆骨也在所不惜!这就是他心中的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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