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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章

雷霆武士-第9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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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帝亚王子下达的第二道命令让所有的人莫名其妙,在蛮族大军距离他两百公里之外,下令全速逃跑,而逃跑的方向,是南方郡而不是中央郡。这条命令不但让他的下属难以理解,所有知道这个情况的人,都无法判断他的目的何在。

不过很快大家就知道斯帝亚王子的目的了,天朝军队并没有跑多远,只花了两天的时间,他们进入了南方郡的水网地带,并且在这里修建了多处据点,却没有任何的防御设施。

紧追在天朝军队身后的包括狼族十万、飞鹰族两万、驱兽族五千和五万猛兽,另外还有三百名血族人。

进入水网之后,蛮族军队马上发现不对头。驱兽族和他们所驱赶的猛兽,完全失去了用武之地,虽然有些猛兽是会水的,可一旦下水之后,对于驱赶它们就成了问题,水让这些猛兽变得清楚了。

狼骑兵的情况则更差,面对水网地区,这些不会水的巨狼,还需要狼族人去照顾它们,无论是行动的速度,还是战争力,都已经大打折扣。

飞鹰族虽然好一些,凭借他们可以飞翔的能力,水网对于他们来说,不成问题,而且他们在这里也是最好的侦察兵。

很快的,飞鹰族查到天朝帝国军队的动向,并且发现了多处据点。当狼族大队赶到的时候,天朝军队却已经无影无踪了,只留下一处据点,里面有少量的粮食。

这时候蛮族军队才发现,他们的后勤补给成了问题。密苏虽然有足够的补给和粮食,可想在水网地区输送,却极为困难,他们没有相应的运输工具。

在进入水网地区后的第四天里,蛮族大军开始断粮了。他们不得不持续的找寻天朝军队留下来的据点,抢夺里面少得可怜的粮食。

南方郡人口只有五百万,相对于整个菲格帝国五千多万的人口,显得地广人稀,而水网地区,居民更少,想从人类嘴里抢夺食物,是件很难的事情。

几次抢夺了据点里的粮食之后,蛮族发现,那里面的粮食最多只够一万蛮族士兵食用一天的。在水网地区,天朝军队建立了无数这样的补给据点。

蛮族是否知道这是斯帝亚王子的计策,没人能知道,可最终的结果显示,失去补给的蛮族大军,不得不分兵抢占据点。

从派克的分析来看,蛮族指挥官显然也考虑到这个问题,因此并没有分成一万人的小部队,每支部队最少也保持在三万人以上,给天朝军队带来了一定的麻烦。

这种情况在斯帝亚王子得到从国内的第一批补给开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到这个时候,大家才发现,斯帝亚王子所作的一切,是早有预谋的。在第一批的补给物资之中,有大量的沙船。

沙船都不大,最多只能装十名士兵,而且很轻薄,六名士兵可以轻松的扛著它行军。除了这些在水网地区,方便无比的沙船之外,天朝帝国的补给物资单里,还有大量煤油,使在水网地区放火成为可能。

果然,在得到物资后的第四天里,天朝帝国的军队开始行动,以十万人的军队,将抢夺粮食的三万狼兵包围,却不进攻。

当蛮族的援军迅速赶到的时候,发现他们需要过的一条河面上,飘满了煤油,而天朝帝国的部队,只留下一小队士兵看著他们哈哈大笑。

飞鹰族战士马上起飞,希望能在天朝士兵点火之前消灭他们。飞鹰族战士刚刚起飞,这队士兵转身就跑。当五千名飞鹰族战士飞过河面,开始让狼兵渡河的时候,火从上游烧了下来。

在蛮族军队慌乱成一团的时候,河的两岸同时发现天朝军队,在河中被烧死的狼兵其实并不多,甚至不足两千人,可被天朝军队突袭死去的蛮族,却多达一万多人。

在此战之后,蛮族军队更加小心,可依然被斯帝亚王子再次偷袭得手,损失八千狼兵、两千飞鹰族战士。

至此,进入南方郡的蛮族大队,已经大量的减员,狼骑兵从原有的十七万,减少到十万。当然,那要算上被奥斯曼解决掉的四万,这些损失,斯帝亚王子还不知道。

进攻南方郡的,虽然是蛮荒四族,可真正的主力,只有狼族,他们动用了作战和后勤部队,一共二十万之多,而其他三族,全部加在一起,也不足四万人。

听完派克所述,奥斯曼和鲍伯都叹了一口气,他们俩全都正式学习过如何指挥军队。如果这次战役让他们来指挥,绝对不可能像斯帝亚王子这样挥洒自如。

看来,这位斯帝亚王子的确是位天生的军人。如果继续由他指挥这次战役,没有太大意外的发生,他完全有能力取得这场战役的胜利。

第一战,为了消灭一万狼骑兵,他付出了两成骑兵的代价。可从此之后,他已经清楚的了解到狼骑兵的战斗实力,再也没有犯类似的错误。

在此之后的战斗中,斯帝亚还是采取了集中优势兵力的方法,集中打击少数的蛮族军队,并且利用水网地区的特殊地形有效的将蛮族援军阻挡在外,甚至不必使用过多的兵力。

即使在这样的情况下,他还是使用了很多小手段,尽可能不让自己的士兵正面面对蛮族战士,凡是在正面战斗比较激烈的地方,他都将雷霆武士大量的放在最前线,以保护自己士兵的生命。

没有意外的话,南方战役,最终将会是以斯帝亚王子的胜利告终。

斯帝亚王子果然高明,目前在菲格帝国的将领里面,指挥能力最强的,自然要数第一军团长琼尔上将,他的第一军团已经多次同蛮族交过手。

包括西方郡的巨人族、东方郡的利爪族和现在北方郡的聚甲族,无论在整个西部战役,还是那些小规模的战斗之中,第一军团大多取得了胜利,可付出的代价也是相当惨重的。

在两个月的战斗之中,第一军团的减员也相当严重,从满员二十四支纵队十二万人,减少到十八支纵队九万人。

从数字上看,似乎并不比斯帝亚王子的战绩差。可奥斯曼和鲍伯都很清楚,对于蛮族,琼尔上将的办法,远不如斯帝亚王子的更多、更有效。

“派克中将,我想知道天朝帝国补给部队的行军路线,还有目前天朝军队的补给有多少,具体存放地在哪。”

“行军路线比较好查,从进入西方郡开始,一路都有我们的军队在护送,至于目前他们的补给在什么地方,还需要再调查一下,那是由他们自己负责的。”派克诧异的看了一眼奥斯曼,还是很认真的回答道。

“嗯,原来如此。能推算出他们目前的补给还有多少吗?”奥斯曼问道。虽然他是同斯帝亚王子一起出发的,可对于天朝军队的动向和了解,他远不如派克知道的多。

“这个不是很难,我大致算过了,他们的补给消耗相当的大。天朝军队一名普通的士兵,平均日消耗是我军士兵的两至三倍。这些消耗对他们来说,根本不算什么的。”派克看了一眼米歇尔。

米歇尔对他点了点头,派克继续说道:“以十天前,他得到的补给计算,这些物资足够二十万大军使用六十天,武器装备则更多。另外,从西方郡也开始调派粮食供应给他们,斯帝亚王子向菲格大帝提出了新的补给计划。”派克说道。

奥斯曼点了点头,如果单单是天朝帝国两个军团的粮食,自己根本没办法可想,可斯帝亚王子的计策却给自己一个机会。

在南方郡水网地区,斯帝亚王子至少建设了两百处的据点,在每处据点里,放了足够一万军队食用一天的粮食。这些粮食,足够他两个军团十天的消耗了。可正是因为他使用了这样的策略,才会向菲格帝国提出要粮食补给的。

从这里,奥斯曼也看得出来,斯帝亚王子是个非常小心的人。他的补给至少还够五十天之用,从天朝帝国发出补给队伍,在三十多天后就可以到达,而且还是在同盟国内作战,可以说,他小心的有些过头了。

“天朝军队的补给,请将军多费心了。”奥斯曼站起身来,行了个标准的贵族礼。

派克无论如何也看不出,这个少年居然是由黑豹养大的。

第四章

“奥斯曼,你这样作,是不是太明显了些?”鲍伯坐在奥斯曼的身边说道,在两人不远处,黑豹和闪电豹懒洋洋的躺在山坡上晒太阳。

“那又如何?只要能将斯帝亚害死,还是值得的。”奥斯曼笑了笑说道,对于敌人,他从不曾手软过。

在人类的社会里已经有三年多的时间了,奥斯曼发现,论阴谋,任何生物都无法同人类相比。不过,人类也有一个致命的弱点,那就是心软。无论什么人,在某些方面,都会很心软。

一个普通人,就算你给他一柄刀,让他杀死自己的仇人,也是件很难的事情。法律和规则将他们的心束缚了,在出刀的一瞬间,他们会想到很多事情,这让他们用力的强度、下刀的部位,都会差太多。

政治家、军人,也许他们更强悍一些,他们的手更黑点,可即使这样,他们也喜欢犹豫不决,就算面对敌人的时候,也总是显得优柔寡断。这样的错误,奥斯曼是绝对不会犯的,对于敌人,一定要咬断他们的喉咙。

“如果被天朝人知道了,他们会不择手段的对付你,到那个时候,只怕连菲格大帝也无法保护你的。事实上,你不可能不被他们知道。”鲍伯担心的说道。

他知道奥斯曼和斯帝亚王子之间的过节,特别是被派到密苏,以一万对五万的时候,他更能体会到,斯帝亚王子完全就是想致奥斯曼于死地的。

可现在天朝帝国的形势明显好于菲格帝国,拥有强大的经济和军事后盾,斯帝亚王子即使作得再明显,奥斯曼也没有任何办法。

只怕斯帝亚王子永远想不到,来自于奥斯曼的反击,居然如此强烈。打击补给,一向是两军对战的时候,对敌人最为严厉的手法。

斯帝亚王子正是用这个方法来对付蛮族的,没想到,现在奥斯曼居然也要用同样的方法来对付他。

“我不对付他,他还不是一样要致我于死地吗?其实都一样的,就看谁先死罢了。最多打回原形,我和黑豹再回到山林之间生活好了,天地间有这么广阔的空间,还怕没有我容身之地吗?”奥斯曼说道。

这三年的时间里,奥斯曼经常会想起山林间的生活,那样无忧无虑,生活富足。现在对于奥斯曼而言,吃生肉也许会感觉有些难以下咽了,除此之外,他并不认为人类的生活比豹子的生活更好些。

“你怎么能这样想?难道你没有为布郎公爵想过吗?还有我父亲,我们这些爱你的人。你别忘了,还有爱莉公主在等著你回去。”鲍伯大惊,他这才发现,原来自己对奥斯曼一点也不了解。

“如果人死了,这一切不都没有任何意义了吗?”奥斯曼笑道,人真是奇怪的生物,面临著生死关头,却会想那些东西,那才是没有意义呢!

“我们要为了爱我们的人和我们所爱的人,努力活下去,这是我们同野兽不同的地方。”鲍伯明白,奥斯曼表面上虽然已经完全是人类了,可他的内心深处,依然是一只豹子,凶狠的豹子。

“也许吧!”奥斯曼摇摇头,躺在草地上,看著不远处的两只豹子,它们的生活永远都不会感觉无奈。

如果它们不喜欢,马上就会离开,无论自己如何努力都没用的。如果不能按自己的意思去生活,那活下去也同样没有意义。

肖伯纳的效率相当高,在当天的晚上,奥斯曼见到了烈焰流星和烟暴的样品。同奥斯曼想像的外表完全不同,却更加适合使用。

其实,两种样品的外形一模一样,完全不必制作出两种来,反正目的相同,只要将它们用重弩发射出去就好。

样品大约有半尺长、粗一寸、尖端稍细、尾部呈螺旋状、中间有一个箭杆粗细的孔洞。仅看外表,奥斯曼就很喜欢,只是同他想像中的手榴弹已经完全不同了。

“说说看,为何制作成这个样子。”奥斯曼问道,他知道,专家的意见是绝对值得尊重的。在打制武器方面,自己懂得实在太少了,如果有比尔大师在,相信可以制作出更好的来。

“大人请看,这枚烈焰流星的中间是空的,取下弩箭的箭头,就可以插在箭杆上,由于四周重量平衡,因此可以飞得更远、更稳定,准确度会提高很多,虽然远不如弩箭,可也不会像原来那样飞出六百步,会差出几十步远。”

肖伯纳指著中间的插孔说道,一边说,一边拿过一把弩箭,当场试验给奥斯曼看。

“使用这样的外形,在不减少装药量的前提下,可以让弩箭射得更远一些,卑职已经进行过多次试验,用这样的外形,同样的重量下,可以增加一百多步的射程。目前最大的射程,已经提高到九百步以外了。”肖伯纳说道。

奥斯曼大为动容,能够加大射程,这对他来说可是太重要了。要知道,弩箭上弦比较费时,一般来说,弓箭射出三箭,弩箭才得以发射出一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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