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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纵横在武侠世界-第6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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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嚣魏牟判断错方向了?”纪嫣然用猜测的语气说道。

    “没有……”李重很是得意的说道:“我不知道嚣魏牟看清楚没有,但我闪身的速度要比前一次闪避快很多,嚣魏牟就算看清楚我的动作,但想要跟上我的动作也非常艰难,他的出招速度本就已经接近极限,并且一直保持在这个极限,想要瞬间加快速度除非嚣魏牟不畏惧筋骨伤残,强行爆发身体潜力,但这需要一个时间,所以嚣魏牟的动作忽然停止了,然后他就死了。”

    纪嫣然恍然道:“原来是这样?很简单的道理啊!不过如果嚣魏牟认定一个方向出招呢?”

    道理自然很简单,爆发身体潜力不说,一个人哪怕是动用身体力量的极限都要准备很长时时间,举重、短跑等等运动哪一个不需要热身之类的,嚣魏牟这样的剑手已经把爆发的速度力量控制在一个得心应手的地步了,但他也只能做到这个地步。

    李重笑道:“嚣魏牟如果直接赌我闪身的方向,那就让他赌好了,呵呵……不信他能一直赢下去。”

    信陵君叹息一声,有些幸灾乐祸的说道:“嘿!嚣魏牟运气不怎么好。”

    这几天要检查身体,验血验尿啥的,也许会有一天断更。

第九十九章 试剑() 
信陵君不光感叹嚣魏牟的厄运,还暗暗庆幸自己的好运气,正当信陵君打算好好谢谢天地山川河流各种神灵的时候,一名婢女满脸笑容的走进来,用欢快的语气说道:“李先生,龙阳君已经把太阿剑送来了,您现在要看看吗?”

    这个问题不需要答案,就连本来想走的信陵君也把告辞之言憋在嘴里,一心想看看传说中的太阿剑。需要说明的是信陵君也没对太阿剑存有什么敬仰之心,对于信陵君来说太阿剑是很真贵,但如果自己想得到一柄差不多的佩剑还是轻而易举的,这个年代大多数名剑还有确切的下落。

    李重目测了一下,太阿剑长约三尺三寸,剑柄成圆柱形,长约七寸,双手可握,这和后世装饰用的佩剑大不相同,太阿剑一看就是能双手持握砍杀的杀人剑。

    剑鞘是皮革包裹着硬木,李重对这个不感兴趣,也不算了解,大略看了一眼就抽出长剑、一团朦胧的橙光顿时闪现在眼前。橙光慢慢消散,剑身逐渐清晰起来,李重伸手在云纹密布的剑身上一弹,太阿剑顿时发出悠长清亮的颤鸣声。竖起剑身,李重冲着剑刃吹了一口气,轻微的破空声响彻耳畔,李重忍不住叫了一声:“好锋利的剑!”

    李重本以为太阿剑不会出色到哪里去,甚至都比不上赝品真武剑,但到底还是小瞧了武侠世界的名剑,哪怕是《寻秦记》世界是最低武的世界,但人家的名剑却是货真价实的名剑,放到整个武侠世界也能排到前十。

    惊喜之后,李重猛的将九阳真气灌注到剑身之中,橙黄色的剑芒顿时喷涌而出,在剑尖上吞吐不已,长达三尺,冷森森的杀气迫人眉睫。这剑芒和太阿剑一开始消散的橙黄色气息不一样,那种气息应该是太阿剑本身气息散发出来,凝聚在剑鞘中形成的,就像食物的香气,但现在的剑芒一看就是能杀人的存在。

    信陵君不认识剑芒,一脸喜色的惊叫道:“剑气……这是传说中剑气,太阿剑果真是威道之剑。”

    于是李重听到了这样一段故事,传说当年楚国的欧冶子铸成了太阿剑,却引起了晋国的觊觎,索要不成于是就派兵强抢,岂料楚国国王竟然带着太阿剑亲自上阵,并且声称城破之时自己就用太阿剑自刎,晋军攻城之后,楚王挥剑鼓舞士气,只见一团磅礴剑气激射而出,城外霎时飞沙走石,遮天蔽日,似有猛兽咆哮其中,晋国兵马大乱,片刻之后,旌旗仆地,流血千里,全军覆没。

    信陵君作为三晋最为位高权重的人当然知道事情真相,当年的晋楚战争就是大国欺负小国而已,跟太阿剑没有一毛钱关系,楚王也不是为了一柄太阿剑就能不顾国民生死的人,没看这柄剑辗转之后不还是到了三晋之一的魏国龙阳君手中。

    只不过这剑气不好理解而已!

    李重摇头轻笑,剑气?剑芒?这完全不一样,剑芒虽然具有实质杀伤力,但却相对低级一些,几乎所有的内功高手都能逼出剑芒来,当然那要需要一把好剑,剑气就比较玄幻了,更接近于精神力量,杀人于无形之中,李重猜测能随意控制剑气的只有大宗师,哪怕自己进阶先天宗师都不行。

    但李重也没跟信陵君解释,他也解释不清,更没有兴趣解释。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李重的生活又陷入平淡之中,睡觉打坐重复再重复……一直到呆烦了为止。

    于是李重打算到河边游个泳,抓两只螃蟹大虾什么的解解馋,坦白说这真是一个好主意,这年代水质一点污染都没有,螃蟹不但多的吓人,而且各个长得膘肥体壮,河虾活碰乱跳,只要你敢吃会吃就行。

    骑着一匹战马带着炊具来到河边,李重脱光衣服跳进河里,对于高手来说潜水捉螃蟹是一件很简单的事。不一会儿李重就收获丰厚,穿上衣服,在林荫中点燃篝火,李重煮了几只大螃蟹,蹲在地上眼巴巴的等起来。眼看螃蟹就要熟了,李重搓搓手正要开吃,远方忽然传来隆隆的马蹄声。

    “谁的江山……马蹄声凌乱……”李重嘴里哼着歌,脸色却阴沉下来。来者不善,在马蹄声中李重都能听到浓浓的敌意,随手一拍战马,让战马跑开,李重凝目向树林外望去,影影绰绰的马影出现在视线中,马上的骑士握剑持矛,仔细侧耳倾听一下,李重感觉来人至少有五十骑。

    眨眼之间两骑一先一后冲进树林,马上的骑士一身黑衣,胸前披着皮甲,连脸都没蒙,大刺刺杀向李重。李重怒哼一声,抬脚将围着篝火的石头踢飞出去,石块掺杂着火星急速飞掠,看上去跟流星一样。

    前面的骑士刚想挥动长矛抵挡,石头就已经砸在胸口上,砰地一声过后,骑士被震得脱离马背,长矛脱手,凌空摔了出去。

    另一名骑士距离稍远及时反应过来,长矛横扫啪的一声将石块击飞出去,但携裹石块的火星却去势不减在骑士身前炸开。单就从这两名骑士的身手来看,他们就算不是这个时代有名有姓的高手,也是精挑细选出来的精锐骑兵。

    李重拔身而起,伸手将半空中的长矛抓到手中。

    骑士在烟雾中看见李重的身形,眯起眼睛注视前方,双手一合一矛就刺了出去,战马奔腾,长矛呜呜作响,威势更上一层楼。人在半空无处借力,李重终归会往下落,骑士笃定自己不会刺空,最差的结局也是和李重硬拼一招,自己借助马力绝对不会吃亏,还有可能直接撞飞李重。但骑士只觉得眼前一花,手中的长矛居然落空了,紧接着就觉得头顶一沉,失去了意识。

    骑士的认知出了问题,在他的认知里人,哪怕是再强大的剑手也不可能跃起一丈高的距离,但李重能轻轻松松跃起一丈的高度,甚至更高。

    李重凌空虚度,用脚掌踩死骑士,还没等落地手中的长矛就洒出无数道光影,向接踵而来的骑士刺去。

    这几天没更新的原因就是难受,没啥借口,电脑都没开机。呵呵……最幸福的日子就是不难受的日子,书友们珍惜吧!

    。。。

第一百章 反杀一波() 
李重挥洒的矛影有真有假,迎面而来的五名骑士纷纷挥剑抵挡,但没有一人能挡住李重的攻势,没有任何兵器的撞击声,等到李重轻飘飘落到地上的时候,五名骑士全都被长矛刺穿了胸膛。

    五名骑士之后接踵而来的是个黑衣骑士,这名骑士身上并没有披甲,中间的骑士手握一杆长矛,李重看不出长矛矛杆的材质,但一尺长的矛尖清光隐隐,锋锐逼人,一看就不是普通货色。另外两名骑士手持的应该是吴钩,寒光闪烁的吴钩长约尺在半空中挥舞,留下一抹闪亮的弯月。

    至今为止,这是李重遇见最强的组合。而在人身后,上名骑士已经成半圆形包围了树林。

    “哈……”当中的骑士厉喝一声,战马忽然加速,超过身边同伴半个身位的距离,战马一跃而起,凌空扑向李重,骑士眼神如鹰隼,手中的长矛收在腰间飞快的左右移动,却引而不发,只等李重躲闪的一刹那出手。

    骑士相信李重一定会躲闪的,他不知道李重的真实武力,不过李重虽然能用降龙十八掌硬生生轰飞疾驰而来的战马,但他也不会那么做,耗费真气了,不用±多,李重只要全力轰飞战马十次全身真气就得耗费的一干二净,这也是武林人士难以和军队抗衡的原因。人家大规模骑兵冲撞根本就不给你躲闪的机会,只能硬抗,哪怕李重这样的高手面对大规模骑兵冲杀也只能溜之大吉。

    另外两名骑士稍稍落后,同时战马奔跑出一个细微的弧线,小心翼翼的调整人之间的距离,两柄吴钩一左一右封死李重的躲闪空间,名骑士虽然数量不多,但精妙的配合足以让他们完成一次对单人的骑兵冲撞战术。

    这一刻李重真的很羡慕人行云流水般的骑术,人家在速前进的过程中还能细微调整战马的速角,和人家比自己就是个小脑失衡的瘸,要知道战国时期可没有马镫,控马的难高,李重自认为牵马都难以做到这一步。

    就在战马铁蹄落下的瞬间,李重脚步忽然向左边移动,暮然出现在黑衣骑士的视线里,黑衣骑士瞬间就刺出手中的长矛,想要把李重钉在地上,但李重的身影一闪即逝,又忽然出现在战马的另一侧,骑士再想收回长矛已经来不及了。

    李重为了避过随后而来的吴钩,整个身都贴在战马身上,猛然发力,凌空飞奔的战马无处着力顿时横飞出去,和另外一匹战马撞在一起,发出砰地一声巨响。与此同时,李重横起长矛敲在另外一匹战马的后腿上,战马踉跄奔跑,几秒钟过后,李重就听到身后又是一声震耳欲聋的爆响,听声音好像是战马撞在大树上了。

    这是对付骑兵最省力的方法,几乎不耗费真气,需要的是超出人体限的反应速和行动灵活性,辟邪剑法可以做到这一点。

    李重的视线之中,出现数十名步行劲装剑手,这些剑手手中还提着另外一种大杀器,最令武林高手头疼的弓弩。

    李重迅速转身将名骑士刺死,还抽空把手中的长矛换掉,这才冷笑一声闪身进了树林,这个年代参天古树随处可见,树林是对付骑兵最好的战场。

    一只羽箭尖啸而至,拉开围杀的第二幕!

    齐国临淄,战国时代最为繁华的城市,也是术范围最为浓郁的国家,而临淄的稷下宫就是整个战国化的中心。同时,稷下宫也是武最为昌盛的地方,这个时代最为出色的剑手曹秋道就居住在稷下宫。

    一座幽静的小楼内,曹秋道长发披肩静坐在地上,宽大的衣衫下只露出一双晶莹如玉的手掌,曹秋道对面跪坐着一名身材高大的剑手。

    “你说……嚣魏牟死了?”曹秋道声音低沉。

    “是!”

    “谁杀的嚣魏牟?”

    “魏国剑手李重。”

    曹秋道眼中精光一闪,用疑问的语气说道:“李重,新晋剑手吗?”

    “应该是,但这个李重实力十分恐怖,在不用剑的情况下二十招之内就杀死了嚣魏牟,我们查看过嚣魏牟的尸体,脖颈肌肉骨骼全部断裂,一瞬间就生机断绝。而且李重还说……齐国的剑手。”

    曹秋道深吸了一口气,慢慢迷上眼睛,叹声道:“二十招杀死嚣魏牟,这样的实力已经能让我感兴趣了。”

    “先生……你要和李重动手?”

    曹秋道呵呵一笑,说道:“不是我要和李重动手,人家已经在挑战我了。”

    “……”报信的剑手欲言又止。

    曹秋道睁眼道:“安排人,我这就去大梁。”

    报信的剑手跟曹秋道比较熟悉,壮着胆问道:“曹先生亲自去大梁是不是抬举李重了,不如写封信让李重来临淄……”

    曹秋道握紧拳头,沉声道:“李重不光是在挑战我,他在向我示威,示威甚至是考校你懂吗?呵呵……拧断嚣魏牟的脖我也能做到,但我做不到一瞬间就让骨骼肌肉全部断裂,换一种说法就是李重徒手格杀的能力超过我,我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就该是我亲自去大梁,反之李重就会来临淄。”

    “先生你也做不到?”报信的剑手惊声道。

    曹秋道摇头道:“这有什么奇怪的,有的人精于剑术,有的人精于矛法,有的人喜欢徒手制敌。不过……无论是谁徒手的威力也比不过兵器的,人究竟是肉体凡胎啊。”说到这里,曹秋道脸色黯淡下来,仿佛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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