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夕错情:冥王的新娘-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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绯歌气得直想骂人,这个该死的红衣鬼居然拿着她当盾牌!
周砚跟宋明溍忌惮绯歌,自然不敢出手强攻,红衣男子自然是稳占上风。
绯歌火了,也顾不得自己还是人家的人质,就吼道:“你是不是个男人啊?哪有拿着女人当盾牌的?打不过就投降,别做这么没品的事情?”
“没品?什么意思”红衣男子有些不懂。
饿滴神啊,一个不留神上辈子的话给溜出来了!绯歌立马义正词严的说道:“没品的意思就说你这个人连最近本的道德品质也没有,就这么简单!”
看着绯歌义正词严的模样,红衣男子的神情似乎有些变得不对劲,透过这张脸又想起了那一张脸,她的神情总是冷冷的,淡淡的
“放开她!”
正想着那人,却不曾想到就听到了声音的主人,红衣男子抬眼望去,正看到绯璃气喘吁吁的站在周砚的身旁,紧紧地盯着自己,眼神的着落点却在绯歌身上。
原本想要抓走绯歌用来换绯璃,可是当绯璃真的站在自己面前的时候,红衣男子却又突然有些厌恶自己的行径。伸手松开绯歌,看着绯璃说道:“如你所愿我放开她,但是你记住,今日你欠我一条命!”
红衣男子眨眼间消失无踪,绯璃看着那在梦中出现过的熟悉的身影,心口那种闷闷的钝痛似乎又开始了。下意识的扶住心口,看着他消失的方向,默然不语,这人究竟是谁
大家都太意外,没有想到绯璃一句话那红衣男子居然就真的放人了。
周砚更没有想到玉魄真的找来了救兵,而这个救兵还真的管用,居然真的把人给救下了,这一切太过于匪夷所思!
玉魄邀功的拉着周砚的衣袖,甜甜的笑道:“周砚,你看看我找来的人多厉害,一句话就把人给救下了。”
众人无语绯璃看着玉魄,不自在地笑道:“我也没想到他居然真的机会放手,公主,以后见到这人躲远点,很危险。”
玉魄想不明白,看着绯璃说道:“大姐姐,这人很怕你啊,有你在我就不怕他!”
众人皆默!这公主天真的有些蠢傻子也看得出来,红衣男子放开绯歌不是因为怕了绯璃,而是而是什么他们也说不上来,总之很怪异。
只是大家都没有看到,在这树丛的另一面,还有一双金色的眸子看到了这一幕,那眸色越发的冰冷异常,这男子他认识,他的好哥哥南昭王金锦!
因为这一出闹剧,百花大会的比赛便错过了,众人回去的时候,居然已经到了尾声,原本很多人都是冲着大郡主二郡主的名号来的,这个时候不免有些失望。
绯歌现在已经没有心情想比赛的事情,因为宋明溍的脸一直臭的跟什么似地,绯歌还要绞尽脑汁的想怎么解释出墙的问题,真是要人命啊!
绯璃本是准备好了节目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在到红衣男子后,却突然间不想去表演了,原先的那一种激情似乎一下子退却了。
玉魄公主不停地催着两人:“哎呀呀,你们还有时间上不上去?不然的话孙良玉真的蝉联桂冠了,不要啦,不要啦”
奈何绯歌跟绯璃各有心思,哪里还有心情应付比赛,没有了心情,这一切又有什么意义?
玉魄急的直跳脚,拉着周砚道:“周砚,你想想办法,怎么能这样就退赛了?太没有威风了?”
周砚看着绯璃绯歌,一个咬着樱唇正在苦恼,不时的瞅瞅宋明溍,一个若有所思,心神不属,心里便叹息一声,又看了看身边还在等着自己答复的天真水眸,突然之间周砚觉得好有压力。
“公主,刚才二姐受了惊吓,大姐也有些心思不属,比赛这回事就算了吧,更何况周家的人也不需要什么百花盛会的桂冠来扬名,是不是?”周砚笑嘻嘻地说道,嘴巴其实挺毒,自己个家的不参加了,便把人家大赛说的一文不值,这丫的是够损的。
玉魄歪着头想了想,还是说道:“可是我想看大姐姐跟绯歌的表演,从没见过冷冰冰的大姐姐会表演东西,也没想过跟猴子似地二姐姐也会表演,好奇啊,我真的很好奇啊。”
周砚一听到玉魄把绯歌比喻成猴子,差点一口气上不来,幸好绯歌没听到,不然的话还真是闹翻天。想到这里周砚低声神秘的说道:“公主,你不觉得只有咱们看的到别人看不到才是更美好的前景吗?才能有跟别人炫耀的资本吗?所以说在这里不表演留给大家相像的空间只有我们看得到才是最美好的事情,是不是?”
这话说的很绕口,玉魄皱着小眉头,想了良久才装模作样的点点头:“有点道理,不过你得保证我能私下里看得到!”
周砚其实想说他没把握,但是目前为了在这本就不安稳的情况下稳定军心,便点点头道:“成,交给我了!”
这边刚按下葫芦那边瓢又起来了,就听到高台上孙良玉突然说道:“二郡主,难道就这样放弃了?兴师动众的来参赛却这样悄无声息的收尾,实在是”
绯歌本就觉得今天这样灰头土脸的下去很丢份,但是目前自己真的没有心情,此刻孙良玉有这样火上浇油,本就有些冒火的心这个时候终于耐不住了,绯歌挺直身子,回视着高台上的孙良玉,道:“孙大小姐以为自己一手古筝,一曲牡丹颂便真的能打遍天下无敌手?当真是井底青蛙!拜托你有点新意好不好,上一届也是古筝,这一届还是古筝,难道除了古筝就不会别的了?当真是辜负了才女的名头!”
歌舞琵琶乃是下九流的行当,唯有琴者乃是高雅之物,世家名门闺秀学音律陶冶情操多是学琴。只是琴乃是有灵性之物,手法技艺固然重要,可是声情并茂也不可少。
孙良玉自视甚高,当然不会轻易地展现歌舞让人觉得自落身价。三年前她的琴艺虽然已经是极出众,可是毕竟少了些感情在里面,如今三年已过,自然是更上一层楼,听到绯歌这么一讥讽,孙良玉也不恼,淡淡一笑:“若是二郡主能抚琴一曲一较高下,良玉自然是聆听教诲。”
第34章 琴箫和鸣音,水到渠成来(二)()
谁人不知道武宁王府二郡主自小便是被捧着长大的,活泼顽皮惯了,若是学这些个枯燥之物岂不是要了她的命?孙良玉便是看中这一点,一语命中。若是离歌公主说不定还真的学过,可是二郡主那根本不可能,也从未听说武宁王府请过名望过众的琴师授艺,因此孙良玉这一句话一下子便将绯歌堵进绝路。
宋明溍眉头微皱,这才转头看向绯歌,却不成想绯歌竟看着自己,那眼神里带着一丝丝温柔缠绵,还未回过神来,就听她说道:“明溍蝈蝈,我给你高弹一曲你就不要再生气了好不好?我方才其实是故意那样说的,可是我不是真的有那个心思,我只是想救玉魄公主”
绯歌的声音很低,只有两听得到,委委屈屈的声调,尤其是那一声明溍蝈蝈似乎又回到了小时候,让宋明溍还在气闷的心一下子便软了下来,其实他知道的,知道绯歌不会有那样的心思,只是他在生气一个女孩子总要注意自己的名节,可是她总是这样大不论的,不知道爱惜自己,所以才生气的。
“你还是不要上去了,自小便没见你摆弄乐器,别把大家都吓跑了。”明溍难得的开了玩笑,面对绯歌他的怒火永远不会持续下去。
“你小瞧我?”绯歌见明溍展颜一笑,心中大石顿时落地,奈何此刻人多眼杂,若是在无人之处她一定会像只哈巴狗一样紧紧地挽着他的胳膊大声欢呼。奈何奈何天不与她!
“事实如此。”明溍神色恢复正常,仿若刚才的微微一笑只是幻觉。可是这一抹微笑还是被很多人看到了,被很多女人看到了,除了很亲近的人几乎没有外人见过宋明溍一笑,京都素有宋家大公子千金难买一笑之语。
可今日,虽然是极短的一刹那,还是有人看到了,便有人惊呼出声笑了之类的话,一时间大家的眼神都往这边飘过来。
绯歌越发闷得难受,咬着牙说道:“谁让你笑的,竟给我招惹桃花!”
不说还好,这一说明溍的嘴角又弯了起来,绯歌总能让他轻易开怀,弯腰低头,垂眸低语,在绯歌的耳边轻喃:“咱们回家,登台没什么紧要的。”其是宋明溍怕她给自己丢人!
绯歌闻言又想起了孙良玉地挑衅,鼓鼓腮帮子,轻哼一声:“输人不输阵,我才不当逃兵!而且,你个死木头,谁说我会输!”
大约天底下也就只有绯歌会敢骂宋明溍为死木头,也大约只有绯歌才不会去在乎所谓的名门淑女形象,她只觉得给自己带上一层面具多累。如果宋明溍真的喜欢自己,就要喜欢自己的全部,有点还有缺点,绯歌不喜欢两人过日子还在这小心翼翼跟算计。
从小长到大,周绯歌是什么样子的就是什么样子的,在宋明溍的眼前从不加遮掩,也只有面对宋明溍的时候,面对其他的人的时候,周绯歌还有一重身份王府的郡主,虽然调皮捣蛋出名,可是从不曾给王府抹过黑。
宋明溍从来是冷冰冰的,俊美如斯,难有笑容。今儿个两度露笑,实在是让众人大为吃惊。看着宋明溍小心呵护的女子,越发的羡慕起绯歌来,周家二郡主跟宋家大少爷的事情谁人不知道呢?能被人这样的呵护,真是让待字闺中的少女除了羡慕之外实在是不知道还能说什么。
绯歌也不待宋明溍反对,一双玉脚狠狠地踏过他的脚面,往高台走去。
一旁一直没有说话的郑风,这个时候瞅着宋明溍黑鞋面上两只触目惊心的脚印,摇头晃脑,扯过刚刚溜来的宋明程道:“你哥是不是真的很奇怪?有人踩了他,他还笑。”
宋明程轻咳一声,今天本就来的晚了,好戏都没看到,心里正郁闷,听到郑风这么问,嘿嘿一笑:“若是周绯歌就罢了,要是换成你我估摸着三天下不了床。”
郑风撇撇嘴,想要再说什么,却听到宋明程又说道:“不过这个野丫头真的会弹琴?”摸了摸溜光的下巴,故作老成的说道:“别把好好的一张琴给弄得跟弹棉花似地,荼毒我们的耳朵就好。不过我觉得弹棉花的应该也会比绯歌弹得好听些”
郑风脸黑如墨,宋家人嘴巴毒的很,果然是一点不假。
绯璃并没有阻止绯歌,她想着绯歌既然敢来想必是有所准备的,大不了自己到时候救场,因此神情极为放松的在自己的位置上坐好。不管是什么事情,哪怕是下一刻天塌下来,周绯歌也不会皱一下眉头。既然天要榻,你又没有办法阻止,皱眉头也是塌,不皱眉头也是塌,那为什么要皱眉头呢?
这样理论每每就会让绯歌崩溃,想到这里绯璃又笑了。
浅浅的笑容,眉眼间不由得带上了一层温柔,模模糊糊间,似乎觉得有人正在看自己。
抬眸,远望,隔着层层人群,一眼便望进了金色的眸海中,原来竟是他!方才逐渐死寂的心突然间似乎又死灰复燃,那退却的激情又重新靠了岸,眨眼间绯璃做了一个决定,只是谁又会想到,不过是一场琴箫合奏,却引来一场争夺。
绯歌上了台,孙良玉微微一笑,道:“到底是二郡主爽快,说过的话究竟是算数的。”
绯歌看着孙良玉,心神渐定,弹琴吹箫不管是哪一样乐器,没有几年的功夫是不能有成就的孙良玉便是从小学弹琴,如今方能在同龄人中成为佼佼者,一鸣惊人。
孙良玉不过刚及笄,便是六岁开始练,如今也不过八九年的功夫,绯歌其实还没有看到眼里,她学弹琴可有二十几年了。是的,这辈子从新为人后的确是没有学过,可是上辈子,自小便出生在音乐世家,一手古琴弹得是行云流水,一支箫吹得风生水起,正因为上辈子每天都与它打交道,所以这辈子即便是不学,也是极熟悉的。
今日百花盛会原本没打算弹琴,绯歌准备的是一支舞,一支霓裳羽衣舞,大唐歌舞,闻名天下,这个时候将失传已久的霓裳羽衣舞呈于台上,绯歌最想看到的是宋明溍那张呆愣的脸,谁说她周绯歌什么都不会,因为前生已经将这些雪进骨髓里,所以今生即便是不学那也是终生不会忘记的。
奈何孙良玉今日似乎是一定要跟绯歌别苗头,这便让绯歌的怒火有些控制不住了。别拿豆包不当干粮,小心噎死你!
绯歌浅浅一笑,正欲答话,这时绯璃却也走上台来,接口说道:“周家人说话一向是算数的,孙大小姐既然如此诚心讨教,我们姐妹也只好献丑了。我执琴,绯歌执箫,琴箫和鸣也是雅事,在此献丑了。”
第35章 琴瑟和鸣音,水到渠成来(三)()
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