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故事-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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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豪下令,英军准备撤出波士顿。3月8日,华盛顿收到城中社会名流们写来的一封信。信中说,如果大陆军在英军撤退时不加阻挠,那么英军也可以保证不骚扰平民。华盛顿表面上拒绝了他们的要求,但这封信的目的显然达到了。豪和华盛顿心照不宣,绅士间的约定不需要语言。
3月17日凌晨4点,英军开始登船。9点,120艘英国军舰带着1。1万人驶离了波士顿港,其中包括9000多名英军和1000多个波士顿的“保王党”人。这些“保王党”人都是波士顿最富裕、最有社会地位的公民,他们拖家带口离开波士顿,大多数去了英国,也有一些去了加拿大和西印度群岛。华盛顿和他的大陆军站在多切斯特高地上,默默地看着英军撤离,没放一枪一炮。豪也信守诺言,只烧掉了军营,没有打扰波士顿的平民。
从1775年4月19日莱克星顿康科德之战打响,到1776年3月17日英军撤离,波士顿整整被围11个月。现在,它终于回到殖民地人手中。这座港口城市似乎完成了在美国革命中的历史使命。此后的8年里,英军再也没有踏上波士顿的土地,波士顿人终于可以享受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和平。独立战争的主战场将移往中大西洋和南方殖民地,波士顿凭借雄厚的工业和手工业基础,成为大陆军的造船基地和兵工厂。
在英军撤离的同一天,大陆军在沃德将军的率领下开进久违的波士顿。随后,华盛顿进城安民,整顿秩序。他还专门拜访了汉考克在波士顿的豪宅,确保他的家人和其他大陆会议代表的亲人们安然无恙。4月4日,华盛顿带着大陆军离开波士顿,向纽约进军。在那里,他将面临一生中最严峻的考验。
华盛顿初尝胜利滋味,脸上露出难得的笑容。解放波士顿的消息很快就传遍北美,人们张灯结彩,一片欢腾。大陆会议下令褒奖华盛顿和大陆军将士,哈佛学院也授予华盛顿荣誉学位。各殖民地的信心大增,好像打败英国不在话下,光明的前途已不是悬念。然而,革命真正的前途在哪里?是跟英帝国和解还是走向独立?人们心中仍然没有答案。
在这个十字路口上,美国革命的第三支火把出现了。严格地说,此人还不应该算是“美洲人”。他两年前才从英国来到费城,可是,就在他踏上新大陆的那一刻起,他就决定把这里搅个底朝天。
这个人是谁?他将怎样让美国革命走进一片新天地?请看下一个故事:常识。
第33章 《常识》()
历史学家们认为,美国革命从1765年的反印花税法案就开始了,到1775年年底,已经闹腾了10年。在这10年中,北美人慷慨激昂地抨击英帝国的暴政,甚至拿起武器挑战英帝国的权威。但是,有一件事,却没有人认真想过:我们到底想要一个什么样的结局?
至少在1775年年底,大多数“革命派”心中的理想仍然是“英国人的权利”,也就是在英帝国内部与英国本土人平起平坐。不管是大陆会议还是华盛顿的大陆军,大家的默契是:只反议会,不反国王,也不知道他们从哪学来“清君侧”的智慧。不仅如此,殖民地人还无比怀念1765年以前那自由、快乐的北美。大陆会议中最激进的革命者约翰亚当斯以惊人的诚实在日记中写了下面这句话:“在革命中,我无时无刻不盼望着回到从前,为此,我愿意放弃所有的一切”这话要是出自别人之口倒没什么稀奇的,但亚当斯堪称美国革命的“教父”,连他都这么“恋旧”,其他人什么样可想而知。
历史仿佛看到了北美的犹豫和彷徨,它为北美找到了一位领路人。但这一次,它没把革命的火炬交给土生土长的“美洲人”,而是很幽默地选择了一个“英国人”。他在独立战争爆发前几个月才来到北美,却在短短的一年中让每个人都认识到,与英国彻底分离才是革命的唯一出路。这个人的名字叫托马斯潘恩。
1737年1月29日,托马斯潘恩生于英国诺福克郡的一个平民家庭。因为家里穷,他13岁就辍学了,先跟父亲学制衣,后来又去海上讨生活。1759年,他开了自己的商店,结了婚。但好景不长,生意垮了,妻子和孩子都在难产中死去。再后来,他当过收税官、货物检验员、学校老师等等。可是,不管做什么,他都做不长久,而且总是以失败而告终。潘恩性格倔强,非常固执,甚至有点偏执狂。他不懂人情世故,很难与人相处,谁都不喜欢他。1774年,就在潘恩历尽生活的艰辛、跌得鼻青脸肿的时候,他见到了当时北美常驻英国的贸易代表——本杰明富兰克林。
潘恩是通过朋友介绍认识富兰克林的。富兰克林在与潘恩的谈话中,发现他对自由有着近乎疯狂的渴望和热情,他的言辞和他写的小文章犀利而精辟,有一种在瞬间就能摄人心魄的魅力。富兰克林向他介绍了北美的情况,好像忽然在潘恩面前打开了一扇门,他立刻明白了自己应该做什么。新大陆,那就是他要去的地方!富兰克林也认为,潘恩的才华只有在不拘一格的新大陆才能得到认可。于是,他给潘恩写了一封介绍信,让他去费城发展。
1774年10月,37岁的潘恩踏上了去北美的航程。然而,他差一点见不到新大陆。在横穿大西洋的两个月中,船上因饮食、卫生条件极差而爆发了传染病,5名乘客死亡,潘恩也大病不起。船员们眼见他不行了,把他抬到甲板上,只等他一咽气就往海里扔。可是,他这口气始终没咽下去,硬是撑到了北美。当船终于到达费城时,潘恩已奄奄一息。富兰克林的私人医生去码头接潘恩,左等不来,右等不来,乘客全都走光了。最后,船员们抬下一个活死人,那就是潘恩。医生赶紧把他抬回去,精心调治了6个星期,他才渐渐恢复了健康。凭着富兰克林的介绍信,他很快就找到了工作。1775年1月,潘恩成为宾夕法尼亚杂志的一名编辑。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专注地工作过,也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舒心。
潘恩似乎注定就是为革命而生。1775年4月,也就是他到新大陆仅仅5个月后,“莱克星顿的枪声”就打响了。5月,第二次大陆会议在费城召开,华盛顿被任命为大陆军总司令,北美与英国的对抗上升为战争。潘恩兴奋地看着这一切,他说:“从我进入这个国家的那一刻起,我就想把它点燃”他在报纸、杂志上发表了很多支持革命的文章,也与本杰明罗什医生成为好朋友。罗什是新大陆最有名的医生,一个坚定的革命者。他是富兰克林、亚当斯、杰斐逊的朋友,也是大陆会议的代表。潘恩告诉罗什,他想写一本宣传革命的小册子,题目是简单的真理。罗什建议他改为常识,因为这样更能打动普通人的心。
1776年1月,潘恩的小册子常识完成了。起初,没有人愿意为他印刷出版。后来,他许诺把这本书销售收入的一半分给一位出版商,人家才答应。他们都没意识到这是多大的一笔钱。潘恩知道自己写的东西太“反动”,所以,最初没敢露真名,只署名“一个英国人”。到第二版时他才署上真名。
这本47页纸的小册子,从问世的那一刻起就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在各殖民地间迅速传播,3个月之内就卖出去10万册,在整个革命期间共卖出50多万册。当时的北美殖民地共300万人,其中有阅读能力的自由居民不到200万人,也就是说,大约平均每4人就有一本常识。按这个比例,它至今仍然是美国历史上最热门的畅销书。在酒吧里、饭桌上、街道旁,到处都可以看到人们手捧常识,或认真阅读,或大声朗诵,周围聚集着那些不识字或买不起书的人,他们如饥似渴地听着书中的每一个字。常识在北美殖民地掀起了一场全民大讨论,它好像一下子拨开云雾,让人们看清了革命的前途。
那么,常识到底讲了些什么,让大家如此着迷?首先,潘恩把矛头直指君主制。此前,大家觉得,一切都是英国议会的错,国王是无辜的。但潘恩说,一切罪恶的根源正是君主制。他用通俗易懂的方式简述了人类社会的起源和英国的历史,指出世袭的国王为满足自己的欲望只能给人民带来灾难。英国的政治制度之所以受到很多人的赞赏,不是因为它保留了国王,而是因为它保障了民主。英国的强大不是来源于国王的英明,而是取决于人民的素质。但现在,民主正受到王权的侵蚀。乔治三世的贪婪和自私让腐败横行,这种腐败也蔓延到新大陆。所以,对国王的忠诚毫无道理。
对那些希望与英国和解的人,潘恩说,英帝国绝对不会保护北美的利益。在英国与北美的关系中,北美将永远处于从属地位。现在,北美已经花费了这么多资源反抗英国的暴政,如果这种斗争的结果只是取得与英国的和解,那就太不值了。即使英王迫于压力同意和解,他早晚会卷土重来。在英王的统治下,北美不可能获得真正的法治和公平。为了子孙后代的幸福,我们应该彻底摆脱英国,建立自己的国家。由一个五千公里以外的小岛统治一个大陆,这是非常愚蠢的事。潘恩宣称:“现在是分手的时候了!”
有人认为,北美人是英国人的后裔,英国与北美是母女关系,血浓于水。潘恩指出,美利坚民族不只是英国人的后裔,也是所有欧洲人的后裔,它的血缘远远超出了英国人的范畴。北美的革命不是女儿对母亲的背叛,而是人类对理想的追求。他说:“北美的道路也是全人类应该走的道路,北美的幸福也是全人类应该追求的幸福。”
接着,潘恩分析了北美目前的局势,告诉人们要认清自己的优势。他说,英国的强大是表面上的。战争的胜利不属于强者,而属于团结起来的人民。现在,各殖民地联合在一起,正是打败英国的最好时机。如果错过了,以后殖民地回到各自为政的状态,它们将永远无法战胜英国。潘恩认为,北美的实力不容小觑。没有一个国家有北美这样优越的地理位置,也没有一个国家有北美这样丰富的自然资源。北美的贸易完全不必依赖英国,只要欧洲人还吃饭,北美的农产品就不愁没市场。在脱离英国后,北美只会更繁荣。
常识中最著名的一段话是对自由的描述:“啊!你们这些不但敢反抗暴政,而且敢反抗暴君的人,请站出来!旧世界遍地盛行着压迫,自由遭到驱逐。亚洲和非洲早已把它赶走,欧洲把它当成怪物,英国已经对它下了逐客令。接纳这个逃亡者,为人类准备一个避难所吧!”“我们有能力让世界重新开始!”
潘恩还在他的小册子中宣扬了一个重要的思想,就是在独立之后,建立一个民主共和国。人们也许会问,一个没有国王的北美将靠什么保护人民的权利?潘恩说:“让我们为宪章加冕!北美的法律就是国王!”一个在法治基础上的民选政府才能真正让人民获得幸福。
其实,除了宣传独立以外,潘恩在常识中表达的政治观点不是新创的,在他之前,欧洲和北美的思想家、政治家都已经阐述过很多次。远的不说,富兰克林、亚当斯、杰斐逊这些一流的政论家,早就在他们的文章中对民主和自由有过比潘恩更深刻的诠释。但是,为什么偏偏常识能引起这么大的轰动呢?第一,它“生逢其时”,就在北美人最拿不定主意的时候来了个醍醐灌顶。第二,也是最重要的原因,是潘恩用了大家都能看懂的语言。富兰克林、亚当斯、杰斐逊都是知识精英,他们学富五车,博古通今。他们的政论文章旁征博引,甚至大段引用拉丁原文。如果你看不懂,对不起,那不是写给你看的。他们的读者只能是高级知识分子。但潘恩就不同了。他倾诉的对象是最普通的民众,他要用最通俗的语言,最明白的道理,让每个识字的人都看懂,让每个不识字的人都听懂。这种风格让人耳目一新,它如此受欢迎也就不足为奇了。
常识的影响之大,怎么说都不过分。几个月间,北美的民意从观望转向独立。再加上大陆军在波士顿的胜利,独立似乎成了大势所趋。几乎每个大陆军战士的背包里都有一本翻得皱皱巴巴的常识,华盛顿也说:“这本书让我的内心产生了难以名状的改变。”很多人读了常识后变成了革命者,参加了大陆军。
人们说,美国革命有三支火把。第一支是塞缪尔亚当斯,他的“自由之子”拉开了北美反抗暴政的序幕。第二支是帕特里克亨利,他那“不自由,毋宁死”的誓言让北美人拿起武器,保卫自己的家园。第三支就是托马斯潘恩,他的常识让北美走上独立之路。约翰亚当斯说:“没有常识作者的这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