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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三国志系统-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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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捕捉的事情解决,但如何运回呢?”

    野马肯定是不会在短期内就被驯服的,小部队前去,就算捕捉到了,运回的时候也可能因看管人手不够而被它们跑掉。

    贾诩眉毛一挑,笑道:

    “诩有一计。我等何须将那野马运回,反而只需在那草原之上悄悄建一厩场,再暗地里挑选军中精锐分批派去,正可在那边加以训练。日后便是与西凉交战,也可作为奇兵攻其不备。”

    “军师此计甚妙!”林立抚掌大笑,抬头看向张绣,问道:

    “此事重大,我有心将此事交由锦荣(张绣字,网友编的)你负责,你可有信心?”

    张绣一愣,奇道:

    “我一人前去吗?”

    林立摇摇头,道:

    “你虽擅骑兵,但性格急躁不稳,若是叫你一人守在厩场,恐怕不出三日便要被人发现了。”

    张绣闻言尴尬一笑,道:

    “正可叫公明将军随我一起。”

    徐晃看向林立,他现在负责长安兵马的训练,正是初显效果的时候,若是此刻离去,恐怕便要前功尽弃了。

    “公明坐镇长安,不可妄动。此次马厩场的事宜,我另派子宇与你一同。”

    刘瑞闻言一愣,随着甘宁、张绣徐晃等人的接连出现,他在林立帐下的地位便有些尴尬。按资历他久随林立,而且也有颇多功劳,但刘瑞心知,自己的能力与这三人相比,尤其武艺方面,要逊色太多。所以万万没想到林立会将此重任交予他,闻言有些踌躇,道:

    “此事重大,瑞恐不能胜任。”

    林立走过去,轻轻拍他肩膀,道:

    “子宇不必自谦。此去事宜,由你决断。但骑军训练之事,你尚需向锦荣多加请教。”

    林立派刘瑞与张绣一同前去,一是他性格与徐晃有些相近,正可以帮忙管理厩场;二来,也是给刘瑞一个锻炼提高的机会。

    张绣虽此刻性格还不够沉稳,但一手枪术确实要强过刘瑞太多。而他二人秘密潜在草原上,以他闲不下的性子,肯定会找刘瑞切磋比试,二人实力悬殊,张绣得不到满足后肯定会加以指点帮助刘瑞提高。

    为上位者,一定要充分发挥手下的价值嘛。

    此事既定,贾诩又仔细吩咐了二人需要注意的地方,便各自散去。

    数日之后,张绣刘瑞二人领百人扮作来往的行商自长安出发。二人走后,林立命徐晃自军中挑选精锐三千,只待厩场建造完毕后,便分批前往秘密受训。

    而林立自己则在练剑和处理政务之余,一心参悟练气法门。修行的事情全凭个人,对此,王越史阿二人也插不上手,只等林立自己悟到的那天。

    “剑,熟练度:64,

    必杀技:连刺,初学。”

    挥剑三千次或者斩杀百人才能提高一点熟练度,林立练剑的道路,还很漫长。

    。。。。。。。

    长安一切有条不紊,且看看老家上庸的情况。

    自林立走后,原先的府邸便闲置下来,甘宁虽为上庸太守,但平日忙碌于水军的训练,待在房龄港的时间反而更多,一应郡中政事,都是由文官处理汇报。

    府邸里却是有人的。

    “汪”

    “汪”

    “大黄,跑慢点~”

    “哈哈,捉到你了。”

    院中传来几声犬吠,随后有一清脆的女子声音响起。

    正是秋香。

    堪堪抱住长了几倍的大黄,见它无赖版的仰天一躺,露出白花花的肚皮,秋香抿嘴一笑,伸手给它挠痒痒。

    “秋香,秋香。。。”左侧有一白衣女子走过来,看见秋香正在与狗逗趣,连忙叫她。

    秋香轻轻抚摸着大黄的头,抬头看去,

    “是二姐呀,怎么了?”

    夏香脚步轻快,走到她身边,眼睛一眯,笑嘻嘻的说道:

    “老爷去长安都这么久了,也没个口信什么的回来。这上庸咱待着还有什么意思,我与大姐商量,向文中郎求个命令,姐妹四个一起去长安伺候老爷。”

    “老爷?”

    秋香握着大黄的爪子,被这遥远的称呼勾起心思。

    “走吧,一起去嘛。”

    夏香性子活跃,也不管秋香还在考虑什么,直接拉着她的手便走。

    “哎,小心大黄。。。”

    二女在院子转了一圈,又叫上了春香和冬香,一起出了太守府门,往文官的府邸走去。

第50章 驯服马王的男人(加更)() 
一郡政事,关乎民生市贾,颇为繁多。文官正在书房仔细工作,忽听门口有脚步声传来,间或有。。。犬吠?

    文官搁下毛笔,有些不喜的抬头看去。

    随即被鱼贯而入的四女三犬惊住了。

    “春/夏/秋/冬香见过文中郎。”

    “汪汪”

    四女见文官面有不喜,心中一突,齐齐见礼。

    文官古怪的看向四女,问道:

    “你四人不在府中,‘兴师动众’的寻我何事?”

    四女对视一眼,随后作为大姐的春香轻轻向前一步,道:

    “天气炎热,我等担心老爷受暑,特地向文中郎请求能前往长安服侍老爷。”

    文官若有所思的看着四女,心知自主公走后,她们在上庸就有些颇为尴尬,也不点破,笑道:

    “却是巧了,我正收到主公信件,言明要我派人将你等护送至长安呢。”

    四女闻言都是一喜,只有秋香随即有些淡淡的想到,原来他还记得我们呢。

    “也罢,既然你们来了,正好省去了我派人前去通知。你们回去收拾收拾,准备好了说声便是,我好派人护送你们。”

    春香回头看看三女,嫣然道:

    “我等哪需什么准备,只待文中郎说声便可动身。”

    文官一愣,道:

    “如此,明日便随前往长安的运输队出发吧。”

    。。。。。。

    武威东北约莫百里之远,张绣一行正在艰难前进。

    凉州天气干旱少雨,此刻又正是炎炎夏季,赶路的众人都有些苦不堪言。

    “都打起精神来!距离目的地已经不远了!”

    刘瑞自己也很疲惫,但却知晓这种时刻却更加需要出言安慰鼓励手下。而身边,张绣蔫蔫的微伏在马上,哪有平日飞扬的精神头。

    “子宇,还有多远?”

    刘瑞极目远眺,默默计算之后,答道:

    “按照军师所说,待翻过了前面山头,便能看到草原了。”

    张绣闻言精神一振,抬头看去,见不过一低矮小山顿时大喜,连胜督促手下就要加速前进。

    刘瑞看他一笑,上庸附近是有山脉的,所以他知晓眼前这看似低矮的小山不过是因为距离的原因,等到众人辛苦赶去,才能发现它是怎样的庞然大物。

    果然。。。策马一个时辰后。

    众人堪堪到达山脚下,而随着距离拉近看清大山面貌的张绣脸色铁青,气恼的直跳脚。

    但再高的山也是要翻过去的,众人草草休息片刻补充体力,随后咬着牙,牵着马往山头那边前去。

    一路辛苦跋涉不足为外人道也。

    山那边,豁然开朗。因身体的遮挡,阳光都小了许多,一行百余人只觉一阵清凉感,浑身的疲乏也减轻了许多。而目光所至,蓝天白云,青草油油,依稀可见远处有牧民搭起的帐篷,还有身边悠闲吃草的牛羊马匹。

    “前方便是目的地了!”

    刘瑞轻喝一声,振奋士气。

    “还多说什么,走,去那牧民家讨些水喝!”张绣话音刚落,策马已是箭般飞过去,身边众人都是一愣,刘瑞苦笑一声,这货,明明刚刚还跟蔫菜似的。

    眼下非在长安,一切还需谨慎,刘瑞连忙带着人马跟上。

    行不过片刻,便到了一处帐篷旁边,刘瑞翻身下马,只见张绣已与有些慌乱的牧民攀谈起来,看其作揖讨好的样子,全不见昔日风采。

    也不知张绣说了什么,那牧民渐渐平静下来,反而一脸微笑的向刘瑞等人打过招呼,起身去帐篷中取酒奶招待。

    刘瑞好奇,问道:

    “你与他说的什么?”

    张绣脸上闪过得意,回道:

    “以我的魅力,还需要多说什么吗?”

    刘瑞讷讷,竟无言以对。

    一行百余人,这一户牧民自然是无法招待,眼见自家的奶酒不够,牧民吹个口哨,唤来一匹黄鬓马,随后笑道:

    “叫外来的客人见笑了,我这便去集市上买些酒来。”

    随后不待刘瑞答话,翻身上马,也不管自家帐门大敞着,直接远远离去。

    刘瑞皱眉,不待说话,身边的张绣却已经提起酒囊,与手下骑兵分分,咕嘟嘟的喝了起来。

    张绣一通畅饮,放下酒囊,抹抹嘴角,连声赞道:

    “痛快,这羊奶酒滋味倒是不错!”

    少顷,那牧民远远归来,随行还有数十人,刘瑞心中一惊,不动声色的使个眼色,示意手下小心提防。

    待那牧民们靠近,才看清手中提着的不过是些酒袋子,一个个也是普通牧民的打扮,笑意盈盈的与张绣等人连连招呼。

    到的刘瑞众人近处,牧民们纷纷下马,一名似是为首的老汉走到张绣身边,行礼笑道:

    “阿凡提见过汉家天兵!”

    张绣举举手中酒囊,笑道:

    “老丈太过客气。还没谢过你们的酒呢。”

    几番交谈,刘瑞才知晓,原来贾诩此前过来时特地表明身份与这些牧民交好,此处乃是羌汉混居,但因为相处日久,气氛颇为和睦。这些不喜战乱的羌人聚居此地,对汉家文化颇为推崇,言语间也较为恭敬。

    刘瑞心喜,既然关系和睦,想来请他们出手帮忙驯服野马也只是一句话的事了,何况自己一行还带了大量的钱财。当下开口道:

    “老丈,实不相瞒,我等正是贾先生派来。老丈想必知晓野马发情交配的时候就要到来,到时我等还需诸位帮忙驯服。”

    阿凡提闻言脸上笑容一滞,缓缓道:

    “野马驯服之事不难,但西凉王每年都会派人来此捕捉野马,如此。。。”

    张绣问道:

    “那马腾每年会派多少人前来?”

    阿凡提想了想,道:

    “人数虽不多,只有数十,但都是些不满意坐骑的军中好手。我还记得去年有一白袍小将,才二十左右的年纪吧,但武艺高超,领着十几人,愣生生降服了当时的马王。”

    刘瑞悚然,这马王可不是蚂蚁王,乃是无数野马群的领马,带着马群四处迁徙的存在。而且既然是马王,必定是整个野马群中最为精壮强大的存在,性子之桀骜刚烈,可想而知。

    张绣却是撇嘴,道:

    “只能算他运道好,刚好遇上了马王。若是我有这运气,定然也能将那马王擒下驯服。”

    呵呵,一蹶子撂死你。

    刘瑞心中腹诽,面上全是不信,却刚好叫张绣看到了。张绣四下一看,果见众人都是以“前方装逼好刺眼”的表情避开不看他,顿时又羞又怒,喝道:

    “不就是一匹马王,老丈,待那野马群到来,你且指给我看。我还非要将其驯服!”

    “壮士还是三思为妙,马王不比寻常野马,若是。。。”阿凡提不忍见他血溅马蹄下,苦口婆心的便要劝说。

    张绣哪里受得了这个,冷哼一声,道:

    “我乃将帅之后,自懂事起便随天下闻名的枪神习武,十岁那年便能骑射打猎。艺成之后便随叔父从军,一生未尝。。。只尝一败!如何叫你等小瞧于我!”

    啧啧。。。

    众人默然,看着俊脸通红的张绣,都有些不知所措。

    “将军,我相信你!”

    身后一名骑兵,突然站起来,同样脸涨得通红,颤声道。

    “将军,我也信你!你是最棒的!”

    “将军,还有我!”

    要说从众是人之怪癖呢,若雨后春笋,那些随行的骑兵纷纷站起来向张绣表达心中的敬意。

    张绣感动的看着士兵,暗暗咬牙这次一定要驯服马王证明自己。

    身后,刘瑞收回了发信号的手。

    。。。。。。

    距离马群聚集不过十日时间,一行人与阿凡提交谈之后,请求他再去别的部落找些人手帮忙驯服,而酬劳是一匹马10钱。(这价格好像不高,但其实311中繁殖战马只需700钱,而且出产的战马最低也有数千。)

    但阿凡提四处邀请之下,那些牧民却有些犹豫,毕竟身在马腾治下,若是日后马腾得知,随便派出一支部队,不说会被一一杀尽,现在幸福稳定的生活也不复存在了。

    对此,刘瑞有些无可奈何,好在重赏之下,还是有些人愿意在野马到来时帮忙捕捉驯服,也叫刘瑞颇为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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