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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反穿越之时空特工-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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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需要孟宁,就如同孟宁需要他一样。这就像是一种共生关系,相依为命,各取所需。

    只不过,到现在为止这种共生体系还不能成立,因为,杨魄的信任,还对孟宁有所保留。

    从客栈出来,随杨魄回到家。清幽雅致的小院儿被打扫的干净而舒适,一名少妇迎上来,脸上挂着喜悦的笑,“还以为夫君不回来了呢!”

    杨魄向前紧走两步,将少妇的手微微抓在手里,很是夫妻情深的样子,“既然答应陪你一起吃饭,又怎会食言呢?”

    少妇笑的羞涩,抬眼看了孟宁一眼,赶紧将手抽回,“夫君,有外人在呢!”

    杨魄笑的更加宠溺,好似故意当着孟宁的面儿撒狗粮,“俊儿和骁儿呢?”

    “他们已经吃过了,去了先生那里,两个孩子对学业都很上心,昨天先生还夸了他们呢。”

    杨魄夫妇口中的俊儿和骁儿是一对双胞胎兄弟,大的叫杨俊,小弟叫杨骁,已经满三岁。

    这样的年纪,杨魄便已经为他们请了启蒙老师,开始了漫漫求学路了。

    待夫妻俩绣够了恩爱,才把晾在一旁的孟宁招呼过来。

    孟宁早就看出来了,从昨晚把她赶下马车,还把她给关在门外,到此时此刻,杨魄的目的,就是要压她一头。

    平日里谦恭礼让的杨魄,在孟宁面前却是如此争强好胜,实在是因为,孟宁在他眼里是个真正有本事的人。

    他欣赏孟宁,从一开始就对她刮目相看,但同时,他素日里习惯了把控局势,他收服孟宁是要她做帮手,而不想给自己找个老板,所以,他才要处处宣誓主权,展示他的强势以及他的个人魅力。

    但孟宁也从来都是桀骜不驯的性子,只有遇强则强,才能让杨魄更加重视自己,所以······

    “您是嫂夫人吧?”孟宁一上来便热络的抓住那少妇的手,把人搞得莫名其妙,”我叫李九儿,是杨大哥的老乡!”

    现在,贾皇后还在让贾谧满京城通缉孟宁,所以,危险解除之前,她只能继续用假名。

    与杨魄老婆的不明所以相比,杨魄本人则淡定的多了,他当然知道孟宁搞得什么把戏,想红口白牙的凭一张嘴就抹掉她婢女的身份,还口称他为大哥······

    ”你倒是不客气?“杨魄语带讥讽,”如此不懂规矩,看来我要对你多加调教才是!“

第20章 太子有请() 
杨魄到底没有揭穿孟宁曾为石崇家婢女的身份,而是让她与他们同坐在一张桌子上就餐。

    他是深谙用人之道的,知道什么样的人,该以什么样的方式来对待。

    孟宁与杨魄及妻子三人呈三个方向围桌而坐,她的对面是杨魄,右手边则是其妻子,张婉容。

    她是个美人儿,更重要的是温柔贤惠,应该是男人们心目中妻子的典范。

    孟宁见多了非法穿越者把现代的生活方式带到古代,而过着舒适的日子。

    杨魄也不例外,桌椅出现之前的朝代,每天都跪坐着吃饭,着实让人不舒服。

    所以孟宁认为,不,应该是所有的穿越者所共有的观点,桌椅也应该是不逊于四大发明的好东西呀!

    杨魄家的桌子是一张圆圆的木桌,桌面光滑油亮,均匀的涂上红漆。餐椅与之配套,椅面儿铺了暄软的坐垫儿,坐上去十分温暖舒适。

    早餐十分丰富,一锅浓稠的皮蛋瘦肉粥氤氲着腾腾的热气,翠绿色的葱花段儿洒在上面,与粥的香气混合一处,真是让人垂涎欲滴呀!

    新出炉的小笼包子、鲜香美味的茶叶蛋,再配以几个小菜。小菜的品类也很多样,大都是后世才引进中国的品种,而这些,都是杨魄的种植基地所出产的。

    放在现代,这样的早餐根本不算什么,但在古代,在肃杀的冬日,能吃到这样的饭食,简直可以说是匪夷所思。

    杨魄这个黑心的商人实在太狠了,菜蔬的卖价太高,除了王公贵胄们能吃得起,哪怕是品阶稍低一些的士大夫,也是轻易消费不起的。

    杨魄的老婆张婉容对孟宁很是热络亲切,俨然是把她当做亲小姑子对待,弄的孟宁都不太好意思。不仅如此,人家对待自己的丈夫更是无微不至,让身为女人的孟宁都羡慕不已。

    杨魄在他老婆的调教之下,俨然就是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四肢不勤的·······废物!

    吃完早餐,忽听家仆来报,说是太子府派人来请。孟宁已经见识过杨魄的本事,知道他在西晋的上流圈子里也是个人物,所以,难免会染上士大夫们的傲慢习气。

    闻听太子亲自派了人来请,杨魄却是愈发不紧不慢起来,又是更衣,又是梳理。

    大冷的天,把人家太子府派来的人晾在外面,俨然不把太子他老人家当回事儿。

    虽是杨魄表面上云淡风轻,但细观他的神色,自听到太子二字始,他的目光便暗淡了一下,一丝忧虑爬上他的眉宇间,或许,连他最亲近的人,都不会轻易察觉他神色上的瞬间变化,但孟宁的洞察能力,是经过严格训练的,他人脸上的哪怕最细微的变化,都难逃她的双眼。

    正在孟宁揣测杨魄和太子之间的关系之际,杨魄却主动招呼了她,让她随往东宫一趟。

    此次,杨魄倒是很好心的让她与他同乘一辆马车,虽是在这狭小的空间里面对面而坐,两人却是一路无话。

    杨魄一上车便拿起了身边的竹简来读。竹简是原本就放在马车上的,在座位上随意摊开。杨魄读时,孟宁正好能瞅见书名,是一卷《周易》。

    这个时代,清谈之风盛行,要想跻身于上流社会,就必须要懂得玄理之学。孟宁见杨魄恶补学问,没空搭理她,便转了头,掀开窗帘看外面。

    孟宁知道杨魄的人脉关系网强大,而现在看来他的处事行为,完全是以商人的风格。

    一方面,他有贾氏一党的庇护。另一方面,竟然还和太子搞在一起。

    太子和贾皇后的矛盾虽然从不摆上台面,但明眼人都能看出来,中宫与东宫之间,早晚会有一场腥风血雨。

    可杨魄却能稳稳的脚踏两条船,可见他的本事的确是不一般。

    从穿越者的角度来看,司马遹和贾南风之间的较量,结局早已经注定。

    时间不会太远,根据史书记载,就在今年的十二月份。如今已经是十一月下旬,那一天,将至!

    虽然已经知晓了结局,但孟宁如今感兴趣的是,杨魄的选择!虽说他结交王敦、王导两兄弟,又在建邺盖起了现代化豪宅,已然是给自己准备好了退路。

    可他,身处在这个时代,又处在这群人中间,和这些人打交道这么多年,总会有比较亲近的人吧?

    面对付出了感情的人,面对所珍视之人的悲惨结局,他真的能做到置身事外吗?

    孟宁隐隐觉得,杨魄和太子的关系肯定不一般······

    车子咕噜噜的进入承华门,入门下车,便是来到了东宫里面。有小黄门立刻走向前来,“杨侍郎,殿下在玄圃等候,您可随我前往!”

    杨魄微微勾起薄唇,一抹笑容淡然飘逸。孟宁亦步亦趋,紧紧跟随,生怕一步慢下来,有所错过。

    玄圃之中,年轻男子立于一棵苍劲的松树之下,面朝松枝。他金冠束发,玉带束腰,锦衣华服,单从气质上看,很是一表人才。

    负责引路的小黄门快走几步,到男子身后,躬身一礼,尖着嗓子说道,“殿下,杨侍郎来了!”

    金冠公子转身,杨魄立刻上前跪下叩首,口中说道,“臣杨魄,参见太子殿下!”

    孟宁却只顾着看这位不久将会英年早逝的太子的样貌,反应明显慢了半拍,直到旁边的小太监狠狠剜她一眼,她才想起来下跪。

    看到司马遹的长相,孟宁略微有些失望。不能说他长得丑,只不过没那么惊艳,和期待值相差甚远,不过,这张脸的颜值,也能算得上中上,到还耐看。

    司马遹对孟宁的无理表现,却并不在意,他很大气的将手一挥,语气爽朗,“起来,起来,快帮孤看看菜园子,怎么你上次帮我种的菜今儿都焉儿了?”

    杨魄恭谨的答了一个是,便随司马遹一道往·····菜园子?这明明是一架温室大棚好不好?

    来到塑料大棚外侧,杨魄四下里查看了一下,然后又钻进棚里。

    孟宁和司马遹也随之跟了进去,只见一百多平米的温室内,种植了各种瓜果蔬菜。

    虽是品类繁杂,但棚内的规划布局却颇为合理,一看便知道是出自专业人士之手。

    杨魄在植株中观察了一阵,又站起身来,走到墙边,那里挂着一个······水银温度计?

    最后,杨魄一脸了然的表情,他走到太子身边说道,”殿下,连日降温,导致棚内温度太低,所以,造成了植株死亡的现象!“

    司马遹显然对杨魄的结论不甚满意,连连说道,“都死了?还有救吗?”

    杨魄无奈的摇了摇头,转而说道,“我从种植基地派几个人过来清理一下这里,然后让他们为您重新种植!”

    虽然杨魄拍着胸脯说,要帮太子殿下免费种菜,可司马遹却仍是满脸颓丧,“我昨天还说呢,我的瓜果长势颇为喜人。

    这几个月,我天天盼着,好不容易等它们开了花,结了果子,现下,果子就要熟了,没想到······”

第21章 东宫太子() 
司马遹把话说的很煽情,好似一个真正的农民,看着自己辛辛苦苦种的庄家,还没收获却毁于一旦,心中极是苦涩。杨魄进而安慰他道,“殿下不必伤感,想要什么,告诉我便是,我立刻派人帮您送来!”

    司马遹却摇了摇头,再次看了他的菜园子一眼,终是意识到,这些作物无法挽救,才深叹一口气,接受了事实。”记得你曾经说过这么一句话,‘失败乃成功之母!’如今想来,孤也只能以此安慰自己了。“

    温室内的狼藉,司马遹不忍再看下去,便率先转了身,离开温室。杨魄和孟宁也一前一后的跟了出来。来到外面,司马遹才把目光关注到孟宁身上,上下打量了她一下,说道,”这位是?“

    杨魄赶忙解释,”我老家的表妹,李九儿,来京城投奔我。“

    司马遹表情怪异,很夸张的从嘴里吐出一个”哦!“字,然后对杨魄说道,“你小子不老实!明明和我堂妹珑轩郡主眉来眼去,却死不承认,如今这个也是。男人三妻四妾是很正常的一件事,可搁你身上怎样就别扭起来了?”

    司马遹说话毫不顾忌当事人的感受,杨魄显得很窘迫,赶紧转移话题,“殿下,可否借一步说话?”

    从特工人员的职业敏感性来说,越是借一步说话的事情,越是有必要探明谈话内容。其实,自第一次见到杨魄时,组员们就建议她使用窃听工具,但孟宁却始终没动手。

    任何事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窃听这种事,要找好时机,万一被发现,任务将很难继续开展。但如今,她是不得不用了。

    杨魄得到太子的点头同意,转身朝孟宁道,”我与殿下有要事商谈,你先在此稍候,不要乱跑!“

    孟宁笑的格外乖巧,却还是凑向前去,抓住杨魄的胳膊,使劲儿摇了两下,”就让我在这儿等着实在无聊,你能不能与殿下说一说,让人带我在东宫参观一下。“

    孟宁说话的空挡,杨魄突然感到被孟宁抓住的部位,好似被什么东西叮咬了一下,微微发痒。但这种不适感稍纵即逝,很快消失,他也便没有过于在意。

    孟宁确实在杨魄身上动了手脚,她左手食指上的智能指环有很多特殊功能,其中之一便是;里面暗藏了纳米窃听器,可植入人的皮肤里面。

    但这种东西的弱点在于,植入时,会有蚊虫叮咬时的轻微刺痛感。

    同时,还会在植入处出现红色脓包,与蚊虫叮咬时的症状一致。然而,这种窃听器并不是多么罕见的高科技,但凡有点儿反侦察常识的人,都知道这种东西的存在。

    孟宁给杨魄植入窃听器时,以摇晃对方的胳膊和说话来转移被值入者的注意力,便很轻易让他忽略了植入部位的不适感。

    杨魄将孟宁的话想了一下,转而对司马遹说道,”殿下,我表妹想四处看看,不知······“

    司马遹倒是个爽快性子,不等杨魄说完,便招呼了一旁的小黄门道,”你陪这位姑娘在宫里走走!“

    小黄门恭谨的应了一个”诺!“字,便冲着孟宁做出了请的姿势。

    小太监做导游,倒是很尽职,一路上介绍着东宫里的殿宇。孟宁却是没兴趣听,只偶尔很敷衍的应一句”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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