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好土匪-第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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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箭的乌鸦像断线的风筝向崖下坠去,其余乌鸦怪叫着四散飞去,几十根黑亮亮的羽毛四散飘落在山谷中。
程风赶紧不断收回手里的绳索,小心翼翼地将中箭的乌鸦往上提。
大家屏住呼吸,心中祈祷绳子千万别断!千万别断!千万别断!一旦断了就前功尽弃了!
直到乌鸦顺利地摆到了石穴的地面,大家悬着的心方才落进肚子里,一个个笑容满面地围着这只乌鸦打量。
这只乌鸦个头不小,程风掂了掂恐怕有两斤重,从头到脚全身都是黑色,部分地方泛着深蓝色的光泽。
这个洞穴可能被老鹰之类的猛禽利用过,除了一些石子、兽骨,还有一些荆棘、枯草和羽毛。
程风三下五除二,将乌鸦毛扯光了,将石穴里的枯草、荆棘拢了拢堆,生起一顿火来,将乌鸦架在上面炙烤。
大家的眼睛紧紧盯着渐渐变色的鸦肉,垂涎欲滴,没等完全烤熟,便迫不及待地将这只乌鸦分而食之。
原以为乌鸦黑黢黢的,还意味着不祥,吃起来应该很难吃,出乎意料的是,乌鸦肉紧密有弹性,颜色发红,感觉味道还不错。
大家吃得很仔细,不仅内脏没有丢掉,就连稍微软一点的骨头都被嚼碎吞下去。
靠着这只乌鸦四人又捱了两天,期间也打算再射几只乌鸦,可十分郁闷的是再也没有鸦群靠近,仿佛这帮鸟知道崖边有危险似的。
他们不知道的是,乌鸦是世界上最聪明的鸟类,甚至会自己制造使用工具,所以当它们看见一只同类在崖边被射杀后,便再也不敢拢了过来。
刚开始大家还在崖边眺望守候,到后来也失望了,饥火中烧难耐,干脆缩在角落闭目养神。
只有图图什还在顽固地坚持着,他趴在崖边,往山谷中看去,身子一动也不敢动,眼睛眨都不敢眨,目光还在不停地搜索着鸦群的身影。
待到太阳落山,双眼又酸又疼,他仍然坚持盯着。
天空渐渐变成了一片赤红,他继续盯着山谷上的天空。
后来,天空又变成了深紫色,他的目光依然还在搜索。
山谷之上,第一颗星星出现了,像盏黄色的灯笼,一闪一闪地挂在暗紫色的天空中。
这颗星像一盏信号灯,它一升起随即天就完全变黑了,浓重而巨大的夜幕笼罩了整个天空。
又一天过去了,石穴又已深深地陷入黑暗,刚开始时,身处这种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大家心里升起的第一个感觉就是种本能的恐惧。
所幸的是,现在不是一个人身处险境,有人说说话,就不会觉得过分的孤独。
刚开始大家还商量着怎么逃离悬崖,到后来似乎都绝望了,没人再提这个话题,只是东拉西扯地说些闲话。
渐渐的,大家都已习惯了这种黑暗,为了节省体力,夜里大家也都不再说话,很快便进入梦乡睡去。
待天亮醒来,程风看见种鱼儿已经盘腿坐着了,在那摩挲把玩自己送的两盒胭脂,脸上洋溢着淡淡的笑容。
他突然想起听人说起过,胭脂这玩意是牛髓、猪脂和花瓣汁制成的,估摸着能吃。
他兴奋地道:“鱼儿啊!你那还有吃的!胭脂!胭脂!应该能吃,我想起来了,里面有牛髓和猪油!”
种鱼儿听着他的话,顿时蹦了起来,双手交叉,紧紧护着自己的胸口,紧张地道:“不行!不行!这是你送给我的了,是我的东西,我自己的东西我做主。”
曲端一听有东西吃,也凑了过来,在一旁帮腔道:“鱼儿,现在大家都饿了好几天了。胭脂嘛,这是女人打扮化妆的东西,比起大家的性命来说,孰轻孰重?孰先孰后?这还想不通吗?”
“我不!我就不!我就不!我的胭脂就不能给你们吃!”种鱼儿像母鸡护崽一样守护着胭脂盒。
程风瞧她的样子,不禁被逗乐了,笑道:“鱼儿,我们又不劫色,只是讨个胭脂吃,至于这么在乎吗?回头我再买给你,好不好?”
他一说完这话就后悔了,只见种鱼儿神情怅然,两行清泪默默流了下来,嘴里喃喃地道:“好!好!好!是我不懂事,是我小家子气,是我太在乎!”
忽然,她将两盒胭脂掷在地上,厉声道:“给你们拿去吧!程风,你也不用再给我买了!姑奶奶不稀罕!”
说完,她双腿一软,掩面伏地痛哭起来。
有心争似无心好,多情却被无情恼。
在种鱼儿心中,这胭脂,不仅仅是涂脂抹粉之用,而是代表着程风对自己的一片心意。
没想到程风对这件礼物如此看轻,第一次买的胭脂因为被獒犬追踪而被迫丢掉,第二次买的胭脂又要因为饥饿而要被吃掉。
程风对胭脂的态度让种鱼儿突然醒悟过来,一切都是自己的一厢情愿,既怒不可遏又伤心透顶。
其实这只是个朦胧而美丽的误会,年轻男女在酸恋涩爱中常常会这样。
一人心中有了另外一人,则对另外一人的所言所行的解读总是带有有利于自己的主观色彩,总以为这一笑是冲着自己的,这一句话带有更深的含义,这一件礼物代表着对自己的爱意。
特别是男人比女人往往更粗线条一些,女人的心思更加细腻敏感,更何况是蓓蕾初开的小女孩。
这颗心嫩得似块水豆腐,洁白如玉又一碰就碎。
第146章 吃骨论曹()
程风哪里知道她那点小心思,即使知道了也不会在此时此地和她掰扯这事,他现在唯一在乎的就是如何让大家尽量长时间地活下去。
他捡起一盒胭脂来,用手指挑出一块放在嘴里尝了尝,感觉吃到嘴里有点苦涩,但鼻腔里的味道香香的。
他抬头看见曲端和图图什正直勾勾地看着自己,便将这盒剩下的胭脂递给他们,“这盒你俩分了吧。”
程风瞧着他们狼吞虎咽的样子,心想就算做鬼,饱死鬼总比饿死鬼强,此时摆在面前的即便是毒药,只要能填饱肚子,估计他们都能吞下去。
看来种鱼儿是和这胭脂无缘了,前番买的,因被狗追赶得急,被迫扔了,这番买的,因身处绝境,被迫吃了。
他将另外一盒胭脂捡起来塞给还在低声哭泣的种鱼儿,道:“鱼儿乖!别哭了!这盒是咱俩的,我不吃了,你要饿了你就吃,你若不乐意吃它你就留着。”
种鱼儿抽噎着接过胭脂盒,她见程风留下一盒,心中又高兴起来,“看来他还是在乎胭脂的,要不然他自己怎么不吃?”
想到着,她忍不住嘴角微微一翘,竟然含泪笑了起来。
刹那间,雷闪电鸣变成了雨过天晴,石穴里的气氛又缓和起来了。
充分利用完胭脂,饿得眼睛发绿的程风看着空空如野的石穴发呆,除了石头,地上还散落着一些兽骨,骨头经风吹雨淋变得光溜溜白花花的。
“这些骨头肯定是没啥营养的,可它总归没有毒性吧,毒不死人就行!”他心中盘算着怎么能吃上这些兽骨,可也想不出好办法,便将枯草、羽毛点燃了,把兽骨放在火上烤着看看。
曲端在一旁见了不解,他舔了舔刚刚沾过胭脂的手指,疑问道:“程风,你是不是饿疯了?!这干骨头棒烤了能吃吗?”
“我也不知道,但洞里除了石头就是这点骨头,还能有什么可以吃的呢?试试看吧。”程风也是一脸无奈。
渐渐的,白生生的骨头棒子被烤得焦黄,表面爆起了一层金黄色的小泡泡。
程风用小锯刀把泡泡细细地刮下来,拿舌头舔一舔刮下的粉末,发现没有异味,还有一点淡淡的咸味。
于是,他把几根骨头棒子都烤了,把泡泡刮在装环饼的布袋上集中起来,居然凑了一捧之多。
随后将骨粉均匀地分了四小捧,分给大家,四人像是吃炒面一样,将骨粉放进嘴里嚼,就着一口水咽进肚子里。
吃了点东西,大家似乎恢复了点精神,不仅话多了些,说话声音也大了些。
曲端看见山谷中有一只鹰在振翅高飞,时而盘旋,划着圆圈,时而顺着气流滑翔,上下起伏。
他突然想起在种府里看见程风和种鱼儿堆雪人的那日,他也在空中看见一只雄鹰在高空中飞翔,只是那时是仰视,如今却是俯视。
“没想到自己竟然爬到鹰的头上了,可惜现在是身处绝境,唉,早知道也不大费周章地躲下来了,只不过苟延残喘几日罢了。”
他瞧了眼正在出神发愣的程风,淡然道:“程风,过去有些事你别见怪,我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程风淡淡一笑,道:“都这个时候了,你觉得我还会计较什么吗?”
他微微一怔,点了点头,苦笑道:“也是啊!还计较个什么呢。”
略微顿了顿,他忽然好像想起了些什么,悠然问程风:“你知道历史上我最佩服的人是谁吗?”
程风疑惑地看了他一眼,心道:“怎么这时候开始讲历史了?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且听他说些什么罢。”
于是笑了笑,道:“正甫雄才大略,文武双全,自视甚高,一般人怎能入你法眼?估计是帝王将相之类的人物吧。”。
“哼哼,我打心眼里认为魏武帝曹孟德是个英雄,文韬武略、天将神相,正如许劭所评,他乃‘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
一句‘宁教我负天下人,不教天下人负我’是何等气势?俾睨天下,傲视群雄,乃真枭雄也!虽相距悠悠九百年啊!但吾心神往之!”
程风瞧他说这话时,眼中流光溢彩,一副悠然向往的样子,看来真是肺腑之言。
“换做平日里,这话我不敢说出来,但现在已是将死的时候,所以说与你听听也无妨。”
曲端此言不假,曹操虽才华横溢,但曹家终有篡汉之罪,在推崇正统统治,崇尚忠君思想的宋代,世人对他评价并不高,在公开场合,他还真不敢如此称赞曹操。
程风笑了笑,道:“魏武帝可称千古大帝,昼携壮士破坚阵,夜接词人赋华屋,既能酾酒临江、横槊赋诗,又能统兵百万、征伐割据,在汉末乱世之中收服群雄,打下偌大江山,确实非同常人。
可惜气数不长、后继无人,曹氏江山最终还是落在司马家族手里,昔日铜雀台上翩翩起舞的佳人早已香消玉殒、碾作尘泥。
由此可见,千古江山、庙堂高台,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吾辈也不必过于汲汲于此,一道不通,另辟蹊径。
总之,让自己过得无愧于心、自在顺心便是。”
曲端见程风对曹孟德并无道德上的贬低之意,心中也是有了几分终遇知音般的欢喜。
他哪知道从此时再往后推九百年,世人们对曹操的评价早不是封建时代忠汉忠君的那套道德标准了,而是更加客观理性去看待这个曹孟德。
清风徐来、夕阳晚照,程风竟然于饥困之中、危崖之侧,硬生出一股豪迈:
“可惜此处无酒,不然在此万丈高崖之上,坐观云卷云舒、鹰飞鹰落,与曲兄效仿曹孟德、刘玄德,煮酒纵论天下英雄、品评历朝成败,不亦一件人生快事!”
这时图图什见程风和曲端两人说着自己听不懂的话,无力地舔了舔干枯的嘴唇,又昏昏睡过去……
曲端看了眼图图什,笑道:“程风真非常人也,在此困厄之中还有这等豪情逸致!不过言谈之中,似乎志不在青云,而在于山野?”
程风起身立于万丈绝壁,悠然道:“要想高官厚禄、出人头地,一命二运三风水,四积阴德五读书,不是全靠自己使劲往上拼就能成的!
尽人事、听天命!只要自己努力过,其他的顺其自然好了。
总归一句,达者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我欲成鹤,乘风而去,唳于碧霄,千年不归。”
他说这段话表面上是劝曲端不要过于急功近利、唯官是图,其实还有层意思曲端死都不会想到的:
他阳差阳错地来自千年之后,那里有着他的家人、朋友,他想自己若能乘风而去,回到自己原来所在的时代,那又该多好。
这时,曲端也站了起来,一双眼睛在夕阳的折射下幽幽发蓝,仿佛草原狼的眼睛一般。
他拍拍程风的肩膀,指指图图什,作了个割喉的动作,程风顿时警觉起来,睁大眼睛望着他。
第147章 禽兽()
曲端以为程风不解,凑近了低声道:“再这样饿下去,咱们撑不过后天,图图什与你我结缘甚浅,还是个番国人,他又年幼,不如咱们把他杀了吃了,也能再多活几天。
人嘛,谁想死呢?能多活一天算一天。至于种鱼儿,咱们都相熟,一时下不了手,再捱两天,最后实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