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王的金牌宠妃-第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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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她白净修长的手已经被血染红。
可是司徒汐月一点儿都不惊慌,用止血钳将伤口夹住,再次下刀。
好胆量!
好稳的刀法!
胖老头和瘦老头对视一眼。
即便他们从医多年,这样的情景还是第一次遇见过。
羽鹤公子身上的淡定从容,让他们自愧不如。
真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啊——
服了!
司徒汐月专注着自己的工作,没有注意胖老头和瘦老头的动静。
就在她再次剖开,将孩子取出来的时候,司徒汐月紧绷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个笑容。
“是三胞胎!”瘦老头叫了出来。
难怪这孕妇生产的这般艰难!三胞胎原本就是极其罕见的,又拖延了这么长的时间,可不是把人折腾死么!
他诊出的结果是双胞胎,没想到还有一个!
快速地剪断脐带,司徒汐月将婴儿递给胖老头和瘦老头,“孩子在母体窒息太久,缺氧,你们赶紧抢救!”
说完,司徒汐月回到手术台,为孕妇缝合。
对方都做到这份儿上,若是再不露一手,两个老头都觉得羞愧。
胖老头和瘦老头赶紧抢救婴儿,司徒汐月也在忙着,一时间,手术室的空气紧张得不行,就连帮忙的童子们的小脸,也绷得紧紧的。
不知道过了多久,在司徒汐月终于呼出一口气的时候,几声嘹亮的啼哭声划破云霄。
“生了!生了!”
等候在羽鹤公子宅院外的那些人叫了起来。
“真的,孩子生下来了!”
孩子的父亲表情有些呆滞,直到大家都来贺喜的时候,他才反应过来。
“我当爹了!我当爹了!”
只是,当初羽鹤公子说母子只能保一个,一想到孩子现在顺利出生,那他的娘子岂不是归天了,这男人的脸色当下就变得沉痛起来。
“娘子,我要看我娘子——”
就在村民准备砸门的时候,门吱呀一声打开。
胖老头、瘦老头和司徒汐月一人怀抱一个婴儿走了出来。
看到这情景,人们有些傻了。这是怎么回事?
最后,还是瘦老头解开了谜题,“恭喜你!是三胞胎,两男一女,母子平安!”
“三胞胎母子平安”
喜悦冲撞着村民的大脑,让他一时间反应不过来,只能傻笑,好半天才说出一句话来,“我娘子没事?太好了!”
村民的话,让众人笑了起来。
“没见过这么在意老婆的人!”
即便旁人这般笑话,村民也不做任何反驳,只是傻乎乎地笑着。
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大约就是说的这样的情感吧!
司徒汐月有些羡慕地看着村民淳朴的笑脸,这样一生一世一双人,就挺好。
“你娘子身体不适,需要调养,十天后你过来接你娘子回家。”
“而且孩子早产,要好好呵护,就先放我这儿!”
“多谢神医,多谢神医!”
村民刚想跪拜,被司徒汐月一手扶了起来。
“无须感谢我,你若是个无情无义的人,我也不会出手相助,更何况这里面也有这二位的功劳,我不能一人独占。”
见司徒汐月提到他们,胖老头和瘦老头连忙摆手。
“这是我们应该做的,我们不过是给羽鹤公子打下手,若没有她,今天是一尸四命,该谢的是她!”
村民不是忘恩负义的人,只是翻遍了衣兜,最后仅拿出一块碎银,和十来个铜板。
“我没有太多钱——”村民的脸因为羞愧而变得通红,尴尬万分。
怕司徒汐月嘲笑他,村民抬起头,急切地说道:
“神医,我有的是力气,我会砍柴,会钓鱼,什么活我都能做,我会赚钱付诊金,请你给我时间”
就在村民想说更多的时候,司徒汐月伸手,从他掌心里拿了一枚铜板。
“诊金我收了,你十天后来接他们回家吧!”
一一枚铜板!
不止村民,就连围观的人们也惊呆了。
谁不知道神医羽鹤诊金高得吓人,今日是怎么了,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司徒汐月的行为,再一次洗刷了她在胖老头和瘦老头心中的印象。
别人不知晓,他们可是当事人。
单是吊着孕妇那口气儿的参汤,就是百年老参,更别提这之后还得多少名贵药材砸进去。
真真是个怪人——
“羽鹤公子,凭什么收我们那么贵的诊金,只收他一个铜板?这不公平!”有人嚷了一句,声音愤愤不平。
“不公平?”
听了这话,司徒汐月笑了。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这世界原本就没有什么公平可言!”
“那,那你也不能坑我们那么多金银啊!”那人继续抱怨道。
“不是你们巴巴地送上金银求我救人的么?怎么现在成我的过错了?”司徒汐月眨了眨眼睛,一脸无奈。
“既然你不乐意,那我把金银退还给你,人么,我也不救了——”
“别,别!我是开玩笑,开玩笑的!”一听这话,那人急了,连忙道歉。
只是,司徒汐月哪儿是轻易饶人的主。
她直接让童儿查出了他的家世,并且当场宣布,此人,乃至背后家族,无论遇到任何病症,出多少诊金,羽鹤公子都不会相救。
这下,不单是当事人,就免围观人群都傻了眼。
第135章 风之谷输了()
还真是这么个顶真的人!
看来这个古怪性格的神医真是惹不得。
“这么说,最后是羽鹤公子赢了?风之谷,输了?”
就在大家唏嘘刚才戏剧性的一幕时,轩辕尘渊低声说了一句话。
虽然他的声音不大,可场上的人还是听到了。
这话,让原本等在外面的李嫣和薛冶脸上一沉,风之谷输了?这怎么可能!
就连抱着婴孩的胖老头和瘦老头,脸上也有些尴尬。
的确,按照之前的约定,可不是风之谷输了——
他们给风之谷丢脸了!
“原本就不是比赛,只是医术上的切磋交流。”
“如果没有两位前辈相助,这母子四人我是救不下来的,今天他们功不可没,我也受益匪浅!”
司徒汐月说的是实话,她要为孕妇缝合伤口,术后消毒,并没有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去顾及三个早产的婴儿。
幸好有胖老头和瘦老头帮忙,这二人医术娴熟,经验丰富,才能将三个孩子抢救过来,否则哪儿来的母子平安呢!
见司徒汐月不贪功,处事公允,胖瘦老头对她的印象更上了一层楼。
年轻,医术高超,人又谦虚谨慎,放眼风之谷,即便最优秀的弟子,也做不到羽鹤公子这样。
虽然她的脾气的确怪了点儿,可是历史上数得出名号的名医,哪个不是怪胎呢?
难不成苦学一身医术,还要被那些凡夫俗子呼来喝去么!
医者,也要有自己的气节!
羽鹤公子这样就极好!
瘦老头现在对司徒汐月的评价直接由负数变成了满分一百,完全忘了他之前如何不待见对方。
“小兄弟,今日你更胜一筹,是我们师兄弟输了!”
瘦老头一改之前的骄傲,开口跟司徒汐月称兄道弟。
“是啊!小兄弟医术高明,让我们大开眼界,没想到世上还有这样的救人方法。”胖老头感叹,大有惺惺相惜的意思。
两人的态度,明眼人都能看出来,今日的比赛神医羽鹤更胜一筹。
因为这一出,司徒汐月在大陆上的名气更加扶摇直上。
地阶上品宗师,医术连风之谷的长老都称赞,脾气古怪,身世神秘
一时间,神医羽鹤成为了大陆上最耀眼的新星,所有人都想结交这位神医,羽鹤公子更是被传的神乎其神。
听到这些传闻的时候,司徒汐月在去楼府的路上。
按照购买飞羽令的先后顺序,她应该先去给楼破治病。
这几天要照顾那三个新生儿和剖腹产的孕妇,司徒汐月有些忙。
好在胖老头和瘦老头留下来帮忙,他们三人也算是不打不相识,打那天起,两个老头都一口一个“小兄弟”来称呼司徒汐月,关系也拉近了许多。
“小羽羽,你就别生气了!我那天不是真的不到场的!”
司徒汐月原打算一个人去楼府,可是出门就被舒月国皇子迟雪飞缠上了。
不得已,只好带上他一同去。
“还不是因为我姐订婚,要交换国书,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迟雪飞把这几天见不着司徒汐月的原因归结到他没有参加飞羽令的拍卖。
那天他在禾姜国皇宫里和轩辕敬德商议迟雪云和轩辕彻的婚事,这是国事,他作为舒月国使团权利最高的人,自然是要参加。
“你姐姐还好吧!”
司徒汐月靠着马车一角的软垫上,身边放着她的药箱。
“好啊!挺好啊!我姐姐这次总算满意了!”
“她一直都很骄傲,一心想嫁一个如意郎君。找了这么久,终于遇上轩辕彻,两国联姻也是她主动提出来的。”
“如今婚期都定下了,她自然是满意的!”
面对羽鹤公子,迟雪飞没有丝毫掩饰,即便联姻是国事儿,也被他说的像普通家事儿一样。
“噢——”
当年救治迟雪飞,司徒汐月在舒月国皇宫呆过一段时间。
尽管她和迟雪云接触不多,却也知道这是个心计、手腕都不差的女人,毕竟在宫里能长大的孩子,原本就没有几个是真的单纯。
如果没有富贵楼那一出戏,司徒汐月对迟雪云的印象大概也会仅仅停留在此,不偏不倚。
只是对方找上门来欺负,她也不是任人捏拿的软柿子。
如今亲耳从迟雪飞耳朵里听到婚事已经敲定,婚期都定了下来,司徒汐月终于松了口气。
她不想当人肉靶子,希望轩辕彻和迟雪云恩恩爱爱,和和美美,这一切跟她没丁点儿关系。
司徒汐月不知道的是,在约定婚期的时候,迟雪云单独和轩辕敬德私聊了一会儿。
而就是这一炷香时间的私聊,直接决定了司徒汐月未来生活的走向。
到了楼府,楼楠已经等候在门口。
在看到迟雪飞的时候,楼楠有些惊讶。
舒月国皇子追求羽鹤公子的事情已经人尽皆知,这个皇子倒也真是任意妄为,居然走哪儿跟哪儿。
偏生这位神医也不在意这些,让人跟着,这不是明摆着告诉大家,他们是一对儿?
不过,这是人家的事情,楼楠并没有关注太多。
他唯一关心的就是羽鹤公子是否有能力治好楼破。
在楼楠的带领下,司徒汐月和迟雪飞来到了楼破居住的地方。
虽然不是第一次来,司徒汐月却感觉像过了很久似的。
上次来,还是漫天飞雪的寒冬,如今已是阳春时节,春暖花开,这院子里开满了火红色不知名的花,重重叠叠,远看就像一片染血的云霞。
“这楼府真是阔气!”
迟雪飞虽然生长在皇家,身为皇后嫡子,从小锦衣玉食养着,按理说什么没见过。
可在看到楼府的奢华后,迟雪飞还是忍不住赞叹。
“飞皇子谬赞!”
楼楠的话很谦虚,可是说话语调却是非常骄傲,肥肥的肚子,还故意挺了挺。“里面请!”
楼破早就等在水榭花都,等司徒汐月见到他,他依旧是懒洋洋地披散着发,和平时大为不同。
“没想到这世上还有比我更美的男人——”
这是迟雪飞第二次见楼破,在富贵楼就是听了楼破的话,他才一冲动去跟羽鹤公子表白,说来,也要感谢楼破。
第136章 羞涩的傲娇少年()
今天再见,迟雪飞才真真正正地仔细打量楼破,在发现对方容貌比自己更胜一筹,迟雪飞有些兴奋。
舒月国爱美成疯,全国上至国君,下至平民百姓,都喜欢美的事物和长相美的人。
虽然大陆尚武,可在舒月国,只要容貌拔尖的人,无论男女都能获得名誉地位的双丰收,若是能习武,且武功高强,更会加官进爵,成为人上人。
反之,那些容貌普通,甚至丑陋的人,在舒月国可是一点儿地位都没有。
被一个男人当面夸奖“美”,对楼破而言,不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情。
他虽然喜爱红色锦袍,那是因为红,是火的颜色,是生命的张扬,符合他的性格。而且,红更掩盖身上的伤痕,能遮挡流血的身体
他才不是眼前这个粉嫩的小娘娘腔能比的!
明明是个男人,偏偏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