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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章

中国上下五千年-第1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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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元嘉五年(428)。

    谢灵运返回始宁(在今浙江上虞)后,与族弟谢惠连、东海人何长瑜、颖川人荀雍、泰山人羊璿之以写作欣赏文章聚会,一起游山玩水,当时的人称他们为“四友”。谢惠连年幼就有奇才,不被父亲谢方明所理解,谢灵运离永嘉返回始宁时,谢方明为会稽太守,谢灵运造访谢方明,碰见惠连,大加赏识。谢灵运生来就不推崇别人,他只器重谢惠连,与谢惠连成为刎颈之交。当时,何长瑜教谢惠连读书,也住在郡内,谢灵运又认为何长瑜才学卓绝,无以伦比,便对谢方明说:“阿连才气性灵如此卓绝,而您把他当作普通的儿子那样看待,长瑜是当今的仲宣,而您给他吃下等门客的饭食,您既不能以礼对待贤才,最好还是把长瑜交给我吧!”便用车子把何长瑜载走。荀雍,字道雍,官至员外散骑郎;羊璿之,字曜В瘟俅谑罚凰究站沽晖趿醯觯笠蛄醯О芑褡锉簧薄:纬よさ牟牌蝗缁萘饔骸⒀颦v之也都不如。临川王刘义庆招集文人学士,何长瑜从任国侍郎到任平西记室参军,曾经在江陵寄信给族人何勖,用押韵的语句介绍刘义庆州府里的官佐说:“陆展染黑白发,想要讨好小妾。青丝不能长久,白发如星又出。”这样的语句有五、六组。轻佻的少年人给予传播,民间人士还配上题目,都加上戏谑和粗劣的语句,这篇文字便流行开来。刘义庆大怒,奉告宋文帝,出任广州所统辖的曾城令。等到刘义庆死去,朝廷士人都到府第致哀,何勖对彭淑说:“何长瑜现在可以回来了。”袁淑说:“国家刚失去皇族精英,不宜先考虑流放的人。”庐陵王刘绍镇守寻阳,任何长瑜为南中郎行参军,掌管书记之职。走到板桥,遇上暴风被淹死。

    谢灵运因祖父的资财,产业十分丰厚,有众多的仆人役童,受过旧恩的故旧、门生有几百人。他开山浚湖,课役没有停止,顺山沿岭,建造幽静险峻的景致,几十重的层峦叠嶂全都这样建置。登山常穿木屐,上山就抽去前齿,下山则抽去后齿。曾从始宁南山砍木开路直达临海,跟从的有几百人。临海太守王十分惊恐,以为是山贼,最终知道是谢灵运,才安下心来。又约请王进一步开路,王不肯。谢灵运赠给王的诗说道:“帮郡之主为地势险峻所难,羁旅之客以山行为易。”在会稽也有很多跟随的人,震惊了县城。太守孟岂页笃信佛教,被谢灵运所轻视,他曾对孟岂页说:“掌握佛理应该有慧业,您老人家升天当在灵运之前,成佛必在灵运之后。”孟岂页对此深怀仇恨。又与王弘之等人到千秋亭饮酒,袒裸身体,大声呼叫,孟岂页深感受不了,送信去相劝,谢灵运大怒说:“我自己大声呼叫,关你这痴人屁事!”

    会稽城东有个回踵湖,谢灵运请求决湖水以为田地,宋文帝命令州郡准予这样做。这个湖离城不远,水中有物产,百姓都惋惜。孟岂页坚决不肯给予。谢灵运得不到回踵湖,又请求把始宁县的休崲湖开决为田,孟岂页又固执己见。谢灵运说,孟岂页不是顾全利益的人,只担心决湖会多危害人命,便用言论伤害他,与孟岂页便有了怨恨。孟岂页以谢灵运横行恣意为由,上表告他有反叛之意,拥兵自卫,公开上奏皇帝。谢灵运驰马到京都,上表亲自陈述事情的本末。宋文帝知道他被诬陷,不加他的罪。不想让他再回去,便命他为临川内史。

    谢灵运在临川游玩放荡,不亚于在永嘉,被有司所追究,司徒派遣随州从事郑望生拘捕他。谢灵运举兵抗命,便有反叛的意向。他作诗道:“韩国灭亡子房奋发,秦称帝鲁连羞耻。我本是江湖人,自有忠义感动君子。”朝廷派兵追捕讨伐,将他擒拿,押送廷尉,廷尉依法处以斩刑。宋文帝爱惜他的才华,只想免官而已,但彭城王义康坚持要杀,认为不应宽恕,文帝下诏书道:“谢玄功勋略高于管仲,应荫及他的后代,降死罪为流放广州。”

    随后,秦郡府将宋齐受命出使到涂口,行至桃墟村时,看见有七个人在路旁凑在一起说话,疑心是不正当的人,回来报告了郡县,郡县派兵随宋齐,乘其不备逮捕了这些人。其中一人叫赵钦,招供说:“同村人薛道双过去与谢灵运共事过,道双由同村人成国告诉我说:‘谢灵运因事犯罪流放广州,给钱叫我购买弓箭刀楯等物,薛道双要约纠合乡里的好汉在三江口拦劫。如果成功的话,功劳一样。于是便纠合同党,要劫回谢灵运,没有达到目的,到返回时,饥饿无食,只好沿路抢劫。”有司上奏捉拿谢灵运下狱。宋文帝下诏令在广州斩首。临死前,谢灵运作诗道:“龚胜无余生,李业有终尽,嵇公理既迫,霍生命亦殒。”诗中所称的龚胜、李业,犹如前面诗中所说的子房、鲁连的意思。当时正是元嘉十年(433年),谢灵运49岁。谢灵运是南朝最重要的山水诗作家之一,这些诗歌多作于他任永嘉太守之时,多描写永嘉、会稽等地的自然景色,或写晚秋月明之幽境,或写云雾弥漫之光景,或写云石相依、水竹交映之意象,文思绵密,观察细微,刻画工巧,复又玄理精湛,气度高贵,故极为后人珍爱。

第113章 隋唐(1)() 
杨坚篡周建隋

    隋代皇室的祖先据说是出自汉代高门弘农杨氏。北魏初期,杨坚五世祖杨元寿才迁居至北方六镇之一的武川镇(今内蒙古武川西)。西魏宇文泰组建府兵系统时,置八柱国、十二大将军,杨坚父杨忠为十二大将军之一,赐姓普六茹氏。入北周,官至柱国大将军,乃隋国公。杨忠死,杨坚袭爵。

    北周建德七年(578年),北周武帝死,子宣帝宇文昉立。坚女为宣帝皇后。宣帝诛戮大臣,排斥异己,刚即位,就杀死叔父齐王宇文宪,后又逼杀宗室重臣宇文神举、宇文孝伯等人。

    隋文帝像宣帝即位第二年,即大成元年(579年)二月,将皇位传给其子宇文阐,是为周静帝,改元大象。宇文以天元皇帝的名号执掌政权。次年五月宇文死,静帝此时年仅8岁。掌握机要的内史上大夫郑译,御正下大夫刘昉等假传遗诏,召杨坚入宫,任左大丞相、都督内外诸军事。同时,由静帝叔父汉王宇文赞出任并无实权的右大丞相。

    杨坚为了巩固统治,召周宗室赵王宇文招、陈王宇文纯、越王宇文盛、代王宇文达、腾王宇文等在外藩的诸王回京。不久就将周室五王及明帝、武帝诸子陆续诛杀殆尽。

    在剪灭诸王的同时,杨坚还平定了三方之乱。相州(今河南安阳南)总管尉迟迥是宇文泰的外甥,武帝让他统治旧齐之地,他的权力极大。大象二年六月,迟迥起兵反对杨坚。郧州(今湖北安陆)总管司马消难的女儿是北周静帝的皇后。他在尉迟迥起兵的下一月也起兵反对杨坚。益州(今四川成都)总管王谦,是十二大将军之一王雄的儿子。他也在益州发兵叛乱。

    当时三方起兵,“关天之下,汹汹鼎沸”。势力最大的就是东方的尉迟迥。于是杨坚征发关中精兵,任命韦孝宽为行军元帅,向东讨付尉迟迥。关中军攻陷邺城,迥遂自杀。在南方战场,杨坚以王谊为行军元帅,率荆襄兵进攻司马消难。司马消难逃奔陈朝。在西方战场上,杨坚任命梁睿为行军元帅,出兵20万,深入蜀境,进逼成都,王谦也被杀。

    从大象二年六月尉迟迥起兵到十月王谦失败,三方之乱只持续了不到四个月的时间。在消灭内外敌对势力后,杨坚从左大丞相迁大丞相,并于北周大定元年(581年)代周称帝,国号隋,改元开皇。

    隋朝建国之始,在政治、经济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

    开皇元年(581年),隋文帝废除了西魏、北周时期仿照周礼制定的中央官制,即所谓六官制,代之以尚书、门下、内史(即中书,避杨忠讳改)三省,作为最高的政权机构。这一制度后为唐代所继承和发展。接着,又对地方行政制度等做了重要改革。周、齐时期,州郡设置繁多。北周灭北齐后,废除了许多州郡,但是到大象二年(580年),仍有州211,郡508、县1124。开皇三年,隋王朝按照“存要去闲,并小为大”的原则,废罢五百余郡,将州、郡、县三级制改为州、县两级制。州置刺史,废除以往刺史例加的将军号及军府、州府两套僚佐的旧制,将州府和军府合二为一。地方行政机构的简化,节省了封建国家的开支,同时也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

    在选举制度方面,隋代废除了汉以来形成的公府长官及地方州、郡、县长官自辟僚佐的制度,开皇末年,创立了六品以下官吏全部由吏部任免的制度,地方州、县的属官自此全部由中央委任,也并不局限于本地人。这样,隋王朝基本结束了汉以来地方豪强大族通过垄断州郡僚佐之职操纵地方政权的局面。

    九品中正制在隋代时被废止。地方设州、县学。原有的秀才、明经两种科目,可由州县学的生徒“升进于朝”,进行考试,也可由诸州把人才选送到中央,然后考试录用。隋炀帝时又增设了进士科。科举制度的建立,为普通地主参加政权开辟了道路。尽管如此,由于关陇军事贵族集团是统治阶级的核心,他们的子弟仍可以按照父祖官位取得入仕的资格,升任高官,所以门阀世袭制在隋代科举中仍占有着相当大的比重。

    在兵制方面,隋代对西魏、北周以来的府兵制度进行了改革。府兵制初创立时,士兵来源基本局限于鲜卑人。后又由于兵源不足,汉人也被募充府兵,并赐予给鲜卑姓,力图使府兵部落化。这是与民族融合的历史趋势相违背的。大象二年(580年),杨坚任北周大丞相后,下令受赐鲜卑姓的汉人一律恢复汉姓。旧制曾规定,士兵参军后,全家即由民籍转入军籍。开皇十年(590年)文帝下诏,府兵全家一律归入州县户籍,并受田耕作,士兵本人仍由军府统领。这种寓兵于农的制度在唐代也得到了延续。

    北周宣帝时,法律苛重,大象元年(579年),杨坚对法律进行了大幅度修改。开皇元年(581年)、开皇三年(583年),又制订和修改了隋律,即开皇律。隋朝虽承自北周,但隋律却是在北齐律的基础上加以修订的。隋炀帝时曾修改开皇律中某些苛重的条文,于大业三年重又颁行,即大业律。

    在经济方面,隋代继续实行均田制。其主要内容是:自诸王以下直至正七品的都督,受永业田自100顷递减至40亩;普通百姓受田依照北齐之制,丁男一人受露田80亩(妇人40亩)、永业田20亩,在限额内的奴婢和普通百姓一样受田。受田百姓必须承担国家赋役。一夫一妇为一床,交纳租粟三石,调绢一匹或布一端,绵三两或麻三斤;单丁和奴婢或部曲客女,按半床交纳。开皇三年,隋文帝又下令,将受田并承担赋役的成丁年龄从十八岁提高到了21岁。丁男每年给政府服役的时间从一个月减至了20天,未服役的丁男则纳绢代替,称为“庸”。以后又规定年满五十岁者,免役收庸。户调绢从一匹减为二丈。

    隋文帝还采纳了左仆射高的建议,实行输籍之法。高认为,政府虽然每年按定额征收租调,但军事的调发,徭役、差役的征用,附加税的收取和授田的先后,都和户等有直接关,因此,长吏肆情,户等划分不实的情况必然促使农民逃亡到豪强门下,伦为浮客。为使农民愿意离开豪强,做国家的编民,高建议由中央来确定划分户等的标准,叫做“输籍定样”,颁布到各州县,依定样确定户等,并写成定簿。输籍之法实行以后,大量隐漏、逃亡的农民成为国家的编户。

    均田令在实施中并未能完全得到贯彻,开皇年间,在地少人多的狭乡,每丁只受田20亩,只相当于规定受田额的五分之一。这主要是由于贵族官僚广占土地以及应受田户口增加所造成的。

    隋王朝采取的一系列的改革措施,促进了经济的迅速发展。到开皇九年(589年),中央政府控制的户口迅速地由隋初的四、五百万户增加到700万户左右。而且各地广置粮仓。西京大仓、东都含嘉仓、洛口仓、华州永丰仓、陕州太原仓所储存的米粟,多的达千万石,少的也有数百万石。长安、洛阳和太原府库所储存的布帛,也有几千万匹。这些,再加上全国各地的储积,据史载,可够隋统治者支用五、六十年。为了维持农业的发展,隋王朝还在各地大力兴修水利事业。文帝恪守以农为本的经济政策,于开皇十六年(596年),下诏不准工商业者入仕为官。

    手工业也继续发展。河南、河北诸郡和蜀郡一带,都是当时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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