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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9章

中国上下五千年-第28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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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汝纶门生贺涛、林纾、严復、马其昶、姚永概等人,虽仍株守桐城,传徒授法,但已无力以自身的变革或中兴,抵御外来的冲击,而挽回颓局。

    梁启超所发动的“文学革命”,以“笔锋常带感情”,“纵笔所至不检束”,“平易畅达”的“新文体”取代了桐城古文的地位,裘廷梁作论白话为维新之本,提出“崇白话废文言”的主张,使桐城古文更无葬身之地。

    曹雪芹与红楼梦

    英国人腓利普曾在康雍之际来中国南京经商,此间的种种经历都记录在他的孙子温斯顿所著龙之帝国里面。据书中记载,他在南京期间有缘结识了年轻的江宁织造曹兆页。曹兆页盛情邀请腓利普为其属下的纺织工场传授先进的编织工艺,两人间的感情至为深厚,曹兆页常为腓利普“即兴赋诗”,腓利普也为他说些圣经中的道理。只是织造府上不免规矩森严,“听众之中却无妇孺”。一次腓利普正在绘声绘色地为曹兆页讲述莎士比亚戏剧故事,一个怯生生的清秀男孩闻声跑来,躲在门后偷听。谁知听到精彩处,激动的男孩不小心弄出了动静,惊动了严厉的曹兆页,竟致当场遭到一顿没头没脑的“笞责”。这一极具专制色彩的场景当然给来自欧洲的腓利普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龙之帝国中这个可怜而又好奇的男孩就是曹雪芹,后来以八十回红楼梦而令芸芸众生长久为之“饮恨吞声”的那个人。

    曹雪芹(?—1763年),名,字梦阮。其家隶属汉军正白旗,是清室的“包衣”(奴隶)。曹雪芹的曾祖母是康熙的乳母,其祖父曹寅曾作过康熙的“侍读”。康熙即位后,曹家得到重用,其祖父及父辈先后任江宁织造。织造衙门是专门为皇家织造绸缎的机构。织造一职,由内务府郎中或员外郎选派,官职虽不高,但可以直接向皇帝上奏章、呈密折,报告吏治民情,充当皇帝耳目。曹寅博学多才,曾主持刻印全唐诗,并以藏书著称,而且与许多名人学者交往甚密,康熙六次南巡,四次住在曹寅的江宁织造署内。这时是曹家的鼎盛时期。康熙死后,曹家厄运开始,在雷厉风行的整顿财政经济中,曹家由于长期担任江宁织造,财务亏空大,受查封,家产被抄没,只留下北京的部分家产以养家糊口,但既使这样,此时曹家也没有败落。雍正六年(1728年),年幼的曹雪芹随父回到北京。乾隆初年,曹家再遭变故。这个赫赫扬扬近百年的家族才完全败落下来。曹雪芹迁往北京西郊,过着穷困潦倒的生活。在贫病交迫的情况下,曹雪芹从事红楼梦的创作。由于他一生经历从富豪到败落的过程,使得他能从各个方面广泛地接触社会生活,深刻体察封建大家庭中的复杂的矛盾,为红楼梦的创作奠定了基础。

    红楼梦贯穿红楼梦的一条主线是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悲剧。他们的爱情是建立在共同的反封建传统的基础上的,这个爱情悲剧本身就具有极其深刻的社会意义。围绕着这条主线,作者塑造了众多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从不同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生活,揭露了封建统治阶级腐朽没落及其必然走向灭亡的命运。

    红楼梦中贾、史、王、薛是封建四大家庭,象征着封建社会的支柱。他们通过联姻关系联结在一起,上通朝廷,下连官府,都有着显赫的政治地位和雄厚的经济实力。贾家号称“诗礼簪缨之族”,但就在其富丽堂皇的外表下,父子之间,婆媳之间,兄弟之间,妯娌之间,夫妇之间,嫡庶之间,围绕着财产和权利进行着激烈的斗争,“像乌眼鸡似的,恨不得你吃了我,我吃了你”。贾府的主子们花天酒地,过着穷奢极欲的生活,而且道德败坏,正如其中人物柳湘莲所说:“除了那两个石头狮子干净,只怕连猫儿狗儿都不干净。”这种一代不如一代的局面,恰恰说明了封建主义的伦理纲常已经丧失了维系人心的力量,从而也证明了封建社会走向灭亡的必然性。

    曹雪芹像贾府的豪华生活是建立在对农民的残酷剥削基础上的。其中贾珍对乌庄头说的,“不管你们要找谁去!”一语道破天机。在作品中,曹雪芹虽没有正面描写农民反动地主的斗争,但在写甄土隐没后,夫妻二人要回田庄去,“偏值近年水旱不收,鼠盗蜂起,无非抢田夺地,鼠窃狗偷,民不安生,因此官民剿捕,难以安身”。可以看出,地主阶级的统治已处于风雨飘摇之中,此时阶级斗争犹如星火燎原。

    曹雪芹通过鲜明的艺术形象,生动地反映了封建后期的社会矛盾,红楼梦不仅有高度的思想性,而且有高度的艺术性,是中国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是一部伟大的现实主义杰作。鲁迅先生曾说:“自有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尽管曹雪芹在其作品中还有补封建制度之天的幻想,对君权有保留,对农民起义采取敌视态度,但就红楼梦的思想性和艺术性来说,可称得上是空前绝后的作品,曹雪芹的名字足可以列入世界伟大作家之林。

    遗憾的是,曹雪芹只留下了红楼梦的前八十回,便在贫病交加中死去,年龄未到50岁,后四十回为高鄂续作。高鄂,字兰墅,籍隶汉军镶黄旗,乾隆六十年进士,曾任内阁中书,刑科给事中等职。他的续书,完成了贾宝玉、林黛玉的爱情悲剧,使故事首尾完整,便于流传。但后四十回的思想性和艺术性远不如前八十回,特别是宝玉中举和贾家“兰桂齐芳”、“家道复初”,严重地违背了曹雪芹的初衷。

    难得糊涂郑板桥

    在江苏兴化县东门板桥街(现为郑家巷九号)的郑板桥故居里,悬着一幅郑板桥手书条幅,是一首五言诗:“每日常昏饮,非关养性灵;眼看人尽醉,何忍独为醒!”这首诗引出郑板桥一句座右铭,那就是“难得糊涂”。

    郑板桥的“糊涂”也是逼不得已的。这与他相处的时代有关,他追求人格的完全自由、个性的极度舒张而不得,心灵陷入深深的矛盾和极度的痛苦,因此而喟叹曰:“聪明难,糊涂难,由聪明而转入糊涂更难。”而他所追求的“糊涂”实际也是一种超拔的解脱,是存在于世俗压迫和心灵自由的夹缝中的一种状态。

    板桥一生也经历了很多贫穷磨难。他出生在一个已没落的书香门第兼地主家庭。三岁丧母,幼时家贫,过着“时缺一升半升米”,“布食单薄如空橐”的生活。结婚以后,生活负担加重。三十岁那年父亲去世后,家境更是凄凉,“爨下荒凉告绝薪,门前剥啄来催债。”尝尽了贫穷的滋味。板桥自况其生平曰:“初极贫;后亦稍稍富贵;富贵后亦稍稍贫。”此话说起来似乎漫不经心,但推想起来,缺米少柴,忍饥挨饿的日子一定是很难熬的。

    为了养家,板桥曾设私塾授徒,赚取微薄的束,虽然其间也有些乐趣,“得句喜拈花叶写,看书倦当枕头眠”,但他实际上却一点也不喜欢当教书先生,曾在诗中写道:“教馆本来是下流,傍人门户渡春秋。半饥半饱清闲客,无锁无枷自在囚。课少父兄嫌懒惰,功多子弟结冤仇”道尽做馆的艰辛。

    郑板桥是家中一脉单传,从小父亲就教育他要读书做官、出人头地。板桥发愤读书、废寝忘餐,终于在四十岁那年中举,四十四岁时得中进士。其间历康、雍、乾三代,因此板桥晚年戏称自己是“康熙秀才,雍正壬子举人,乾隆丙辰进士”。

    四十九岁时,板桥被选为七品县令,就任山东范县,为期五年,后在潍县又做了七年的“七品官”,一直未升职。做官期间,板桥也做了许多有利于百姓的事,被后人称颂为“爱民如子”。但毕竟性情耿直,不善交际。既然不能兼济天下,板桥便辞官还乡,求退而独善其身。还乡的时候,“止用驴子三头,其一板桥自乘,垫以铺陈;其一驮两夹板书,上横担阮咸一具;其一则小皂隶而娈童者,骑以前导。”携两袖清风而去。从此以“糊涂”二字作为人生的根本,每天只以好酒、狗肉佐梅兰竹石,潇洒度日。其有燕京杂诗云:

    不烧铝汞不逃禅,不爱乌纱不要钱;

    但愿消秋长夏日,江湖长放米家船。

    放浪江湖,结交一辈与他志同道合的怪朋友,又时常捉弄一下前来索诗求画的权贵,日子过得还算快活。

    糊涂的时候,是很快乐,但是糊涂也实在难得。鲁迅先生曾说:“糊涂主义,惟无是非观等等——本来是中国的高尚道德。你说他是解脱,达观吧,也未必。他其实在固执着,坚持着什么”(准风月谈)郑板桥便是这样,他固执,他坚持的,就是对自由的追求。

    郑板桥爱憎分明,嫉恶如仇,常常不顾场合,随口议论,未免不合时宜。这一点板桥自己也承认,他曾在给侄子麟儿的家书中这样写道:

第276章 清朝(30)() 
吾壮年好骂人,所骂者都属推廓不开之假斯文。异乎当世恃才傲物者之骂人:动谓人不如我,见乡墨则骂举人不通,见会墨则骂进士不通;未入学者见秀才考卷,则骂秀才不通。既然不空一切,自己之为文,必能远胜于人,讵知实际非特不能胜人,反不如所骂之秀才、举人、进士远甚。所为不反求诸己,徒见他人之不通,自己傲气既长,不肯用功深造,而眼高手低,握管作文,自嫌弗及不通秀才,免得献丑,索性搁笔不为文,于是潦倒终身,永无寸进。

    把那些假装斯文,实际腹内空空的人骂得狗血喷头,真是痛快淋漓。

    郑板桥胆大包天,什么人都敢骂,包括他的顶头上司。做知县时,上司们都很器重他,一天在趵突泉饮酒,命郑板桥做诗一首,板桥作曰:

    原原本本岂徒然,静里观澜感逝川。流到海边浑是卤,更谁人辨是清泉。

    极言官场的浑浊腐化。诗成,满座怫然,认为他诬蔑上司。也正是这件事,使他更坚定了罢官的决心。

    从京师回南方后,板桥曾写了一首[沁园春恨],最能反映他愤世嫉俗,又极其失望的心理:

    花亦无知,月亦无聊,酒亦无灵。把夭桃斫断,煞他风景;鹦哥煮熟,佐我杯羹。焚砚烧书,椎琴裂画,毁尽文章抹尽名。荥阳郑,有慕歌家世,乞食风情。

    单寒骨相难更,笑席帽青衫太瘦生。看蓬门秋草,年年破巷;疏窗细雨,夜夜孤灯。难道天公,还箝恨口,不许长吁一两声?颠狂甚,取乌丝百幅,细写凄清。

    满纸是怨,哪里像个“糊涂”的样子。对此板桥自己也不是不知,曾有一番话,是他的自白:“今日醉,明日饱,说我情形颇颠倒,哪知腹中皆画稿。画他一幅与太守,太守慌慌锣来了,四旁观者多惊异,又说画卷画得好。请问世人此中情,一言反覆何多少,吁磋乎,一日反覆何多少!”语意戏谑,与上首词一庄一谐,相映成趣,但意相似,都在“一言反覆何多少”。

    由此可见,难得糊涂,糊涂难得呀!

    儒林外史反君权

    吴敬梓(1701—1754年)乃旧时代一特别人物,雍正七年(1729年)夏天,他去滁州应科考,考试前后与友人闲聚小酌,出言略有“出格”之处,险些被黜落,理由即为“文章大好而人大怪”。“文章大好而人大怪”是对吴敬梓其人颇精到的概括。然这所谓“人大怪”也绝非一日而就。

    吴敬梓的儒林外史旨在抨击封建社会对人性的摧残,对“八股取士”进行了根本的否定,可他毕竟身处科举制度盛行的时代,况且世代望族、自其曾祖起科第不绝,又自幼接受封建正统教育,故一度执意赴试。

    雍正元年,其父病中命敬梓前去应试,敬梓匆匆赶去滁州,由于父亲病危,未待完卷即赶回南京。待他考取秀才的消息传来,其父却与世长辞,那一年吴敬梓二十二岁。考取秀才是他一生中最高的功名,然父亲去世,及不久后嗣父的病逝对他打击很大。亲眼目睹族人瓜分、侵夺财产的争斗,又使他感到人情的凉薄,一并看清了封建家族伦常道德的虚伪。于是肆意挥霍财产,涉足花柳风月之地,又一向乐善好施,很快“千金散尽”,随即变卖祖传的田地、房产。其间又屡次参加乡试而不能中举,如此更受乡人歧视,以至有“乡里传为子弟戒”之说。

    开篇提到雍正七年吴敬梓应试由于“大怪”而险些被黜落,只是当时学使宽容,破格入取,但终又在当年乡试中在劫难逃,再度铩羽而归。这次落第结束了他的“赶考生涯”,开始了人生的一次重要转折。而且科举的失败也引发了他“秦淮十里,欲买数椽常寄此”的念头。雍正十一年,吴敬梓携家眷背井离乡,定居南京,把宅邸落在秦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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