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横在武侠世界-第7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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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上的红字仍在,霍休人也仍在,酒也在,但这一次陆凤却不敢喝酒了。
霍休慢慢得到了一杯酒,慢慢的喝下去,慢慢的问道:“陆凤你终于还是找来了,那么你还有什么疑问吗?”
陆凤摇摇头,霍休又把目光落到李重身上:“你呢,霍天青对你的印象不错,甚至引你为知己。”
李重冷笑道:“我有一个疑问,你难道能一个人战胜我和陆凤,你有这个自信?”
陆凤的眼睛陡然雪亮起来,如同刀锋。
霍休悠然道:“我有这个自信,但我老了,老人都不愿意和人动手,和人动手很耗费精力,特别是和你们这样的高手动手,所以……”
他的手轻轻在石台上一按,突然间“轰”的一响,上面竟落下个巨大的铁笼来,罩住了这石台。
陆凤皱了皱眉,道:“你几时变成鸟的?为什么要把自己关在笼子里?”
霍休道:“你觉得很滑稽?”
陆凤道:“的确很滑稽。”
霍休道:“等我走了后,你就不会觉得滑稽了,一个人若知道自己快要饿死的时候,无论什么事他都不会觉得滑稽了。”
陆凤道:“我已经快要饿死?”
霍休冷冷道:“等我走了之后,这里惟一能吃的东西,已只有你和你的朋友身上的肉,惟一能喝的,就是你们自己的血。”
陆凤道:“可是你怎么走呢?”
霍休道:“这里惟一的出路,就在我坐的这石台下面,我可以向你保证,等我走了后,一定不会忘记将这条路封死的。这铁笼子是百炼精钢铸成的,净重一千九百八十斤,就算有削铁如泥的刀剑,也未必能削得断,何况那种刀剑也只有在神话传里才能找得到。”
陆凤手突然挥出,十几枚青铜钱夹带着劲风,向霍休打了过去。
霍休没有动,也没有闪避,只等着这些铜钱穿过铁笼的栅栏,他才招了招手,这十二枚铜钱就突然全都落入了他的掌心。这老人手上功夫之妙,连陆风看见都不禁动容,脱口道:“好功夫!可你把自己关在笼子里怎么走?”
霍休得意的笑道:“出路当然就在我身下,只要我按一下机关,我就可以走了……呵呵。”
“咳咳!”李重忽然轻咳两声。
霍休立即转过目光,李重慢慢的把腰间的太阿剑交给陆凤,陆凤虽然不明所以,但还是谨慎的接过太阿剑。
李重非常庄重的道:“介绍一下,上古名剑太阿,切金断玉,削铁如泥,正好用来对付你的铁笼子。”
霍休头,问道:“这个我知道,等你们死的时候,我正好能多收藏一柄名剑。”
陆凤问道:“你让我拿太阿剑劈开铁笼,可霍休一按机关就可以逃走,我们来不及。”
霍休赞许的道:“就是这个道理,陆凤一动手我就走。”
李重忽然冷冷的道:“陆凤劈铁栅栏的时候你最好不要动,你一动就要死。”
“笑……”霍休刚要嘲笑李重两句,忽然感到一股令人战栗的杀气席卷而来,这杀气贯穿身体,宛如实质,让霍休心惊不已。霍休虽然不知道这股杀气的来源是什么,但霍休真的不敢动了,那感觉就像李重的一样,一动就要死!
就在这一瞬间,陆凤也感觉到李重身上散发的杀机,忍不住转头看了一眼。
陆凤一动,霍休就跟着动了。
山洞之内闪过一道流星般璀璨的光芒,这光芒出自李重之手,延绵在李重和霍休之间,消失在霍休的咽喉之上,快的叫人无法捉摸,飘渺无踪,仿佛李重一出手霍休就中招了一样,天下间只有一种暗器能有这样的速度,那就是李飞刀。
霍休眼睛光芒消散,喉咙里放出几声不甘的声响,慢慢瘫倒在地上。
陆凤死死的看着霍休咽喉上的飞刀,又转头深深的看了李重一眼,沉声道:“好可怕的刀!”
李重挺拔的身躯忽然瘫软下来,看样子就跟和欧阳情大战了十八回合一般,喘了一口,李重冲着霍休的尸体嘲笑道:“你错了,我的刀没那么可怕,是霍休自寻死路。”
不做死、就不会死,霍休用生命谱写了一曲挽歌,就像李重的一样,霍休存粹死于作死。到了古龙世界李重的武功进步很快,这里的武功不单单指内功修为,精神境界也有进展,现在李重已经堪堪能做到李飞刀的“势!”。
也就是用杀气震慑对手,李飞刀可怕就在这一,如果李重再进一步,能做到把精神信念融入到飞刀之中,他就是新一代的李飞刀,也可以做到例无虚发了,李重距离这个境界还很遥远。
单凭杀气是震慑不住霍休的,如果是公平决斗,霍休可以运足气势反击,也可以提前躲闪或者抢先压制不给李重出手一刀的机会,霍休甚至还可以战略转移,办法多的是。但很可惜,霍休把自己关在了笼子里,不但把自己关在笼子里,还要分心陆凤。甚至霍休在李重出手的一刹那还在犹豫,到底是冒险按动机关,还是静观其变等待机会。
面对李飞刀还敢分心,这种情况霍休不死才不正常。
没凌波微步不能当轻功用啊,但凌波微步能练到御气飞行的地步是谁的,谁练到这个地步了。
第一百三十五章 绣花大盗和金剑公子()
李重最近很出名,非常出名,与陆小凤联手揭穿霍休的阴谋,大战霍青山,惜败西门吹雪都能叫一个年轻人出名,更何况这三样加到一起。
可李重就是出名十倍也赶不上一个人,绣花大盗。
绣花大盗出道不过三个月,已经制造了上百个瞎子,其中还有常漫天和江重威这样的高手,掳走了八十万两白银,十八斛明珠,九千两金叶子,战绩**到没人性。“所以”……陆小凤又有麻烦了,虽然这个“所以”转折的有点生硬,但古龙世界就这么理所当然,所以各位读者千万别深究。
陆小凤,花满楼,金九龄留在饭桌上商量绣花大盗的事情。
花满楼沉吟道:“常漫天和江重威的武功怎么样?”
金九龄苦笑道:“还不错,就算比我差也差不到哪去。”
这不是谦虚的话,金九龄号称六扇门中三百年一遇的高手,虽然武侠世界中百年一遇的高手和现实世界中百年一遇的洪水同样不值钱,可也能推断出金九龄的武功绝对不弱,是真正的高手,实际上金九龄认为自己可以站在最顶层。
花满楼点♂,点头:“如果这样说,那么绣花大盗的武功应该非常高……陆小凤,你那位新朋友现在怎么样?”
从这一句话就可以看出,花满楼和陆小凤并没有把李重当做最核心的朋友,花满楼不会怀疑陆小凤,陆小凤也不会怀疑花满楼,但花满楼却在怀疑李重。李重一刀杀死霍休属于隐秘事假,陆小凤并没有大肆宣扬,不过花满楼和西门吹雪都已经知道了,这也是花满楼怀疑李重的原因之一。
花满楼的怀疑理由充分,首先李重在武功上很符合绣花大盗的特点,钢针和飞刀都是细小的兵器。其次李重出现的十分突然,就像石头里蹦出来的一样,这样的身份比较神秘,而有些时候神秘就代表着危险。
最后一点就是李重比较贪财,这一点尤为重要。
陆小凤并没有回答,金九龄反而苦笑道:“花大侠说的新朋友是不是……金剑公子李重?”
陆小凤和花满楼齐声叫道:“金剑公子!嗯嗯……就是他。”
作为了解李重底细的两个人,二人对金剑公子这个绰号感觉有点好笑,一个用刀的人居然能搏得金剑这个称号,实在不知道该叫人说什么好。
殊不知李重更郁闷,第一次听到这个烂大街外号的时候李重差点没一口老血喷出来,但郁闷过后李重又觉得有点庆幸,还好太阿剑是橙黄色的,勉强能叫作金剑,这要是太阿剑和普通的宝剑一样白光闪闪,岂不是得叫“银剑”了,话说真得感谢欧冶子八辈子祖宗,改天上香拜一拜,那……“银剑公子”啊!别的不说,就凭银剑公子这个外号本书绝对写不过三章就得被河蟹。
金九龄对陆小凤和花满楼的反应有点奇怪,但还是立即摇头道:“绝不是他,绣花大盗第一次作案的时候李重还在山西找市井七侠的麻烦,之后李重又从山西杀到蜀中,上一次绣花大盗出现是在十三天前,十三天前有人亲眼目睹李重出现在京城,和王寡妇打的火热,紧接着李重又去了金陵,时间上根本来不及,所以绣花大盗绝对不是李重。”
听闻李重洗掉嫌疑,花满楼松了一口,说道:“不是李重就好。”
金九龄忽然干咳一声,有些尴尬的说道:“其实六扇门的同袍们重点怀疑了几个人,不瞒二位,嫌疑最大的就是陆大侠你。”
“我嫌疑最大?”陆小凤瞪大眼睛,指着自己的鼻子叫道。
“不是你还能是谁呢?”金九龄低下头,仿佛有些不敢看陆小凤,口中飞快的说道:“说到武功,陆大侠的灵犀一指天下无双,用两根钢针做武器最合适不过了。绣花大盗能夜入王府宝库,轻功自然绝顶,陆大侠您的轻功也不错,你不是常说自己的轻功不在司空摘星之下吗。还有陆大侠你人脉很广,其中就有司空摘星这样的绝世神偷,自然不用考虑不足经验的问题,最大的可能就是你和司空摘星同谋,所以扮绣花大盗陆大侠你游刃有余。”
陆小凤呆住了,想了想金九龄说的还真有道理,气急败坏的问道:“还有吗?”
金九龄抬起头,毫不犹豫的说道:“还有,再说陆大侠的作案动机,江湖中都知道陆小凤出手大方,怀里的银票面值最小都是五千两一张的,可你的钱是从哪里来的?而且陆大侠也不用考虑销赃问题,人人都知道陆小凤有许多好朋友,西门吹雪,花满楼都身价不菲,特别是这位花大侠家里是江南最大的地主,八十万两银子仍进花家水漂都打不起来,我说完了……”
花满楼一头磕在桌子上,喃喃道:“现在连我都认为陆小凤就是绣花大盗了,那你们为什么不动手抓人呢。”
金九龄叹息一声,低声道:“我们没有证据……好吧,这不是借口,主要是陆小凤武功太高,人缘太好,花大侠你,西门吹雪,李重,司空摘星,老实和尚,木道人……江湖上绝顶高手都是陆小凤的朋友,我们就算想抓人也要考虑陆小凤会不会反抗。别的不说,光是西门吹雪一个人就能把六扇门杀个遍。”
陆小凤使劲揉揉脸,苦笑道:“想不到朋友太多也是坏处。”
“所以呢……”金九龄英俊的脸上露出一丝笑容,语重心长的说道:“陆大侠一定要尽快找到凶手,拖得时间越长,陆大侠身上的嫌疑就越重。”
陆小凤无可奈何的说到:“我知道了,现在能不能给李重传个消息,就说我有麻烦了让他尽快来找我。”
花满楼问道:“为什么不找西门吹雪,你和李重决斗赢来的赌注不是用在霍休身上了吗?”
陆小凤哀声道:“西门吹雪太忙了,也太懒,自从认识了那个峨嵋四秀,他就没出过万梅山庄。李重就好请多了,据我所知他现在正在找人交手磨练自己的武功,绣花大盗能处理八十万两银子,同党一定很多,正和他胃口。”
第一百三十六章 不能怂()
李重行动的速度要比陆小凤快多了,说实话对绣花大盗李重比陆小凤还上心,原因当然是叶孤城和陆小凤在王府的一战了,虽然那一战有点虎头蛇尾,叶孤城应该好像大概是没用全力,但对于李重来说已经足够了,观想而已,再者说无论是叶孤城还是陆小凤,他们的绝招都不复杂,简单的要命。
时间已经临近中午,五羊城近在眼前,现在正是六月下旬,天气闷热潮湿,衣服都贴在肌肤上,十分难受。李重虽然不怕热,但也想个地方喝口凉茶解解暑。
前方有几颗参天古树,古树枝叶繁茂,遮起一大片阴凉。阴凉下有一个小摊子,人影兮兮,隔着老远就能闻到一股浓香,李重仔细看了看,原来是个混沌摊,正好坐下来吃一碗混沌,再喝杯凉茶。
翻身下马,李重找了一个空座坐下,招呼伙计要了点凉菜。
身旁座位坐的是几个江湖人士,一个个带刀携剑,其中一人还断了一只手掌,看样子还是刚断的,包扎的白布上面还有鲜红的血迹。李重不认识这个倒霉鬼,倒霉鬼名叫孙中,手掌刚被陆小凤的姘头母老虎薛冰砍断的,当时陆小凤就陪在薛冰身边。
孙中不怕薛冰,但陆小凤他肯定惹不起,只能灰溜溜的跑路了。可孙中就算跑路那也是江湖中人,就想来五羊城看看热闹,绣花大盗偷走了东南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