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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美人有所思-第1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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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一行人便在农庄安顿下来,甄珠首先被引着去休息了,离开之前,她看到阿朗和方朝清都站在农庄主屋略显逼仄的正堂,看到她望过来,两个男人都示意她快去休息。

    而他们两人,显然还有事要说。

    甄珠顿了一顿,没有说什么,跟着引路的农家少女自去休息去了。

    ***

    农庄条件简陋,床铺被褥都十分朴实,连太师府半分的精致都比不上,然而,躺在硬硬的木板床上,盖着花样土气却厚重的被子,甄珠却很快便睡了过去。

    再醒来,便已经是天光大亮。

    睁开眼,头顶不是饰以珠玉牙贝的绮罗纱帐,而是朴素的农家青色布账,掀开床帐,眼前便是一间再普通不过的农家房屋。

    甄珠下了床,走到窗边,听到外面有鸟儿欢快地叫着,还有隐隐的人声。

    她推开窗,往外看去。

    窗外是一个小小的院子,院中还有水井,有菜地,远处还有零零落落的房屋,此时正冒着袅袅的烟,幽幽地散入房屋后面的半壁青山。

    是个十分安静的小庄子啊。

    甄珠笑了笑,然后便看到推开院门走进来的人。

    方朝清,还有紧跟在他身后的一个拎着药箱的老头,以及一个婆子。

    方朝清也很快看到了她。

    青丝未梳,脂粉未敷,清透如水的眸子盈盈地望过来,仿佛望进了他心底。

    他竭力压下那颤抖不停的心跳,面上没有露出一丝异样。

第129章 笑容() 
为女子看伤;方朝清自然不方便在场,因此;将大夫与药婆介绍给甄珠后;他便到院中等待。

    大夫也不好直接检查,因此只让药婆先进来查看。

    “造孽哟”药婆一边念叨着;一边给甄珠盖上被子,倒是甄珠的面色还正常着;药婆看着她脸色,也不好再说什么。

    只是出去以后,难免跟大夫以及方朝清多说了几句。

    “撕裂劳累磨伤需得静养”

    方朝清安静地听着,面色不变,衣袖下的手却越握越紧。

    大夫又仔细询问了药婆伤处的情形;最后开了药,有内服有外敷,只是这农庄里也没有什么正经的婢女,昨日领甄珠去睡觉的只是庄头的女儿,此刻也不在;因此只能把开的药方和用法都说给方朝清听。

    本应是有些尴尬的问题;方朝清却听的极其认真;大夫一边说,他一边记在纸上;又多询问了几句;才将大夫和药婆送走。

    ***

    药婆出去后;甄珠便自己起身穿了衣裳;见床边有水盆,便自个儿洗了脸,又要挽发,还未挽好,方朝清便敲了门。

    甄珠握着没挽好的头发,朝门外道:“我头发还没挽好。”

    方朝清一愣,立即退后几步,“那、那我稍后——”

    甄珠“扑哧”笑出声,三两下将头发扎了个松松的马尾,叫道:“好了!进来吧。”

    方朝清这才进了门。

    晨光明亮,她坐在窗边的梳妆台前,还穿着昨日逃出时的衣裳,质地轻软,纹饰绮丽,如云一样将她包裹着,映着她朝霞里的容颜更显出众。

    似乎与在洛城离别时没有任何不同。

    然而,当然有不同。

    与那时相比,她瘦了些,那时还有些丰腴,如今却十分符合世人眼里纤瘦的标准,下巴尖尖,眼睛也显得更大了些,不笑时便有些楚楚可怜的味道。

    便如此刻。他进来后,她只在开始笑着,然后便敛了笑容,安静地看着他,似乎在等他开口,那眉那眼,安静地像一泓秋水,波澜不兴。

    但以前,她却几乎总是笑的。

    哪怕脸上不笑,眼里也总带着笑意,像有星星在跳跃,让人看了,就忍不住跟她一样笑起来。

    现在,却没有了。

    耳边恍惚又响起方才药婆的话,那些血淋林的描述,以及那些描述后面所意味的事方朝清身形僵滞,胸口处忽然有如被什么紧紧抓住揉捏一般地痛。

    “方老板,有什么事么?”久等他开口却未等来,甄珠只好自己开口。

    方朝清这才回过神来。

    他掩去眼里翻滚的思绪,对她扬起笑:“也没什么事,只是你可能要多在这里住些天了。大夫说,你要静养些日子。”

    对此,甄珠并没有感到意外,她点点头,朝他福了一礼,有些歉意地道:“如此,这段时间就麻烦方老板了。”

    方朝清苦笑着摇摇头:“你我之间用得着这样客气么?”况且,本就是他欠她的,若不是他,她也不会到遭受那一切,如今不过是还债而已,又哪里算得上她麻烦他。

    甄珠一愣,随即眉眼弯弯地笑起来。

    “既然方老板这样说,那我可就不客气咯。”她轻快地点着头,随意扎起的马尾随着话声一起一落,眉眼五官刹那生动起来,水润的眼眸里,仿佛有星子在跳跃。

    就好像以前一样。

    方朝清捂着胸口,也温柔地朝她笑起来。

第130章 划清() 
笑过之后;气氛便陡然轻松了许多。

    两人闲聊起来,浅浅说了些别后的事情。方朝清的经历;甄珠其实大致都是知晓的。

    携妻上京治病;恰遇崔相遇难,一起逃出生天;再有消息便成了崔相谋臣,想必如今已经与崔相冰释前嫌;翁婿尽欢了罢。

    方朝清的讲述,与甄珠所想相差无几,只是他说的甚至比甄珠想的更简略,他没有提崔相,甚至也没有提他妻子;只说他被派来京城打前站,如今任务完成,其余的事儿便是别人的了,如此他无事一身轻,因此这会儿才能悠闲地陪着甄珠待在这小庄子里。

    甄珠并未全信他的话;但也没有追问。

    不管是有什么难言之隐也好;还是为了让她安心在这里修养也好;她心知方朝清不会对她不利,只要知道这一点;别的说与不说;便都是方朝清的自由;她不会去追究。

    轮到甄珠;她同样寥寥几句,便将过去那么多惊心动魄和艰辛坎坷全一语带过了。

    她的这段过去,也的确没有什么好讲的。

    除了那些微不足为外人道的私人情感,那些艰辛困苦,说出来也不过是徒增困扰,她本人都已经打算将其抛弃,此时自然也不会拿出来向方朝清大吐苦水。

    对此,方朝清同样没有追问。

    将过往的不如意全部抛弃掩藏,将目光着眼于未来的快乐。虽然未经讨论,两人却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同样的做法。

    说罢过往,方朝清又跟甄珠说起如今所处的地方。

    “这处农庄是我母亲留给我的,因为庄子不大,出产不丰,连方家那边都没几个人知道,外人更不知晓。庄子里除了庄头一家,便只有六户人家,总共不到三十人;这里距京城三十里,打马也不过一个时辰;五里外有个小镇,叫京西镇,方才的大夫和药婆便是从镇子里找来的,平日庄子里没有的东西要采买也是去镇上;因为地处偏僻,又远离官道,这里极少有外人来,你尽可在此安心修养”

    方朝清细细解释着,甄珠侧耳倾听,一边听一边看向窗外。

    朴素的小院,碧绿成畦的农田,农田外青翠秀丽的远山的确是个修养的好地方。

    大夫说,甄珠的伤起码也要养半个月才能完全养好,所以不出意外的话,甄珠起码要在这里住半个月。

    “等到你养好了身体——”方朝清继续娓娓说着,只是说到这一句,话声突然顿了一下。

    他抬头看甄珠,认真询问:“养好了身体你,要回洛城么?”

    甄珠愣了一瞬,旋即笑道:“当然。”

    尘埃落定后,如果能重回洛城,那当然是再好不过的。

    方朝清便也笑起来:“那好,待你身体养好,我送你回洛城。”

    他温润俊雅的眉眼映着窗外的远山,目光看向甄珠,声音清澈和缓如水,一触及,便忍不住沉沦其中。

    一瞬间,甄珠有些恍惚意动。

    然而,她很快清醒过来。

    “方老板。”她抬头,洒然一笑,说出的话却是拒绝:“这种小事,就不用麻烦方老板了。”

    “等我养好伤,崔相应该已经入京了吧,应该正是最忙碌的时候,作为相爷的女婿,方老板应该也很忙吧?”

    说到“相爷的女婿”,她的咬字似乎不经意地重了些。

    甄珠继续说道:“方老板费心搭救我,又让我在此安心养伤,我已经很感激了,别的,我就实在不好意思再麻烦你啦。况且,方老板以后应该也不会常住洛城了吧?”她朝方朝清挤了挤眼,显得有些俏皮。

    方朝清一时怔愣。

    不需要再多说什么,他便已经明白了甄珠的意思。

    甄珠觉得他以后肯定不会重回洛城,继续当一个书铺老板了。

    毕竟眼看崔相马上便要大功告成,无论以后推举高家的哪位上位做皇帝,崔相都必将更加炙手可热,身为跟随崔相扳倒太后和计都的功臣,同时也是崔相唯一女儿的夫婿,方朝清但凡有点野心抱负,以后在京城都不会混地太差。

    所以,留在京城,他的前途一片光明。

    更何况,洛城于甄珠而言或许代表着自由,于方朝清而言,恐怕是他人生失败和不得志的标志吧?

    对于一般男人而言,没有人会喜欢这样一个代表着自己不堪过去的地方。

    所以,不回去的推论十分合情合理,她问出这样的话,也十分合情合理。

    但她说出这些话的理由,却不只是因为这些话说出来合情合理,而更是因为,想跟他划清关系吧

    方朝清忽然觉得口中有些苦涩。

    他看向甄珠。

    “好,那你和阿朗回去要小心。若有需要,一定要开口。”

    甄珠用力点头,笑得眉眼弯弯:“这个自然。”

    方朝清也笑起来,“不过,洛城的话,我还是要回的。”

    不等甄珠惊讶,他又道。

    “洛城还有悦心堂啊。”他朝甄珠一笑,精致温和的眉眼,瞬间又叫甄珠一愣。

    “就算我不回去,悦心堂也得找人打理,我们签的‘合同’,我可还没忘呢:悦心堂要做天下第一书铺,你要做名留青史的大画师。”

    说起曾经的豪言壮语,方朝清脸上笑容越发明显起来。

    “不管以后如何,那段日子其实很怀念啊。”

    ***

    之后便没再说什么了。

    细细的交谈声中,晨光越过窗棂,变得越发明亮。

    说完往事,方朝清看了看天色,笑着道:“不说了,你饿了吧?昨日下了雨,来时听庄头说,山上出了不少蘑菇,想着你身子虚,吃不得太油腻的,我便让人煮了菌菇粥,待会儿你尝尝合不合胃口”

    甄珠闻言向外看去,才发现果然已经到了早饭时候。

    是该起身去吃早饭了。

    她想着,只是突然又想到一个方才忘记问的问题,便没有立刻起来,而是看向方朝清

    方朝清正要起身的动作也是一顿,立时明白她似乎有话要说,于是看向她,有些疑惑地问:“怎么了?”

    甄珠敛了敛眸,轻声道:“方老板,我想打听一个人的消息。”

    ***

    方朝清很快便走了。

    他自然不会留下跟甄珠一起用饭。

    虽然没有外人,但一个单身女子跟一个已有妻室的男人共用早餐,未免还是太过亲密越矩了些。因此,两人很有默契地没有提共用早餐的事,看着庄头家的领着女儿给甄珠布好了饭,方朝清便转身告辞了,甄珠也没有挽留。

    更何况,此时她也没有心思挽留。

    她的脑中,全然被方朝清的一句话塞满了。

    “安王没有死。”

    “安王便是当今陛下。”

    甄珠愣愣地坐在饭桌前,脑海中不断回荡着这句话,眼前又闪现出那少年的面孔。

    一忽儿是在永安宫里,少年穿着可笑的花袍子,在被太监追打的间隙调皮地朝她挤眼笑;一忽儿少年坐在金碧辉煌的大殿上,穿着明黄锦绣的龙袍,面容冷漠地俯瞰着下方臣民。

    两个人一忽儿分开,一忽儿又聚拢,分分合合,却总合不成一个清晰的模样。

    “姑、姑娘,饭、饭菜不合胃口么?再、再不吃,饭菜就要、要凉了。”怯怯的女声在旁边响起,甄珠抬头,便看见庄头女儿站在一旁,又羞怯又惶恐提醒她道。

    甄珠这才晃过神来,对她笑了笑,“多谢提醒,饭菜很好,我只是在想事情。”

    庄头女儿刷地红了脸,甄珠自然没有注意到,她将乱纷纷的思绪压下去,将目光看向眼前的早餐上。

    早餐里就有方朝清提的菌菇粥,是用了好几种山中野菌加白米、细盐和一点鸡肉熬煮而成,用粗瓷盆盛了满满一盆,揭开盖子后,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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