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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章

美国的故事-第9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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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主义中多沉醉一会儿,他们集体忽视了工业革命传递的强烈信号。只有一个人明白无误地解读了这个信号,这个人是汉密尔顿。工业是美国的未来,银行是工业的血脉,这就是他看到的“现代国家”。他要做的是为这个“现代国家”打好框架。另一个勉强跟得上他的脚步的也许是富兰克林,这要归功于他对科学的执着和那颗充满好奇的心。当汉密尔顿脑子里都是银行、股票交易所、制造业、世界贸易这些现代元素时,杰斐逊和麦迪逊想的是如何让他们的奴隶多种几亩地,如何让农民摆脱对银行的依赖。汉密尔顿憧憬着“美帝国”。他说,美国人是天生的商人和企业家当美国崛起时,“欧洲的一切都是泡沫”。杰斐逊追求的“美利坚共和国”是“绝世而独立”的世外桃源,自给自足,与世无争,是人类最美丽的“乌托邦”。

    现在,地上有一条线。线的左边是“近代”,右边是“现代”。左边站着一群人,他们是“建国国父”们;右边站着一个人,他是汉密尔顿;还有一个人,不左也不右,刚好站在那条线上,他是华盛顿总统。汉密尔顿把所有的人都拉过来是不可能的,他也没打算这么做。他只要把华盛顿拉过来就成了。华盛顿往哪走,美国就会往哪走。幸运的是,他拥有华盛顿毫无保留的信任。亚当斯、杰斐逊、麦迪逊都是未来的总统,也是才华横溢的政治家,但在华盛顿心中,这仨绑在一块儿也不如汉密尔顿有分量。虽然此时的华盛顿并不清楚自己的立场,但他决定给汉密尔顿一个机会,让他把报告提交国会,让所有的人充分表达意见,然后他再做最后的裁决。

    只要总统不约束他的财政部长,这位部长的能量就会让所有的人瞠目结舌。早在1780年的时候,大陆军总司令身边那位25岁的中校军官就在编织着美国的“中央银行梦”了。亚当斯密的国富论,麦勒齐波斯特维的贸易与金融词典,英格兰银行和阿姆斯特丹银行的公司宪章,等等,都让年轻的汉密尔顿对欧洲的金融体系充满向往。如今,35岁的他终于有机会打造自己的“帝国”,他绝不会让任何人挡了他的路。说我的银行是山寨版的英格兰银行?是又怎样?我就是要用英国体制赶超英国,你有意见吗?少拿“自由”啊“革命”啊那些大帽子来压我,没钱你要什么“自由”!你们就等着看我怎么让美国人赚大钱吧!

    1791年1月20日,建立“合众国银行”的法案“像风一样吹过参议院”,意思是,以压倒性多数获得通过。接着,法案进入众议院的讨论。众议院领袖麦迪逊再一次组织反击,他的理由跟上次阻止联邦政府接管债务时的理由一样:中央银行将以牺牲南方为代价使北方获利。汉密尔顿说,我的银行是全国性的,不是地区性的,它不仅将促进工商业,也将大大方便农业的融资,对大家都有好处。你能不能停止当一会儿弗吉尼亚人,试着当一会儿美国人?因为汉密尔顿提议把合众国银行总部设在费城,麦迪逊还担心这样会影响联邦政府最终迁都波多马克的计划。如果越来越多的联邦机构在费城扎根,迁都也就越来越困难。汉密尔顿觉得麦迪逊瞎操心,这跟迁都有什么关系?你爱走就走,银行才不会跟着你到那个鬼地方去呢,两码事!(后来,联邦政府迁都时,中央银行果然没有南迁,一直留在费城。)

    对中央银行更深层的讨论是关于它的“合法性”,也就是,联邦政府组建银行的行为是否违宪。自宪法诞生之日起,对宪法的解释就分成了两派。一是“狭义派”,一是“广义派”。“狭义派”认为,政府的权力仅限于宪法的明示,只要宪法上没写,你就不能做。“广义派”说,政府不仅拥有宪法明示的权力,还拥有“暗示”或“引申”的权力。当初,麦迪逊和汉密尔顿合作联邦党人文集的时候,他们俩都是“广义派”领袖,他们的精彩论述使这部文集成为对宪法最权威的注解。如今,麦迪逊的立场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他一夜之间成了“狭义派”掌门人。他与汉密尔顿的对话是这样的:

    麦迪逊:你就是把宪法翻烂,也找不到半个字说政府有权建立银行。

    汉密尔顿:请看第一条第八款,不要告诉我你从来没听说过“必要与适当条款”。

    麦迪逊:“必要与适当”不等于滥用权力。

    汉密尔顿:你想听听你自己三年前是怎么说的吗?

    为了给“宪法之父”添恶心,汉密尔顿让他的一个议员朋友在众议院的辩论中当众朗读联邦党人文集第44篇对若干州的权力的限制中那段著名的文字。这一篇是麦迪逊的杰作,淋漓尽致地解释了“必要与适当条款”,至今仍被史学家和法学家频繁地引用。当时,虽然大家都知道联邦党人文集出自麦迪逊和汉密尔顿的手笔,但具体哪一篇是谁写的还是“绝密”,两人都守口如瓶。汉密尔顿并没有告诉朋友那段文字的作者,只是让他念一下而已,个中滋味只有麦迪逊明白。麦迪逊的脸让汉密尔顿的“恶作剧”气得红一阵白一阵的,又不能破口大骂:“这是哪个混账王八蛋写的?”

    这段闪闪发光的经典语录是:“在法律和推理中,最清楚不过的公理是,当(政府)需要达到某种终极目标,它就应该被赋予达到这些目标所需要的手段;当政府被授予某种广泛的权力,它也就获得了所有与实施此权力相关的具体权力。”

    用白话说就是:你想让政府办事,就得给政府权力;你想让政府办大事,就得把办跟这件大事有关的那些小事的权力也给政府。比如,宪法明文规定,联邦政府有权征税,有权发行货币,但没说政府有权建立银行。那么,征来的税存在哪?怎样才能统一调配?怎样以政府信用为基础发行统一的货币?干这些事当然需要国家银行。所以,建银行这个“小权力”是附属于征税和发行货币这些“大权力”的。你想让政府顺利履行宪法“明示”的权力,就必须赋予它与“明示”的权力相关的“暗示”的权力。这种“暗示”的权力就是“必要与适当”的权力。如此这般,国有银行一点也不违宪。

    “联邦政府之父”和“宪法之父”之间的这场争论谁对谁错、谁输谁赢也许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对宪法“画龙点睛”式的阐述为后世留下了享之不尽的财富。后来,第四位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马歇尔就是用“必要与适当条款”来确立联邦政府的权威的,他引用的就是政府建立国有银行这件事。

    显然,汉密尔顿的游说工作很成功。1791年2月8日,众议院以39:20的优势通过了银行法案。但是,就像当初关于政府债务的表决一样,南北分歧已经不可挽回。波多马克河以北各州几乎无一例外地投了赞成票,南方各州基本上全是反对票。很多学者认为,这次表决标志着两大政党的形成,如马歇尔在他的书中所写:“关于合众国银行的争论导致了两大旗帜鲜明的政党的形成,它们之间长期的斗争撼动了美国政治的核心。”

    汉密尔顿在国会势不可当,麦迪逊只剩下最后一步棋,那就是总统的“一票否决权”。如果华盛顿否决了国会的法案,法案就会被打回国会,重新讨论,只有在参、众两院都达到三分之二多数后才能再次通过,那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国会的法案送到总统府,总统有十天的时间做决定。他要么签字使之成为法律,要么否决。于是,麦迪逊立刻开始对总统的“攻坚战”,天天跑去给华盛顿上宪法课,敦促总统行使否决权。华盛顿倒是挺老实,他当初虽然在制宪会议上从头坐到尾,一场辩论都没落下,但他承认:“我不太明白你们律师说的那些事(他指的是宪法)。”经过麦迪逊的一番“普法教育”,华盛顿似乎更晕了。让农民给律师当裁判,你们这不是难为我吗?咋办呢?那就问问律师们吧。

    总统问的第一个内阁成员是总检察长兼法律顾问伦道夫。伦道夫说:“违宪。”但他的理由很弱,总统基本上听了跟没听一样,还是一头雾水。于是,华盛顿来问第二个内阁成员——国务卿杰斐逊。杰斐逊的水平比他表弟伦道夫高出好几节,他的回答简洁又犀利:第一,从严格的宪法含义上说,由国家资助的垄断企业和银行是对自由的侵犯,也是英式君主制的体现。第二,汉密尔顿设计的中央银行是北方工商业欺压南方种植业的工具,因为那百分之八十的私人股份绝大部分将来自北方的投机者。第三,汉密尔顿滥用“必要与适当条款”。“必要”是指“不可替代”,没它不行。但事实是,即使没有中央银行,政府照样可以收税和发行货币,只要把任务分派给靠得住的私人企业就可以了。中央银行是“方便的”和“有用的”,但不是“必要的”。第四,中央银行的设立是以牺牲公众利益为代价满足少数金融贵族的私欲,是“非正义”的。所以,绝对违宪!

    杰斐逊的话让华盛顿受到很大的震动,他又把麦迪逊叫来进行了好几次单独的秘密谈话。他似乎快被说服了,让麦迪逊为他起草否决法案的意见书备用,这可能将是美国总统第一次行使否决权。好了,听完了麦迪逊、杰斐逊、伦道夫这三位律师的陈述,华盛顿现在只有一件事可做,就是听听第四位律师怎么说。

    华盛顿把汉密尔顿叫到办公室,开门见山地对他说:“如果你不能说服我,我就要否决银行法案。”然后,他把其他三位的意见告诉了汉密尔顿。看样子,华盛顿心里是偏向汉密尔顿的,他跟财政部长之间的坦诚更有“自家人”的味道,而且,他最后找汉密尔顿并把所有的反对意见告诉他,实际上是给汉密尔顿一次反击的机会。汉密尔顿说:“给我一个星期,我会给你我的意见。”

    在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里,汉密尔顿再次展示了他超人的精力。多年后,满头银发的伊莉莎向一个年轻人讲述她与夫君共度的这段日子时说:“他创造了你们的银行。我通宵达旦地陪着他。杰斐逊认为我们不应该有银行,华盛顿总统也这么认为。但我丈夫说:‘我们必须有银行。’我们整晚地不睡觉,我帮他誊写稿件。第二天,他拿着稿子去见总统,我们就有了银行。”

    汉密尔顿在2月23日拿给总统的这份稿子共13000字,从各方面阐述“必要与适当条款”的含义,把所有的反对意见都“埋葬”了。他反驳了杰斐逊对宪法的狭义理解,他的眼光不再只停留在银行这件事上,而是扩展到所有的公权力。他说:“对政府的定义蕴含着一个天然的原则:每一项赋予政府的权力都是至高无上的,它理应包括所有与此相关的手段。”如果杰斐逊与伦道夫的观点成立,那么,“合众国只能是一个没有主权的政治协会,或人民只能接受无政府的统治”。联邦政府不仅有权建立银行,还有权采取措施应对各种情况,而不是仅限于那些“绝对必要”的情况。人们的社会实践应该高于某些人的狭隘理论。

    汉密尔顿的这篇报告是对宪法的“广义解释”的代表作,被誉为“对美国宪法最天才的诠释”。当初,制宪会议的代表们对宪法的争论是建立在“广义”的基础上的,他们故意把宪法写成非常笼统的文件,就是想在实践中丰富和完善它。如果只按表面字义行事,宪法就成了“死法律”。“必要与适当条款”的原意是让宪法变成“活文章”(参看058我们人民),没有人比汉密尔顿更好地抓住了这个要旨。当然,他有自己的政治意图。在所有的理论背后是对权力的争夺。一个更强大的中央政府才是他真正想要的结果。

    2月24日,华盛顿花了整整一天读汉密尔顿的报告,他完全被财政部长的观点征服了,甚至懒得再跟杰斐逊和其他人打招呼。2月25日,总统签署了银行法案。他故意等到离十天期限只差一天的时候才签字,因为他不想给其他内阁成员再次游说他的机会。他听够了。

    华盛顿这个举动的意义远远超过了法案本身。作为一个南方的种植园主和奴隶主,他最自然的反应应该是否决此案,这也是杰斐逊和麦迪逊对他的认同和期望。但是,华盛顿背叛了他的地域和阶级。他的决定完全出乎杰斐逊和麦迪逊的预料,因为他们不明白,当他们还是弗吉尼亚人时,华盛顿已经是美国人了。后世的学者在谈论华盛顿时期的经济政策时,他们通常认为那是汉密尔顿的政策,很少提及华盛顿的名字,好像此事与他无关。杰斐逊也认为,华盛顿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他被汉密尔顿利用了。实际上,没有华盛顿的支持和保护,汉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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