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求生记-第2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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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王府位于大同城内中心,偏北一点的位置,与志文他们看戏下榻的城隍庙一带,隔着文昌庙和太平楼等建筑。
按舆图所绘,整个代王府,严格地分成了外朝与内廷两大部分。
外朝以承运殿和存心殿为中心,而承运殿最为显眼,其殿基为汉白玉筑成。
内廷则包括长春宫、东西三所、世子所、书堂、退殿等屋宇,是亲王与王妃、世子起居生活的地方,也就是俗称的“三宫六院”。
代王府正门是端礼门,广智门是北门,东为体仁门,西是遵义门,外朝与内廷的所有建筑均排列在中轴线上,东西对称,秩序井然,其原址为辽金之际的西京国子监所在。
舆图上做了标注的地方,分别是清暑殿、燕居之殿,还有东后殿西后殿四处,酷暑之际,清暑殿是避暑的好去处,燕居之殿是代王日常起居之处,而东西两后殿,则是代王嫔妃的居所,这四个地方,正是代王最近在府内常去的场所。
舆图画工精美,那些宫殿亭子,画的尤其有意境,看来这些锦衣暗探,都是有两把刷子的,方位也与志文在后世所学的,上北下南左西右东大致相同,只是这比例就不敢恭维了,看来就算有了这地图,志文还是得去踩踩盘子,以便心中有底。
紧接着,代王书房中的几封私人信件神秘消失,然后出现在了宋献策的手中,没多久又回到了它们原本的所在之地,就好像没人动过似的。
宋献策白天看戏,晚上临摹,不过几天的工夫,写出来的字与代王书信上的相比,就已经令志文和马二真假难辨了,看戏间隙,又在城隍庙淘了一方刻石,很快,代王的私人印信也成型了。
这一辈的代王名为朱鼎渭,其私人印信上也就简简单单四个字…“朱鼎渭印”。
随后,宋献策又让马二安排人,打听出了代王最亲信那几人的姓名,几封像模像样的信笺新鲜出炉了。
有了舆图之后,志文则是趁着戏未演完,天天晚上进代王府游览,摸清地形的同时,兼打探代王的行踪。
现下万事俱备,只欠皇袍这个东风了。
第459章 皇袍()
只是这戏班或许是因为在大同城广受欢迎,竟然有些舍不得这么快地就结束鸣凤记,自行往戏里加了不少内容,原本最多三天就该结束的四十一出戏,到了第四天,演到了第四十五出,仍然没有完结的迹象。
志文也只有耐着性子地等着,既然都等了这么些天,要是现在忍不住盗了皇袍,前面的等待岂不是做了无用功。
夜色已深,宋献策和马二仍然没有回房就寝,两人坐在一起,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闲话,桌上一碟瓜子,嗑得七零八落,茶碗里的茶水,已是淡的如同白水一般。
与马二相比,宋献策到底年纪要轻些,身体也弱些,有点熬不住,一颗瓜子刚嗑开,瓜子皮还未吐出,头就低了下去,双眼合上,兀自睡去而不自知。
这番动静虽小,但夜深人静之中,却瞒不过马二,马二笑笑,揉了揉自己的脸,醒了醒瞌睡,这下宋献策睡过去,没人说话,他也不知自己还能撑多久。
抬起茶碗,才发现茶碗已干,晃晃茶壶,茶壶已空,这下可好,连水都没得喝了,这个时辰,客栈里可是再没人来帮你烧水的。
马二干脆站起身,推门出房,来到院子里,夜凉如水,睡意倒是全去了,但这小腹却也一紧,尿意来了。
左右望望,马二也不想找什么茅厕,而是打算找个僻静的树窠就地解决,正踅摸地方呢,墙头上突然多了一条人影,还不待他反应过来,一道清风从身边拂过,志文出现在他身旁。
“马二哥,你这是出来迎接我么?”
“呃,小志,得手了?”马二喜道。
“那还用说,走,进去观摩观摩。”
进了屋内,宋献策也清醒过来了,他心中有事,睡得本就极浅,志文与马二的动静虽小,还是将他惊动了。
“来来来,都看看。”待马二将房门关好,宋献策挑亮油灯,志文从肩上解下包袱,从中取出了一件明晃晃的衣衫,这几天在戏台下虽然看过了,但那是远观,与此刻近看的感受,那是截然不同。
马二伸出手,想要亲手摸一下,不过看到自己手上厚厚的老茧,又将手缩了回去,自己这双手实在太过粗糙,这种料子可经不起蹂躏,一不留神就可能被弄得挑出线头来,还是让宋献策这等细皮嫩肉的去弄罢。
宋献策可没有马二这些顾虑,手里抓着皇袍抚弄,就着灯光,细细查看衣服上的纹路,半饷,才开口道,“这程家班还真是地道,胆子也大,这皇袍做的,怕不是可以乱真了罢。”
程家班就是这些天唱鸣凤记的那个戏班,因为此戏,在大同城内红得发紫,为了多赚些钱,加了不少戏份,原本三天的戏,直到第五天方才结束。
志文硬是耐着性子,等程家班唱完戏,离开大同之后,这才连夜追慑他们而去,宋献策和马二之所以不睡觉,就是在等待志文归来。
“怕不是?”马二手不敢摸,眼睛耳朵可没闲着,听了宋献策的话,有些疑惑地问道,“宋先生,听你口气,这皇袍到底真不真,你也没多大把握?”
宋献策脸上一红,虽然灯光昏暗看不出来,犹豫了片刻,还是老实交待道,“志哥,马二哥,我连秀才也未中过,真正的皇袍,我哪有机会亲眼得见,不过是在县学之时,听老师闲聊过,知道皇袍的粗略规制而已,对不住了,见谅。”
“无妨无妨,”志文宽慰道,“马二哥也稍安勿躁,我等小民,哪有机会亲见皇袍的,难道真因此事,去找耿巡抚不成?”
在他们认识的这些官员当中,估计就只有耿如杞真正面过圣了,即便是张鸿功,虽为总兵,又勤王有功,恐怕也是没有什么机会的。
涿鹿山虽然与耿如杞等人交好,可志文接下来要做的事实在有些胆大妄为,并不想让他们知道。
在志文看来,这皇袍即便有些瑕疵,也无关大局,他又不是真想凭着这件赝品皇袍,把代王给拱出去,而是以此要挟罢了,只要不是假的让人一眼看破那种就行。
“宋先生,你虽然也未亲见真正的皇袍,不过我三人之中,最了解的非你莫属,你觉得这件皇袍能有几分真?”志文问道。
宋献策没有立即回答,而是仔细回想了一下印象中老师所说,又衣衫提起打量了一番,这才肯定地回答,“如果我那老师所言不假的话,眼前这皇袍,至少有七八分真了。”
“够了。”志文很满意,七八分真已经足够掀起风浪了,说完开始撵人,“行了,都睡觉去。”
他见两人都是双眼通红,神色憔悴,知道他们为了等自己,一直没睡,眼下看来也是快撑不住了。
“那。。。那个,我。。。我想摸摸它。”马二期期艾艾地说道。
宋献策到底是读书人,在他心中还是不太一样,自肯定了这件皇袍有七八分真之后,马二自是信了,眼见志文要将皇袍收起来,刚才想摸却不敢摸的那份心思,又浮了上来。
“想摸就摸,扭扭捏捏的作甚。”志文将皇袍递了过去。
“这。。。这个,我手上茧子多,怕把它给弄坏了。”
志文这才知道马二的担心,怪不得刚才就看他想摸,最后却又将手缩了回去,老实说,志文自己还真没想这么多,他手上也有老茧,皇袍得手后,还不是用手直接抓拿过。
“有办法了。”看着执意不肯直接用手的马二,志文略一思索,将身上的布条口罩拿了出来。
这玩意儿他自河西之后,一直随身携带,遇上什么脏东西可以挡住味道,还能避疫,晚上临时想去哪里,可以拿来蒙面,当真是居家旅游,杀人放火。。。等等的不二选择,眼下不就又派上用途了么。
“唰唰”几下,将马二的一只手缠好,只见他隔着布条,面对着假皇袍,抚摸得仍是小心翼翼,那副样子,仿佛他摸的不是衣服,而是一件易碎的瓷器,一不小心,就会被他弄碎似的。
志文暗自摇头,在大明,至少目前看来,这皇权还是深入人心,让人敬畏的。
见马二一脸虔诚的样子,志文忽然生了捉弄的念头,“咦,马二哥,你刚才去院子里,难道真是听见我回来了么?”
马二肯定不是听见了自己的动静,这一点,志文还是有自信的,看他在院里鬼鬼祟祟的样子,用脚想也知道他要做什么,只是被志文这么一打岔,似乎忘记了?
果不其然,志文话音才落,原本一脸安详的马二,脸上突然变得焦急异常,皇袍递还宋献策,也顾不上摸了,半弯着腰,打开房门,一路小跑地冲出去了。
第460章 贤王朱鼎渭()
朱鼎渭不爽,非常不爽,程家班这么一走,他心里一下子空落落的。
鸣凤记的与众不同,不止寻常人等看得爽快,就是贵为代王的朱鼎渭,也是大呼过瘾。
前几天,他特地在戏园子里弄了个包厢,连着看了五天的戏,王府都没有回。
那里面吃喝且不说,床铺什么的,都是一应俱全,为的就是不想进出间引发什么轰动,从而让这戏演不下去。
当然了,戏精彩,那演戏的人更不错,比如。。。比如戏中扮演杨继盛夫人张氏的那个妮子,就让朱鼎渭念念不忘,常驻戏园子,戏固然精彩,那妮子的一颦一笑,才是让他失了魂魄的原因。
鸣凤记大幕落下后,大同有乡绅出面,欲宴请程家班,朱鼎渭听闻,也想凑个趣,谁料不知怎地,代王要赴宴之事走漏了风声,程家班得知后,婉言谢绝了宴请,戏才结束,就趁着大同城门未关之际,连夜走了。
程家班这一走,可就把朱鼎渭的心给带走咯,那张氏,不,那白桂,也不知何年何月方能得见了。
没错,那扮演张氏的旦角花名,已经被朱鼎渭给打听清楚了。
自己堂堂一介代王,喜欢一个戏子,居然不能得偿所愿,想到这里,朱鼎渭怒气渐生,高声喊道,“来人!”
房门响动中,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宦官进得屋内,“王爷,您有何吩咐?”
朱鼎渭的手悬在半空,僵了好长时间,良久,颓然落下,“算了,无事,你出去吧。”
待宦官退出房间,朱鼎渭方才苦笑着自言自语,“这贤王不好当啊。”
说起大明代王一系,那可是大有来头,声名在外,只不过自建朝以来,多是恶名,这也是程家班一听说朱鼎渭要参与宴席后,就吓得夺路而逃的真正原因。
第一任代王朱桂,是朱元璋的第十三个儿子,远比朱棣小,但娶的正妻,却与朱棣一样,都是大明开国大将徐达的女儿,因此朱桂与朱棣既是兄弟,又是连襟,相互间的关系,要远远好过其他兄弟。
再加上靖难之役前,朱桂又被自己的侄子建文帝给削了藩,虽然在其后的战争中没有帮上什么忙,但与朱棣也算同气连枝了,是以朱棣在夺得皇位后,恢复了朱桂的封号和爵位。
有了这样的背景,朱桂在大同那是异常得骄横跋扈,为害百姓,纵戮取财,甚至擅自役使军队,到了老年也不安分,据说他常常带着几个儿子,便衣出游,于衣袖中暗藏凶器,以袭击路人为乐,实在是大同的一大祸害。
朱桂死后,代王的封号由其子孙承嗣,声名好的有,差的更多,这么一代一代地累积下来,到了朱鼎渭的时候,代王一系的声名,已经有点积重难返,难以翻身的感觉了。
朱鼎渭不甘心,说起来他骨子里并没有祖上那种残暴荒淫的性格,这样的骂名和黑锅,自然是不愿承受,做上代王后,一直在刷名声,无非就是不欺男霸女,与其他乡绅一道,设个粥棚,再捐点钱,修修路罢了。
其他的,该怎么收租子,占人良田的,照做不误,只是不再那么嚣张而已。
这在普通人身上,只不过是一个正常人该做的事,但由身为代王的朱鼎渭做出来,就不太一样了,就如同一头狼,不吃肉改吃素那样令人惊奇,大同上下,对朱鼎渭那是赞誉有加。
自天启七年袭封代王后,就靠着收殓恶行,然后做了那么几件小小的善事,短短几年工夫,朱鼎渭竟然有了贤王的称誉。
只是成也贤王,败也贤王,这不,朱鼎渭好不容易看上一个女人,却因为顾虑声名,缚手缚脚不得施展,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对方就这么逃离大同,消失不见。
刚才叫人那一瞬间,朱鼎渭是真冲动了,他很想如同那些祖辈一般,不管不顾地也强抢一回民女,只是在话即将出口的那一刹那,还是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