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面武侠神话-第2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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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天问!”凌牧云看了众人一眼,吐出一个名字来。
“向天问”这三个字一出,众人顿时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他们终于知道朝廷为什么会悬赏这么高的价码了,因为“向天问”这个名字在江湖上实在是太响亮了,不能说是人尽皆知,但绝大部分混江湖的人都不会对这个名字陌生,因为这个名字代表了一个强者,魔教的左天君!对于这个人来说,别说只是悬赏五十万两白银了,便是悬赏百万两,也没人会觉得高!
正因为知道向天问的身份,众人才会如此震惊,魔教左天君,魔教的二号人物,武功早已臻入先天大成之境的超一流高手,乃是跺一跺脚整个江湖都要为之震荡的人物,这样的大人物,又怎会被官府悬赏通缉?难道朝廷要下决心剿灭魔教了吗?
“我们去看看!”
王家骏和王家驹兄弟两人脸上忽然现出一丝急色,身形一动便向着人群处跑去,到地方之后也不挤人群,直接对着那些围观之人喝骂推搡道:“滚开,都给小爷滚开,别他娘的堵在这里碍事!”
“你们是谁?凭什么骂人?”
围观人众中的一个书生打扮的年轻人因为位置比较靠后,正好挡在了王家驹的前面,让王家驹推得一个踉跄,险些摔倒在地,不禁回头向着王家兄弟怒目而视。
“滚一边去,少在这里碍事!”
王家驹却根本就不去跟那书生辩理,甩手就是一耳光过去,“啪”一声脆响,那书生直接被打得一头栽倒在一旁,原本白净的脸颊立时高肿而起,一口血水混着两颗掉落的牙齿喷吐而出。
王家骏也不比弟弟客气多少,一边推搡,一边还喝骂道:“都给我滚开,金刀王家办事你们也敢妨碍,都他娘的不要命了吗?”
那些围观之人原本还颇为不忿,待见王家驹出手就打人,又听说是金刀王家的人,人人脸上变色,不敢再辩理,都是忍气吞声急匆匆的走了,就连那个挨打的书生也不敢再说什么,从地上爬起身来,连沾在衣衫上的尘土都顾不得扑打便匆匆离去。
后面的凌牧云见此情景都不禁皱了皱眉,以势压人,仗武行凶,这么做与地痞恶霸何异?虽说也没谁规定习武之人就一定要做打抱不平、锄强扶弱的侠客,但练就一身武功却去欺负不会武功的寻常百姓,这却未免有些过分了,简直都丢了习武之人的脸。
不仅是凌牧云,便是黄蓉等人也都颇看不惯,就见黄蓉出声问道:“秀玲妹子,你们王家平常行事也是如此霸道吗?”
凌牧云这一方人中,唯有梅若华不觉得怎样,前世在射雕世界时与丈夫陈玄风一起闯下了黑风双煞的赫赫凶名,为了练九阴白骨爪,死在她手下的冤魂没有一千也有数百,王家兄弟的这点小恶行自然不被她放在眼中。
王秀玲臻首微微一昂,得意洋洋的说道:“那是,洛阳城数万户人家,我们金刀王家自称第二,就没人敢称第一,便是州牧大人见了我爷爷也得客客气气的,官府有些事都得跟我们王家商量着办,可以这么说,在这洛阳城中,没有我们金刀王家办不成的事!”
凌牧云和黄蓉闻言不禁眉头微皱,看王秀玲的样子,不但不以为耻,反而引以为荣,再看王家骏和王家驹兄弟二人的做派,看来这是他便宜外公家的门风如此啊。
这时就见王家骏和王家驹二人脸色不好的走了回来,等到了众人面前,这才勉强一笑,道:“几位的肚子都饿了吧,走,咱们去松鹤楼。”
“大哥,二哥,那边通缉的真是魔教的左天君向天问吗?”王秀玲问道。
“没错。”
“可向天问不是魔教的左天君吗?官府怎么敢悬赏通缉他?难道就不怕惹恼了魔教,与朝廷作对吗?”
王秀玲这么一问,王家兄弟脸色愈发阴沉,王家驹硬邦邦的道:“我们又不是朝廷中人,怎么知道朝廷是如何想的?你一个姑娘家,问那么多没用的干什么?”
王秀玲的脸色顿时一白,她没想到王家驹会突然如此说她,脸上不禁闪过一丝恼色,她是家中独女,一向也是娇惯坏了的,哪里忍得下这口气?当即尖声叫道:“我就问问怎么了?难道你们还连话都不让别人说了?有什么气别往我身上撒!”
凌牧云和黄蓉两人不仅相互对视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中看到了一抹疑惑之色。聪明如他们,都已经看出了王家兄弟的不对劲儿。按说向天问被官府通缉这件事是很奇怪,但再怎么说那也就是魔教和官府之间的事,跟旁人也没什么关系,王家兄弟缘何这么大反应?
王家骏赶紧打圆场道:“好了,好了,小妹,你二哥也就是随口说说,你也不必生气,为了一点闲事闹别扭,犯得上吗?也不怕牧云表弟他们看了笑话。好了,咱们还是赶紧去吃饭吧!”
经王家骏一劝解,王家驹和王秀玲两人便也都收敛脾气不再多说,一行众人当下再度出发。
在王家兄妹的引领下,众人转过了两条街道,忽然发现一座门脸堂皇规模规模颇大的二层酒楼,一块大大的牌匾上面写着“松鹤楼”三个烫金大字。王家驹道:“牧云表弟,黄姑娘,我说的就是这家。”
说着话引着众人就往里走。
“大少爷,二少爷,大小姐,您们都来啦?快请,快请,里边请!”
众人才走到门口,店伙计就从里面迎了出来,脸上笑得跟个花儿一样,显然王家兄妹之前的话没有说谎,他们确实都是这家松鹤楼的熟客。
王家骏道:“伙计,今天我们兄妹特地上你们松鹤楼来请客,你们可得给我们长点脸,弄得好好的,吃好了少爷我有赏,要是吃不好,可别怪少爷我砸了你们松鹤楼的招牌!”
“好嘞,二少爷您放心,我一会儿会吩咐厨下用心烹调整治,一定不让您失望。里面请!”
众人当下便进了松鹤楼。
这松鹤楼与许多大酒楼一样,一楼是大堂,二楼是雅座。一般来说,大堂用来招待寻常百姓,地方大,座位多,价位相对实惠。而二楼雅座则是用来招待一些有钱入的,座位少,宽敞,食材的做工也比较考究,味道要比楼下胜出不少,当然价位也要高出不少。不过一般上二楼吃饭的都是自持身份的入,谁也不会因为一点小钱而计较。
以王家兄妹的身份,前来松鹤楼吃饭自然不会在大堂,那伙计直接便将众人引上了二楼,在凌牧云的提议下,众人找了张临窗的桌子坐了下来。
自从穿越之后,凌牧云便养成了一个临窗吃饭的习惯,但凡上酒楼都喜欢找靠窗的座位,方便他一边吃喝一边观景赏人。
当然,这也是因为武侠世界的环境好,要是换成凌牧云穿越前所生活的现代都市,空气中充满了工业废气和汽车尾气,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中倒有一小半是阴霾天气,凌牧云躲还来不及呢,才不会临窗观什么景。
不过今天凌牧云提议靠窗而坐却并非是单纯的想要观景,而是另有原因。
凌牧云很笃定自己的判断,他总觉得他的这三个便宜表兄妹将他们带到这里来是别有目的,他虽然自信以自己一方的实力,无论王家兄妹刷什么把戏都能应付得来,但多做点准备也是好。选择在临窗的座位,既便于观察外面的情况,遇到什么突发情况,应变起来也更容易一些。
店伙计将菜谱拿过来,笑着问道:“几位少爷、小姐,请问想要点什么?这是菜谱。”
王家驹将菜谱拿过来,请凌牧云等人点菜,凌牧云将菜谱推了回去,笑道:“客随主便,再说我们对这家酒楼也不熟悉,还是二表哥你来点吧。”
“好,那我就先点几样他这里拿手的,接下来你们想吃什么就再添。”
王家驹再不谦让,当即将菜谱拿回点了起来:“来个花炊鹌子、菊花兔丝、爆獐腿、鹿肚酿江瑶、姜醋金银蹄子、鸳鸯煎牛筋……嗯,再上两坛上好的花雕。”
接着王家骏、王秀玲跟着点了几样菜品,而后交给凌牧云等人,让凌牧云等人也点了几样,一共要了二十几道菜和两坛陈年花雕。
那店伙计见众人点了这么多价格不菲的好酒好菜,自然心中欢喜,眉开眼笑的下去准备了。[WWW。WΓsHU。]
时间不大,酒菜上齐,大家便吃喝了起来,凌牧云感觉了一下,发现这个松鹤楼的菜品还算不错,也不枉王家兄妹推荐一回,虽然比起黄蓉的手艺还要差上一筹,但比之别家确实称得上是佳肴了。
凌牧云心里忍不住有点犯嘀咕,难道他的这些便宜表兄妹只是单纯的想要请他和蓉儿她们吃顿好的,是他自己想多了?
不过随即凌牧云便在心里摇了摇头,否决了这个想法,他的感觉不会有错,王家兄妹非要请他们来这里吃饭,肯定是别有用心,否则也不会有之前的那种表现。
就在这时,凌牧云的余光一扫,忽然发现在酒楼斜对面的茶馆中走出一个汉子,只见这汉子一身锦袍,大概在三四十岁的年纪,太阳穴微微隆起,腰间佩戴着一口连鞘长刀,走起步来脚步轻盈,看起来是个轻身功夫不错的练家子。
之所以注意到这个汉子,是因为在他的身上,凌牧云总觉得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但他又可以肯定,他在此之前绝对没有见过这个人。
就在凌牧云还在思考自己到底为什么会对这个人隐隐有种熟悉感的时候,却见这汉子从茶馆出来之后并没与向别处去,而是径直向着他们所在的这间松鹤楼走了过来,在凌牧云思考间,已经迈步走进了松鹤楼中。
“蹬蹬蹬……”
一阵楼梯声响,凌牧云循声看去,只见那佩刀汉子已经在店伙计的陪同下走上了二楼。
那汉子上得楼来,向着二楼扫视了一眼,目光在扫到凌牧云他们这一桌时猛地停顿了一下,眼中精光一闪即逝,随即若无其事的将目光移开,迈步走到距离几人不远的一张桌子坐了下来。
随着这佩刀汉子上楼,王家兄妹三人相互看了一眼,眼中同时闪过一丝奇异之色,颇有一种心照不宣的意味。
王家兄妹三人目光虽然只是稍一接触便即分开,可还是没有逃过凌牧云的眼睛。凌牧云心中顿时雪亮,看来这个佩刀汉子多半就是他的这三个便宜表兄妹为他们准备的节目了。
念及此处,凌牧云一边喝酒吃菜,一边暗自留意起这个佩刀汉子来。
只见那佩刀汉子坐下来之后,对着伙计粗声吩咐道:“给我来一盘糖醋鱼,一盘熏蒸鸡,一盘五香牛肉,一盘酱猪蹄……”一连点了六七个菜,尽是些鸡鸭鱼肉之类的荤菜,随即又要了一坛好酒,而后挥挥手就要那伙计退下去准备。
时间不大,店伙计将酒菜给那佩刀汉子上齐,那汉子伸手抓了一只酱猪蹄啃了几口,倒上一杯酒一口喝干,斜着睨了凌牧云这边一眼,随即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端着站起身来,迈着方步向着凌牧云他们这一桌走了过来。
“果然来了!”
凌牧云心中一动,眼中闪过一抹异色,抬起头来冷笑着打量走过来的这个佩刀汉子,想要看看他接下来会作何表演。(未完待续。)
第三百零一章 偷鸡不成蚀把米
其余众人这时也都发现了走过来的这汉子,纷纷放下碗筷,纷纷将目光投射在了这汉子的身上。
“朋友,请问你有什么事吗?”王家骏站起身来一拱手,装模作样的问道。
“其实也没什么事,就是我一人喝酒觉得无聊,看你们这边俊男美女吃喝的挺热闹,心里有点痒痒,所以想要过来和几位一起喝几杯,不知几位可否给我这个面子?”
那佩刀汉子邪邪一笑,说话间,色眯眯的目光肆无忌惮的在黄蓉等女的身上逡巡,在众女的玉颈酥胸等处停留的时间尤其的长,眼中那毫不掩饰的贪婪和色欲连傻子都能看得出来。
凌牧云头脑中忽然灵光一闪,终于想起来自己为什么会对这个汉子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了,因为这个家伙与自己曾见过的一个人极为相似。
这种相似并非是相貌上的相似,而是一种特征和气质方面的类同。
使刀,不稀奇,刀最为十八般兵器中最普及的一种,江湖上使刀的人多如牛毛。
好色,也不稀奇,男儿本色,江湖男儿刀头舔血,脑袋系在裤腰带上,热血常沸,更需要女人的温情来平复,所以好色之人也数不胜数。
轻功好,还是不稀奇,混江湖归纳起来,其实无外乎两件事,拼命和逃命,拼命需要武功,所以几乎每个江湖中人都会武功;逃命需要轻功,所以几乎每个江湖中人都练轻功。而这么多人练轻功,总有一些练得好的。
但若是将使刀,好色,轻功好这三个条件集合在一起,那符合的人就不多了。而凌牧云恰好就认识其中的一个,那就是号称万里独行的田帛光!
不错,眼前这个人给凌牧云的感觉正与当年曾曾与他在回雁楼头见过一面的万里独行田帛光相似。这种相似还不仅局限在使刀、好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