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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医家王朝-第1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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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家的发展是有目共睹的,短短数年,从一个私盐贩子成为县内的大户,肯定是有些门道。

    这些事虽然被茶楼内的人里里外外说了好些年,却依旧乐此不疲,就像是后世的娱乐明星一样,但凡有些风吹草动,都要被揪出来议论上半天,当然,大伙也有说疲了说腻了的时候,最近刚好有件新鲜事也被推到了风口浪尖。

    “喂,最近城内来了一个少年,相传医术十分了得,想必大伙也都听说了这件事,传言连青云医馆的冯医师也自愧不如,你们可知道那少年是何人?又是从哪里来的?”

    说起这个话题,大伙都来了兴趣,这个时代的消息还比较闭塞,许多事情可能几个月后才会传到大家的耳朵中,所以新鲜事情其实并不多,于是发生在城内的这件事便成了一件难得的趣事。

    那人环视一圈,却是要卖足关子,王越不禁看了程野一眼,小声说道:“公子,他们要说你了。”

第285章 说书() 
程野喝了口茶,静静地听着众人的议论,谁也不会想到,他们口中说到的少年此时正坐在这里,与大伙一起品头论足。

    那天见过程野的行人不少,不过都是一面之缘,也没有瞧得那么清楚,更重要的,当时的那些行人大都是出来做营生的贩夫走卒,那样的人可不会往茶楼里跑,所以此时并没有人认出程野来。

    “我可是瞧见了当时的情况,那日我也是在街上闲逛,走到青云医馆的时候便看到门前站了很多人,郑屠户正坐在地上,那时地上可都是雪,他也不嫌凉,坐在那里嚎啕大哭,你们是没有瞧见,郑屠户五大三粗的,瞧着壮实的很,哭得那叫一个可怜,一边哭还一边嚷着自己活不成了。”

    有人自告奋勇的站出来,讲起那日发生的事情,瞧那人打扮,既不像是一般的茶客,又不像是读书的学子,仔细一瞧,倒是在那些演百戏的人中见过,好像是一个说书人。

    大家恍然大悟,这说书的嘴就是靠嘴皮子吃饭的,死的也能说成活的,不过这样的人可不一定真的是目击者,多半都是听别人讲的,当然,都是谣传,你也说,我也说,只要说的精彩,谁还管其中的真真假假。

    “那当然活不成了,你们是没有真真的瞧见,郑屠户背上长了一个大瘤子,你们猜那瘤子有多大,说出来你们可能不信,有这么大。”那人说着用手比划了一下,足足有一整个拳头大小,便是如此,他还叹了口气,觉得自己说的还是太含蓄了,又补充道:“或许还要再大一些,总之就是只大不小,瞧着便吓人,周围的人都瞧见了,你们猜怎么着?”

    大伙明知道他也是道听途说,却还是忍不住配合起来,齐声问道:“怎么着?”

    那人缓缓地品了口茶,才心满意足的说道:“只见街上的几个孩子都吓得哇哇大哭起来,你们说能不吓人么,那么大的瘤子,远远瞧着就像是背上生了一个脑袋,别说是孩子了,便是几个大人也脸色煞白,那可不是冻得,也是生生的被吓成那样,转身就吐了一地。”

    “噗嗤!”大伙正听得入神,王越却忍不住笑出声来,这也太夸张了吧,说的倒是活灵活现,若不是当时就在场,说不定就信了。

    那人见王越捂着嘴笑个不停,似乎不相信,也是不羞不臊,呵呵的笑了笑,问道:“这位小哥,你笑什么,可是觉得小生哪里说的不对?”

    王越看来程野一眼,摇摇头,何止是不对,简直就是在编故事,不过嘴上还是说道:“没什么,别在意我,你继续。”

    那人看了眼程野,又看了看王越,恍然说道:“难怪二位不相信,瞧二位的打扮,是外乡人吧,可是赶来平原县看灯的,唉,若是早来几日,说不得就能看到那日的事情了。”

    程野点点头,“这么说确实是可惜了。”

    那人又顺着话说道:“虽然有些可惜,不过听在下讲讲也差不多,虽然没有眼见为实,不过这耳听也不全是虚的,二位且慢慢听在下道来。”

    程野拱拱手,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王越也是忍住笑,向那人行了一礼,算是为打断了大伙听书而致歉。

    那人一拍手,言归正传,继续说道:“郑屠户背上的东西着实吓人,那青云医馆的冯医师也是颇有名气,在平原县青年才俊中也是数一数二,可是冯医师却对郑屠户背上的东西束手无策,可谓是拿遍整个县城的医师都无能无力。”

    这话倒是不假,若是真有办法,郑屠户也就不会大冷天的坐在雪地里,哭得要死要活的了,即便没有瞧见当时的情况,不过事后倒是许多人找郑屠户打听过,这事可瞒不住。

    “便是此时,不知从哪里走出一个少年,那少年唇红齿白,风度翩翩,瞧着就和一个女子一般,可是比很多女子都要俊俏”

    “噗”王越实在忍不住,又笑出声来,他捂着嘴,见大伙都往这里看过来,赶紧又拱拱手,程野听得也是目瞪口呆,什么时候自己成了一个伪娘了?

    此时正说在兴头上,那人顿了顿,没有停,直接说道:“那少年走到郑屠户面前,眼神中满是悲悯,他伸手在郑屠户的背上拍了拍,你们猜怎么着?”

    这三句话一问的伎俩屡试不爽,大伙也都买账,很吃这一套,又是齐声问道:“怎么着?”

    那人在大腿上一拍,说道:“郑屠户背上的大瘤子便不见了,等到大伙都反应过来的时候,再一瞧,那少年郎也不见了,就和从来没有出现过一般。”

    众人哇了声,可是故事到这里还没有完,那人顿了顿,又问道:“你们可是知道那少年是何人?”

    大伙一起摇头,便是程野也跟着摇得和拨浪鼓一般,那人这才道出了真相,“那少年其实是天上的仙童,被咱们平原县的百戏和花灯所吸引,路过此地,便做了这档子事。”

    那人一句话倒是将大伙的热情推到了高潮,甭管事情真真假假,大伙听得开心,便又叫了些茶点,打赏给那个说书人。

    程野听了也是忍俊不禁,现在自己的形象在许多人眼中已经神乎其神,怕是用不了多久,便要被人编成神鬼志怪的故事,兴许还能流传千年之久,成为像牛郎织女那样的神话传说。

    王越也是乐呵呵的,他等那人说完,便问了声,“照你这么说,那少年岂不是一个小神仙了?”

    “可不就是个小神仙么?”那人理所当然的说道:“你知道冯医师是谁么,那可是咱们平原县的名医,双目定生死秦老医师可是听说过,冯医师便是秦老爷子的弟子,在咱们平原县年轻一辈中,说一不二,连他都没辙的事情,却被那少年瞧好了,你说不是小神仙又是什么?”

    王越也不反驳,反倒是顺着他的话说道:“对对,听你这么一说,我也觉得是那么回事了。”

第286章 车祸() 
从茶楼出来,程野让王越将车马寄存在茶楼,此时正值上元节,路上行人遍地,再加上街道并不宽敞,以车马代行反倒不是很方便。

    安顿好车马,王越追了上来,笑嘻嘻的说道:“公子,你在这里可当真是未见其人先闻其声了,城里老老少少的虽不认得你的样貌,却都知道你的事情。”

    想起适才茶楼里那说书人的话,王越又忍不住笑起来,他还是第一次听说用“唇红齿白”来描述自己家公子的。

    程野也是没有想到,自己倒是也想着趁着这回出来将太平医馆的名声扩大一下,却不曾想名声确实有了,却与自己想象的不太一样,不过不管怎么说,这也不是坏事,相信等到郑屠户彻底痊愈了,自己一定会名声大噪。

    想起那些话,程野也不禁有些莞尔,他耸耸肩说道:“阿越,你说我若是在平原县城也开一家太平医馆,会不会有人光顾?”

    这话听起来有些奇怪,作为医师,自然希望天下的病患越少越好,可作为医馆的主人,又不能指望门可罗雀来来养活员工,所以对于程野而言,永远不指望靠医馆来赚钱。

    程野也只是随口一问,他的医术现在还无法复制,他只能将更多的精力放在基础科学上,努力提高工业园的整体素质,至于太平医馆,目前来说只此一家别无分店。

    王越闻言,却是回答的很认真,“公子,你若真是将太平医馆开在这里,平原县城的其他医馆怕是要关门了,到时候大抵会得罪不少人,或许整个县城的医师都会与你为敌,不过时日久了,他们便会知道,公子的手段怕是他们一辈子也学不来。”

    王越不懂医术,却也知道程野的医术与旁人的都不一样,他很有信心,至少他瞧过的那么多医师中,还没有人能有程野的这般能耐,太平医馆真若是开到这里,只怕别的医馆真的要关门了。

    程野耸耸肩,医馆之间的竞争其实很激烈,一个医师或许要倾尽大半生才能换来一些名声,不过也正是因为这种竞争关系,医学才能持续不断的发展,否则敝帚自珍,吃老本迟早要被这个世界淘汰。

    与前些日子相比,此时的街上已经满是节日的气氛,城中特意开辟出一些空地,专供那些贩夫走卒在此售卖,同时周边来的演百戏的也在这里搭起台子,欢笑声不绝于耳。

    百戏其实就是后世的杂技之类的,样目繁多,不一而足,所以才有百戏之称,其中最受孩子们欢迎的便是傀儡戏,程野此时就站在一个做傀儡戏的摊子前,架一个板子,扯一块儿大幕,两个人就能演完一出戏。

    程野瞧得颇有意思,王越却觉得有些无趣,他以前倒是陪阿菜看过几次,都是昏昏欲睡,程野发现,王越有些直男的影子,大抵觉得傀儡戏有些幼稚,却是不时的伸着脖子,往另一边的棚子里张望。

    程野笑着摇摇头,王越到底还是记着自己的职责,作为这次出行的贴身侍卫,王越的表现可谓是可圈可点,时刻跟在自己身边。程野坐在一个茶水摊前,这里并不是用来品茶的,只是游玩累了歇歇脚,解解渴而已。

    “阿越,那边是斗鸡的吧?”程野从怀里掏出一些散钱,递给王越说道:“找一只看得顺眼的压了,看看本公子的运气如何?”

    斗鸡是时下最流行的一项娱乐活动,无论是权倾朝野的宗亲贵胄,还是田间地头的农夫走卒,甚至是那些玩泥巴的孩子,这么说吧,只要是个带把的,大抵都会对这个令人兴奋而刺激的活动感兴趣。

    相传沛县农户出身的武帝在做了帝王后,将家里的老父亲接来未央宫养老,吃穿极尽奢华,可是老人家总是闷闷不乐,原来老人家出身贫寒,一辈子生活在田间地头,最大的乐趣就是斗鸡,如今生活好了,却没了以往的乐趣,于是武帝便下了道旨,在城东百里之处,仿照原来沛县生活过的地方建了一座城,又将原先沛县的居民都迁到这里,陪老人家斗鸡。

    上行下效,斗鸡之风日渐风靡,皇家有皇家的玩法,民间也有民间的规矩,但凡斗鸡,便离不开下赌,这赌不在于赢多赢少,主要是两鸡相斗时那种紧张刺激的气氛。

    看得出来,王越对于斗鸡很有兴趣,不过职责所在,不敢擅自离开,程野倒是觉得无所谓,他带着王越出来就是以防万一,有个照应,倒不会觉得真的会发生什么事,光天化日之下,又是在城内,难道还能遇到匪患不成?

    不过他也知道,告诉王越让他自己去玩吧,不用管自己,对方肯定不会同意,即便是明说放他半天假,按王越的性格,也断然不会离开自己身边太远,所以他干脆让王越帮自己下注,至于哪只鸡品相好,如何下不会亏本,让他自己琢磨去吧。

    王越拿着钱,信心满满的说着自己对斗鸡还是有些经验,定然不会让公子白掏钱,便乐呵呵的跑去那个布棚子里,帮程野下注去了。

    程野摇头笑笑,坐在茶摊上喝了几口热茶,这茶水虽然没有什么味道,不过在这样的寒日里能喝上一口热水,也是舒服至极的。

    茶摊的旁边便是一个击壤的摊子,所谓击壤,便是类似于投壶的一个娱乐活动,壤是木质的,前宽后窄,像鞋子一般,玩的时候在地上放一壤,然后在几步开外用手中的壤去击打地上的壤,击中者为胜,就相当于后世的套圈。

    程野喝过了茶,见击壤的地方人比较少,便起身走了过去,看了几回,也大抵知道这个游戏怎么玩的,反正也是无事,坐着也怪冷的,不若运动一下,便花了几个钱,拿起一个壤玩起来。

    那壤长约一尺,宽三寸,拿在手里倒是不怎么重,他退后几步,瞅准了地上的目标,用力扔了出去,很遗憾,没有击中,不过周围的看客还是乐呵呵的笑了起来,看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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