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良种田纪事-第1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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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口头上的便宜是赚到了,可有一点,清露还是得承认,程一针说得是对的,那就是,她现在能赚得都是小钱儿了,还是不确定的小钱儿,这难免让她感到有些郁闷。
见清露和赵东家的生意谈完了,与程一针的斗嘴也结束了,秦怀恩在赵东家和郭掌柜打算离开之前,说了一句话,“我准备成立一个狩猎队。”
山区的农民们在农闲时节打猎,一直是很的收入,偏生因气候的缘故,农闲时节还比旁的地方要长,所以基本上每个村里都有些打猎的好手,当然了,这种好手是和普通的庄稼汉来比的,和秦怀恩这样的山大王是没有可比性的。
但对秦怀恩来说,这些人是种,而现在他就要利用起这部分了。
立时,包括清露在内的四个人,怀恩的双眼都绽放出了炽热的光芒,他们无法想像,单枪匹马就很强的秦怀恩,在有了帮手后,会强到什么程度。
程一针笑得哈哈的,摇头晃脑地对清露显摆,“听见没有,清露,这赚大银子终于要出手了。”好像秦怀恩是他的物一样,可也得承认,他一直是从秦怀恩的收获中获利最大的那一个。
清露笑得很腼腆,“鼓励”秦怀恩说,“没事儿,相公,你自管去忙,不管你赚多少银子,我都办法花干净的!”
273。第273章 什么才是绝配()
这下子,连秦怀恩都忍不住笑了,用自己的本事让心爱的清露过上肆意舒心的日子,这对他来说,是世间最幸福的事,这个前世连想都不敢想的目标,这一世他终于通过自己的努力实现了!
而只有清露,万分了解秦怀恩的这种心情,并因此深深地沉醉着。
短短的笑闹过后,众人还在洗耳恭听,秦怀恩却除了那句话,再不说旁的了,真是急死人,清露只好做代表,“大郎,你且说说,这个狩猎队,你打算怎么办?若是没想好也没关系的。”她知道秦怀恩这个人,在外人面前绝对地惜字如金。
秦怀恩对清露解释道,“现在还没到打猎的好季节,就是有点收获,也都是不值钱的东西。对咱们村里的这人,我心里大致有数儿,先把他们归拢到一块儿,我再指点指点,到时候用起来就顺手了。就是这段日子,我也不会让他们闲着的,咱们家的山还得收拾,再活捉些母鹿和雄麝养在小山上,到了春天就方便了,正好趁着这机会再验,这些人到底得用不得用。”计划得很周详。
众人听得皆点头,秦怀恩在狩猎上还是很专业的,而清露则直接报以星星眼,“大郎你太厉害了,母鹿和雄麝,这你也能让它们配上……”
屋子里就是一静。
程一针先是忍了一下,但实在是忍不住了,索性哈哈大笑起来,笑到最后笑得拍着桌子连眼泪都流下来了。
秦怀恩嘴角抽搐了几下,到底是没忍住,也不禁笑了起来,又怕清露不高兴,堪堪地将笑声又憋了回去,变成低头闷笑。
赵东家和郭掌柜不是很懂行,不仅笑得比程一针和秦怀恩晚,还没那么夸张,觉得事儿不对,也很快把笑声憋了回去,但憋得满脸通红。
清露的脸色倒是不红不白的,脸上微微的笑意十分自然,她已知道自己闹了个大笑话,但并不知道具体原因,对秦怀恩说,“想笑尽管笑好了,回头告诉我,我哪里想差了,就行了。”还顺手给秦怀恩倒了杯茶。
清露这份不羞不恼坦然大度的心胸着实令几个大男人钦佩,就连程一针的笑声都渐渐地停下了。
秦怀恩告诉了清露,养母鹿是要搭配一头公鹿的,为的就是让母鹿受孕,有种很名贵的药品,叫做“鹿胎膏”,就是用鹿胎制成的。
鹿并不难猎,鹿胎却很珍贵,因为鹿通常在深秋初冬受孕,月份小时,凭外观来,偶然间碰上了,鹿胎也很小,做不几副药,月份大时正是大雪封山,很不好找,等到春暖花开,小鹿又生出来了。
但鹿胎还是比不上秦怀恩打算养的另外一种东西。
产麝香的雄麝会在春天时让身上的麝香自行脱落,然后和它的粪便等一起埋起来,这种麝香有个专门的称呼,叫做“落香”,它药力最强,是麝香中的极品,善于跑跳的雄麝活动范围相当大,落香本身体积又很小,极为难寻,价格自然非常昂贵。
清露问程一针,“落香到底有多贵?”她现在还是没啥概念。
程一针想了想,“和五十年左右的老山参一个价。”
清露心头一跳,仿佛山银海向自己飞了过来,她兴奋地抱住了秦怀恩的胳膊,“怪不得人家说你是赚大银子的!”
秦怀恩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就是试试,你若不说养公鹿,我也想不到。”虽说只是个小小的主意,但清露不说时,真就没人想到,他只不过是利用自己的经验将收入扩大了而已——鹿胎的价格就高过鹿茸了,何况是落香。
寻找落香是有窍门的,在落香落地的头几天内,因为落香的作用,周围的植物会产生小小的异变,这是采集落香的最佳时机,而以秦怀恩的速度和眼力,一遍那么小的山头,恐怕连半天的功夫儿都用不了,完全可以在产落香的季节每天找两遍,做到绝无遗漏。
找落香的法子就是程一针教的,所以程一针对秦怀恩相当有信心,“你们一定能成!”又摇头感叹,“你们这夫妇两个,我算是了,真真的绝配啊!”他以往怎么就没想到要买山养麝呢?
再仔细想想,就算想到了也没用,谁能有秦怀恩的能耐,先是漫山遍野地找到能产香的雄麝,然后再抓活的,再养,再找落香……就连活的母鹿和公鹿也不是那么好抓的,合着人家该赚这份银子:一个脑子聪明,一个身怀绝技。
清露却还不满意,乌溜溜的眼珠儿一转,便问程一针,“你会给母鹿打胎吗?”母鹿的寿命应该不止一年,实际上野生鹿的寿命大约在二十年左右,两岁之后就可以受孕产崽了。
程一针一顿,连忙叫道,“会啊!”连声叫着,“哎呀呀,你那个脑子到底是怎么长的?”刚才明明连养得是什么东西都不知道,现在可倒是好,都能快人一步的出主意了。
清露轻笑,她来自已拥有克隆技术的现代,利益连活熊取胆这样的事儿都做出来,给母鹿打胎有什么奇怪的,若不然,方才她也不会一下子把母鹿和雄麝给想歪了。
顾不得听程一针的赞美,清露对秦怀恩说,“反正咱家的草料也够,不如这样吧,小山养雄麝,大山呢,就养鹿,地方大,还能多养一点,你这不是有帮手了嘛!”她想着吧,这怀了孕的母鹿,一定比落香好找,实在不行就等月份大点呗,打过胎后,第二年也不用重新捉了,其实还是挺省事儿的。
秦怀恩想了想,点头道,“行!我就按你说的法子去收拾这两座山。”
不过是几句话的功夫儿,这对夫妻就订下了明天几万两生意的主意,听得其他人全都自叹弗如。
等这些人离开后,秦怀恩才有些迟疑地对清露说,“露露,等到狩猎队成了之后,我就要像以往那样,每次进山都要几天才能回来了。”方才他们只说到如何收拾山,很容易让清露产生误会,而这只不过是前期的准备工作而已。
274。第274章 亲手为你织就幸福()
果然,清露很是意外,“什么?我还以为你往后只在自家山头打猎就行了。”但她很快咬了咬嘴唇,做出了决定,“好,你去吧,我在家好好地等你回来。”强压下心中的不舍,绽放出明媚的笑容。
其实清露很想说,“咱家不缺银子了,还马上就要有那么多的收入,我宁可不去血拼,也不想让你离开我。”可当她想起秦怀恩月光下的矫健身姿,这样的挽留就怎么都说不出口了。
男人,有男人的梦想和爱好,也有实现自身价值的方式,她不能自己就把山中的猛虎硬生生地拘成家中的,她不能太自私,更不舍得秦怀恩不快乐。
不久之后,清露才发现,原来她想错了,对秦怀恩来说,此生最大的梦想就是守护着清露她开心快乐,秦怀恩组织狩猎队是赚银子供清露花销不假,但他自己每次进山都要耽搁几天,可不是这个,而是给清露准备一份新年礼物。
从第二天开始,山上的大院就热闹了起来,前院每天从天不亮开始就有呼喝之声,是秦怀恩带着他的狩猎队在习武,再接下来这些汉子们就是一整天地忙碌不休,经常能听到他们发出的喝彩声和兴奋的大笑。
其实自打清露成亲后,他们家的院子就一直挺热闹的。
清露这个人很招人,且不说那些走了没多久的绣娘和她生意上的伙伴儿,就是村里的女人和孩子,清露也鼓励她们经常来串门,每次都热情招待,再加上睿儿那个大大的玩具室,他们家都快成了幼儿园和聊天室了,一天到晚地不断人。
清露这么做是有目的的,她总觉得她这个外乡人初来乍到的,没什么“人脉”,可以说,当初在秦家时的孤立无援,给她留下了惨痛的教训。而社交这种事儿,她是丝毫不指望秦怀恩能帮忙的。
还有睿儿。清露可不想让睿儿在深宅大院中孤伶伶地长大,不会干活,不通人情世故,那样的话,好孩子都得长歪了。
当然了,清露也是挑人的,有那品性不好的,她就会毫不留情地拒之门外,结果,清露的做法让小岭村整个村的风气都因此一变,无论男人女人还是孩子,个个都变得知礼懂理起来。
再者,清露这么做也是打探消息,她不想成为耳目闭塞的人,至少要做到这村里的大事小情都瞒不过她。
不影响自己的个人生活,清露接待客人也是有一定之规的,除了必要的人外,她极少亲自待客,都是由刘寡妇和刘秀芬来招待的,栓子娘若是有了空闲,也会来做做针线聊聊天。
这么做的效果相当明显,旁人还罢了,刘寡妇和睿儿眼见着就比以往开朗多了,睿儿更加懂事,刘寡妇经常挂满笑容的脸,则一下子年轻了好几岁。
此时,清露走到内院的正堂里,当着人的面儿大声宣布,“我,要开始做女红了!”
几声低低浅浅压抑的笑声响了起来,刘寡妇先是摇了摇头,然后才说,“是啊,太太,我琢磨着,你最起码该给爷绣个荷包,现下动手,估计年前能做起来吧。”说得很是底气不足,她自然了,那些亵裤到底是谁的手笔。
“那多没意思。”清露一点都没不好意思,反倒极为有信心地说,“我要做,就做你们谁都没见过的稀罕物,到时候,你们就!对了,你们谁会纺线啊,可得帮帮我!”
女人们不笑了,很是好奇地围了上来,问清露要做什么,清露也很快找到了她要找的人。
清露早就发现了,羊毛在这个寒冷的地区已被广泛使用了,比如他们家的毛毡,就是用羊毛制成的,当然了,价格可不便宜,比丝绸贵多了。
清露虽然不会做针线,但她会织毛衣,本来她是懒得做这些小活儿的,可现在不一样了,秦怀恩要山上了,还是得到贵重的冬皮在寒冷的冬季上山,她一定得为他做点什么。
清露很快得到了她想要的毛线,和带点弹性的木制织针,甚至有人还帮她为毛线染了颜色。
用了一个多月的功夫儿,清露亲手为秦怀恩织了一套毛衣毛裤,秦怀恩捧着这些东西,只觉得上面满满都是幸福的味道。
毛衣毛裤的保暖性能自然是不及棉裤和棉袄的,可它有个特别的优势,就是弹力大,可以紧贴在身上穿在棉衣的里面,保暖的效果自然就上来了。
清露的作品不仅帮她洗刷了“手笨”的坏名声,还给她带来了女人们发自内心的崇拜,家里的女人们都很快地学会了这种技艺,在这其中,大家最莫过于五指手套了。
“这个东西太好了!”不止一个女人这么赞叹道,“爷们儿要是戴着这东西开弓射箭,那得多方便啊!”
这个时代用的都是手笼,穷人家连手笼都没有,就直接抄手儿,所以一般棉袄的袖口都比较宽松,但这样活动时就很不方便了,还容易灌雪灌风。
清露却不太满意,她觉得这样的手套还是太薄了,便又“发明”了两指的棉手套,平时可以把手放在棉手套中,拿出来射箭和干活时,还有一层羊毛五指手套的保护。
只是,羊毛太贵了,毛线更贵——清露求人家纺线是付工钱的,别说毛衣毛裤了,村里的绝大多数人家就算只织一副手套也承担不起,有那聪明的就直接用粗布制成了五指手套,只是,没有弹力的东西,戴起来效果很不好,也就是聊胜于无。
清露想了想她们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