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拉磨小说网 > 魔法玄幻电子书 > 雷霆武士 >

第150章

雷霆武士-第150章

小说: 雷霆武士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特爵士,护教骑士团同样需要这些神兵。

皮亚路的山路,并不适合大队人马行走,不过有闪电豹和奥斯曼在,那些野兽绝对不敢随便进攻,虽然速度慢了许多,倒是一路相安无事,平静的走出了山区。

到了平原之上,霹雳军再次令奥斯曼头疼万分,虽然在皮亚路的时候,训练过骑术,可是仅仅是骑在马上不掉下来,到了平原上,战马的速度一起来,不断有人掉落马下,以这样的骑术,别说上战场,就算是行军也不可能。

奥斯曼只好放慢了速度,一边行军,一边训练马术。每天太阳升起很高才开始出发,日头未落,已经开始扎营了。行军的时间短了,可是并不代表霹雳军走得舒服,每天扎营之后,还是要训练马术。在奥斯曼的带领下,练习冲刺、回旋,以及马上列阵。

半个月后,霹雳军终于有了骑士的样子,虽然还无法作到集团冲锋,却再也不会有人在行军中落马了。

扭吉特选择的战马都很不错,只是在皮亚路里养得太肥了些,经过这段时间,也开始恢得了本来的样子,显得神骏起来。

马其特南八十里外,两支军队一字排开,已经有一段时间了。默菲看著眼前的天朝军队,有些担心。

最近以来,天朝军队的活动越来越频繁,经常会进入到菲格帝国境内,除了凯思建立的十二个军事要塞之外,还有大片的土地,需要由军队来防守。

巡逻本不用他出马的,作为一个军团的指挥官,他只要在军部指挥就可以了,可是西方军团现在的情况并不算太好,因此他无法放心,经常会到一线看看。

今天,他所率领的万人队,同天朝军在这里相遇,这已经是进入菲格帝国境内一百多里了,天朝军的胆子似乎越来越大了。

两年来,天朝军几乎是每战必败,可是却越战越勇,而且给西方军团的压力也越来越大,天朝军有时候,甚至敢以同样数量的军队同西方军团作战,这在以前是不敢想像的事情。

正如迈克尔公爵所说的那样,菲格帝国在不断的补充之中,而天朝军队正是借这个难得的机会在练兵。

前前后后,默菲已经见过八支天朝军团的旌旗,显然天朝军的频繁调动,并不仅仅是在向边境增兵,而是以轮换的方式,让所有的军团士兵,都经历一下战火,这可绝对不是好事情。

眼前的这支部队,近四万人,是自己一方的四倍,看旗号,是马丁第四军团的主力部队。这个军团的总指挥马丁侯爵,作为天朝使团的团长,一直长驻在圣西斯堡,但他的军队却一直在边境活动。

这支军队有著较强的战斗力,同其他的天朝军队比起来,实力至少强上一倍,而现在的数量又多出数倍,默菲只能等。

这里是菲格境内,每十里都有一个哨站,自己同敌军相遇,想来军部早已经知道了。可是他想不通,这支四万人的大军,进入菲格境内有百里,居然才被发现,莫不是那些哨站出了问题?

两年多来,小规模的冲突从未断过,可是上万人的战斗,今天似乎是第一次。上个月开始,冲突似乎已经开始升级了,由原来的几百人,已经增加到千人规模的战斗。

由于人数较少,西方军团还吃了几次小亏,而第一军团目前还无败绩,战斗力的确要比西方军团强得多。

“大人,敌方似乎有了动静,两翼的轻骑兵已经开始散开了。”身边的将领提醒道。

对于自己手下的这些将领,默菲还是相当满意的,他们都是经历过巨人族战火后活下来的军官。无论是武技,还是指挥才能,都还过得去,最重要的是他们拥有无法坚定的信心,敢于向巨人族战士出枪的骑士,都是最勇敢的骑士。

“我们只有两支纵队,根本不存在左右翼的问题,对方太死板了,正面冲锋,他们的战斗力不如我们。”默菲沉声说道,可是他心里同样没底。

即使抛去两翼的一万名轻骑,对方还拥有三万名战士,其中还有一支重骑兵纵队,而自己手下,只有一支重步兵和一支轻骑兵纵队,无论是装备还是武器,都要差对方一截。

好在天朝军的战术指挥一般,而士兵的素质更差,往往一有伤亡,就开始出现大面积的溃逃,只要追著屁股杀就行了。

最难对付的还是对方的两万名重装步兵,他们的装备好,而且人数多,自己手中没有重骑兵,想要突破他们,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烈焰流星有多少?”默菲问道,这不是他的亲卫队,因此有些什么装备,他并不了解。自从奥斯曼在南方战役中,大量的使用了烈焰流星之后,这已经成为了帝国军标准的装备之一。

只是两年的时间太短了,短到连普通装备也无法全部备齐,何况是烈焰流星这样的高级装备。

西方郡和第一军团,是最早装备起烈焰流星的部队,每支万人队里,或多或少都会有一些,只是数量少得可怜,用于正面战场,似乎并不适合。

以前一直没有大的战事,烈焰流星都被储存起来。按凯思的说法,论起工匠的水准,天朝帝国绝对是第一,只要被他们拿到一枚烈焰流星,他们就可以大量的装备部队,以天朝帝国的后勤能力和财力,用不了半年,就可以保证前线部队的供给。

因此,除非迫不得已,尽可能的不要使用这样的武器,以防止被天朝帝国得到,可是现在默菲已经管不了那么多了。

眼前的战事,虽然还不见得一定会输,可是如果不使用烈焰流星,自己的万人队就会损失惨重,这可不是他想看到的结果。

“回大人,一共带来了一百枚烈焰流星,这东西上面配发下来的实在太少了。”身边的将领有些为难的说道,对方有四万人,一百枚实在不够作什么的。

“一次全部投出去!后面的轻骑准备冲击对方右侧,之后向左移动;重步兵随烈焰流星冲击对方的重步兵,尽可能拉开对方重骑兵的距离。”默菲稍一思考,已经定下了作战方案。

“遵命,阁下。”

一百个黑点向左侧的天朝军重步兵投去,在万人注目之中,爆开,化成万点火星,落在重步兵的头上。

烈焰流星是奥斯曼发明的一种火器,里面使用的是煤油,无论沾在哪里,都要等上面的煤油烧尽,火势才会止住,即使用水,也无法将其熄灭。

煤油虽然是天朝人发明的,可他们却从未想过能将这种东西用于战争,只有少数的将领,从蛮族战争中逃回来的军官那里听说过这种东西,却也不清楚是否是菲格帝国使用的。而由于当初逃走时相当匆忙,根本不可能得到一颗完整的烈焰流星,因此也没办法研究出这种武器到底是什么,因此大部分的天朝军人,甚至连听也没听说过。

烈焰流星的数量不多,只有一百枚,大约可以笼罩百米方圆,至少有五百到七百名重步兵被烈焰流星所伤,只是由于数量太少,再加上重步兵全身铠甲,大多数只是烧伤,无人因此而送命。

可是这却让天朝士兵慌乱起来,他们从未见过这样的武器,一时间,四周的重步兵乱成一团,谁知道菲格军还有多少这种东西?

“轻骑出动!”默菲大叫一声,他等的就是这个时机,要的就是这样的结果,一百枚烈焰流星,在战场上不会起到多大的作用,只要引起足够的混乱就可以了。

轻骑兵纵队躲过天朝军的重骑兵,从中间插入重步兵的行列之中。一旦接近,军力之间的差距就明显感觉出来了,一名轻骑兵,可以轻松的面对两名甚至更多的重步兵。

以轻骑兵的武器,是很难砍开重步兵的铠甲,但想要砍倒他们,并没有任何的问题。重步兵一旦倒在地上,想要爬起来却很难,何况后面还有无数的马蹄在等著他们,即使铠甲的质量再好,也架不住万马奔腾。

“重步兵突击!”默菲敏锐的抓住了每一个进攻的时机,几乎是分毫不差。

正面迎来了更为猛烈的打击,两万重步兵开始溃逃起来,前后不过半刻钟的时间。不过这样的结果,默菲和天朝的将领都早已经想过了。

通过两年来的交锋,双方对彼此的指挥方式都已经相当熟悉,只是天朝军的士兵素质太弱,完全没办法发挥出应有的战斗力来。

天朝军的重骑兵动了起来,紧追著菲格军轻骑的后面,而两侧的轻骑却慢慢的收拢起来,显然重步兵的败退,并没有令整支部队混乱。

“重步兵停止追击,轻骑兵继续前进!”默菲嘴角扬了扬,天朝的指挥官明显聪明了很多嘛!

天朝军的目的很明显,想用重骑兵将轻骑兵赶进包围圈里,利用数量上的优势,将这支轻骑全部吃掉,只怕他们没有这么好的胃口吧!

指挥轻骑兵的军官,是自己的老部下了,对他的能力,默菲还是相当信任的。果然,轻骑兵在指挥官的带领下,巧妙的从两支骑兵间隙中转了回来。

再次列好阵形,一切回到起点。天朝军的重步兵虽然被击退了,却在很短的时间里恢复过来,这也许是常败军的优点吧!

默菲大致算了一下双方的伤亡,却不由得皱紧了眉头。两百多人阵亡,八百人受到轻重不同的伤害,而天朝军的死亡人数不过四百人,受伤者却有四千多人,这样的数量,并不能改变整个战局。

如果是在一年之前,自己带著一万人,足可以一口气将对面的四万天朝军赶到边境线以西。当然了,一年前,天朝军也绝对没有胆量进入到菲格帝国境内百里。

一刻钟之后,双方再次排好了阵形,这次天朝军排出了一个相当厚实而古怪的阵形。前排是两万重步兵,轻骑兵放在后面,重骑兵则放在侧翼。

突然间,从对方阵营里传来一声暴喝,四万人同时呐喊一声,向前迈出一步,接著再次呐喊一声,再向前一步。

默菲苦笑起来,这是个乌龟阵啊!四四方方,所有方向的兵力都差不多,让自己无从下手,虽然失去了机动力,可是由于兵力上的差距,就无法作到各个击破了。

对方的将领还真会出主意呢!单兵作战不行,就使用出这样无赖般的战阵,看来真的要打消耗战了,为何己方的援军还不到呢?

菲格军已经几次后退了,数次接触之中,虽然伤亡比例依然是一比四以上,可是天朝军的死亡人数并不多,优质的铠甲保证了天朝军人的生命,而且重伤员也相当的少。

天朝军的士兵素质虽然不高,可是他们的军医却是整个大陆上最好的,因此大部分的伤员,用不了多久就可以回到战场上,而经过战场洗礼之后,这些人将成为真正的战士。

第七章

“呜……”号角声传来,远远的烟土飞扬,一支骑兵队的先锋,已经清楚可见了,大旗迎风飞舞,代表著将领的名号。

终于来了吗?默菲眯著眼睛,看著远处的战旗,可是这面旌旗却是默菲从未见过的,无论是第一军团还是自己属下的西方军团,甚至整个帝国里面,就没有看到过这样的旌旗。

一只张牙舞爪的豹子配上数道闪电,这真是一面古怪的军旗!先锋部队大约有五百骑,看他们在马上的骑姿,默菲更加头疼了,那根本就是新兵啊!就算是自己手下的新骑兵,也要比他们的骑术好些。

不过从他们来的方向判断,应该是帝国军队,只是默菲实在想不起来,帝国有哪支军队使用的是这种样式的军旗。

“将军,小心有诈。”身边的将领小心的提醒道,他们也是从军多年的军官,对于帝国的任何一面军旗,都不陌生,甚至还包括许多私兵及佣兵的旌旗,可是在他们的记忆之中,绝对没有这样一面军旗存在。

“应该不会,你看他们的面孔,还有他们身上的灰尘,应该已经走了很长时间的路,不会是天朝的军队,就算天朝军队知道使用长途奔袭也不可能,边境线并不长,而且整个西方郡,都处在军管状态下,不可能任他们一路行来。”默菲摇了摇头说道,这可真是一支古怪的队伍。

“豹子……你们听说过谁喜欢以豹子为旗的吗?”默菲轻声问道。

“豹子吗?这个倒没听说过,不过第一军团的凌格将军很喜欢豹子,听说他就有一只黑色的豹子,要比普通的豹子大许多。”一名将领说道。

看到有新的队伍出现,天朝军开始慢慢的后退,一直退出几里,才重新稳住脚步,显然他们也不知道这支骑兵的来历。

“大人,还有一个人特别喜欢豹的,甚至还与豹子为伍呢!不过没听说过他有军队啊!而且他虽然是位伯爵,却没有资格拥有自己的私兵。”一名将领喃喃自语道。

“奥斯曼吗?那位屠龙勇士?不过听说在两年前,他已经逃走了,不知去向,现在天朝和我们帝国都在通缉他。”另一名将领轻声说道。

“派传令兵去问问。”默菲说道,在这里胡猜有什么用,直接去问问就好了。不过他的心底,倒是赞同手下的说法,奥斯曼的确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