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故事-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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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他以为,甭管殖民地人怎么闹腾,他们骨子里是不想脱离英国的,只要放点狠话,来点铁腕压一压,就会把危险倾向扼死在摇篮中。
以塞缪尔亚当斯为首的马萨诸塞殖民地议会可不是吃素的。他说,我们绝不承认英国议会的权威,因为它违反了殖民地宪章,侵犯了我们的天赋人权。如果必须做出选择,我们将选择独立!当然,此时的殖民地人根本就没做好独立的准备,这话听上去更像气话。但这却是北美殖民地第一次公开讨论“独立”的问题。亚当斯和其他议会领袖在报纸上、小册子上大肆宣传他们的主张,这些言论通过通讯委员会迅速传播到其他殖民地,再次掀起反英浪潮。短短两年的“安静时期”结束了。
就在这个当口上,英国议会好像觉得局势还不够乱,于1773年通过了由首相诺斯勋爵提议的茶叶法案。这个茶叶法案毫无疑问成了下面一系列事件的导火线,最终引发了美国的独立战争。那么,英国议会为什么要通过茶叶法案呢?这个法案的目的是什么?
从17世纪开始,欧洲人喜欢上了喝茶,茶叶生意就成了各国之间激烈竞争的大买卖。英国议会把茶叶的专卖权给了东印度公司,并规定,北美殖民地消费的茶叶只能从东印度公司进口。但是,东印度公司不能把茶叶直接卖往殖民地,而是必须在伦敦的拍卖行把货物拍卖给中间商,中间商再转卖给北美的商人,北美的商人再通过批发或零售推向市场。每转一次手就要剥一层皮,最后到了消费者手中,那价钱就高得没谱了。不仅如此,东印度公司卖到英国去的茶叶还要交25%的进口关税。当然,这个负担还是要消费者承受。如此一来,不光殖民地的茶叶贵,英国本土的茶叶也贵。一般人家哪里喝得起英国茶呢?
你看,人家荷兰人就想得开。荷兰政府对进口茶叶不征税,也没那么多中间环节,这一下就让荷兰茶叶成了最便宜的。英国和北美殖民地的商人都不约而同地跑到荷兰去走私茶叶。在北美,市场上大部分茶叶都是从荷兰走私来的,特别是纽约和费城,简直就是走私的天堂。东印度公司可惨了,大家都走私,没人买它的茶叶,它收购的那些货全砸在手里了。到1770年左右,东印度公司已经陷入严重的财务危机。
1773年的茶叶法案就是为了解决东印度公司的问题。法案规定,东印度公司卖到英国的茶叶还是要交那25%的税,但是,如果它转手把茶叶卖到北美殖民地,这25%的税就可以退还给它。而且,法案取消了东印度公司必须把茶叶拍卖给中间商的规定,允许公司直接向北美出口。那么,英国政府损失的这笔税收怎么找补回来呢?就是要通过汤森法案中的茶叶税,由北美支付。这就等于让北美殖民地承担起使东印度公司扭亏为盈的任务。北美人眼里从来不揉沙子,这种冤大头他们能当吗?
现在,北美人面临两个问题。其一,由于取消了中间环节,东印度公司的茶叶成本大大降低,它直接把茶叶卖给北美的代理商,代理商们就算按汤森法案交完进口税,还是很便宜,那价钱竟然比走私的茶叶还低。当时走私茶叶每磅卖3先令,正儿八经进口的茶叶每磅只卖2先令。北美那些走私商还活不活?况且,东印度公司指定的代理商都是和他们有特殊关系的人,北美大多数茶商被排除在代理名单之外,这不是被人砸了饭碗吗?其二,还是那个老话题,汤森法案本来就“违宪”,凭什么让我们交税?
1773年9月,东印度公司的七条满载着茶叶的商船驶向北美,其中四条开往波士顿,一条去纽约,一条去费城,一条去南卡罗来纳的查尔斯顿。船还没到,北美就已经先闹翻天了。各地的“自由之子”与商人们联合起来,除了示威游行,还把当年对付印花税收税官的损招儿也使出来了,抓个倒霉的代理商或海关官员,给他涂上焦油粘上羽毛,还往人家嘴里拼命灌茶。然后就是威胁代理商,你要是敢进英国茶,敢交关税,俺就砸了你的店,砸了你的家,砸了你的车,砸了你的结果,纽约、费城、查尔斯顿的代理商吓得全部辞职,那三船茶叶又原封不动地运回英国。
波士顿的代理商这回却成了“茶坚强”,死挺着不辞职。为什么呢?因为有哈金森总督给他们撑腰。哈金森也是牛脾气上来,硬到底了。况且,波士顿的代理商中,有两个是他的儿子,到手的利益绝不能轻言放弃。11月底,第一艘茶船“达特茅斯号”抵达波士顿。根据海关规定,它必须在20天内,也就是12月16日之前,清关卸货。塞缪尔亚当斯立刻召集马萨诸塞殖民地议会开会,通过决议,敦促“达特茅斯号”的船长赶紧把船开回英国,不要清关。同时,他们还派25个人昼夜监视,以防“达特茅斯号”卸货。
可是,哈金森总督却拒绝发放让“达特茅斯号”离港的许可证。不交税,就甭想走!过了几天,另外两条茶船也到了,第四条船在途中毁于风暴,根本就没开到波士顿。现在,三条船停在波士顿,走也走不了,货也卸不下来,就这么僵在那儿。不知不觉中,12月16日就到了,这是“达特茅斯号”清关的最后期限。晚上,7000人聚集在会议大厅,等候消息。塞缪尔亚当斯把总督府的最后决定告诉大家:哈金森总督仍然拒绝让茶船离港。然后,他说:“我们已经无法再做任何事情来拯救这个国家了。”
很多历史学家认为,各种迹象表明,他的这句话是给“自由之子”的“暗号”。他说完之后,在场的7000人立刻涌出大厅,浩浩荡荡向港口走去。当天晚上,30~130名“自由之子”的成员,身穿印第安人的服饰,头上插着羽毛,脸上画着图腾,在众人的围观下,爬上那三条茶船。在接下来的三个小时中,他们把三条船上共9万磅茶叶,全部倒入海中。在这个寒冷的夜晚,船上的人干得热火朝天,岸上的人看得欢声雷动,新英格兰的冬天忽然变成了一把火。人们也许没有意识到,他们点燃的不仅是一场即将来临的战争,也是一个新国家冉冉而升的希望。
发生在1773年12月16日的这个故事,被称为“波士顿倾茶事件”。其实,更准确的说法也许应该是“茶派对”或“茶党”。当时确实像一场特大“派对”,别提多热闹了,“茶党”的称号一直沿用至今。美国人为抗议政府高税收而走上街头时,总是喜欢打出“茶党”的牌子。
“波士顿倾茶事件”触动了英帝国的底线,它做梦也没想到,整天自诩为“英国人”的殖民地人,竟然干出这么不“英国”、不绅士、不商业的事,真是刁钻野蛮,不可教也。英王乔治三世和英国议会终于知道了,他们一让再让、一退再退的结果,就是让北美得寸进尺,让自己无路可退。此前,英国议会中有殖民地的敌人,也有殖民地的朋友。可是,“波士顿倾茶事件”后,英国议会变得空前团结,一致认为这种罪行必须受到惩罚,否则,英帝国就完了。
英国议会下令关闭波士顿港,片舢不得出海。撤走的英国兵又回来了。这一次,他们可就不像上回那么客气了,谁敢找事儿,那就是找死。英国议会明着告诉殖民地人:殖民地政府不但要支付英军的全部费用,还要给英军安排住宿。否则,英军士兵将强住民宅,把他们老老小小全都赶到大街上睡觉去。而且,波士顿人的所作所为已经证明,他们是一群目无法纪的暴徒,没资格管理自己,不配享受“英国人的权利”。今后,如果再有人敢跟英国叫板,他们将被押往英国受审,而不是由殖民地法庭裁决。
这下,波士顿可真惨了。波士顿是个靠海吃海的城市,最大的产业就是捕鱼、造船和运输。关闭波士顿港,立刻让一半的波士顿人丢了工作,他们何以为生呢?英军士兵擅入民宅,私有财产不再神圣。最让人无法接受的,是他们失去了独立的司法,不能得到公正的审判。显然,他们不再被当作英国公民对待。既然如此,他们还会留恋那个辉煌的帝国吗?
可是,英国没有想到,它对波士顿的惩罚却引起一个致命的副作用:北美殖民地也像英国议会那样变得空前团结。波士顿似乎不再只是新英格兰的一座城市,它牵动了所有北美殖民地的心。甚至在那些南方殖民地眼里,马萨诸塞也不再是遥远的“异国”,而成了它们的“姊妹”。今天发生在波士顿人身上的事,明天就会发生在我身上,我还要袖手旁观吗?罗得岛殖民地给波士顿送来了钱,南卡罗来纳送来了大米,纽约送来了羊。弗吉尼亚专门安排一天,为波士顿祷告。就在这一天,人们开始认真地思考和讨论与英国的彻底分离。
还有一些人,如本杰明富兰克林、约翰汉考克、纽约商人罗伯特默里等,都向英国议会表示,愿意自掏腰包,替波士顿还上这笔茶叶钱(大约9000英镑),请议会放波士顿一马。可是,他们的提议遭到拒绝。英国人算是看明白了,在北美,有一种东西比钱更重要,人们可以为它生,为它死,为它倾家荡产也在所不惜。这,就是自由。英国索要的赔偿是殖民地的自由。
面对失去自由的危险,北美殖民地将做出什么样的选择?等待它们的将是怎样的结局?请看下一个故事:不自由,毋宁死。
第26章 不自由,毋宁死()
发生在1773年12月的“波士顿倾茶事件”的消息,直到1774年1月才传到伦敦。颇有讽刺意味的是,承载这个消息的邮轮居然是波士顿的革命领袖约翰汉考克公司的。英王乔治三世和英国议会终于对北美忍无可忍,他们觉得,现在是母亲严加管教孩子的时候了。正如本杰明富兰克林在一首政治打油诗里所说的,“我们的老妈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1774年4月,为了惩罚波士顿,英国议会通过了强制法案。强制法案是由5个不同的法案组成的,包括波士顿港法案马萨诸塞政府法案司法管理法案驻军法案和魁北克法案。在北美人眼里,所有这些法案都毫无疑问侵犯了他们的“三权”:第一,天赋人权,包括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第二,宪法赋予英国公民的权利;第三,殖民地宪章赋予殖民者的“自治”权利。北美人把强制法案称为“不可容忍法案”,这些明显“违宪”的法案当然是“不可容忍”的!
波士顿港法案下令关闭波士顿港,直到东印度公司获得损失茶叶的全部赔偿,并且直到英王满意为止。殖民地人认为,关闭港口是对所有波士顿人的惩罚,而不是只惩罚肇事者,波士顿人被剥夺了为自己申辩的机会,这显然有失公允。关闭港口带来的经济损失就更不用说了。
马萨诸塞政府法案把马萨诸塞政府直接置于英王的控制之下,几乎殖民地所有的官员都将由英王任命,波士顿城镇会议和马萨诸塞殖民地议会的权力被大大削弱。这等于单方面修改了殖民者与英王之间的合同,殖民地宪章成了一张废纸。自从1620年“五月花号”到达北美,人们就是用五月花号公约的精神管理这片土地。“自治”传统已经深入骨髓,三岁孩童都知道“社会契约”。统治者的权力来自被统治者,现在,统治者在未经被统治者同意的情况下篡改法律合同,那么,被统治者也就不必依照契约效忠英王了。
司法管理法案是最让殖民者们无法忍受的。法案规定,如果皇家官员在殖民地犯了事儿,而总督认为他们在殖民地不能得到公正的审判,那么,总督有权将被告人移往其他殖民地或英国本土受审。比如,一个英国官员在马萨诸塞杀了人,他就可能被送往英国受审。而那些原告和证人呢,就要千里迢迢地到英国去出庭。虽然由此发生的费用会得到补偿,但是在那个交通不便、生活又不富裕的时代,有多少人愿意放下自己的营生,大老远地跑去打官司呢?其结果必然是,犯罪者逍遥法外,公平和正义得不到伸张。总督的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殖民地的司法独立荡然无存。
司法管理法案把殖民地的精英们推向了革命阵营,因为他们看到,启蒙思想所描绘的社会蓝图已经不可能在英国的统治下得以实现。几乎已退出政治领域的约翰亚当斯,发现自己再也不能沉默了。他将挺身而出,为自由和正义而战。乔治华盛顿把司法管理法案称为“谋杀法案”,他将用一个军人的满腔热血捍卫自己国家的尊严。其他的殖民地政治领袖们,也从对大英帝国的幻想中醒来,他们将领导这个弱小的民族,挑战“超级大国”的权威。
驻军法案适用于所有的北美殖民地,不只限于马萨诸塞。它强迫殖民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