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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南宫情义篇之青梅何奈落竹马-第6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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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很快,他便将被子一把掀开,他满脸忧心忡忡地,望向那座屏风上颤抖的影子。

    “好冷。。。好冷啊。。。”那个影子在痛苦地呻吟着。

    现在正值春季乍暖还寒之时,沉浸在夜色中的房间犹如雪窖冰天,冷风刺骨。

    夜间温差大,娄落却不合时宜地睡在地上,身上只披了一席单薄的毯子,怎么会不瑟瑟发抖?

    没有多想,白墨临飞快地跃下床,抱着被子越过屏风,径直走近熟睡却不停哆嗦的娄落。

    白墨临蹲下来,将被子严严实实地盖在她冰凉的身子上,并轻手轻脚地将她抱在怀里。

    他看见她的鼻子被冻得通红,连鼻涕也流了出来,心下甚是难过。

    他将她轻轻地放在床上,用自己的手紧紧地握住她冰凉的双手,用自己的体温慢慢暖和着。

    他闻到一股馥郁芬芳的发香,在空气中肆意地流窜着。

    那是他闻过的比花还香、比糖还甜的气味,刹那间充斥着他大脑里的血液。

    白墨临看着娄落白净的脸,情不自禁地笑了笑,喃喃道:“明明就是个娇俏的姑娘,为何非要扮作男子,随我打打杀杀的?你,又是何苦呢?”

    上半层漏壶里的沙子漏得越来越厉害,更夫也卸下梆子回家补觉去了,新的一天即将降临。

    此时的娄落,睡得像个婴儿一样,很安静,很安静。。。

    “快点啊。。。你怎么走这么慢?我都快饿死了!”

    话说那于有德领着邹青青,一路小跑地往自己心仪已久的“醉仙楼”赶去,嘴里还忙不迭地催促着邹青青。

    “已经很快了,别催。舅舅啊,平时干活不见你这么积极,怎么一提到吃,你就跑得比兔子还快!”邹青青白了他一眼,奚落道。

    “我不是跟你说过,你舅舅我乃是饿死鬼投胎,上辈子没吃饱,这辈子可不能亏待了自个。”于有德抚着扁扁的肚子,嬉笑道。

    “哎!”邹青青摇头无奈道。

    城北,醉仙楼。

    “到了!醉仙楼,我总算能在这里饱餐一顿啦!哈哈!”于有德乐不可支地拍手笑道。

    一想到等会可以大快朵颐,他嘴角的口水都“嗒嗒嗒”地直流,眼珠子都快要爆出来了。

    “舅舅,瞧瞧你这副德性,没出息!这醉仙楼装潢华丽奢华,想必这饭菜会很昂贵,花销太大,吃不起。。。吃不起。。。我们还是换一家便宜点的吧。”邹青青望着眼前三楼高的醉仙楼,望洋兴叹道。

    说完,她拔腿就要走,但是被于有德一把拽住了。

    “别啊。。。青青呐,你听我说,我们来福州城这几天,每餐都是青菜豆腐萝卜汤,你难道就不像开开荤,尝尝肉的味道?你又不是吃斋念佛的尼姑。”

    油嘴滑舌的于有德,又在引诱邹青青,当他看到邹青青舔了舔舌头后,他知道自己的话奏效了。

    于是,他趁热打铁,继续鼓动道:“既然你我都想吃回肉,那又何必亏待自己呢?况且,你放心,这一顿,你舅舅我请客!”

    “你请客?你哪来的钱?”邹青青惊诧地疑问道。

    “你别管那么多了,随我去吃肉便是。”

    说完,于有德便拉着邹青青的手,迫不及待地踏进了这“醉仙楼”。

    “三斤花雕,五斤九成熟牛肉,两盘红烧狮子头,碳烧乳鸽、布袋鸡、鹌鹑蛋红烧肉、酱爆鱿鱼须各来一份,要快,我这肚子可没耐心等。”

    于有德翘着二郎腿,讲出一连串的招牌菜来,直听得那店小二一愣一愣的,可见他对这家酒楼甚是熟悉。

    “好嘞,大爷,您稍等片刻,我们这儿的招牌菜绝对包您满意!”

    说完,那小二便高高兴兴、屁颠屁颠地跑去报菜了。碰上个出手这么阔绰的“大爷”,他岂会不乐开花?

    “舅舅,你疯啦!”

    邹青青带着满脸不可思议的表情,拼命地摇晃着于有德的身体,怒叱道。

    “诶。。。停停停,别摇了,你再摇,我今天早上吃的包子馅都快要吐出来了。撒手。。。”于有德弱弱地“命令”道。

    “舅舅啊,不是我说你,我们本来就没多少盘缠,你现在还这般大吃大喝、挥霍如土,你是不是要教我陪你讨饭、睡大街?”邹青青愤懑地责问道。

    “青青,你冷静点嘛,我都跟你说了,这一餐,无论花多少钱,都由我一个人掏,绝不会动你锦囊里的半文钱!”于有德信誓旦旦地说道。

    话音刚落,他便从怀里掏出来一个鼓囊囊的荷包,并将里面的银子悉数倾倒出来。

    “舅舅,这些饭菜钱全由你一个人出?我真的很奇怪,你到底哪来的这么多钱啊?你这荷包是哪来的?”邹青青吃惊地质问道。

    这时,于有德点的七盘好菜全部上桌了,香飘十里,令人垂涎欲滴,俨然满汉全席。

    “吃完我再告诉你啊,来来来,今朝有酒今朝醉,今晚有肉今晚尽管吃!我可不管你啊,我开动啦!”

    说完,他便起身拿筷子夹起几块牛肉放进自己碗里,又用汤勺盛了五六个鹌鹑蛋,开始不顾形象地狼吞虎咽起来。

    色香味俱全的珍馐玉盘摆在自己面前,邹青青岂会不心动?

    没等于有德叫她,她便早已夹起几片鱿鱼须塞进嘴里咀嚼,享受着回味无穷的佳肴。

    “来来来。。。喝点酒,光吃肉,不喝酒怎么行?”于有德放下沾满油渍的筷子,端起两壶花雕酒,劝道。

    “哗啦啦”

    酒已盛了满满两大碗,香醇的酒味洋溢在空气中。

    “来,喝酒!”邹青青豪爽地端起其中一碗酒,高兴地笑道。

    “喝!”

    于有德自然很是配合。

    邹青青已陶醉于美酒与山珍海味之中,难以自拔。她此刻只记得喝酒吃肉,再懒得计较银子的事情了。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后,餐桌上已是杯盘狼藉,到处散落着啃完的骨头和残渣。

    于有德喝得醉醺醺的,开始手舞足蹈,陪邹青青讲起笑话来。

    邹青青酒量极好,三斤花雕,她一个人便喝了两斤,却仍然觉得不够尽兴,脸上丝毫没有泛红的迹象。

    古人云:酒后吐真言。

    喝醉的人在没喝醉的人面前,最容易说实话了。

    这不,烂醉如泥的于有德便向邹青青吐露这一大把银子的来历。

    “青青啊,这荷包里的银子,都是我教毛毛弄来的。”于有德半眯着眼,笑道。

    “毛毛?你是说你收留的那个流浪乞丐?”邹青青诧异地问道。

    “嗯。。。是啊!”于有德继续笑道。

    于有德的心地其实十分善良,他刚来此地时,见城中众多可怜的小乞丐挨饿受冻、生活拮据,便将他们收留在自己经常落脚的草庐里。

    那个叫毛毛的乞丐便是其中一个。

    “他一个人就能讨到这么多银子?还讨来一个精致的荷包?”

    邹青青愈加难以置信了。

    “嘿。。。瞧你说的,他若是光凭乞讨就能弄来这么多钱,我就不会教他撞人偷钱袋这个妙法子咯。。。”于有德摇头痴笑道。

    “什么?撞人偷钱袋?这么说,这荷包以及荷包里面的银子都是偷来的?”邹青青愤恨道。

    “是啊。。。不然,他一个小孩子去哪里捣腾咱俩的饭钱?”于有德一边用指甲剔着牙缝,一边漫不经心地笑道。

    “砰。。。”

    桌子被邹青青一掌拍得四分五裂,破碎的木屑到处迸溅,吓得一旁吃饭的客人都慌慌张张地逃跑了。

    邹青青这次真的生气了,只见她脸色铁青,眼里就快要喷出火来似的。

    “你!你怎么可以这样做!我们好手好脚的可以自己挣钱,自给自足,就算吃不饱穿不暖,也绝对不能去偷去抢,去作这些卑鄙无耻的行径!”邹青青奋袂而起,怒目圆睁,冲于有德呵斥道。

    于有德吓懵了,酒,也立即醒了。

    原来,故意撞白墨临并且偷走他荷包的那个小乞丐,正是于有德口中的“毛毛”。

    “好。。。好,青青啊,是舅舅做错了,你消消气,消消气。那。。。那我们已经吃了肉喝了酒,总不能赖账不给钱吧。”于有德颤声道。

    “不行!这荷包里的钱根本不属于我们,我们绝不能动。大不了,我在这帮掌柜的洗碗打杂,以此还请这笔饭钱罢了。舅舅啊,你实在是太糊涂了!”邹青青叹气道。

    “这件事都是我一个人的错,怎么能让你独自承担?好吧,舅舅知错了,你原谅舅舅,舅舅陪你一起做工抵账,好不好?”于有德自责忏悔道。

    “这可是你说的,以后,你切记莫要再怂恿毛毛去偷钱了。不然,你会害死他的。”邹青青指着他的鼻头,再三警告道。

    “好好好。。。我知道了。除了这顿饭钱,你还把人家的桌子都打烂,把人家的客人都吓跑了,恐怕我们在这里做一个月也还不清这笔账。”于有德苦恼道。

    “不管怎样,这笔钱都是我们应赔的,就算做一年,我也认了。”邹青青长吁口气,缓缓道。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每每经过醉仙楼,你都能瞧见,一个挎着刀袋的姑娘正应接不暇、汗流浃背,忙地不可开交。

    时而踩在梯子上,踮着脚尖吃力地掸牌匾上的灰尘;时而在肩上搭条花白的毛巾,随时侯着擦桌子,还没一个时辰,原本白得像雪的毛巾被得面目全非,好似漂亮的姑娘哭成了花脸。

    说来也怪,也不知是不是天意,到处寻觅她的白墨临,却没有一次碰见她,都是擦肩而过。

    城北,代府。

    说起福州城,那不得不提及这声名远播的代府。

    代府府邸地处城内最繁华的“财神街”,就光看门前的两座威武霸气的石狮以及皇帝御赐的镶金玉匾,也能推断代府的财力是有多么雄厚,名气是有多么大。

    府里很大,大得可以与皇宫的御花园相媲美,在这儿参观可得小心失了方向,莫名迷路。

    代家世代经商,祖上曾与先帝有不错的交情,被聘为“皇家御商”。

    所谓前人栽树后人乘凉,代家祖宗得了浩荡的恩宠,这后代子孙自然因此庇荫,代家的生意亦蒸蒸日上,荣登为福州城商界一霸。

    代家名下经营着很多产业,例如陶瓷、苏绣、染坊、棉纺、丝绸等将近三十余种,其中的龙头产业便是风靡全中原的大染坊。

    代家染坊不仅种植蓝靛、茜草、茈草、红花、黄栀等染色植物作为传统染料,而且还从异域各国引进山中的赭石、丹砂、绿矾等天然有色矿物研磨成粉制作的新式染料。

    除此之外,代家还掌握了一流的媒染、剂染等先进技术以及经验丰富的染匠师傅。就连雇佣的工人也是成千上万,令同行纷纷汗颜,望而却步。

    在当地乃至全国,代家的大染坊可称得上是旷世无匹、举世无双了。

    这时候,贵为代家大少爷的代玺平正打道回府了。只见元宝脖子上都挂满了礼物,他自个的手里也提着一篓包装精致的枣糕。

    不同于其他富家子弟,他作风一向低调,无论出行还是回府,都安步当车,身边只带上元宝一个随从,与那些个整日游手好闲、饱食终日的纨绔子弟截然不同,大有天壤之别。

    虽然他乐善好施、心地纯良,但是,人无完人,他也有很大的瑕疵。

    他素来讨厌读书,胸无点墨却又没有继承祖辈的经商头脑,年至弱冠,却仍一事无成,让人头疼不已。

    偶尔,他也会喝喝花酒,逛逛窑子,尤其在管家代延庆的怂恿下,他去的次数愈加增多,逐渐变本加厉了。

    “咚咚咚”

    元宝抢先一步,跑上前去敲门。

    沉重的红漆楠木门被推开,戴着顶布帽的家丁向代玺平拱手道:“少爷!您回来了?”

    “嗯。。。阿丰,奶奶可在府里?”代玺平满怀期待地问道。

    “回少爷,太夫人正在府里等少爷您回来呢。”唤作阿丰的家丁恭敬回道。

    “哦?那太好了!元宝,快跟上来。”代玺平吩咐道。

    “好嘞,少爷!”

    元宝戴着一堆的礼品,随代玺平快速地跑进了府里。

    “奶奶!”代玺平刚到门口,便喜形于色地喊道。

    只见,正堂内端坐着一名白发苍苍、面目和蔼可亲的老妇人,此刻正冲着代玺平乐呵呵地直笑。

    这老妇人便是代玺平口中的奶奶,也就是代光祖的生母。

    她在代府威望最高,地位最大,全府上下都尊称她为“太夫人”,唯命是从,不敢忤逆。

    而笔挺地站在她后面的汉子,便是代府的管家代延庆,因为代光祖沉疴难起,故而太夫人将染坊的经营权暂时交给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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