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故事-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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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5年8月,一位叫安德鲁奥利弗的印花税收税官,被做成纸人吊在树上烧,他家和办公室都被砸得稀巴烂。过了没几天,副总督哈金森的家也被愤怒的人群捣毁。马萨诸塞总督认为,这是有组织的暴力行为,而这个组织者就是亚当斯。这个指控没有确凿的证据,到现在历史学家们也难有定论。很多人认为亚当斯就是波士顿“暴徒”的幕后黑手,他通过几个有效的“团队”指挥着“暴徒”们的行为。也有人说亚当斯根本没有介入这些事情。不管怎样,事后亚当斯发表声明,给“暴徒”们撑腰打气倒是真的。但与此同时,亚当斯也认为砸毁官员的家过于暴力,他更支持合法的抗议,比如和平请愿和抵制英货。问题是,脾气暴躁的波士顿人,哪里耐得住性子“和平”请愿呢?
印花税法案被取消后,人们还没高兴几天,汤森法案就来了。波士顿城镇会议立刻号召殖民地人全面抵制英货。你不是征关税吗?俺不买你的东西还不行吗?但是,亚当斯很清楚,光靠马萨诸塞的力量不足以推翻汤森法案。他积极联络其他殖民地,让大家一起抵制英货。到1767年年底,所有的新英格兰殖民地和中大西洋殖民地都参与了抵制英货的运动。本来一盘散沙的北美终于迈出了走向联合的第一步。
如果说,未经殖民地人同意就征税是英国议会犯的第一个错误,那么他们的第二个,也是更致命的错误,就是促成了殖民地的联合。北美13个殖民地中的任何一个都无力单独与英国抗衡。一百六十年来,它们各自为政,做梦都没想过会联合成一个统一的国家。如果英国各个击破,区别对待,有的打,有的拉,应该可以避免或推迟美国革命。可是,议会却对北美殖民地一视同仁,要征税都征税,逼得它们不得不联合行动。等英国终于清醒过来时已经太晚了,它能做的唯一的修补就是通过魁北克法案稳住了“养子”加拿大,而那13个“亲生孩子”却“黄鹤一去不复返”了。
亚当斯是殖民地联合的最有力的推动者。汤森法案让他认识到,以前靠示威的做法太不够水准,再说,“暴徒”的称呼也不好听,有损波士顿人的形象。换个啥称呼更有煽动性呢?亚当斯灵机一动,就叫“自由之子”吧!又好听,又有正义感。于是,波士顿的“暴徒”们摇身一变,都成了“自由之子”,其他殖民地的反英组织也都改称“自由之子”,亚当斯是波士顿“自由之子”的领袖。1765年9月,他当选为殖民地议会议员。
“自由之子”们除了组织示威游行以外,还通过书信、报纸、小册子互通信息。他们定期聚会,商讨反英策略。“自由之子”喜欢在大树下开会,这些树被称为“自由树”。很快,全美各地都出现了“自由树”。后来,战争爆发后,英军每到一处,第一个要砍的就是“自由树”。他们效率倒是挺高,各地的“自由树”都给砍得差不多了,现在只剩下马里兰等州还保留几棵,供人们参观。
殖民地的爱国女士们也没落下,她们组成“自由之女”,在抵制英货期间发挥了重要作用。她们日夜不停地纺纱织布,用殖民地自己的面料做成衣服代替英国服装,她们还找到各种植物的叶子做饮料代替英国茶。与此同时,“自由之子”的成员到处巡查,看谁敢进口英国货就砸店。心明眼亮的“自由之子”和心灵手巧的“自由之女”,使北美殖民地抵制英货的运动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几个月下来,英国商人都受不了了,纷纷要求议会取消汤森法案。
1768年,马萨诸塞议会给英王发去请愿书,亚当斯和奥蒂斯要求议会把这封请愿书也发送给其他殖民地,同时附带一封亚当斯起草的给各殖民地的公开信,号召其他殖民地与马萨诸塞联合起来,共同抵制汤森法案。这封公开信后来被称为“革命之路的重要里程碑”。
马萨诸塞总督弗朗西斯伯纳德要求殖民地议会收回这封公开信,议会拒绝了。亚当斯说,他们的请愿合法又合理。他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又向英王发出一封新的请愿信,要求撤换伯纳德总督。伯纳德一气之下,宣布解散殖民地议会。
殖民地议会与皇家总督剑拔弩张,波士顿已经坐在火山口上。下一步,伯纳德总督将会采取什么措施?波士顿人又会如何反应?请看下一个故事:血溅波士顿。
第24章 血溅波士顿()
1767年的汤森法案把北美13个殖民地的反英运动推向高潮,各殖民地议会纷纷通过决议,全面抵制英货。在波士顿,殖民地议会与伯纳德总督之间已经到了“死磕”的关键时刻。议会要求英王罢免伯纳德,伯纳德则干脆解散议会。亚当斯领导的“自由之子”让汤森法案几乎变成一张废纸,别说税收不上来,就连海关官员的人身安全都成了问题。伯纳德总督紧急向伦敦求救,说要是再不派军队来,俺可就管不了啦。英国新任的殖民地事务大臣希尔斯伯罗勋爵下令派四个军团开赴波士顿。
1768年10月,两个团的英军,约4000人,抵达波士顿,11月,另外两个团也到了。从身穿大红色军装的英国士兵踏上波士顿土地的那一刻起,很多殖民地人对英帝国的忠诚就在悄然地改变了。人们开始思考他们以前从来没思考过的问题:难道这就是我的国家吗?它到底是在保护我还是在威胁我?一个几千公里外的小岛凭什么主宰这片大陆?
虽然伯纳德总督解散了议会,但议员们换了个地方,照样开会。在亚当斯的主持下,议会的请愿又多了一条:驻波士顿的英军全部撤离,否则,抵制英货的运动绝不会停止。亚当斯说,英军占领波士顿,不仅侵犯了殖民地人的天赋人权,还侵犯了英国宪法和殖民地宪章所赋予他们的“自治”权利。亚当斯和其他议会领袖们写了无数的文章,发表在报纸和小册子上,号召大家齐心协力,不把英国兵赶出波士顿誓不罢休。其他殖民地也纷纷响应,继续抵制英货。“自由之子”三天两头闹事,比以前更过分了。他们不但羞辱政府官员,连英国兵也不放过,逮着机会就向英国兵扔个雪球,砸两块石头,骂几句脏话,还给他们起个外号叫“龙虾背”,反正不能让他们舒服了。
终于,1769年8月1日,伯纳德被召回伦敦,副总督哈金森继任马萨诸塞总督。与此同时,两个团的英军撤离波士顿。这一天,成了波士顿人的节日,他们像欢送“印花小姐”一样欢送伯纳德和英国士兵。但亚当斯提醒大家,还有两个团的英国兵没撤,咱得继续努力,直到他们全都撤兵为止。而且,只要汤森法案一天不被废除,咱就一天不买英国货,看谁拗得过谁。
这两个团可怜的士兵们,一天都不想在波士顿待了。这是什么鬼地方啊?冬天贼冷贼冷的,手指头都快冻掉了,哪里比得上俺那温柔美丽的故乡?他们大多是十七八岁的少年,出身贫苦,为了糊口而参军,以前从未出过远门,这回冷不丁地被送到几千公里外的北美,举目无亲,思乡之情可想而知。他们拿着低得可怜的工资,面对那些刁蛮的殖民者,听他们用最恶毒的语言辱骂自己,早就受够了。士兵们每天都在祈祷:“上帝啊,求你让我们赶快回家吧!”
1770年3月5日的傍晚像平时一样寒冷,一个叫休怀特的英国士兵正在海关楼前站岗。这时,一个貌似无赖的波士顿人走来,开始嘲笑他,后来嘲笑变成辱骂,辱骂变成推搡,推搡又变成你踢我一脚我打你一拳。两人嗓门越来越大,吸引的人越来越多,不一会儿就聚集了几十个殖民者,他们把怀特推倒在地。怀特大声呼救,正在附近的托马斯普莱斯顿上尉立刻带着八九个士兵赶来。英国士兵们站在一起,紧张又不知所措地与陆续涌来的波士顿人对峙着。此时,周围已经有二三百人。他们向士兵们扔雪球、冰块,高声谩骂,有些人还故意挑衅:“你不是有枪吗?有本事就冲我开!没种就滚出波士顿!”
在一片混乱中,接下来发生的事就谁也说不清了。普莱斯顿上尉说,他当时向士兵们大喊:“不要开枪!”但一个士兵听到有人喊:“开枪!”另一个士兵看到正呐喊着向自己逼近的人群,慌里慌张地扣响了扳机,于是其余的士兵也开始乱七八糟地打起枪来,都昏了头了,也不知道听没听见长官的“不要开枪”命令。一阵乱枪过后,11人中弹,其中3人当场死亡,另外2人几个小时后死去,其余的受伤。这下,波士顿人也不敢逞能了,抬起死伤的弟兄一哄而散。波士顿终于尝到血的滋味。
第二天天不亮消息就已经传遍全城。塞缪尔亚当斯认为这是个把英国兵彻底赶出波士顿的绝好机会。他找到好朋友铜匠保罗瑞维尔,让他赶紧把昨晚发生的事画成一幅画,刻在铜板上,这样就可以印成很多份,散发出去。可是,画什么呢?画那乱哄哄的人群和手忙脚乱的士兵吗?当然不是!事实?真相?太苍白无力了!要画就画出英国兵的凶恶和波士顿人的无辜,画出血腥,画出愤怒,画出仇恨。亚当斯如此这般交代了一番。瑞维尔是“自由之子”的成员,亚当斯的铁哥们儿。大哥一声吩咐,小弟心领神会。于是,那幅著名的画就诞生了:
在画中,英国士兵排成整齐的队形,在普莱斯顿上尉的指挥下,向波士顿手无寸铁的和平居民开枪。波士顿人像无辜的羔羊,被冷血的英国兵任意宰割。硝烟起处,血流成河,那一具具尸体让任何人看了都会顿生怜悯之心,同时燃起对英国人的深仇大恨。这简直就是一场有组织、有预谋的大屠杀!
果然,当这幅画刊登在报纸上,传遍大街小巷,整个波士顿就成了一锅沸腾的开水。人们走上街头,聚集在总督府门前,群情激愤,喊声震天,坚决要求严惩肇事者。亚当斯发表演说,把这次事件定名为“波士顿大屠杀”。从此,这个词就被所有的历史学家采用。它名不副实也好,危言耸听也好,反正那血迹是擦不去了。
包括普莱斯顿上尉在内的8个英国兵,以谋杀罪被告上法庭。如果罪名成立,他们将被判处死刑。此时的波士顿人已经红了眼,那架势,光判他们死刑不够,还得把他们切巴切巴生吃了才过瘾。法庭内外一片喊“杀”声,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这8个英国兵吓坏了,赶紧给自己找律师吧。可是,全城上下,哪个律师敢出来给他们辩护?给他们辩护的人,哪天在街上让人拍一板砖或打一闷棍,怎么残的都不知道,家人就甭想有好日子过了,指不定什么时候自家的房子就着火了。
最后,走投无路的英国兵只好去求一个人,如果这个人不帮他们,他们就死定了。出人意料的是,塞缪尔亚当斯也找到此人,鼓励他接下这个案子。塞缪尔亚当斯毕竟是哈佛毕业生,不是无知盲流。他很清楚这场所谓的“屠杀”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了发动革命,他可以不择手段,但涉及8条人命,他就不能草率行事了,他不想让人觉得波士顿是个无法无天的城市。那么,他找的这个人是谁呢?这个人愿意帮忙打这场官司吗?
此人就是波士顿最才华横溢的律师,塞缪尔亚当斯的堂弟,约翰亚当斯。1735年10月30日,约翰亚当斯生于马萨诸塞殖民地的昆西镇,父亲是小农场主,也是教堂的执事,同时在城镇里担任专管学校和道路的官员。塞缪尔亚当斯和约翰亚当斯源自同一清教徒祖先,传到他这里已是在新大陆的第6代了。
约翰亚当斯出身于中产阶级家庭,他颇为自己的清教徒背景感到自豪。到18世纪时,清教本身已经变得柔和多了,不再像早期那样苛刻与死板。但他觉得,清教价值观不仅是世界上最纯洁、最高尚的情操,更是自由与平等的载体。他像堂哥一样,一生都执着地追求“清教主义”美德,并把这种追求变成了未来那个新国家的灵魂。
约翰亚当斯是个聪明绝顶的人,天生一副好脑筋。可是他小时候很顽皮,不好好读书。他和后来的波士顿首富约翰汉考克是发小,两人年龄相仿,家境相似,住得又近,经常一块儿玩儿。约翰亚当斯还是在汉考克的父亲做主教的教堂里受洗的。后来,汉考克的父亲去世,他由富翁叔叔抚养。两人从此不在一个阶层了,但一直保持着不远不近的友谊。
1751年,16岁的约翰亚当斯进入哈佛读书。父亲希望他将来能当个教堂的主教,可是他自己却拿不定主意。1755年,从哈佛毕业后,他一面在一所学校里教书,一面考虑自己未来的职业选择。经过深思熟虑,他决定做一个律师,开始在业余时间学习法律,三年后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